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年10月4日傍晚,上海渔阳里2号,陈独秀第三次被捕。
■就像第二次在北京被捕一样,陈独秀的第三次被捕再次震惊了中国政界和文化界,又掀起了一场营救风波。
■孙中山、马林、李达、张太雷、汪精卫、胡适、蔡元培、刘海粟、李征五……纷纷行动起来,最终法租界警方网开一面,两天内就保释了陈独秀,使得这场风波很快就得以平息。而陈独秀第三次被捕也因此有惊无险
陈独秀第三次被捕
1920年10月4日,是一个非常平常的日子。上海的大街上,除了“秋老虎”给人们带来一丝炎热之外,与往常没有什么区别。这天下午,渔阳里2号陈独秀家里十分热闹,大家正围坐楼下客厅的八仙桌上陪陈独秀的夫人高君曼打麻将。傍晚,作为中共中央局的成员之一的张国焘吃过晚饭,穿着穿着一身短衫裤,活像个小店员般悠闲地踱到渔阳里2号。按照以往的惯例,张国焘每到陈家都从后门出入,不须经过什么通报,就直接走进去。可是今天晚上情况却有点奇怪。当他敲开后门,发现开门的是一个陌生的大汉,张口就十分警惕地问道:“你找谁?”张国焘立即感到有些异样,就站在门外说:“找陈太太。”那大汉问道:“你找她有什么事?”张国焘说:“我来收裁缝工钱。”大汉仔细打量了张国焘一番之后,继续问道:“你为什么不会说上海话?”张国焘还算机灵,知道大事不好,赶紧借用了一个湖南老乡的裁缝铺,将那铺子开在什么地方、老板的姓名和招牌名称,一一告诉了大汉,然后说:“我是湖南人,还未学好上海话。”这胡诌八扯的一套还真让那大汉信以为真了。这粗心的家伙对张国焘狠狠地甩了一句“陈太太不在家”,就把门关上了。张国焘完全判断出陈独秀家里一定出了事。他赶紧加快步伐走出弄堂,生怕身后有暗探的跟踪。经过一番探听,张国焘才知道陈独秀和他的夫人高君曼以及到他家里的几个客人,都在当天下午六点钟的时候被法国巡捕房抓走了。陈独秀第三次遭到逮捕。
被捕与马林有关
这一次跟以往不同,逮捕他的不是中国军警,也不是政府当局的命令,而是上海租界的法国巡捕。他们为什么要逮捕陈独秀呢?说起来,陈独秀被捕还与共产国际的马林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马林的祖国荷兰阿姆斯特丹国际社会历史研究所至今仍完整系统地保存有有关马林的档案。这些档案材料充分表明:至少从1920年12月开始,荷兰政府就知道这位名叫斯内夫利特的人,改名马林后“特受莫斯科第三国际派遣去东方完成宣传使命”,“进行革命煽动”,并通知马林护照上允许经过的各国政府设法“阻止他得到签证”。尤其当荷兰政府得知马林将来华的消息后,更提请中国政府注意,“务必不使之入境”。尽管在奥地利遭到驱逐,且一路行程都在各国警方和荷兰、英国驻华公使及荷兰驻上海总领事的监视之中,马林还是经过意大利、新加坡来到了中国上海。因此,在法国租界贝勒路树德里3号(现为兴业路76号)召开的中共“一大”虽然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但中途还是被侦探发现,使得马林更加警觉,不得不迅速转移到浙江嘉兴南湖的游船上举行。这次陈独秀从广州回到上海,尽管和马林只有简短地两次会晤,但依然迅速被租界巡捕房的密探们发现,并开始秘密跟踪。(唐宝林:《陈独秀大传》,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南京第二档案馆保存有一份情报档案,可以为陈独秀被捕与马林有关找到可靠的证据。这份题为《步军统领衙门探员刘汉超等关于苏联共产党人在北京、沪、鄂活动情报》的秘密档案,虽然站在当局的立场上不免有捕风捉影的文字痕迹,但在记载陈独秀与马林之间关系的基本事实上是较为清楚的:
