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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老编辑宗寒回忆录:八十自述(六)连载

作者:宗寒 来源:江南app网址

9.回答第四个问题:按照什么原则调整国有经济

1)用什么原则指导国有经济调整

我国国有经济结构不合理,需要调整,但是对于如何进行调整,人们存在不同意见。有一种意见认为,“国有经济只应进入哪些非公有制经济不愿进入、无能力进入的领域,其余应一律退出”。有的说,“应把国有经济限制在非竞争领域和非盈利部门,坚决从竞争性、风险性领域退出,让位于非公有制经济”。根据这种主张,现行37个主要工业行业,国有经济应从其中的20个行业退出,其余10个关键行业,须“让非公有制经济自由进退”,只在七八个行业占主导地位。并认为“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最高不应超出30%”。

能否按照上述原则来调整改组国有经济?按照这样的原则调整,会把我国国有经济带向何处?不按上述原则调整,应该怎样调整改组呢?

调整改组国有经济,首先必须明确为什么要调整改组国有经济,调整改组的目的是什么。调整改组有根本指导方针与具体调整方式、根本目的与具体目的区别。国有经济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一个最重要组成部分和体系,在整个发展过程中,必须随着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自身的进步和客观需求的变化,而不断进行调整。调整有局部调整和阶段性调整两种。局部性调整,是经常进行的。生产力总是不断进步的,市场供求关系以及国民经济对国有经济的要求也在不断变化。哪一个行业落后于客观需要,哪一个企业不再适应市场的要求,那一个行业和企业就应该调整,有的发展,有的改组,有的改造,有的淘汰。这种调整,天天产生,不断发展变化。阶段性调整则是国有经济发展到新阶段的要求。生产力进步和行业发展是有阶段性的。社会生产整体发展进入新阶段,行业结构随之国有经济在行业中的地位也将进入新阶段。阶段性调整有时是在生产结构或所有制结构遇到严重不平衡情况下进行的。建国以来,阶段性的调整我们已进行了几次,有主要是生产力方面的,有主要是生产关系方面的,每次调整都带来国有经济的进步。目前的调整是在短缺经济基本克服、大部分商品出现相对剩余,整个经济素质要求提高和管理体制仍存在缺陷,需要深化改革情况下进行的。通过调整改组,国有经济的发展将进入一个新阶段。

我们调整国有经济,不论是局部性调整,还是阶段性全局调整,都是为了进一步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更快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我国兴旺发达和人民生活提高。调整的中心是重新配置和改组生产力,但生产力的每步重大改组配置,都涉及生产关系和基本经济制度,因此必须掌握好根本原则和方向。

2)能否根据“非公有制经济不愿办”的原则进行调整

能否用“非公有制经济不愿办、无力办”的原则给国有经济定位,作为调整改组和发展国有经济的目标和方向呢?用这样的原则给国有经济定位和作为它调整发展的方向,意思无非是说,我国国民经济应首先安排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把非公有制经济安排好,它愿意办,能办的和有能力办的,优先让它选择和发展,它不愿办、无力办的,挑捡剩下来的部门,国有经济才能“进入”。这就提出了一个十分尖锐的问题:这要把国有经济置于什么地位?难道我们发展国有经济,是为了办非国有经济不愿办、无力办或不能办的事吗?接着会提出:如果非国有经济不愿办、无力办或不能办的事,才让国有经济进入和办,那么,放弃以公有制为主体,任资本主义自由发展,有什么事情非国有经济不能办,无力办呢?又有什么不宜非国有经济办呢?实践表明,如果一个国家不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任资本主义无限发展,只要赚钱,可以说没有什么它不愿办的,随着资本的积累,它也没有什么无力办的。但那样,还能有公有制为主体和社会主义制度吗?

因此,按照这样的原则给国有经济定位,无异是要把国有经济降低到只起非公有制经济补充作用和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的地位,实质上是要放弃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瓦解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这是很危险的。

必须认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我们干的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的主体必须是公有制。毫无疑问,在整个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我们必须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这是我国现阶段生产力水平决定的,不能动摇。但是,非公有制经济要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下共同发展。没有公有制的主体和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就没有多种所有制的健康发展,它们就不可能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服务,社会主义也就不成其为社会主义了。

我们发展国有经济,不是捡非国有经济之所余,补非国有经济之不足,而首先是为了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生产关系基础,以保证社会生产力发展。国有经济与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决定我国社会生产关系的性质和社会发展方向。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是生产关系结构。公有制为主体,根本的是以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首先是以生产资料国家所有的生产关系为主导。这是我们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的本质所在。模糊这一点,就是模糊最根本的东西;忘记这一点,就会忘记最重要的东西。

国有经济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政权和上层建筑的经济基础。有人不承认这一点,但这是事实。劳动人民掌握经济命脉,才能掌握政权,巩固政权,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保障国家的主权和民族的安全。主要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和结构出现根本变化,政权的性质必然发生根本变化。当今世界并不平静安宁。西方敌对势力亡我之心不死,它们已经搞垮了社会主义的苏联东欧,对我国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是不会善罢干休的。瓦解社会主义政权,会采取多种手法,瓦解国有经济,尽力使它的主导地位丧失,是它们必用的手法之一。

