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斌余案:法律专家们怎么不站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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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云淡水暖
来源:江南app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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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斌余案:法律专家们怎么不站出来
云淡水暖
新华网消息,甘肃民工王斌余自17岁起碾转于甘肃天水市、兰州、宁夏中卫、银川、石嘴山、中宁等地,在建筑行业打工,蹬三轮车,连14岁的弟弟也为生活所迫一同打工糊口,流血流汗,受尽老板、工头的欺凌侮辱,挨打受骂,在工作现场死里逃生,被拖欠工钱,虽签“合同”但有病无人问,最后,在家中老父被砸伤急需救命用钱时候,“就想要回今年挣的5000多元钱。可老板却只给50元。”,民工一个月才挣多少钱,居然被扣住5000元之多,简直丧尽天良,50元就像打发一个乞丐,人家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这不是往死路上逼人么。
有专家“点评”道“他们缺乏生活常识、法律常识、城市劳动常识,也没有任何的法律援助。”,但是,草民看到,尽管只上过小学四年级,王斌余却分明并不“缺乏生活常识、法律常识、城市劳动常识”,因为他首先想到的就是城市劳动管理部门和法律机构,“我气不过,就去找劳动部门,他们建议我到法院。法院说受理案子要3到6个月,时间太长,让我找劳动部门。劳动部门负责人立即给陈某打电话,说他违反《劳动法》。”,然而,工地老板显然并不把一个“说他违反《劳动法》”的劳动部门负责人的电话和“5月11日,经劳动部门调解,包工头吴新国向劳动部门承诺5天内给我算清工资。”的承诺放在眼里,更加变本加厉地迫害王斌余兄弟二人。
工头不但不给钱,还将兄弟俩赶出工棚,无处栖身,无钱住店,再次讨要生活费(欠人工钱,逼人讨要,欺人太甚),最后遭到工头及其亲朋的野蛮打骂“住在旁边的苏文才、苏志刚、苏香兰、吴华还有吴新国的老婆过来让我们走。吴华骂我像条狗,用拳头打我的头,还用脚踢我,苏文才、苏志刚也一起打我和弟弟。”,这不是更是往绝路上逼人么。“我不好活、你也不好死”,恶胆偏向横边生,以暴抗暴为罪人。绝望与压抑已久的屈辱的总爆发,导致王斌余丧失理智,“我当时实在忍受不了,我受够了他们的气,就拿刀连捅了5个人。我当时十分害怕,就跑了,到河边洗干净血迹,就去公安局自首了。”,五人中四人死亡,一人受伤。
站在社会常理来看,王斌余可谓“杀人如麻”,五个人被其排头捅去,这要何等的仇视、疯狂与残忍才做的出来。这里,不禁叫人想起一个文学人物来,就是古代小说《水浒传》里的“黑旋风”李逵,那厮被塑造成一个草莽人物,“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动不动就挥舞双斧,“排头砍去”,《水浒》里反映的年代是封建乱世,李逵等人是被“逼上梁山” ,但滥杀无辜,也为不可取,王斌余在法制时代举刀滥杀,虽然也类似“逼上梁山”,其行为类似“李逵”,但于法于理不容,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当然,法律开始严惩王斌余了,其5月份杀人,自首,审判,“6月29日,宁夏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王斌余死刑。”,程序一气呵成,体现了法律的威严、迅捷、法院的效率。这里草民有个小小的感慨,假如王斌余在第一时间找到法院要求讨回工钱的时候,不是得到“法院说受理案子要3到6个月”的答复,要知道王斌宏已经身无分文,离家千里,哪里拖得起3到6个月;假如王斌宏第二时间找到的“劳动部门领导,”不是一个简单的电话,“说他违反《劳动法》。”,在与包工头“调解”的期间不是允诺“5天之内”,而是立即掏钱(包工头的办法总比王斌宏多)把结果坐实的话,这个“6月29日,宁夏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王斌余死刑。”完全可以避免,几个家庭的悲剧,完全可以不发生。