广州见陈独秀主张万恶孝为首、百善淫为先等词句,故极端反对。全省人民请求陈炯明省长将其驱逐出境。陈不得已避居琼岛。彼处人民亦不容留。万分无法,遂即潜行来沪与在申一般无聊政客既第一第二两届议员相周旋。恰有俄之过激党徒古立脱甫(即马林,引者注)来至上海,正拟传播该项主义无人与其接洽之际,陈独秀遂往见焉,自称为中国过激党首领。古立脱甫欢迎之极,接洽妥协立拨巨款交陈,请其酌派相当之人分赴各省积极煽惑一般劳动界为入手,然后渐及军人,以蒙俄攻至张家口,北京必致动摇,届时彼辈为全体一致起事之期。因为密探跟踪监视马林,导致陈独秀被捕。对于这一点,陈独秀或许一辈子都蒙在鼓中,难以知道。这天下午和陈独秀一起被捕的除了其夫人高君曼之外,还有包惠僧、杨明斋、柯庆施,当时他们三个人正和高君曼一起打麻将。而逮捕他们的是法租界巡捕房探目黄金荣和包探程子卿。包惠僧回忆:
回到上海后,有一天我和周佛海、杨明斋到陈独秀家里,柯庆施(团员)也去了。陈独秀正在楼上睡午觉。高君曼让我们陪她打牌。我们刚打了两圈,可能是下午两三点的样子,有人拍前门。当时上海一般习惯是出入后门。我去开门,进来两三个“白相人”,说要见陈独秀(因报纸上刊登过陈回到上海的消息)。我说他不在家,高君曼也说陈先生不在家。那几个人又说要买《新青年》,我说这里不卖,大自鸣钟下有卖的。这时,周佛海就走了。那几个人边说着话边跨进门里来,指着堆在地上的《新青年》说,这儿不是有吗?(《新青年》在上海印,印量很大,陈独秀家里四处都堆放满了)这时陈独秀穿着拖鞋下楼来了,见这情形想从后门出去,到门口一看有人把守,就又回到前庭。我们和那几个人谈话中显得有点紧张,但谁都没有说出陈独秀来。不一会儿来了两部汽车,我们五个人(我、杨明斋、柯庆施、高君曼和陈独秀)被捕了。到巡捕房已经四点多钟了。巡捕房问了我们的姓名,职业、与陈独秀的关系等,陈独秀报名王坦甫,我报名杨一如,其他人也报了假名字,接着打了指纹,这时已经五点多钟了。(包惠僧:《我所知道的陈独秀》,原载《党史研究资料》1979年6月20日)
像张国焘一样,周佛海逃过了一劫,但褚辅成和邵力子的到访,显然让事情陷入更加糟糕的境地。褚辅成(时任北京众议院副议长,上海法学院院长)和邵力子(时任《民国日报》副刊《觉悟》主编,兼任上海河南路商界联合会会长)在政府当局或教育部门有公职,查清身份后即被释放。而化名王坦甫(王旦甫)的陈独秀真实身份暴露之后,他的夫人高君曼(化名林氏)、杨明斋(化名牟有德)、包惠僧(化名杨一如)、柯庆施(化名胡树人)等五人依然关押在监。陈独秀身着囚衣的号码为9323号,身份一栏填写的是商务印书馆编辑。包惠僧回忆说:“我们被送进牢房,包打听指着我们对看监的人说,他们都是教育界的名人,对待他们要好一点。晚上监里给我们送来两床被,我们垫一条,盖一条。牢房里放着一缸冷水,一个马桶。高君曼关在隔壁,彼此可以听见说话声,见不到面。”男儿大事一肩挑。被捕的这一天晚上,大家一宿未眠,商定如何应付警探的讯问。事后,包惠僧告诉张国焘,“在监房里,他们很关心还会有甚么同志继续被捕,尤其是陈先生更为关切。每逢有犯人送到这排监房的时候,陈先生必起立张望一番,看看是否同志。他知道我那晚要到他家里去的,所以尤为记挂,他不只一次的说:‘国焘身上总带着一些文件,他又热情气盛,易于和警探吵闹,如果他也被捕,那情形就更糟了。’这样念念不忘的直到深夜,后来看见没有另外的同志被捕,他才似乎稍微放心点。”