国有经济是我国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源泉,是人民生活不断提高、逐步走上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国有经济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反映了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目前国有经济的体制虽然还不完善,需要改革完善,但作为基本制度,它是与我国生产社会化程度相适应的,符合并代表着社会生产力的要求,因此是我国生产力发展重要源泉和社会进步的可靠基础。这是实践证明了的。削弱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必将受到极大破坏,按劳分配和共同富裕也将无从谈起。

我国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居支配地位,有控制力,起主导作用上。经济命脉的具体内容,在社会主义建设的不同时期和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不同阶段,会不断发展变化,但在一定时期内,内含是确定的,有它的客观标准,不能随意确定。

国民经济命脉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据决定性、关键性、基础性位置,决定国民经济全局,决定经济当前发展和长远发展,决定社会性质和社会发展方向,决定社会基本经济关系、基本政治关系的最重要的经济。控制经济命脉,本质上是生产关系的要求。国有经济控制经济命脉,是指由代表和集中人民根本利益的国家,代表广大劳动者,把有关生产资料集中到自己手上,支配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促进按照整个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市场运行规律,进行组织、指挥、调控、运行,促进整个社会发展。

经济命脉体现在制约和决定整个经济发展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中。从我国现阶段情况看,比如,最重要的劳动手段制造业,重要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重要原材料工业,重要自然资源及其产业,关系国民经济全局和社会长远发展的支柱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关系基本生产和人民基本生活的重要商业、服务业和公益性事业,关系国家经济和政治安全的国防军事工业以及海关、税务、主要进出口贸易业、货币印制发行、主要银行、金融、保险业,交通运输和通讯信息枢纽和重大科学研究基地项目等都属于国民经济命脉,我们都应掌握控制。控制和掌握这些,才能掌握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方向的最重要最根本的东西,才表明决定社会性质和发展方向的主要生产资料已被劳动人民掌握和支配,可以为广大劳动者服务,而不再为少数人服务;才能为社会主义制度提供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保障,并使之不断发展强大。

3)调整必须从实际出发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人口多,底子薄,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不过50年。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在短时期是不会改一变的。建国以来,我国力虽然已有很大提高,但总体生产力仍然是低的。我国虽已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但物质技术基础还是薄弱的,总体素质不高。我国名义国有资产达8.2万亿元,看起来数字不小,但实际上还没有美国微软、通用电器、国际商用机器等50家公司的总资产多③。按资产的实际拥有量和生产能力算更低。说我国国有资产“过于庞大”是不符合实际的。必须看到,目前我国国有资产的力量虽然称不上“过于庞大”,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特别重要。因为它集中了全国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建设社会主义的基础,也是国家富强,民族独立和国家安全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不仅不能顺利进行现代化建设,而且民族独立和国家安全将失去根本保证。

谈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不能脱离中国的实际。比如发电机制造业、冶金工业、化学工业,在有些工业发达国家不一定属于经济命脉,在我国现阶段则属于经济命脉,大型发电设备、钢铁、重要有色金属和主要化学工业,是为社会发展提供基本劳动手段和基本原材料的,在相当长时期内仍将制约和决定我国经济发展的规模和速度。让国有经济从这些行业中退出,允许中外资本自由进退,让非公有制经济掌握大局,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安全会出现什么状况,是可以预料到的。

再如商业中的主要商品批发业和粮食流通业,在一些国家不属经济命脉,我国则属经济命脉。因为它关系到重大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关系到主要产品的流通渠道和流通方向,关系到基本物价稳定和人民生活。我国国有粮食部门掌握70%—80%的粮源,并进行加工、储存和零售,形成从收购到销售的主渠道和调控体系,这种情况短时期内不能改变。

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和部门,不能以是否属于“竞争性行业”为界限。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几乎没有什么行业和部门不属于“竞争性领域”。不必说机械电子行业,运输邮电行业,连银行、金融、证券行业,以至军事工业,都在很大程度上参予市场经济,按市场原则组织生产运行了。让国有经济完全退出“竞争性行业”,无异于取消国有经济的支配地位。

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和部门,也不能以“市场失灵”为界限。有人说:国有经济与市场是不相容的。又有人说:“国有产权存在的理论根据是因为存在着‘市场失灵’。”这些说法并无依据。国有企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与非国有制的性质不同,但在与市场的关系方面,并无根本区别。社会主义经济是一种新型的商品经济。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它并不排斥而是客观上要求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尊重价值规律和市场竞争规律,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生产运行。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生产关系上、内部管理的性质和方式上,以及在市场经济中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关系的处理上。它不能象私有经济那样无条件地把“利润最大化”作为唯一的经营目标,而把全局利益置之度外。它要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下,考虑宏观市场的要求,尽力做到企业经营与宏观市场要求相结合,全局利益、局部利益与职工个人利益相结合。这样的结合,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表现,也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把市场经济看作可以完全放任自流,放弃宏观管理,是一种落后于时代的观点,用这种原则来指导国有经济调整,会把国有经济引上邪路。说国有经济“与市场不相容”,要国有经济仅在“市场失灵”的领域发展,无非是要把国有经济缩小到和定位于与市场无关的极狭窄的领域,要国有经济真正脱离市场,退出市场经济。那就没有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了,国有经济也不必进行改革了!

