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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田:对先秦史研究与中华文明的再认识(提纲)

作者:老田 来源:江南app网址

对先秦史研究与中华文明的再认识(提纲)
——农业社会的生产方式、基层组织与儒道两家的政治哲学

作者:老田

历史理论与多数人的生产和生存条件脱节,这就成了一个纯粹的“自由领域”可以任意驰骋学者们的想象力了,结果也就不可能形成共识和学术积累。把生产方式的基础性地位突出出来,把古人时刻关切的问题意识重建出来,把少数统治阶级的意愿和多数人背景所容许的选择空间关联起来,才有可能认清历史的动力、演化与过程的逻辑,具备对经验事实进行理论提炼的可能。只有在衣食住行解决了之后,才谈得到政治、文化等等。在古代农业文明的研究中间,近东地区的经验和理论提炼占据着学者们的头脑,其中社会分化和国家的出现被作为关键标准,这在近东灌溉农业区,公共权力的管理和协调职能与生产的相关性较高,在中国早期的农业时代就未必同样如此了。

张光直先生所严密遵守的西方学界确立的文明标准是:“当我们看到一个古代社会愿意并能够动用相当多的财富去做似乎无用的事情,我们将敬仰这一社会的人民并说他们已经进入文明。物质文化越无用,在我们眼中文明就越显得清晰。”“贫富分化、城市化和国家关系是文明的三个必要的社会决定因素。”[1]以社会分化程度高低和国家形态完备与否作为社会变革和文明出现的“质的规律性”,这是从近东农业文明(埃及和两河流域)早期社会分化速度和水平远超时代的特殊经验中间提炼出来的,该地区的灌溉农业反常地满足农业再生产要求之后,尚能支持高水平政治分化和相对完备的国家机器的高成本需要,由于此一经验与古希腊经验一样,是古代社会中间与西方工业化之后的经验之“可比性”最强,所以得到西方学界的特殊重视,最终上升到典范和标准的地位。但灌溉农业区较高的剩余水平,不仅仅在早期,甚至在一切传统农业社会都是特殊的和反常的例外,以此作为评判农业社会变革的标准和研究参照系,明显存在着严重缺陷。

把近东早期提炼出来的文明标准和文明诸因素,应用到中国早期历史研究时,就与儒家道家对于历史经验的陈述及其政治主张发生尖锐矛盾,结果导致近百年史学抛弃了儒家思想中间的合理问题意识——在农业剩余不敷分配的社会中间对上层政治组织的形式和成本限制。儒家道家并不仅仅是一种思想流派或者主张,而是与农业社会的关键要求相一致,儒道两家都重视“道”——其中的核心内涵就是农业社会的根本规则,特别是政治和组织的根本规则。儒道两家的思想,都是与中国农业剩余生产水平很低而提出的一个根本性要求保持了一致性——上层组织成本必须最小化,战争成本最小化。

在农业社会里,上层组织和强制性管理都属于与基层社区组织的生产无关的耗费,格外需要履行节约原则。因为“在前工业化的农业中,维持生计之上的剩余充其量只占农民家庭生产的一小部分。……由于劳动力的边际报酬递减,当人口密度超过一定程度后,农民家庭的总产出中维持生计之上的剩余会减少。……正因为国家政权和农村人口都依赖农民的微少的剩余,加剧了两者之间的紧张关系;当人口密度增加,随之出现边际报酬递减时,这种紧张关系就更甚。当天灾人祸威胁农民生活时,国家政权攫取和小农生存之间的微妙平衡也受到威胁。剩余的任何一点减少都会同时威胁到国家机器及农业人口的生存。人口密度越高就更是如此,因为人口密度较低,生存以上剩余比较大。这或许就是中国历史上国家政权和农民之间产生频繁和剧烈冲突的原因一。”[2]《司马法·仁本第一》说:“故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春蒐秋狝,诸侯春振旅,秋治兵,所以不忘战也。”不是建立常备军来解决安全隐患,而是对所有壮年农民在农闲时期给与一些准战争训练,以低成本地保持相当的防御能力;因为常备军意味着巨额财政支出、还需要昂贵的行政系统去完成征税职能,这就带来与贫困农民争夺有限的农业剩余和造成社会对立,巨大的有形成本和无形的政治损失都是不可接受的。梁漱溟对于历史

儒道两家的思想不仅仅流为一种智力成果和主张,在夏商周三代中间是一种现实机制,完备的国家机器和足以威胁其他邦国的常备军耗费,以及由此决定的榨取力度,在考虑了农业剩余水平低下的承受力之后,会导致一种普遍的反抗意志,这在基层组织相对完善的时代,很容易组织成为一股有效的反抗势力,颠覆统治阶级强化国家机器的努力,商汤和武王都是以小博大并战而胜之,在这两场战争中间,显然,汤武只是起到了“领头羊”的作用,大量的反抗力量是由各个邦国提供的;而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显然不是出于自身的力量压服别人,也不是道德高尚感化了别人,而是出于商纣王得罪的邦国过多——主要是作为商纣王不得人心的反向动员效果而体现出来的,各个邦国都麋集在愿意领头灭纣的周室周围,这不是感召力和统治力量作用的结果,而是出于周室愿意承担较大的军事成本,大家都跟着搭一部分便车——有周室出头承担大部分战争成本,其他邦国跟在后头搞“墙倒众人推”。中华上层组织和国家机器的晚出,是因为现实中间存在着有效的抑制机制,扼杀了这个符合近东文明标准的发展方向,汤武革命的成功就是最为明确的验证。武王克商之后曾经解散军事力量,周公制礼作乐是从完备的国家行政选择上后退并向社区放权,之所以这样做,不是出于仁义道德的考虑,而是惩前毖后,深刻认识了桀纣失败的教训而理智地避免重蹈覆辙。三代期间汤武革命的深刻政治意义,为孔夫子、孟子和老子重视,并成为其政治哲学思想的坚实经验基础。