(张国焘:《我的回忆》第一册,东方出版社)包惠僧说:“第二天,在会审公堂审问时,法庭上认为我们是陈独秀的党徒,陈独秀说,他们是我的客人,高是家庭妇女。客人陪我太太打牌,有事我负责,和客人无关。后来就将高君曼释放了,其他人仍回监。在牢中陈独秀对我说,他家里有马林给他的信,如果被搜出来可能要判七八年刑。他打算坐牢,让我们出去后继续干,不愿干也不勉强,叫我还是回武汉去工作。”
营救行动立即展开
陈独秀被捕的消息立即在上海闹得满城风雨,营救行动立即展开。北京、天津等地也给予高度关注。对于营救陈独秀的情况,包惠僧回忆说:“第三天褚辅成和张继等就将他保释出去了。马林为营救我们做了不少工作,花了许多钱请律师(律师名巴和,是法国人或英国人)买铺保。陈独秀只关了两天。我们关了五天后也被保释出来,人放出来,但要随传随到。二十多天以后又会审,说陈独秀宣传赤化,最后定案是《新青年》有过激言论。经过马林的种种活动,结果罚款五千元(此处包惠僧回忆有误,应为五百银元,引者注)了事。”巴和律师是当时在上海开户营业的一位著名法国律师。10月6日,《时报》发表联合通信社的报道说:“《新青年》杂志主撰,前任北京大学文科学长之陈独秀君,昨年以来,任广东省教育行政委员长,迩因身患胃病,请假来沪就医。星期二(四日)午后二时许,法捕房特派巡捕多人,赴环龙路渔阳里二号陈君住宅搜检,将积存之《新青年》杂志,并印刷品多种,一并携去。同时将陈君及其夫人,及拜访陈君之友人(内有褚、邵两君,皆国内知名之士)五人,一并带入捕房,研询一过,除陈君夫妇外,外来之褚、邵诸人,当即交保出外候讯。昨晨九时,捕房将陈君夫妇,并传齐案内诸人,解赴公堂请究。被告陈君,延请巴和律师到堂辩护,奉判陈独秀准交五百两,人洋铺保,候展期两礼拜再讯,其余诸人,均交原保云。又函住居法新租界,平日以提倡新文化为职志之陈某,迩因编辑共产、社会主义、工党主义、劳动主义、新青年等书籍,有过激行为,被探目等于前日至该处,抄出是项书籍甚伙。当将陈及妻林氏,并牵涉褚、牟、杨、胡等四人,一并带入捕房。陈夫妇管押,余均交保出外。昨日传至公堂,被告陈独秀,延巴和律师代辩称,此项书籍,是否有过激性质,敝律师尚未详细查察,求请展期讯核。官判陈交五百两,人银并保,陈林氏开释,余均交寻常保出外,听候展期讯夺。”同日,《申报》以《陈独秀被捕为编辑<新青年>等书籍故》为题也作了报道。从《时报》、《申报》和《益世报》、《大公报》的报道来看,陈独秀这次被捕的主要原因是“编辑《新青年》”。但事实上并没有这么简单,其背后深层次的原因还是因为陈独秀与有共产国际背景的马林有关,只因当时巡捕没有找到陈与共产国际有关系的过硬证据,所以只好以“编辑《新青年》宣传过激主义”为藉口而已。正如张国焘所说:“幸好这次法捕房还算是马虎;而章程名单之类的东西又没有搜着,所搜去的信件等并不足以构成罪证,而且又都是与法租界无关的,所以捕房认为证据不足,不加深究,经一度讯问后,就把他们开释了。”从10月4日被捕,5日第一次庭审,6日经褚辅成和张继交押金五百两获保释候审,19日再次开庭审理除陈独秀外均获释放,26日法庭结案:查《新青年》已被封闭禁止出售,被告明知故犯,罚洋一千元,销毁查抄书籍,释放陈独秀。这次被捕前前后后总共22天,陈独秀在狱中实际上只呆了两天时间。
到底是谁营救了陈独秀