把国有经济限定在“公益性事业”和“自然垄断”部门也是不对的。西方国家可以那样做,我们不行。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国有经济,不仅仅是为了解决所谓“公益性事业”和“自然垄断”问题,我们是为了从根本上结束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完全分离的状态,把经济命脉掌握在自己手中。掌握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所有权、使用权、经济发展权和收入分配权,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把国有经济限定在公益性事业和自然垄断领域,大多数关系经济命脉的关键部门和行业将被放弃,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和公有制为主体就将名存实亡。

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是质与量的统一体。比起量来,质更加重要。更高的质代表着更高的量和更高的控制力。但这不是说可以忽视量。任何事物都有量的界限。质变是由量变开始的。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也是这样,因而不能忽视。

上述论者提出了调整国有经济的原则,并制定了调整的具体方案。按照这一原则和方案调整,国有经济将从20个所谓“竞争性行业”中优先退出,非公有制经济在10个行业中自由进退、随意发展。如果是这样的话,会出现什么结果呢?可以作一大体计算。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资料,属于所谓“竞争性行业”的20个行业中国有工业1997年的产值为9669亿元,在国有工业总产值中占34.7%。如国有经济从这些行业中退出,国有工业的产值将由29029亿元降为18189亿元,国有经济在全国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将由占25.2%,下降为占17%,即下降8.2个百分点。这20个行业中国有工业拥有的固定资产合计为8687亿元,在国有工业固定资产中占27.6%。国有工业从这20个部门中退出: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在全国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固定资产中所占比重,将由79%下降为占45.9%。

加上“可自由进退”的部分,下降将更加惊人。假定从9个“可自由进退”的行业中退出一半(不计建筑业),再加上20个行业中退出的部分,国有经济的产值将下降53%,国有经济产值在全国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将由25.2%,下降为12.5%。国有固定资产将下降55%,国有工业固定资产在全国工业固定资产所占比重,将由50.9%下降为2l%。在这种情况下,国有经济是否能起主导作用,就很难说了。

必须看到,目前我国国有经济增长速度放慢,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连年大幅度下降。下降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调整所有制结构的要求,带有一定的必然性,但也包含着许多不合理、不应出现的因素要看到,国有经济在一些行业早已变得微不足道,事实上已经“退出";一些行业,被外资挤占;有些重要行业也退到了危险的程度。1997年,国有工业产值在39个行业中占的比重,已有46%的行业产值低于30%,59%的行业产值低于40%,有15%的行业产值低于6%。国有轻工业的产值在全国轻工业总产值中仅占28.2%,资产占24.6%。国有经济在大型企业中占的比重尚高,在中型企业居一半左右,在小型企业中资产占的比重为26.9%,产值仅为14.4%。

要看到,有些基础工业和支柱产业办得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生产和广大人民的生活,不少是今后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如医药工业、电子工业、机械工业、印刷业、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纺织工业),国有经济下降如此之快,占的比重如此之低:不能不令人震惊。可以说,国有经济在这些行业中已经退得没有多少后路,再退,还怎么退呢?

4)调整应坚持的原则

怎样调整改组国有经济,党中央和国务院已经提出了一整套方针、政策和目标。实践表明,这些方针、政策是正确的、符合我国实际的。认真落实,付诸实践,扎扎实实地抓几年、十几年,定能出现成效,改变国有经济结构不合理的状况,推动国有经济上升到一个新阶段。

调整中我们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谨慎,坚持正确的方向和原则。方法是服从目标的。调整中我们应坚持以下几点:

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制度。国有经济的调整改组是在坚持这个基本制度前提下进行的,是为巩固发展这一基本制度服务的。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国有经济调整改组的根本指导思想。

坚持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公有制为主体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具有控制力。经济命脉是会不断发展变化的,关键领域也会发展变化。有些产业如水泥制造业、普通机械制造业,各种所有制经济都可发展,但国有经济已有一定基础,一批国有企业办得很好,既为国民经济提供了大量物质产品,又提供了大量利税,为什么要“立即退出”?退出就一定比国有经济办得更好吗?难说。还要看到退的后果。如机械工业,目前我国约有60%的设备投资要靠进口,进口设备相当于国产的14,不增强自己的实力,而靠“退”,除了把市场和利润拱手相让于人外,还会有别的结果吗!

抓技术进步,用先进技术改造和武装传统产业,同时努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着重在提高国有经济素质上下功夫。盯着高新技术不放,花大力气发展一批超上时代要求的高新技术产业,力争在许多重要产业和科技领域走在世界前面。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老工业基地,把现在重点骨干企业改造好,再发展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国有经济的结构和面貌就会改观。

集中力量把国有大中型企业办好、调整好、改造好,形成一大批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有强大竞争力的国家队。

从实际出发,根据各行业、地区和企业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措施,进行分类调整。鉴于重复建设严重和多数行业生产能力供大于求的状况,当前国有经济要控制总量,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强重点骨干生产能力,在提高国有企业整体素质及取得优质条件下国民经济综合平衡上下功夫。有进有退,有取有舍,有上有下,有快有慢。应淘汰的坚决淘汰,应破产兼并的要坚决依法破产兼并,可出卖退出的要做好职工安排和善后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从总体上看,淘汰、退出的是少数。