公元1112年(政和二年)宋徽宗御批谓“经以载道,史以言事”(马端临《文献通考·科举考四》),把经书内容与农业社会的根本规律联系在一起,历朝开科取士多以经书内容为策论范围,汉武帝就已经立五经博士了,认为这是“养士”之根本道理。理解和把握“道”(或者儒家的“王道”,好的可行的制度化方案)要与农业社会的利益制度化要求及其对政治和组织的限制联系起来,而“治国平天下”的关切点都落在政治和组织领域特别是上层组织领域,诸子争鸣时期上层组织开始进入人们的观察视野,这是上层组织出现瓦解、或者与上层组织相关的关键利益失去制度化守护时期形成的急切问题意识。诸子正是在上层组织在强化和形成过程中间,对于上下层组织之间的关系和影响进行评价,对于上层组织的功能及其实现形式提出看法和主张。借鉴近二十年来三农问题研究的成果,去理解农业社会的组织要求与成本问题,从而实现与史学界的交流,多学科的合作共享研究心得,有可能对“道”这样的农业社会基本规则,勾画出合理的理解范围来:确立农业社会的制度可能性之边界。

新制度经济学家青木昌彦认为博弈者、博弈规则和博弈均衡都是制度,农业社会根本利益的制度化过程中间,也要同时注意这三个维度。与文明标准相关的是国家这样一种上层组织的出现,本身是历史进程中间最强大的博弈者隆重出场;国家与规范行政的要求,在肯定某些规则的同时又会否定另外一些规则,并由此对生产方式和基层组织发挥不可逆转的影响;由于社会结构地位上不同阶层与国家关系不同,就从根本上影响了各自的博弈力量,由此导致新的和力量对比和新的博弈均衡,从长期历史看,国家出现前后的博弈均衡处于相当悬殊的位置上,这意味着有了国家之后就博弈均衡要移动到新的位置上才得以达成——国家形成的冲突论解释。国家机器的完备化,上层阶级与之紧密结合,由此增强了自身的博弈力量,加剧了社会上下层力量对比的失衡,社会分化因为有了这一支撑,反而更加稳固和制度化,国家机器和阶层力量相互作用并抬高,最终变成抽离社会本身且与社会需要相对立的群体利益代表。与国家政治紧密相关的知识和规则,也一样逐步脱离多数人的需要,甚至脱离多数人的视野和理解能力,共同加深了社会分化。针对这一社会分化的趋势,老子深刻预言了“管理悖论”——国家机器所支持的强制性管理必然走向反面——的种种表现。

制度化意味着以适当的组织或者市场渠道,经由有效的调节方式,能够稳定取得人力物力资源实现关键利益的再生产,借以维持和改善人们的生产条件和生存条件。在先秦史演进中间,农业社会有两种关键利益亟须制度化,与上层组织制度化紧密相关的是安全利益和战争成本最小化要求,与下层组织紧密相关的生产方式完善性要求——据以维护再生产条件稳定和生存条件稳定的再分配组织,这是农业时代两种最为重要的、亟须制度化的关键利益。前者是一种消极利益,而后者则是一种积极利益。

上层组织所能够筹集到的人力物力资源,与农业剩余水平之间有着紧密的关系,战争和行政高成本与再生产条件要求之间的矛盾程度,在较为贫困的农业时代更为严重,这体现为农业社会政治运作的基本法则。而农业社会的管理问题多落在前制度化区间,难于以今天的管理法则进行总结和提炼,上层组织的行为能力主要与认同而非强制相关。认同对于社会整合的意义,认同丧失而带来的社会成本及其高昂,这是儒家思想的一个基点,所以孔夫子说“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都是讲过高的反抗能量和阶层对立所带来的社会成本极高,那些导致认同丧失的措施因此是完全不可取的。以此去理解“德政”“君子之德风”的主张,就不再是一种建基于道德的公式化答案,而是一种“理性的算计”和社会秩序如何可能的思考。

广阔的黄土地域,新垦地与熟垦地之间差距很小的耕作效率(级差地租),使得迁徙自由的可及性很高,这明显不利于强化社会分化和政治统治。孟子强调民众自愿追随的意义,这反应级差地租很低的情况下,迁徙的选择易于做出,因而人心向背对于统治地位维持的重要性就相对高。孔夫子旅次所见的长沮、桀溺耦而耕,属于低地租区域的特殊现象,可以脱离政治系统管治的老垦区范围而自求生存,这在灌溉区就做不到;孔夫子另外一次旅行中间,遇到过与老虎为邻的“激进”迁居者,并发表了“苛政猛于虎”的评论,这意味着有人选择以承担较高的生存风险为代价,去追求政治自由或者避免经济剥削。

先秦诸子的思想和经验,大量来源于社区组织的经验,以及熟人社区的交往规则,同时早期社会中间竞争成本和防御成本很低,被视为一种好社会标准,据此对新出现的竞争以及由竞争引发的过高社会成本进行批评。行政成本高低与克服反抗的成本紧密相关,没有认同的事情很难做成。行政系统的运作成本(官员数量和单人工作和成本水平),克服反抗的成本(与目标接受程度的反向关系),运输成本高等等;战争机器的损害:对于生产条件本身的负面影响(人力物力资源提取),还有就是制度化的防御成本高低(工事、常备军以及征税系统),“城郭沟池以为固”显然是社会竞争而带来的非生产成本。社会对立和反抗的成本很高,及其与再生产条件维护的深刻矛盾,是儒家的思考起点。

考虑到最初农业社会只有基层组织,而且服务于生产条件和生存条件的稳定化与合作效益,基层组织的瓦解是历史变革的关键逻辑,但这个关键领域并没有经过认真仔细的分析,简单地归结于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会导致一种没有根据的乐观主义(积极利益引发变革是浅薄的,奴隶制对于保留劳动力的意义,封建制对于劳动激励的价值等等)。基层组织的瓦解,更有可能是社会分化和政治方面的原因引发农业社会的上层组织变革(如果考虑到农业利益的地域性和分工的有限性,宏观制度和组织变革并没有与尚未发展起来的全局性全社会的生产性利益要求),在一种消极利益的驱使下引发的社会质变。由于行政的高成本,绩效也没有保证,按照梁漱溟的理解,维持一个“消极相安之局”乃是最明智的:“天子及代表天子之官与庶民之间,乃疏远而成一种无交涉状态,免得相碍、相冲突,而庶乎得较久之相安;真有所谓‘无为而治’之概。”“天下事每出于反面逼成,而不出于主观要求;若说是‘无为而治’源于黄老哲学之理想,则误矣。”[3]

