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年前,邓小平提出了“先富”带“后富”的理念,“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 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吃 ‘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改革首先要 打破平均主义,打破‘大锅饭’”,而这个“打破平均主义”的法宝,就是“允 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起到示范作用,带动其他人“后富”,然后“共同富裕 ”。
应该说,邓小平的这个设想是非常有创见性和胆识的,因为它涉及到一个“两极 分化”的敏感问题,对这一点,邓小平有高度的预见,“我们允许一部分人先好 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好起来,目的是更快地实现共同富裕。正因为如此,所以我 们的政策是不使社会导致两极分化,就是说,不会导致富的越富,贫的越贫。坦 率地说,我们不会容许产生新的资产阶级。”、“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 ,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 ,对于“邪路”的危险,邓小平认为,必须坚持两条“一条是公有制经济始终占 主体地位,一条是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
而一部分人如何“先富起来”,也是有讲究的,邓小平设想“允许和鼓励一部分 有条件发展快的地区和个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先富起来的地 区和个人,帮助和带动发展慢的地区和个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可以看出 ,在邓小平理论中,所谓“先富”有个既定的前提,就是“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 经营”,也只有“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的“先富”,才具有示范、“带动 ”、激励的作用,让尚未“先富”的“后富”们知道,自己的差距在哪里,努力 的方向在哪里,当然,如果是能力乃至于“天份”方面造成的先后差距,绝大多 数人是心服口服的。
而且,在邓小平理论里面,对“带后富”也是有所设计的,比如“先富起来的地 区多交点利税,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对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个人,也要 有一些限制,例如,征收所得税。还有,提倡有的人富裕起来以后,自愿拿出钱 来办教育、修路。”,可以肯定地说,如果我们坚持了邓小平理论的这些原则, 就应该能够使“先富”富得理所应当、理直气壮,“后富”后的心服口服,就应 该可以抑制贫富分化的过度发展,尽快地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景。
而正如毛泽东所言“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改革的道路已然如此,在 前进的道路上也并非一马平川的坦途,也有荆棘,更有陷阱。比如,邓小平理论 中强调的两条,“一条是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一条是发展经济要走共同 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坚持起来就必须花极大的努力,令人困惑 的是“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在一些地方已经被“彻底卖光”所“修正” ,甚至连公共服务领域的医院、学校都一概卖光,比如山东某地、江苏某地,从 最近公布的经济普查的数据看,好像国有企业实体只占全部经济实体的百分之十 几了。
至于“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原则,其中就有不少杂色的、灰色 的、黑色的东西,而最为令人困惑和愤慨的,是一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 级领导干部的亲眷们的“先富”,这种“先富”不但没有起到积极的示范、“带 动”作用,反而对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共产党的权威和形象、加强党的执政 能力、营造和谐社会气氛等等,有巨大的破坏力。
第一,高官的老婆孩子“先富”起来,多半靠的是权钱交易,行贿受贿,在近两 年受到查处的高官背后,往往都有这样的老婆孩子们,比如云南省省长李嘉庭、 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等等,这些人靠着老公、老子的权势 在社会上招摇敛财,迅速暴富。
第二,高官的老婆孩子的“先富”,杀伤力极大,不但毁灭了一个高官,而且毒 化了一方党和政府的党风和正气,高官在上面做,中的、低的就上行下效。
第三.高官的老婆孩子“先富”,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的损失不可计数,通过高官 老婆孩子带到国外去的国家、人民财富,已经高达数百亿美元。
所以,当前最可怕的破坏因素之一,就是让高官的老婆孩子“先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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