调整过程也是改革过程。关系全局的调整方针、原则、行业布局、行业内部重大关系处理及重点企业的调整,必须按照宏观规划有步骤地进行,服从大局,不宜操切从事,有的看不准,宁可放一放,看准了再采取措施。调整又要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与深化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结合起来,使调整在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实现。

增强信心,讲究实效。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不可动摇。国有经济一定能够越办越好。那种认为国有经济注定办不好,“须坚决让位”的观点是违背广大劳动者根本利益的。增强信心,尊重规律,讲究实效,一个结构合理,充满生机与活力,具有更高素质、实力和控制力,发挥更强大主导作用的国有经济,定将出现于二十一世纪。

10.回答第五个问题:怎样看待现代企业制度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但是,对于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应该建立什么样的现代企业制度,人们的认识和理解是不完全一致的。有人认为现代企业制度就是股份制,有人认为现代企业制度就是西方企业制度。企业就是企业,管理是没有社会差别的。我不赞成这样的看法。

1)按社会主义企业的性质办企业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我们要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要改革那些落后于生产力发展要求、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东西,继承和发扬那些符合生产力发展要求和符合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性质的东西,然后,在此基础上,寻求、确立和形成符合当代社会化大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具体体制和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为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进一步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因此,能否促进社会生产力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促进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更加充分发挥,是衡量现代企业制度成功与否的主要标志。但是,现代企业制度又具有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属性,我们要按照社会主义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要求办企业,按照社会主义企业性质的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才能真正促进生产力发展。

企业制度发展的实践告诉我们,任何管理包括企业管理都有两重性,即社会属性(生产关系属性)和自然属性(生产力属性)。生产过程作为人们与自然相结合、作用于自然和改造自然的社会劳动过程,要根据生产技术过程和人们共同劳动的要求进行协调、指挥、监督和管理,属于管理的自然属性;它反映生产力本身的固有规律,是组织社会生产的技术基础,不会因所有制形式不同而不同。在这方面,世界各国一切好的经验我们都应当学习、借鉴和吸取,不要因为资本主义企业采用过就打上“姓资”的记号而拒绝吸取。管理的自然属性与自然科学反映的自然规律一样,是没有阶级性的,拒绝学习借鉴就是拒绝认识和利用客观规律,是愚蠢的。同时,生产过程又是人与人之间相互结合、相互交换其劳动的过程。生产资料所有制不同.,生产过程中人们的地位及人们之间相互关系的性质就不同,从而管理的性质就不同。管理的这种社会属性即生产关系属性,决定着企业的性质、体制的性质,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管理的自然属性能否得到正确处理与充分发挥。

社会主义企业制度与资本主义企业制度在自然属性方面没有区别,但在社会属性方面存在根本区别。资本主义企业制度是以资本为中心的,是资本决定一切,资本主宰一切,资本控制一切;劳动者由于失去生产资料,只能作为生产和资本增值的奴隶而终生被资本榨取,一旦他们对资本“价值增殖的需要成为多余时,就被抛向街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74)资本主义产生发展几百年来,资本主义企业制度经历了从工场手工业的独资、合伙制到现代大工业的股份制、公司制到跨国集团等的发展变化,相应地,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的职能及其对剩余价值的分割方式和共同对付雇佣劳动的办法,也有不少变化,但资本与劳动的基本关系从而企业管理的性质没有也不可能有根本的变化。

社会主义企业则不同。国有企业是国家的,也是劳动者自己的。说是劳动者自己的,不是说他可以直接占有和任意支配企业,而是从企业所有的性质、目的、运行方式和生产成果的最终归属、分配和运用上看,它属于劳动者共同所有,由劳动者共同使用和支碗,并且始终是为劳动者共同的根本利益服务的。在这里,不再有一个剥削者阶级横插其间,不再由剥削者通过掌握生产资料来掌握劳动者及其劳动成果,而是由国家代表劳动者掌握生产资料,按照商品生产和社会分工的原则由企业范围联合起来的劳动者占有、使用、支配和增值。必要产品按劳分配,剩余产品也用于劳动者的共同需要,为劳动者当前和长远利益服务。在国有企业中,劳动者真正是为自己劳动,而不是为别人劳动,他们“可以感到自己是人了”,“第一次有可能为自己工作了”。(列宁:《怎样组织竞赛》)国有企业作为全国劳动者全国范围和局部劳动者局部范围的双重劳动联合体,在对国有生产资料的占有、使用、支配和受益方面存在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需要和差别(科学地划分和界定这些差别,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任务)。但国有经济又存在共同的根本利益,维护共同的根本利益,是维护企业局.部利益和差别的一个重要前提。国有企业的这种性质,表现了社会主义企业与资本主义企业的根本区别,也是我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办好国有企业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劳动者当家做主是公有制企业的本质。科学界定和划分处于不同岗位、不同条件下劳动者劳动分工与合作的关系,区分所有者、经营者与使用者在国有资产运行中的权利、责任和利益,让劳动者当家做主具体化、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律化,按照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来充分调动企业和每一个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根本任务。所以,真正体现劳动者当家作主和劳动者层层负责的企业制度,才是符合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和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千头万绪,但中心是做人的工作,因为它要由人来建立、发展和支配。就企业内部来说,科学规范人与物的关、系、物与物的关系、生产力之间的各种具体关系,首先要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摆正劳动者的地位,科学地规范人们的行为规则,主要是按照生产本身的客观要求,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多做贡献,按劳分配。把劳动者的地位摆正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处理好了,把每一个劳动者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并不断提高其素质,人与物的关系就没有处理不好的。就国有经济内部关系来说,就是要科学划分所有者、经营者与使用者各个层次的责、权、利关系,实质是正确划分和处理全局、局部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体现劳动者当家作主、分工负责的原则,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有两条原则是回避不了的。一是所有制问题,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因为它是保证劳动者当家做主的前提,也是生产关系适应社会化大生产性质和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根本条件和标志。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决不是就可以忽视甚至贬低其他经济成份的发展,也不是说国有经济可以不吸收非国有资本。二是分配问题,必须坚持按劳分配原则。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本质的重要体现,是人们之间建立劳动互助合作关系而最终排斥剥削的标志。承认劳动者是国家和企业的主人,就必须承认劳动者的劳动,承认他们按劳取酬的权利。按劳分配不仅是对劳动的承认和尊重,也是鼓励和促进劳动创造的重要经济杠杆,而且是劳动者改善生活、逐步走向共同富裕的主要保证。就广大劳动者来说,改善生活,主要是靠办好企业,取得劳动收入;而办好企业,就必须依靠劳动者,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所以,具体落实按劳分配原则,使劳动者的收入切实与他们的实际贡献挂钩,是现代企业制度不可忽视的重要一环。与此同时,实现其他要素分配。