对于营救陈独秀,周佛海认为“却很费事”,其他亲历者的说法也各不相同。到底如何费事的呢?包惠僧认为马林“花了很多钱,费了很多力,打通了会审公堂的各个关节”,才顺利结案。李达回忆说:“为了设法营救,我曾通报各地的组织派人到上海来,我记得张太雷同志,为此事专从北京赶来上海,我们曾电请广州的孙中山设法营救,后来孙中山打了电报给上海法租界的领事,将陈独秀释放了。”胡适在当年10月6日的日记中也记载了自己出面营救陈独秀的事情。当他得知陈独秀被捕后,立即与蔡元培研究营救办法,认为法国驻上海领事“此人比较开通”,决定通电呼吁释放陈独秀。1983年11月15日,著名画家刘海粟接受《团结报》记者采访,谈陈独秀时也提及自己参与营救陈独秀的行动。当时,他在上海找到著名侠士、国民党左派人物李征五,求其出面找到法国巡捕房,保释了陈独秀。而当时在上海中华银行工作的谢菊1985年回忆说:“记得1921年10月初,陈独秀被上海法租界警务处当局捕去,须以现银五百两保释,其时汪精卫在沪,代为电粤设法,结果10日由广东省银行电嘱中华代汪精卫银元一千元,以供此用途。”上海中华银行系孙中山任总董事长的广东银行在上海的代理行。(黄嘉树:《陈独秀第三次被捕是谁营救的?》,载《党史研究》1985年第2期。)到底是谁营救了陈独秀?这个问题从上述当事人中的回忆中或许难以找到一个准确的答案。但有一点是有目共睹的,那就是像第二次在北京被捕一样,陈独秀的第三次被捕再次震惊了中国政界和文化界,又掀起了一场营救风波。只是因为法租界警方在上述众多社会关系协调和名人说情之下,网开一面,两天内就保释了陈独秀,使得这场风波很快就得以平息。而陈独秀第三次被捕也因此有惊无险。李达在1954年回忆说:“陈独秀出狱的那一天,我们曾雇了汽车到法国会审公廨去迎接。我记得前一年秋天派往莫斯科的青年团员中有两三人这时到了上海,在欢迎陈独秀出来的时候,还曾用俄语唱了国际歌。”对于这次陈独秀狱中一夜的生活,张国焘在回忆录中还有这么一段非常值得琢磨的记述:“陈先生还像念遗嘱似的指出:‘看来,国焘等似乎未被捕。他虽有些地方顾虑不周,但他是忠心耿耿,正直无私的。他有主张有办法,说得到做得到,这是很难得的。这次他的主张大致都是对的;他与我之间毫无芥蒂,只因相处甚密,说话不拘形迹,现在统治者们既这样无情的压迫我们,我们只有和共产国际建立更密切的关系,不必再有疑虑。’并要求他们出去之后,应和我和谐地分工合作,共策进行。如果大家都赞成的话,可以由我代理书记的职务,那末,他纵然在监狱里住上几年,也就安心了。当时他们听了陈先生这段话,极为感动,纷纷表示他们一向很敬爱我,愿意推我领头,要陈先生放心,并表示将比以前干得还要起劲。”(张国焘:《我的回忆》)因为张国焘幸运地躲过了被捕,他对陈独秀被捕入狱的具体情况一无所知,这些细节都是他在看望刚刚释放的陈独秀后在回家的路上由包惠僧告诉他的。对张国焘的这段自说自话,我们可以在包惠僧的回忆中找到另一种注解:“陈独秀被捕后张国焘做了一件坏事。张国焘散发传单,题目是《伟大的陈独秀》或《陈独秀的生平》,说陈独秀出了研究室就进牢房,出了牢房又坐研究室……这传单如果被拿到法庭就是陈独秀的罪证。张国焘已散发了一些,我们看到传单后很生气,不让他再散发了。张国焘的用意是想包揽党的事情,让陈独秀在牢中当书记。”(包惠僧:《我所知道的陈独秀》)将张国焘的回忆与包惠僧的回忆联系到一起,再联系到此前马林曾经鼓动张站出来反对陈独秀的言辞,张国焘内心的小九九就如同司马昭之心了。这是题外话。
同意与马林进行合作