国家在中国历史中间出场是一次质变,而质变后的新均衡与上层阶级的利益和权力要求有较高的一致性因而得到维护,上下层阶级的脱节在于新的均衡仅仅与下层阶级的消极利益有一致性,而与其积极利益无关。后世读书人就是长期处在这个“彀中”,因而脱离社会实际鲜有创造性成就——关键就在于把智力耗费在一种消极利益制度化的不稳定均衡的修补思考中间,而积极利益的诸方面在规范行政系统中间缺乏实现路径,结果就变成一种智力砥砺仅仅与个人仕途谋划相关,朋辈唱和有关,而与生产方式和社会大势无关。后世学术中间的“道”的狭隘性,恰好与统治阶级利益缺乏涵盖性程度相一致,在思想方法上的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之诡辩,关键原因学术思想服务于利益狭隘利益的辩护要求。观察视野的狭隘性是利益的狭隘性附加的,思维方法的局限是根本利益不兼容的映射。

先秦诸子与后世有很大差距,其经验主义色彩非常浓厚,在评价上层组织时,通常应用农业社会的基层组织和熟人社区的经验,这当然有很大的局限性,但贵在坚持了生产方式视野。墨子和农家对于“干部参加劳动”的认同意义,儒家对于非正式权威和社会组织要求的理解,老子对于规范化的管理手段及其负面效果的揭示,都是从最为基层的日常经验中间提炼出来的。在前制度化区间中的干预手段和介入性权力的理解。古代史理论的发散性,主要是与农业社会的利益制度化处于前制度化区间是紧密相关的,今天的农村仍然处于“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双重失灵中间。正是在西方理论肯定的科层化管理和市场化路径上,恰好不存在传统农业社会的关键利益制度化空间,而这在诸子肯定的经书时代恰好有那样的经验,黄金时代与历史退化论思想是有根据的。曹锦清教授从社会学角度,认为宋明儒是从需要与可能出发,在政府和行政系统不能有效介入的情况下,希望以民间的力量,在家族和宗族制度基础上的合作努力,来为残缺的生产方式提供某些拾遗补缺的功能,族谱、祠堂和公田是宗族制度下的三大支柱,大问题解决不了,提供一些个小的公共物品。

在新中国实现工业化之前,仍然是一个传统技术基础上的农业社会,而隐涵在古代史研究中间的农业社会组织原则与利益制度化方式问题还没有共识:农民要不要组织起来,如何才能组织起来,仍然是中共高层政治争论的一个重要方面(毛泽东临终前回顾党内两大争论是:合作化的时候党内就有人反对,批判资产阶级法权他们有反感),这是社会结构未起质变的情况下,长时段中间仍然有共性的领域。而在布罗代尔所说的短时段政治史和事件史研究领域,这是新中国史学界60年不变的主流,但在这些研究者中间却少有能够很好把握农业时代政治逻辑和军事逻辑的学者,这恰恰是毛泽东介入历史争论的原因(批评史学界很著名的几次:唯心主义最多;研究历史的搞不了历史,要搞也只会搞帝王将相;社会主义革命越是深入,他们越是抵抗,吴晗翦伯赞名义上是共产党员实际是国民党。吴晗没有读过明史。还有就是对儒家法家的评价。)同时也是他的强项和知识界的弱项。毛的批评集中说那些人只会简单地罗列素材和滥发议论,没有能力进行系统总结和理论提炼,因为缺乏理论提炼和上升,必然陷入事件罗列和简单的议论水平,缺乏对农业时代社会结构的把握和理论梳理,结合五张皮的批评,更能够反应出知识精英对于制度化农业利益的反感,在这个方面相对先秦儒家是一个后退。

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指望人类终将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看起来中国社会仍然受到必然性的严厉主导,认识的冲突和不兼容实际上导源于利益和要求的不兼容。XXX的复辟和毛泽东的革命,都是对另一面的不兼容。在农村问题上的不兼容状态表现得最为集中和明显。小农经济,成为知识精英选择的“五张皮”中间的一张。前制度化区间的存在,是否意味着人类学和社会性的区别,而且人类学走的是否足够远。萨特认为,“匮乏与个人欲望之间的矛盾是历史运动的核心。匮乏,首先是生活资料的匾乏,是阶级产生的根源。由于存在匮乏,人与人之间相互威胁,不能共存,因此在建立在匮乏的基础上的社会中,工人阶级也不是一个目标一致的集团。”[4]在中国近代史中间,迄今为止,仍然存在一种社会上下层的反抗能量交替上升的态势,匮乏是否“必然性”藏身的空间?毛时代精英阶层感到极度不愉快而怀有深刻的“贵族造反”意志,30年后工农小资多数都感到极度不愉快巴不得有些人早点垮台,每一次都酝酿着巨大的颠覆性政治能量。革命与复辟,都意味着一种不妥协和不兼容心态,是风度与胸怀问题还是利益相互排斥的客观态势?