2)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办企业

社会主义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有企业是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市场是国有经济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源泉。它为市场而生产,它的生产经营也时刻离不开市场。国有经济主要是通过市场与现代化建设相联系的,它的主导作用也主要通过市场才能表现和充分发挥出来。因此,国有企业必须从根本上抛弃围绕上级命令转的传统计划观念和做法,真正树立市场第一的观念,重视市场,研究市场,面向市场,满足市场,不断为市场生产一流商品,才能不断发展壮大。

国有企业的这种性质,决定了它的运行体制和组织制度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

根据我国改革进展的情况,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当前最重要的还是要实现政企职能分开,使国有企业真正形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自主经营是面向市场进行生产经营的前提;而自主经营,就必须政企职责分开,政府办政府的事,不干涉企业的日常经营事务。另一方面,要使企业具有自我积累与自我发展的条件和能力,否则,自主经营、自我发展也会成为空谈。自负盈亏既是自主经营的标志,又是企业是否适应市场要求的条件。盈,才能积累与扩大再生产,企业才能发展,也才能在一旦发生亏损时自行补偿。不亏是企业市场经营的最低界限,企业长期无力负亏时,说明已没有适应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除非特殊情况,就应自行结束生产经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企业改革方面采取了许多重大措施,但始终未解决政企职能分开与自负盈亏问题。而这两者又是相互联系的。政府职能下放了许多,企业自主权相应地扩大了,但是,企业最重要的自主权即自有资金拥有权却没有具备。企业发展改造缺乏必要的自有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不得不依靠大量贷款,高额负债经营。因此,企业不仅不可能自负盈亏,而且必然陷入相当困难的境地。同时,政府该管的未管起来,在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投资方面未给企业以必要的约束。表面上企业可以用贷款自由骋驰,实际上由于投资没有考虑市场变化的状况离市场越来越远,在结构和规模上背离了市场的要求。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重点解决好这一问题。为此,(1)必须坚持政企职能分开,政府加强宏观管理,企业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一方面必须为企业自主经营创造条件,使企业具有自主经营的能力;另一方面该管’的要切实管起来。政府的一个任务是管理经济总量,就国有经济来说,就是管好国有警济总’量和国有企业总规模。管住总量,使国有经济总规模与市场需求基本平衡,是国有经济是否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重要标志。目前,国有经济总量过大,重复建设和不必要投资过多,致使部分企业开工严重不足。管总量,主要是管投资、管项目。大的投资项目.管住,用经济和行政手段使产业政策得到落实,总量平衡才可逐步走上轨道。在管住投资的同时,按市场总需求状况和发展趋势,调整现有企业规模和结构。在这方面,政府的作用是不可缺少的。从长远看,则需要使企业建立自我调节的职能,能伸能缩,能大能小,能死能活。(2)在总量平衡的基础上,调整结构,提高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市场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企业的产品结构、技术结构和经营方式也不断发展变化,才能适应市场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任务是使企业具有这方面的能力。(3)适应市场需要,企业必须建立和扩大信息收集研究系统、国内外市场供求变化状况研究系统、新产是新技术研制系统、销售服务系统以及资金融通系统等。在这方面,相当多国有企业是有缺陷的。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我们要把它作为重要环节之,加强建设。

应该看到,我国市场跟过去相比有了很大变化,由严重供不应求到基本供求平衡,以及由公有制一统天下到多种经济成份激烈竞争;而且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多种经济成份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市场还会不断有新的变化。不管什么产品都能卖得出去、皇帝女儿不愁嫁的状况已经过去。它说明,国有经济面向市场完善企业管理体制的任务是极为重要而迫切的。在这方面,任何拖延、忽视都会延缓国有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是企业适应市场能力的竞争,也是企业机制的竞争。.不进则退,缺乏竞争机制和能力,市场就会被别人占有,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当然,也要看到,我国市场广阔,我国供求基本平衡也还是低水平的平衡,由低水平到中等水平和更高水平,意味着市场的前景、活力和容量将不断增大。同时,国有经济总体实力雄厚,有很大潜在竞争能力。只要健全机制,发挥自身优势,面向市场进行生产经营,国有经济就一定能获得更大发展。

