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精神从高扬到失落
——末代皇帝“前半生”与“后半生”的风波
08。2。19《中华读书报》以整版篇幅刊载报道:《一波三折续补“前半生”,姊妹官司弹指三十年——贾英华著作权、名誉权官司始末》,读毕不禁令人感慨万端。
溥仪的《我的前半生》曾经作为人民政权成功改造人辉煌标志产生过广泛影响,不久前在下还为此写过一篇拙文《<我的前半生>——现代资本文明所无法仰望的光辉人文高峰》发点议论。真是无独有偶,一个同样具有时代典型意义的《末代皇帝后半生》官司又浮出水面,又是一个踏破铁鞋难得话题。
被告贾英华为原告溥仪夫人李淑贤的亲密邻居与整理溥仪“后半生”资料的合作者,李氏否认这一合作关系,反与剽窃者联合反诬贾氏,这场诉讼历时三十年,终于尘埃落定。
贾英华是李淑贤的邻居,文革中的患难之交,期间他帮助李淑贤整理溥仪的遗物和日记、文稿。1979年人民出版社通过胡文彬约稿,李贾商定由贾英华执笔撰写有关溥仪的回忆文章拟在《人物》上连载。
1979年《社会科学战线》派周雷向约稿,由李贾周三人商定《溥仪后半生》的编写计划,之后贾即开始工作,198 9年贾英华的《末代皇帝的后半生》由群众出版社出版,在国内外产生很大反响。
1979年《社会科学战线》编辑王庆祥利用约稿之机“取走了溥仪的日记、文稿和贾英华整理的溥仪编年、写作采访线索、溥仪病例摘抄及贾英华整理的李淑贤口述回忆资料”,短短3个月写出23万字《溥仪的后半生》和10万字的李淑贤回忆溥仪的《溥仪与我》的初稿,并写了相关文章发表,李淑贤致函吉林社科院揭露要求处理。1981年9曰《人民日报“情况内参刊载”》刊发《一个道德败坏的记者——王庆祥》的文章,胡耀邦还为之作了批示。接着吉林社科院组成5人调查组进行了为期半年的调查并给出结论,证实李和媒人沙增熙据认为内参情况属实。1982年写成《关于王庆祥同志抄袭他人文稿与文章,侵吞他人劳动成果问题的调查核实材料》的报告,认为“王庆祥同志不但取得素材的手段是不道德的,而且写作态度也是恨不严肃的”。
后来,李淑贤的态度突然发生了180度的转变,开始否认与贾的合作关系,只承认与王的合作关系,并蔑称“贾不具备写书的文化水平,1984年出版与王合作的《溥仪与我》。其后,贾发愤十年,从头开始,写出《末代皇帝的后半生》。
1900年李王联合状告贾侵权,1992年.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李王败诉判决。2005年3月,贾状告王名誉侵权案再次胜诉。
这一官司的波折和原告的出尔反尔令人震惊,个中原因令人困惑。对此,原告李淑贤去世前终于袒露出了自己的心声:
“今天,我就把实话告诉你吧!说白了,我就是嫌贾英华一家子都是工人。当时,英华本人页没有什么学历,将来书写成了,我怎么向别人介绍?我能说,他是初中生,而且还是工人,那不遭人白眼?尤其是外国人,如果问我:我们中国难道没有专业历史学家……培溥仪如果说一般百姓,谁写都无所谓,可他毕竟是中国的宣统皇帝,满洲国的宣德皇帝呀!所以,最后我决定:找一个专业历史研究者”李嘱咐孟洪在她死后一定告诉世人真相,“这才是真正的李淑贤”(孟洪《我所认识的李淑贤》)
作为个案而不过令人发出一声长长叹息也就罢了,然而作为社会现象却足以振聋发聩。
“末代皇帝”的官司不是伦理话题,而是历史话题;它不是具体人的个别道德品质问题,而是社会历史现象,具有极高的典型意义。它当之无愧的折射出了《我的前半生》的问世与《末代皇帝的后半生》的官司,都是他们所处时代的产物,都可以当之无愧地这射出产生自己时代的根本差异。
李淑贤所制造的官司,可以让我们作出如下的确凿无疑的解读:
一,溥仪身份的经历了两次否定。
30年前,新中国颠覆了延续几千年的旧社会,人民政权将一个“末代皇帝”成功地改造成为一个普通公民,史无前例,这是第一次否定;30年后,“集权专制”遭到颠覆,溥仪逐渐回归“末代皇帝”,身份陡变,身价陡增,成为追逐及谋利的工具。
二,折射出社会天翻地覆的变化。
溥仪政治上未能像苏欧皇室一样“落实政策”,精神上早已一步步实现复辟,“老佛爷”、“李中堂”以及遗老遗少们在“重写历史”中重现辉光,“蓝色血统”在平分秋色中开始傲视“红色贵族”。李淑贤讲的是实话,即使是“康德皇帝”,也已不屑与“工人阶层”为伍,是普通工人出身的作者不配书写的了。
从中可见,以资本为标志的“先进生产力”,不光急于西化“转型”具有强烈的买办性,而且天生的具有复旧狂,在颠覆“专制”的过程中,要与往日一切陈旧的传统“接轨”联合,形成统一战线,沉渣滚滚沧海横流即源于此。
以阶级关系的变化乃是经济基础变化的必然结果。
三,《我的前半生》的出现标志着人文的辉煌,《后半生》的丑剧标志的是人文的沦丧。
从林社会可以使“二进宫”“三进宫”成为资本,决不能成功地改造一个“末代皇帝”和民族的罪人,使之心悦诚服脱胎换骨。“从皇帝到公民”的成功改造绝不是司法机关可以完成的事,它必须以整个社会的地覆天翻为基础。“后半生”官司的内涵告诉人们,为了追名逐利,丛林法则可以怎样扭曲一个本来还不错的人,使之丧失良心,泯灭良知。
“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周扬先生许多高论造成过眼烟云,倒是他评论《白毛女》的这段话可以不朽,还令鄙人佩服不已。俗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思想解放人性的复归也30年了,敢问——
如今的众生,是“变成人“了,还是又“变成鬼”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