毛泽东站在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另类道路上,其于人类历史的意义因其独特性而上升,而不是因其普遍性而得到好评。他的管理实践和思想,要放置在农业社会工业化早期的制度化领域来评价,这是社会时间维度;在资源与目标相对应的管理维度上,要放置在后发国家乃至于人类多数国家工业化道路的实际选择视野里来评价,这是工业化战略选择的临时性方案;在工业化社会中间,扁平化治理要求和人与人关系定位方面,要放置在冲突更多的社会如何协调关键利益以节约管理成本来看待,这基本上是传统文化的返本开新的一个探索方向,也是工业化时代有无别种文明模式的问题。从思想来源和展开看,江西根据地时代的统治方式革命(三湾改编、古田会议),党内争论和延安整风运动中间的思想统一,建国后的系列群众运动,对于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不同评价。

儒道政治哲学的社会背景——农业革命后生产方式的非技术维度

1、 柴尔德谓新石器时代革命的四个特征:农耕、家畜饲养、磨光石器和制陶业。农业成为主导生产方式,对于人类居住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社会关系的影响是革命性的。8000年前的裴里岗—磁山文化、山东后李-北辛文化,经过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阶段,进入夏商周三代,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农业革命的成果是人口大量增长,华北平原被全部农业化,农牧业分界线第一步形成后游牧部落退守山区,农民大量占据平地。

2、 新进化论学派莱斯利·怀特认为人均能量生产和利用是文化识别的关键标准,萨林斯认为有效开发环境能量的文化将战胜和替代无效的,农业对于非农业生产方式的替代过程,就是这样一个人均能量上升和对无效文化的替代过程。其中农牧业之间替代首先是在平原发生的,此一替代有和平的(《春秋》记载游牧部落的土地可以购买),但是到后来一定是引发冲突和战争的,在平地和山区的过渡地带形成战争成本密集发生区域——农业部落对于平原地带的独占越是成功,对游牧部落的排斥越是彻底,就越是提高其在山区的密集程度和战争潜力,引致一个较高的威胁水平,西周初期对猃狁、春秋时期的山戎,都成为很大的势力,这是第一步替代。农业替代游牧部落有一个“两步走战略”,第二步则是把游牧部落排斥到长城以外,形成稳定的农牧业分界线,燕赵诸国力量不足,与游牧部落的战争打成相持局面,赵国名将李牧就是长期干这个活儿的,直到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挟全中国的人力物力之丰厚,派蒙恬帅军30万北击匈奴,才首次完成这一排斥过程。此后,农牧业战争的形式有所改变,长期沿着长城展开,这是此后两千年历史中间的不变安全问题。

3、 黄土与简单的木石工具之间的稳定结合,算是先民在农业时代的一个突出特点。铜铁工具在黄土地带应用的效益/费用比太低,所以木石农具长期占据生产资料市场,替代工具发展缓慢。青铜主要作为兵器和礼器,主要与权力和政治相关,直到廉价的铸铁工具出现之后,才开始在生产领域大规模替代淘汰木石工具,以工具衡量的农业生产力方面才有一个明显的替代过程。张光直谓:“中国古代文化,从仰韶到龙山到三代,至少从考古资料上,看不到在生产工具与技术上有突破性的变化;农业生产工具都是石、木、骨、蚌所制,形式不外木耒、锄、铲和镰刀,而在技术上也看不出重大的变化与改进,如灌溉技术的飞跃进展是要到三代的末期才在史料中显著出现的。”[5]

4、 中国早期农业中间,生产力(工具)因素的长期不变是明显的特征,变的方面集中于组织领域,其中上层组织和下层组织的情况截然不同。定居之后的第一次制度均衡被孔夫子称为大同,这是紧密型基层组织且功能强大,足以维护农业再生产条件和人们生存条件的稳定,构成一种完备的生产方式(马克思谓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生产方式)。大同是农业革命后实现的第一次制度均衡,有较为稳固的基层组织来照顾大多数人口的生老病死,生产生存资源相对均衡分配,土地公有公耕,生产方式对于基本利益的制度化守护很完备。对于大同所揭示的基本社会特征,得到了人类学、考古学和历史学家的共同确认。人类学家塞维斯认为先民是从游群、经过部落和酋邦阶段才发展到国家,早先有一个长期的平等时代;王震中从考古学证据说中国有一个长期2500年的内外平等农耕聚落阶段,才发展到有部分外部分化的中心聚落阶段;吕思勉谓大同是“内部毫无矛盾,对外毫无竞争”。等到农业占据全部华北平原之后,开始诱发第二步质变,质变开始时,春秋时代的情况是上层组织及其相关的利益制度化瓦解了,战国时期基层组织也开始瓦解了,秦汉时期整个社会完成再组织之后的情形是:基层彻底瓦解为小农经济而上层再整合为皇权政治。

5、 第二次质变发生的地域,是木石工具耕作效率最好从而人口也最为密集的地区。诸侯力政就是最先发生在农业密集区域——那些历史上最持久的政治舞台与农业密集区重合——最主要的是关中平地和黄淮海平原,其次山西汾河谷地、晋中盆地、胶东平原。要不是楚国老是成为中原地区的安全隐患,强行与中原发生亲戚关系,硬性挤进历史舞台来的话,估计秦始皇统一范围将无需包括江汉平原,从农业区域特点看,中国的第一次统一本来只打算开一家夫妻店,结果楚国自己钻进来当了跑堂的(从当时的农业开发程度和技术工具而言,在铁器工具普及之前,森林密布的南方地域的重要性很低)。

6、 基层组织对于生产和生存条件稳定的极高重要性,在工具不变的前提下是生产方式中间最活跃的因素,大同和井田制瓦解之前稳固的组织一直存在,中国先民在手持木石农具就已经实现农业的大范围扩张和人口巨量增长,首先应该视为一个组织上的成就。所以,农业时代的早期成就不适合以工具和技术维度进行衡量,大同小康是从组织成就及其主要特点和效果来标志时代特征的。在井田制瓦解之后,基层组织即落入前制度化区间,由此生产方式陷入残破不全的境地,看起来可以提出这样一个有待进一步检验的假设:没有认同就没有稳固的农业社会的基层组织。

7、 在基层组织瓦解过程中间,生产力的因素不突出,政治分化的因素更为明显。《硕鼠》《伐檀》之所以写出来,因为这还算是“新生事物”人们还不习惯于接受,所以对此“人心不古”现象持一种不妥协的抨击态度,社会分化对于认同的破坏导致无法实现高度利益协调了,而正规化的行政系统因其高成本和无法利用社区人际网络中间的信息和舆论调节手段而无效,变成“扁担没扎,两头失塌。”以认同为基础的早期基层组织受到社会分化的影响而瓦解,规范的行政系统在农业社会无法顺利建设起来,农业生产方式的残破乃是社会分化的结果,政府失灵意味着不可能在新的基础上重建生产方式的完整性。