3)按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办企业

当代企业生产是社会化大生产。企业之间联系紧密,企业内部分工细化。如果没有一定的规章制度和运行规范进行指导和制约,企业就不可能科学、高效地运转,办好企业是不可能的。因此,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注重加强企业管理,按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在企业内部建立一套严密科学的管理办法和准则,使企业这个整体及其各个局部运作有序,工作有标准,成果有考核。目前有的企业只满足于轰轰烈烈搞改革,不肯下苦工夫抓管理,对企业内部一些明显的问题和混乱现象视而不见,不抓不问;把加强管理看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外的事,这是不对的。应该看到,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企业管理健全完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最终标志;一切改革措施只有落实到加强管理和发展生产上,才是有效的,否则,说得再好,也是空话。

加强企业管理,要从加强基础管理入手。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通常是指为实现经营目标和管理职能而必须建立的基本资料依据、共同准则和基本手段。基础工作是建立正常生产管理秩序、科学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是正确实施计划、决策、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管理职能的基本手段。基础工作踏实、细密、完备,对企业各项工作都有明确要求,各部门、各方面分工明、职责清,纪律严明,责权利结合紧密恰当,并能切实贯彻落实,现代管理制度就有了可靠的基础。基础工作不能一劳永逸,必须随客观条件和技术进步的情况而定期调整。目前,我国有些企业基础管理混乱,定额不准,原始记录不全,标准化不标准,有章不循,怎么能说是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呢?

在加强基础管理的同时,积极从实际出发,进行企业改制。企业具体组织形式是为实现企业目标和任务服务的,只要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能够使之更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什么形式都可以采取。在这方面,我们要总结推广自己的经验,引进借鉴国外的经验,大胆革新创造,不拘于、不固守某一种格式。公司制、股份制反映了社会化大生产和流通的要求,能够集中、配置社会资金和资源,规范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关系,应该从实际出发,创造条件积极采用。我国有些企业采用工厂委员会制,有的小企业只有几个人的领导班子管,企业办得有声有色,也没有什么不好。实践表明,形式是重要的,但只有形式服务于内容、适合企业‘具体实际时,才是有效和有用的。其中,关键是要有一套优秀的领导班子,特别是要有一个好厂长。企业的机构宜少而精,尤其是中小企业,不宜设立过多的机构,机构重叠有害无益。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飞速发展,一日千里。技术进步和产品更新成为企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现代企业制度应该建立在促进技术进步的基础上,体现当代技术不断进步的现实要求。同时,它又要能够促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企业盈利和自我积累能力。在这方面,我们缺乏实力,但更紧迫的是缺乏实现这些要求的机制和具体办法。现行机制是鼓励企业外延扩大再生产和粗放经营,而缺乏手段制约它。建立起一个自我约束、不断促进技术进步和降低成本的机制,使之成为企业自我.发展的必然要求和行为,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才能是成功的,国有经济才能更快更健康地发展。

11.回答第六个问题:为什么股份合作制有的灵有的不灵

1)股份合作制的情况

我对沿海二个省原为国有后来改为股份合作制的20家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作了调查。从所调查企业的情况看,改后有的效果较好,对提高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有一定的作用;这样的企业有七家或八家,约占20家企业的30%一40%。有的开始有效果.,“灵了一阵”,但没过多久,人们觉得“看不出改与不改有多大区别”,又恢复老样子;有的改时本来就很勉强,改后反而比过去差了,甚至走向破产。还有一些企业名义上改为股份合作制,实际上变成了个体私有企业。后者合计约占6070%。

为什么同样是搞股份合作制,有的效果好,有的不好?有的开始好,过了一段时间不好,或者变得有名无实?原因在于,实行股份合作制是有条件的:建立股份合作制必须从企业的实际出发,适应企业的生产力水平和发展要求;改革过程中,必须要遵循股份合作制的规则,按客观规律办事;而使股份合作制适合企业的情况,改制仅仅是建立一种机制,使之发挥作用,还必须加强管理,为实行新的机制创造条件。

2)适应社会生产力水平

股份合作制是有一定适用范围的。它不适宜于过小的企业。企业规模过小,一二个人,几台设备,个别人或合伙就能经营,不必搞股份合作;也不适宜于生产力水平很高的大企业。大企业资本雄厚,技术密集,设备劳动力集中,劳动者联合投资的能力有限,以股份合作形式经营是有困难的;劳动者即使投资合作,一点投资微不足道,也很难起到通过联合股份调动职工积极性的作用。一家国有钢铁厂,职工500人,有净资产5000万元。1 995年发动职工入股,平均每人出资5000元,合计出资250万元,改为“股份合作制”。实际上这个厂改制后国有股占全部资产的1920,职工股份占全部资产的120,每人出资额仅占全部资产的万分之一。这样的企业可以说是吸收职工入股、职工集资的国有企业,谈不上是股份合作制。如果实行股份合作制,每个职工平均要拿出50万元来购买国有资产,职工是拿不出那么多钱来的。