陈独秀获释后,李达、包惠僧、张太雷、张国焘、周佛海等都来看望,祝贺。席间,张太雷转达了马林恳切慰问的意思,并说:“如果不是不方便,马林是要亲自来慰问的。”马林到底是什么“不方便”的原因不能亲自慰问陈独秀,亲历者们都没有提及。显然,作为共产国际代表的马林,他的特殊身份及受到租界各国警方的监视才是最大的原因。这也是陈独秀被捕与马林有关的一个佐证。马林没有来,陈独秀却很和气地告诉张太雷:“我一两天再约他会谈。”在这天的聚会上,陈独秀斩钉截铁地说:“幸好此次没有搜出甚么重要文件,否则乱子可就闯得不小。我们决不可因此气馁,更要勇往直前的干!不过更加要注意保密的工作。我们已被逼上梁山,只有一不做二不休了。”陈独秀是一个讲感情讲义气的人,天生诗人气质,血气方刚,古道热肠,性格中不免有意气用事的缺陷。世事就是如此,做人的优点往往就成了做事的致命弱点。陈独秀获释后,一改过去拒绝会见马林的做法,同意与马林进行合作。包惠僧说:“陈独秀打完官司后作为合法公民,负起党的总书记责任。马林为营救陈独秀等人出了不少力,为此两人的关系逐渐好了。”张国焘说:“会后不两天,陈独秀先生与马林作首次会晤。他们两人似都饱受折磨,也各自增加了对事势的了解,好像梁山泊上的好汉‘不打不成相识’,他们交换意见,气氛显得十分和谐。马林表示一切工作完全由中央负责领导,作为共产国际代表的他只与中共最高负责人保持经常接触,商谈一般政策而已。陈先生表示中共拥护共产国际,对其代表在政策上的建议自应尊重。他们这种相互谅解弥补了过去争执的痕迹,使在座的我为之额手称庆。他们从此经常见面,毫无隔阂地商讨各项问题。中共中央计划也按时送交马林一份,马林似从未提出过异议。关于政策方面,陈独秀先生也经常将马林的意见向中央会议报告。他们并且具体规定了接受共产国际补助经费的办法,此后中共接受共产国际的经济支持便成了经常性质了(在此之前,也许有过接济,如办外国语学校,大概威金斯基(即维经斯基。)曾捐助过一部分,但不是经常性质的)。”(张国焘:《我的回忆》)
开始重视经济基础的作用
因为陈马双方的相互妥协,两人的关系逐渐好转,这是不争的事实。但这一切是否就说明陈独秀之所以与马林和解,主要原因就是感恩于马林在营救他时既出了钱又出了力呢?这是值得研究和商榷的。笔者认为,事实上,陈独秀和马林之间是有条件的妥协的,那条件就是中国的事情必须由中国人负责。是否营救陈独秀,对马林来说可谓义不容辞。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可以从公私两个方面来说明:第一,于公,作为共产国际的代表,马林营救中共领导人陈独秀是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第二,于私,就陈独秀当时的声望和受到莫斯科俄共中央及共产国际的重视程度来说,如果营救不利,对马林自己也不一定有什么好处,说不一定莫斯科还要追究他的责任。而从陈独秀在狱中的表现来说,他已经置生死与度外,准备把牢底坐穿,而包括褚辅成、张继、胡适,甚至孙中山、汪精卫等社会名流参与的营救行动,他不可能不清楚。也就是说,陈独秀是不可能因为所谓马林“花了很多钱,费了很多力,打通了会审公堂的各个关节”来营救他个人的生命,而拿中国革命的整体利益来作什么情感的交易。这也不符合陈独秀的性格。