8、 村落之上的组织要求,在非灌溉农业中间没有紧迫性,只与其他形式的共同利益相关——譬如控制战争成本,这与埃及的诺姆文明和两河流域的神庙组织不一致,埃及从前王朝时期到古王朝时期的变化是否由于战争成本最小化不清楚。对于上层组织的经验,主要在于三代期间以“汤武革命”为标志的两起两落。西周在武王克商战争之后,就解散了常备军,直至春秋时代的诸侯国内部都还没有常备军,所以才会出现“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的现象——诸侯没有能力面对造反力量来捍卫自己的地位。黄土农业区不存在超越村落水平之上的共同生产利益,生产利益是社区化的和相互分离和独立的,上层组织因其高成本且无益于农业需要(不同于灌溉农业区),而受到有意识的抑制,这是确凿无疑的史实。诸侯变法和力政之后,才开始以诸侯为政治整合的层级,此前常有大夫垄断权力出现架空诸侯,晋国发生六卿争权和三家分晋,齐国发生田氏代齐,鲁国三桓专政现象,还有陪臣执国命,叛弑无常;相比较而言,周天子在这一次社会质变中间毫无表现,似乎已经提前出局了。孔夫子还曾经两度起心思要去叛臣那里当官,卿大夫行动快于诸侯,地位也相对有利(处于专职管理者地位上),最后是诸侯层级的力政和兼并战争把中国送入皇权政治时代并完成第二次质变。第二次质变完成之后,皇权政治和小农经济是一起成熟起来的,上层组织的强化和基层组织的瓦解是同步的。

9、 儒家、墨家和农家,都是把基层组织的逻辑扩张为上层组织的逻辑,提出批评和主张。实际上这并不现实,即便仅仅对上层组织提出功能性的要求也都是不合理的,上层组织不掌握社区信息和介入式权威,这是儒家的经验主义失误。不重视管理成本的欠缺,在熟人社区中间公共信息和一贯表现是大家熟知的、评价可以随时随地做出和修改,信息成本和监督成本因此被忽略,未能进入视野,是一种场景错置的想象力——老办法应付新问题的结果,说“至仁伐至不仁”能够以低成本取得胜利这当然很对,但指望仁政下“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就未必如此了,没有考虑迁徙过程中间的社会资本损失——“上屋搬下屋、也要一箩谷”(毛泽东《寻乌调查》),置信(保险)和信息(宣传)成本问题——外地人如何才能确知仁政的信息和可信性呢?司马迁说武王伐纣时“不期而会者八百诸侯”,这是把外交和统一战线工作的成绩和成本都一同给抹杀了。除了基层组织的经验主义认识不足之外,儒家另外的不足是:把历史事实、与合理评价标准混淆起来了,甚至把历史写作作为褒贬善恶的工具,编织成“意义网络”的一部分,《春秋》是其典型;还有就是因为要实现春秋目标,褒扬和批评有过头以至于损害叙述信息的传递及其背后的制度逻辑。这也许是早期学科和信息不分家的“综合结果”——在同一次叙事中间体现多重目标,导致相互干扰。

10、 上下层之间的信息联系及其形式,儒家把诗经诸篇看作一种最主要的政治信息形式,起作用的条件是怎样的?孔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孟子说王道之迹熄而诗亡,分析的价值和社会时间维度是怎样确立的?合法信息与交流渠道,下层干预上层的方式?此种信息只有适用于缓慢节奏下的偶发调节,是否意味着对于上层组织的要求极少同时又极其稳定?考古学和人类学的结论都一致,最初的社会整合只有村落水平,组织及其功能都与农业生产条件和普通人的生存条件紧密相关,生产组织还是以非科层化的方式在熟人社区中间实施的。主要特点是以最能干的人不求特权和额外利益构建一种“保险博弈”,实现搭便车最小化,个人激励主要在意义网络中间解决,政治和经济分化最小化而形成的认同是维持一个基层组织及其功能的关键。从大同到井田制那次蜕变,关键原因未曾见于文字记载,推测是激励问题已经难于解决了——这又可能是统治者脱离劳动同时追求特权地位和超额利益破坏认同所致,所以才演变成土地公有私耕的井田制。儒家的大同社会就是道家的小国寡民社区,外部交流稀少,内部冲突缓和,内外组织要求与这一背景吻合,社区通过非正式制度进行利益协调所需要的信息数量和形式都不同于科层化环境。

11、 农业社会如何实现高水平动员和管理,意味着前制度化区间的努力方向。农业社会进行高度利益协调并保持生产方式完整,有一个近代经验以资对照,革命时代农村根据地之所以可能,乃是因为旧统治方式在农村地域的无效。奥尔森的集体行动困境,只要有百分之三的积极分子就可以突破,形成新的氛围,毛泽东从三湾改编开始寻找并培养那个百分之三的积极分子,供给制和三大民主意味着异化最小化路径,这是先民在大同社会时代实践过的,毛泽东的“经验主义”与孔夫子所肯定的大同,是农业社会中间关键利益制度化的全部选择集,1949年他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间展望新社会的时候用了4次大同3次共产主义来实指社会形态。共产党高层XXX、X里和胡Yaobang要分田,首先否定集体农业,农业集体化的管理规则中间内涵了反资反修(支持相对剥夺的初级意识形态)与缩小上下级差距的法权批判内容,知识精英中间对于法权爱好者也是同盟军,非毛化同盟的共同政治利益其实就是农业社会制度化的唯一通道,从反面证明两个问题:农业社会关键利益制度化与精英阶层的法权要求是对立的,推测早期社会组织瓦解的原因也是内部精英造反引发的——把权力用于谋求私利而促使关键的组织瓦解了。在农业社会关键利益处于前制度化区间时,争论话题和关键利益是不变的,组织形式问题和法权问题是努力的方向。寻找百分之三的积极分子起模范带头作用,最小化政治和经济分化支持高水平认同,这是革命时代的努力也是建设时代的努力,实质上延续了非制度化区间的努力方向。