另一家晶体元件厂,职工200人,总资产2500万元,负债2000万元。1 996年改为股份合作制时,将净资产500万元转成股份,职工平均每人以25万元的价格购买,职工因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要求分三年交清;另2000万元负债平均以人均20万元转到职工头上,以五年免交地方所得税的方法由企业偿还。这也很难说是股份合作制。且不说能否用五年的地方所得税还清债务,即使能还清,用免税方法偿债,债后资产而归职工所有,无异于把应有的国家收入无偿地转到个人手中,这能说是“股份合作”么?如果让职工偿债,这个厂人均年收入不过5000来元,即使一口饭不吃,也要40年才能还清。显然,这个厂的做法是不符合股份合作制要求的。

实践告诉我们,股份合作制企业规模可大可小,人数可多可少,但只有企业的生产水平和生产社会化程度与企业劳动者劳动联合能力相适应,企业规模与职工出资能力相适应,企业有较好效益,有发展远景,职工强烈要求改制,改制后确能改善管理,促进生产力更快发展的情况下,才是适当的。生产力水平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生产力水平和生产社会化程度较低,采取股份合作制形式更符合企业的实际,把全国范围的劳动联合改为局部范围的集体劳动联合,使劳动者能够发挥集体力量发展生产,又避免出现两极分化,这样才能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发展生产力。如果企业效益不好,大家感到“无指望头”,对“改制”无兴趣,不论企业规模大小,硬性地改,不会有好效果。

3)职工是否真正愿意合作

国有企业的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改组为股份合作制,生产资料所有制发生变化,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职工必须按照等价交换原则购买,国有制才能转化为股份合作制。改制时应由国家认可的评估机构对企业的资产进行科学评估,评估结果需要由出资人的认可和有关部门确认。评估后的总资产减去必要的扣除就是改制换置价格。以总资产换置,应由职工承担债务。职工用自己的投资还债,等于用同样的投资购买同量的国有资产,与购买净资产具有同样的性质。国有资产可整体换置,即整体改为股份合作制,也可局部换置,即职工只购买部分国有资产,其余部分仍为国有或企业法人所有。换置收入应上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如继续留在企业使用,需交占用费(使用费)。这是改制必须坚持的原则,也是改制后使股份合作制起到“联股连心”,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激励人们办好企业的前提条件。

但有些企业在改制时对国有资产评估缺乏规范,随意评估,高估者少,低估者多。有的低估程度大于零,低得令人难以置信。有的提出“评估四原则”,其中一项目“尚可承受原则”。以“尚可承受”为原则评估资产,高额资产可以随意化小,评估就没有科学标准了。有的在评估前告诉评估机构一个“心理价”,或评估部门在评估前先问问有关部门“能估多少”,然后按“心理价”和“能够估多少”倒算出企业的净资产。有的用“零换置”即一个钱不要甚至倒贴的办法将国家资产无偿改为股份合作制。企业资产如果真的成为零,“零换置”是合理的;问题是,有些企业资产数额很大,只是有些贷款和债务,也搞“零换置”,将国有资产无偿赠送,而把债务挂起来,这就不合理了。有的以企业的名义贷款给职工“买”国有企业,用分红代职工付息,用企业利润或应交税金还本,还本后即转化为职工所有。这是用本来应属于国有的资产替职工“购买”国有资产,将全国人民的财产变换名义转到个人手中。这怎么能说是搞“股份合作制”呢?这样来“调动职工积极性”,会把积极性调动到哪里去?

4)股权设置是否坚持股份合作的原则

股份合作制的股权设置,各地做法很不一致,大致有国家股、企业集体股、职工个人股和社会法人股等股权形式。其中,有职工完全持股的;国有、企业和职工三方共同持股的;职工全员入股、经营者持大股的;职工持股会持股的;国有股占大头、职工股占小头的;经营者群体持股、职工少数入股的,以及租股结合、售股结合的,等等。

股份合作制的基本特点是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有机结合。劳动联合和合作是股份合作的基础,劳动者以股份形式入股投资,形成资本联合,为劳动联合提供生产条件。资本联合是为劳动联合服务的,职工全员自愿入股,入股额有差别,但差别不宜太大,投资从属于和服务于劳动联合,而不是成为剥削别人的手段。这是它与私有企业的本质区别。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股份合作制是一种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

有的企业认为,职工入股应拉开差距,不然“必将产生平均主义,吃新的大锅饭”。因此,规定经营者必须持大股,提出“经营者持股量不能低于企业资本50%”;有的在鼓励经营者持大股的同时,对大股最高额作出适当限制。怎样看这个问题呢?实践表明,由于职工入股的能力不同,对企业发展远景的看法不同,以及在企业中所处的地位和劳动岗位不同,在组织股份合作制时,应尊重职工的意愿,坚持自愿入股、股份合作的原则。有的职工家庭底子厚些,入股能力强些,愿意多入些股,多入些对发展生产有好处,就应允许多入些。经营者在企业中负的责任大,担的担子重,允许经营者与职工购股有一定差别,对于增强经营者的责任心和风险意识,贡献自己的才能,带领和组织职工搞好企业,有一定的好处。但是,不论职工之间,还是经营者与职工之间,持股差距不宜悬殊。股份合作制是建立在劳动者的股份合作有差别,但不是太大基础上的。入股是为了联合劳动,而不是为了占有别人剩余劳动;持股量出现过大差别,少数人均资本支配多数人的劳动量,人们之间的关系就会必生变化。这样的企业不如称为个体私有企业,很难说是股份合作制,不必挂上股份合作的牌子。