那么陈独秀为什么在出狱之后,马上愿意与马林和解呢?笔者认为,最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第三次被捕入狱使陈独秀明白了一个非常现实而又深刻的道理,那就是革命的成功还必须借力行船,靠自己一个人单干、蛮干是不行的。形势比人强。诚如陈独秀自己所言:“我们决不可因此气馁,更要勇往直前的干!不过更加要注意保密的工作。我们已被逼上梁山,只有一不做二不休了。”作为一个职业革命家,他在“逼上梁山”中懂得了在坚持和妥协之间需要平衡。事实上,此后陈马之间的合作并非都十分愉快,尤其是在1922年2月和1923年8月的西湖会议上,马林先是以个人建议、后又以共产国际指示的名义,要求中共党员加入国民党,均遭到了坚持独立自主的陈独秀的坚决反对。当然,作为中共中央局书记或者说最高领导人,此时此刻的陈独秀最为尴尬的还是一个字——“穷”。一个没有经济力量支撑的政党谈何建设?谈何发展?第三次被捕让陈独秀重新审视了自己的处境,开始重视经济基础的作用。作为职业革命家,他现在终于认识到“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金钱是万万不能的”这个简单却又世俗的道理。因为如果没有钱保释的话,说不定他现在仍在法国租界的监狱里呢!或许正是从策略上的考虑,一直反对从共产国际拿津贴并主张一边干工作一边干革命的陈独秀,开始改变自己的一些错误观念,开始愿意接受共产国际的经济援助。这或许正是他与马林和解的主要原因。事实上,在1922年6月30日,陈独秀写给共产国际的报告中,就公开承认中共的活动经费绝大部分正是来自马林的拨款。该报告称:一年来共花费17655元,其中只有1000元是中共“自行募捐”的,余皆在马林“国际协款”中实报实销。(《陈独秀给共产国际的报告》,原载《“二大”和“三大”》,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对于共产国际的经济援助,陈独秀都把钱用在了“刀刃”上———主要用于工人运动和印刷宣传上,他自己从未花过一分,真正做到了清正廉洁。从辞去广东教育委员会委员长的职务之后,陈独秀就成了一个彻底的职业革命家。人们不禁要问,陈独秀靠什么来养家糊口?他的生活费用是从哪里来的?我们知道,在北大担任文科学长的时候,陈独秀的月薪达300大洋,比在图书馆当佐理员月薪仅8块的毛泽东不知要多多少倍。如今,没有了工作的陈独秀,靠什么干革命?革命也要衣食住行呀!这真是一个容易被人忽略但却极不应该忽略的问题。在陈独秀第三次被捕的狱证上,我们可以看到陈独秀的身份是“商务印书馆编辑”。这个身份是否像他化名王坦甫一样,也是假的呢?事实上,陈独秀这么填写是完全真实的,而他的经济来源可以从这里开始找到答案。在中共建党初期,完全脱离生产的职业共产党员,组织上每月只给30至40元的生活费,这自然无法满足陈独秀一家的开销。而他的经济来源主要靠两个方面,其中一个就是由在商务印书馆工作的沈雁冰(茅盾)和商务印书馆老板王云五商量,请陈独秀担任了商务印书馆的名誉编辑。陈独秀说“工作可以少做点,钱也少拿点,能过生活就行”,最后商定为月薪300元。应该说这是一笔不菲的收入。实际上,因为陈独秀一直忙于革命工作,给商务印书馆做名誉编辑的时间应该不会太长时间。也就是说,陈独秀最主要的经济来源还是稿酬。除了经常在全国各大报刊上发表文章、受邀演讲之外,他编篡的《汉译英文选》由群益书社出版,《模范英文教科书》两册和《独秀文存》(四卷)由亚东图书馆出版,尤其是《独秀文存》的稿酬是相当高的,足够他们一家人多年的日常开支。陈独秀第三次被捕,改变了陈独秀的某种革命的理想主义色彩,开始真正地回到现实中来。从此,他全心全意地担负起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