农业革命后的第二次质变——上层组织演化和皇权政治的出现

12、 司马迁说“万物聚散皆在春秋”,王夫之说战国时“古今一大变革之会”,赵翼说“盖秦汉间为天地一大变局”,这是同一次质变进程中间的三次部分质变。在农业革命之后,中国古代史中间上层组织的国家化进程,本身应该视为另外一次质变,这样,先秦史研究中间,农业革命起源后的“文明”就不是能够“自然”地发展政治国家阶段的“文明”,国家机器出现前后的“文明”概念内涵迥然有异,所以“满天星斗说”就有一个内在的问题是“前后两个文明概念的内涵并不一致”,这就需要进行阶段性区分。后世皇权政治管治范围的扩大,应该看作是“后人的功业”和事情,不宜把渊源过度地追溯到农业起源时代——这两者之间没有延续性。

13、 三代政权的两个起落,是儒家道家发表对上层组织看法的主要经验依据,汤武革命都表明反向政治整合的成功:农业剩余少以及基层组织强。在希腊历史上的僭主政治中间,聪明的精英也是向平民利益倾斜,来争取人心和支持力量,从而就支持了自身的政治利益。汤武革命本身是农业剩余不足穷困农业经济中间,反向动员的临界点很低的结果,在基层组织很完善的时代反向动员的成效很高,孟子对于税收和再生产条件的矛盾最为敏锐:“有布缕之征,粟米之征,力役之征,君子用其一,缓其二。用其二而民有殍,用其三而父子离”,所以他说“为汤武驱民者,桀纣也”,下层人民的组织和一致,扼杀了上层贵族的走极端——强化国家机器的努力和赋税的增加,中华文明中间国家晚出而且形态和功能都是特殊的。基层组织是非行政组织,在性质和权力形成和运作方式上,在职能上都不同于国家组织,在有“领头羊”时期商汤和周武王时期成为反“国家”的有组织力量。中华文明主要体现为基层组织的完善性和扩张成就,领头羊和基层组织合伙否决了榨取型的上层组织进化历程,使得上层组织在近1500年里(从夏初到西周)保持一种“温良恭俭让”的外貌,确立了置信承诺,支付了保险成本,创造了长期认同和统一的基础。此种潜在的统一基础,在近东和西方一直没有出现,秦始皇的封山刻石多炫耀终止恶性政治竞争的功绩。元元黎民得免于战国,由此才不得不容许其存在和耗费农业剩余。小于战争成本就受到支持。从古代管理知识和所需信息和交通技术看,都不足以支持大一统帝国的广土众民,故汤因比对“大一统帝国”极度菲薄,谓“大一统国家基本上是消极组织。首先,它们是在文明崩溃之后,而不是在文明崩溃之前兴起的,然后才带给这种文明一种政治上的统一。”“大一统国家是统一意识在政治层面上的最高体现,而统一意识乃是四分五裂所造成的心理效应之一。在文明处于分崩离析的动乱时期,对统一的渴望随着统一现实的消失而变得越来越强烈。到了几乎令人绝望的时候,这个长期追求的目标却意外地实现了:其心理效应无比巨大,能压倒一切。”[6]

14、 春秋时期上层组织瓦解,百家争鸣的主题是上层组织及其相关的安全利益和成本怎么办的问题,殊途同归百虑一致;战国时期基层组织瓦解,井田制与王道理念又得到大力提倡,秦汉皇权政治的作用范围探索,汉武帝的政策选择范围,结果表明农业的根本利益陷入前制度化区间之后,国家政权及其行政系统并不能接管维护再生产条件的职能,因此生产方式的残破就无法再行制度化了,由此引致了思想上的两千年悲观主义与怀旧主义。因为问题不变,所以思考方式和所提出的要求也不变。基于对生产方式完整性的关切,如何维护农业再生产条件稳定,农民的生存条件平滑化,就成为历史上最主要的政策论题。大体而言,儒家持有一种恢复基层自足的生产方式完整性的努力,如何恢复井田制是其主张;而法家多希望由政府接管这一职能,采取各种限制兼并和过度剥夺的政策,去抑制或者减慢经济分化速度以维护农民的生计,把生产方式维护职能与行政管理联系在一起考虑。吕思勉对古代儒法家政策争论的解读:“社会经济在氏族时代本有规律,大体系公有,入封建时代渐次破坏。然初期尚可,工商业兴,破坏乃日甚,此时人心皆思恢复前一时期有规律之公有,有具体实行之方案者二家:(1)儒家重平均地权,(2)法家主节制资本。其初各目分张,至新莽乃合为一,行之而大失败,人心乃一变,不敢复为根本之图,而承认迁流所届之社会为合理,至少亦认为无可如何之事,此为言中国社会史者之一大变。”[7]“王莽的失败,不是王莽一个人的失败,乃是先秦以来言社会改革者公共的失败。因为王莽所行,并不是王莽一个人的意见,乃是先秦以来言社会改革者公共的意见。王莽只是集此等意见的大成。经过这一次改革失败之后,人遂群认根本改革为不可能,想把乱世逆挽之而至于小康的思想,从此告终了。中国的社会改革运动,至此遂告长期的停顿。”“然单讲平均地权,本不能解决社会的经济问题,兼讲节制资本,又苦于没有推行的机关。”[8]总之,把维护再生产条件的职能强加给皇权政治的行政系统,这种变法设想始终是不成功的。由此,小农经济也就长命百岁地活下来了。