举一个例子。一个企业总股东为1000万元,职工500人,其中经营者层20人,持股50%,其余职工持股50%。经营者层平均每人持股25万元,486名职工平均每人持股1042万元,两者差距为251,持股分红的差距也是251。这个厂年终分红1 00万元,其中20个经营者平均每个分到25万元,480名职工平均每人分到1 042元,也即20个经营者的收入相当于480个普通职工的收入。人们自然会得出结论:“这不是480人为20个人干活么!”但上述差距人们还是可以接受的。如果董事长一人持股50%,管理层持股25%,其余职工持股25%,董事长与普通职工的收入差距就会扩大为10001,管理层与普通职工的差距为41500名职工创造的剩余劳动一半归一个人所有,25%为1 9个人所有,余下的归480人所有。人们会说:这厂一半是董事长的,一半的一半是管理人员的。这能说是股份合作制么?把它称作“业主’’为主、吸收职工入股的私有企业或准私有企业,也许更为合适。

有的设岗位股,即在有国有股的股份合作企业内,按国有股总额的一定比例,给经营者定收入,称岗位股。岗位股随国有股增值而增加。岗位股_般为国有股总量的2%,高者为40%。岗位股意在调动经营好国有资产的积极性,但具体挂钩办法必须适当,否则也会引起严重内部矛盾,侵犯国家利益。某市有一家啤酒厂,国有股1 600万元,职工个人股400万元,确定主要经营者董事长一人的岗位股为国有股的40%,也即640万元,超过职工股总量的60%。这个厂1 99 6年分红200万元,全部职工分得80万元,每人平均1 600元;国有股按比例分得1 20万元,其中归国有的72万元,依岗位股比例归董事长一人的为48万元,为职工平均收入的300倍。他再以这48万元投入企业,作为个人财产在第二年和以后逐年按比例分红,自然会引起纷纷议论。这样做是值得研究的。

5)收益分配坚持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正确结合

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按劳分配是股份合作制分配的根本原则,它体现股份合作的社会主义性质,是搞好股份合作制的重要条件。劳动成果是劳动创造的。资本联合是为劳动联合服务的。只有坚持按劳分配原则,把收入与人们的劳动能力与贡献挂钩,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办好企业。按劳分配是按股分红的基础和劳动者收入的可靠来源,因为按股分红只有企业盈利时才能取得,而企业能否盈利和盈利多少最终决定于劳动者的劳动。与此同时,也要坚持按股分红,以鼓励人们投资和节约使用资金的积极性。投股分红要体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有税后利润,并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后才能分红。

目前有些企业重分红、不重按劳分配;按劳分配很马虎,很不完善,存在严重的多劳少得,少劳多得的现象;有的则搞平均主义,干好干坏都得同样多的钱,厂长经理则拿高工资,自然影响人们的积极性。分红制度也不规范,不是根据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有税后利润作了必要扣除后才分,无税后利润就不分,而是事先规定股利比重,搞“保底分红”,“保息分红”,规定集体股不分红、少分红。这等于把股份变成了债券,把股份合作制的原则丢到九霄云外了。

6)加强管理十分重要

改制可以为办好企业创造体制条件,但能否办好企业,关键在于管理。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管理,同其他企业一样,根本的在于抓好三条:一是要有一个班子,二是要有一个好产品,三是要有一套好制度。第一条特别重要。有一个思想过硬、作风过硬、业务过硬、懂得市场经济规律、能依靠群众办企业的领导班子,尤其是第一把手,企业就能办好,有困难也能度过,否则就很难办好。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厂长是职工选出来的,应该能得到群众信任,他们是真正能上能下,干得好就干,干不好职工股东会可以罢免,另选更能干的上,或从外部聘人担任。这是办好股份合作制的重要条件。但主要领导人素质不高,不会管理,不懂市场,仍是股份合作制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素质,推举一些能干的人担任领导,把转制不久的股份合作制带起来,是当务之急。股份合作制的中心任务是发展生产,搞好经营。任何股份合作制企业,必须抓住一个或一批有特色、能在市场上打得响、立得住脚的产品,并逐步根据市场变化更新换代,不断提高质量,才能有效益,有凝聚力,企业才能越办越好,否则一切都谈不到。有些股份合作制企业办不好的根本原因是缺乏主导产品,产品无特色,技术水平低;市场平稳时还能应付于一时,市场一变化,就“无饭吃",停产半停产,办不下去。不改变这种情况,改成什么制,都无济于事。有了好产品,还要有一套好制度。股份合作仅是个原则,实现这一原则,使之为发展生产力服务,必须具体化为一套生产经营管理制度,才能起作用。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要靠经营责任制度来组织运行;股份合作的原则,要靠生产经营制度来组织实现。股份合作制的管理制度不在多,而在符合实际,切实可用,科学合理;工人看得懂,用得上,用了就能起作用。在这方面,相当部分企业还处于起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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