15、 皇权家族与权力精英、财富精英之间的矛盾是结构性的。变法与反动势力的较量,出场者实际上是皇家代表和富家代表,苏辙批评王安石变法思想时说:“王介甫小丈夫也,不忍贫民而深疾富民,志欲破富民以惠贫民。……设青苗法以夺富民之利。”这说明苏辙虽然受皇家雇佣的高官,但是家族发财致富的愿望还是先于关注皇权政治稳定性要求,取地主立场而非官僚立场,《盐铁论》中间大夫与贤良文学之争,体现也是这种财主家庭出身的读书人对家庭发财门道的热切关注,反应的是皇权政治与地主富农在瓜分农业剩余方面的矛盾。张居正也说:“夫民之亡且乱者,咸以贪吏剥下,而上不加恤;豪强兼并,而民贫失所故也。”“豪民有田不赋,贫民曲输为累,民穷逃亡,故额顿减。”他以规劝的口吻要豪族大地主“出其百一之蓄,以完积年之通”,以便“终身乘坚策肥,泽流苗裔”。明末李自成快要兵临北京城了,崇祯要求达官贵人资助军饷,都还不愿意出,结果绝大多数达官显贵都步调一致地捂住口袋留给“拷掠”。最后,各个阶层和群体的自家发财意愿,合力形成一种“统治阶级的无限扩张规律”,这种趋势在阶级内部无法得到有效的抑制,最终达到被统治阶级完全不能承受的那个临界点,然后遭遇农民起义的周期性清算。

16、 农业社会中,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往往表现为经济剩余的直接竞争关系,维持农业再生产所需要的资源往往受到军政成本过高的损害(其中当然包括统治阶级以权力为基础的榨取和以财富垄断为基础的榨取),非生产领域过度透支农业剩余的结果是整个社会和政治系统的共同崩溃。佩里·安德森农业剩余的存在,仅仅是社会分化和国家产生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剩余产品当然也只是社会分化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充分条件可以在政治经济力量的失衡中间得到说明,但这是否就是原因和动力呢?在中国应用近东标准的结果,可以识别出文明发展的一种“质”标准与“量”规模的反向互逆趋势。

17、 儒家和道家思想都针对夏商周三代上层组织失败的历史经验,儒家还敏锐地注意到上层组织原则对于基层组织的瓦解和抵消作用,也就是说早就看到政治失灵的问题——上层组织的下沉及其规章制度不足以应付基层组织的需要,无法接管生产生存条件稳定化的功能性要求。儒家对战争成本和基层组织的理解相对完整,从而在政治的上层组织和生产方式两个方面保持着相对完整的问题意识,这就足以构筑农业时代的理性主义:一方面与宗教划清界限,另一方面又与过度的科层化划清了界限。对农业社会和“前制度化区间”的把握相对敏锐,反而比后世学者有着更为切实的问题视野和历史眼光。政治、经济与社会资本逻辑的不接轨,而是相互瓦解,结果是无法在农业社区内积累起足够的干预力量。

18、 皇权政治和军政成本的提高过程折射了法家的身影,世卿世禄制的终止和官僚化的出现,要求新规则和新人,基本上排斥熟人社区的信息与行为规则(子为父隐);皇家雇佣与“社鼠城狐之患”,多中心的消失,对于科层化的程度与成绩评价。专制概念对于农业社会的政治没有分析意义,仅能指明其与西方近代国家的组织结构和形式不同;科层制内部的政治不平等和结构性利益矛盾;权势人物的行为缺乏制约和责任伦理。

19、 从近东的政治“暴发户”时期概括出来的文明标准,都是关于社会分化和政治形态的,这在高水平农业剩余基础上没有体现出与生产方式的尖锐冲突,也因此丧失了普遍性和推广价值。而西方学者都很热衷于“与熟人打招呼”——因其与现代西方制度的相似性而入选并拔高为典范,对古希腊罗马亦复如是。结果,没有敏锐地注意到短期的效果与长期效果相反,埋下了“中断性”历史的祸根,埃及、巴比伦和希腊、罗马的覆亡,都不足以教育和启迪西方学者思想一个为什么。把这种标准奉为神圣不可动摇的规律之后,因为想要论证文明和国家的快速出现,把历史引入文明门槛,不甘于文明演进速度上的过分落后,就成为先秦史研究中间出现一个死结:急于应用西方标准,见到墓葬厚薄不同就说私有制和阶级已经出现,见到夯土城墙就据以论证国家,完全不顾与古文献之间的尖锐矛盾,结果丧失了很多有创见的解释路径。

传统农业社会的性质和制度逻辑——农业社会如何命名的问题

20、 至今为止,农业社会的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这提示了“前制度化区间”的实际存在,由此也造就了古代史理论的一个根本性困境:政治史研究中间对于国家机构设置、职官演化做了非常丰富的爬梳整理,但是对于农业社会上层组织的功能性和结构性的理解框架却迟迟建立不起来,关键也在于缺乏实际的路径和两者关联起来。韦伯对于理性化持有一种狭隘的视野,为了给工业化社会的制度化逻辑开路,罔顾前工业化时代的制度逻辑,这构成今天学界研究的一个思维障碍。

21、 生产方式从功能要求上的完整性,在井田制瓦解之后即不复存在,政治形态仅仅具有有限的执行力不足以实现设计目标,用农业剩余的生产和分配线索,可以划出四个群体,高高在上的皇权政治,中间是权力精英阶层和经济精英阶层,底层是编户齐民的小农家庭,这四者中间用什么来标志古代社会的性质和制度模式?还是都不合适?

22、 依据对农业剩余的分配权力和方式,中国传统农业社会的四大阶层是:皇帝宫廷,官僚精英群体,财富精英全体和小农家庭。大约1%左右的统治阶级通常占据50%左右的经济剩余。统治阶级榨取农业剩余,往往会与农民家庭维持生存和生存条件的需要发生矛盾,皇家希望子子孙孙做皇帝,这就需要保护农民的基本生产和生存条件,即便是从短期的社会安定目标出发,也需要保证从土地上析出的流民人数最小化。这就与权力精英和财富精英的榨取愿望之间存在着结构性矛盾,但是由于信息成本很高和监督的不完善,即便就理论上是由皇家雇佣的权力精英群体而言,也存在着“公权私用”的“社鼠城狐之患”,至于官商一体和官商勾结,就更不用说了。而财富精英群体通过子孙科举而进入仕途,退休官僚或者以权求财的权力精英群体也很容易成为财富精英群体的一份子,这两个中间阶层在人脉关系和流动渠道上相互流通。而且,一个权力精英群体往往并不能抛弃家族的发财目标,从而与皇家的最小化榨取要求相互矛盾。政府税负和私人发财都寄托于农业剩余,这两者之间的矛盾也是很深的。

最上方的小椭圆是皇权政治的顶端:皇帝及其家族

竖置的中椭圆是掌握行政权力的官僚精英群体:合法薪金、非法贿赂都是农业剩余的转型

横置的中椭圆是占用财富数量较多的地主、富农、商人和高利贷者:他们以地租、利息、价差等形式通过交易和谈判方式,参与农业剩余的分配

最下端的大椭圆是小农家庭:承担供养上层阶级的所有形式的剩余,税负、租金、利息等。

在上层阶级内部,存在着深刻的结构性矛盾,权力精英阶层和财富精英群体虽然相互勾结并互为补充,但是依然矛盾不小。限田、均税作为变法的政策选项,本身是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最大化之间的矛盾,是阶级利益全局和个人最小化要求之间的矛盾。榨取之所以具有可行性,而且要皇家采取政策加以限制,这是因为底层阶级缺乏组织依托,生产方式残破缺乏保护再生产能力的结果,体现为农民家庭的市场地位、政治地位低下,完全不能保护自己的生产条件和生存条件需要的结果。

23、 假如以生产资料占有标准来定义农业社会是不合适的话,那么什么标准是合适的?冯天渝说以封建制命名中国农业社会不合适,这有部分道理,但要以“宗法地主专制社会”取代“封建制”,乃属于信口开河性质,这不仅仍然是在马克思开列的概念的大框架中间观察问题,只不过更加零碎和无系统,无法替代封建制相关的概念系统,更加缺乏分析和应用价值。在农业社会四个阶层中间,以帝王将相官这样的政治特点来命名吗?确实有人称为中华第一帝国等等,这就是该社会的根本性特点和制度特色,皇权不下县如何理解?以地主占有土地和农民受剥削的特点来命名吗?假如可以证明自耕农占据50%以上那有如何?波兰尼认为前资本主义社会中间,市场是嵌入在社会关系中间的,不存在纯粹的自律市场,这当然意味着纯经济维度不足以表明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制度特色和性质,那么,如果不用这种分析维度的话,显然政治和上层建筑也就不能化约为经济领域的派生和服务领域,更何况政治领域的不完善程度也远远高于后世,那么在经济和政治维度之外,还有什么简明的逻辑和方式可以与农业社会的性质和制度要求一致起来?

24、 农业社会发展的后续出路问题上,也有很多人做文章,说皇权政治万能,扼杀了中国历史后续发展的他种可能性,具体地说就是没有走上西方国家的道路,这种立论从皇权政治中间官僚系统与经济精英阶层的冲突和矛盾作为梳理线索,通过忽视反面证据——大量的官商勾结以积累财富的证据——来完成论证过程,许倬云在《汉代农业》中间就说战国时期就已经有了向商业和城市文明发展的迹象,后来中断了。金观涛在《兴盛与危机》中间则说皇权政治万能,形成一种超稳定结构,这明显忽视了皇权政治中间各个层次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这两种立论都是在未加论证和说明的情况下,把西方社会的近代路径作为理所当然的出路、假如没有障碍肯定必然如此的潜在想象来作文章的,这样,只要找到了历史和政治中间的不利于资本家积累资本的证据,就自认为完成了叙事逻辑。其实反面的证据难道会少吗?

25、 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演进的角度而言,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说法,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的说法,如果要在学术上成立,需要考察资本主义工业化道路为何在中国不可能?西方道路对于后发国家而言有什么限制?在中心——外围理论中间有流氓资产阶级一说,特权消费社会分析等等,但是仍然有逻辑上的空白和缺环。按照资本主义经验,需要说明的关键事项是:资本家对积累的主导作用为何是不够的?资本积累的社会条件如何及其是否足以支持新技术应用和发展?

治先秦史,需要一种“反帝反修”的明悟,否则将无法让自己的认知水平摆脱西方的“精神污染”。来自近东的文明标准和西方工业化时代的理性化标准,都构成对农业社会的理解障碍,这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精神污染”——成为人们接触真实历史和农业社会内在逻辑的认识障碍。在先秦史研究中间,很容易出现的一种看法是过度重视符合社会分化和国家的材料,同时选择性地忽视相反的强有力证据,在价值判断上,儒道两家所菲薄的、并且确实对多数人生产生存条件有害的社会分化和军政高成本,却被今天的学者们视为正面和积极的事项。

史学界大量人力和时间集中于政治史和事件史主题,布罗代尔所说的短时段研究长期占据主流,但是,学者们却缺乏起码的军事和政治素养,缺乏对于史料的理论提炼和学术视野,以一种公式化的简单眼光去对待截然不同的古代社会,所谓的学术成果中间充满了伪装的道德义愤和学术胡说。王朝末期商品经济发达,土地兼并严重,奢侈型消费市场容量暴增,工商业和资本积累进展顺利,古代学者和政治家都认为是“衰世”而且农民起义的脚步声已经很近了,但是今天的学者却按照西方工业化进程中间的积累要求,认为这是最理想的时代,如果有什么遗憾的话,那就是这种趋势未能进行到底直到工业化完成,那样中国就成为第一世界了。

这种公式化的头脑,在中外史学界已经作为主流存在了很多年,如果走出学术圈子而以常识和常人标准看待,就很容易判定这些观点是精神病。但这些人把自己用“学术土围子”圈起来,在与外界实行有效的隔离之后,精神病言论就成了符合特定标准的“智力成果”“学术”,并以此评上了研究员教授博导等等。

二〇〇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1]张光直著 张良仁等译《商文明》辽宁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352-353页

[2]黄宗智:《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经济发展》中华书局1992年,第332-333页

[3]梁漱溟:乡村建设运动,载《梁漱溟全集》2,山东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179页

[4]李青宜著:《当代法国“新马克思主义”》当代中国出版社1997年,第82页

[5]张光直《中国考古学论文集》三联书店1999年,第390页

[6](英)汤因比著 刘北成等译《历史研究:修订插图本》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236、244页

[7]转引自张耕华著《人类的祥瑞·吕思勉传》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295-296页

[8]吕思勉《中国通史》华东师大出版社1992年,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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