但据报纸报道,案情公布后,网络上一片同情之声与“刀下留人”的呼吁,“理由”有“防卫过当”、“自首情节”、“执法、行政机构不作为”等等,草民不懂法条,网民们也未必都专业,并不能从法理上解读判决。可是,懂得法理,学富五车的法律泰斗,专家们大有人在,如此典型的一个案例,他们的身影在何处呢,人们不由得可以回顾一件轰动全国的案件。
沈阳的黑帮头子刘涌,被指控靠打砸起家,组织黑帮势力,欺行霸市,横行一方,聚敛钱财达7个亿之巨,在此过程中“该犯罪集团致死致伤达42人,其中死亡1人,重伤16人。”,一审被判处死刑,由于花巨资请来前中国政法大学教师,中国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主任、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田文昌担纲辩护,田文昌不负使命, 联络到“14位一流法学家作出的,包括中国法学会诉讼研究会会长陈光中,以及王作富、陈兴良、王敏远等。”,一阵“研讨”之后,出具了“沈阳刘涌涉黑案专家论证意见书”,然后刘涌改判“死缓”,惊动全国民众,检察院抗诉,最高法主导,改为维持原判。
无独有偶,今年8月17日,深圳法院对深圳赫赫有名的“冠丰华”黑帮进行审判,指控其“1993年起,陈毅锋等组织首脑分子,利用其他单位部门红线用地,擅自搭建非法建筑作为商铺等手段,获得非法收入8000余万元;2000年7月,‘冠丰华’组织40余人,头戴钢盔,手持铁管、消防斧、灭火器,强行进入东门大世界商城,以威胁方式逼走商城内原建筑商留守人员,强占了该商城,用于非法出租牟利,获取非法收入5000余万元;2003年3月9日,‘冠丰华’组织120多名成员,手持利斧、铁器,强占了宝安区创业大厦,随后出租,获取非法收入300万元。至案发时,‘冠丰华’通过种种手段10年来非法牟利共1.6亿元。”。
一份同样分量十足的《专家意见书》“现身”法庭之上,据报道,专家队伍包括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刑法学界的“泰斗级”人物高铭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储槐植,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张明楷,国家法官学院教授张泗汉,还有曾为“刘涌案”作出专家论证意见书的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兴良教授。虽然此份《专家意见书》没有被法院采信,陈毅锋被“重判”20年。但有帮闲出来说了《专家意见书》初衷“这里,我倒想为专家意见书辩上几句。说到收钱,法院其实也收,你去打官司不也得先缴诉讼费吗?难道据此就能认定法院不公正?论证需要出人出力,专家当然有权收取报酬,哪怕是收‘黑老大的黑钱’。至于中立,其实也是苛责,律师或者当事人自然不会向法庭提交于己不利的意见书,这正如职业伦理要求律师不能说当事人坏话一样。…在国家机器开足马力之时,专家意见书不过是处于弱势的被告人抓在手里的一根救命稻草,哪怕这个被告人先前曾是‘黑老大’。相较于州官批示的一把火而言,专家意见书不过是小老百姓点的一盏灯而已。刘涌的最终命运,已验证了专家意见书的功效。”(《南方周末》法治版主编郭光东)。
草民认同《南方周末》法治版主编郭光东的本意,一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二是“专家意见书不过是处于弱势的被告人抓在手里的一根救命稻草”。不过草民奇怪的是,这根“救命稻草”为什么都被“黑老大”所“抓住”,而被无良老板、残暴工头、慢三拍的法院、处理无力的劳动执法部门诸多综合、复杂因素,再加不理智的鲁莽所逼迫成“李逵”式莽汉的民工王斌宏偏偏就“抓”不住。草民相信,王斌余固然出不起这些泰斗、精英们天价般的出场费、辩护费,但是,如果一个中国顶级的律师出现在一个被别人踩在脚下蹂躏不得不反抗的底层民工的辩护台前,一纸《专家意见书》出现在判决王斌余死刑的法庭之上,无论其能否有“刀下留人”的“奇效”,其社会意义是非同小可的,因为这将让亿万中国底层劳动大众看到法制的光辉,公平地照耀在“黑老大”与民工们的身上。
经济学家说“20年来一直为企业家(富人)说话”、“痛苦越大,社会进步越大”(张维迎语),法院对民工王斌余说“受理案子要3到6个月”,劳动部门无法立即解决王斌余的切实问题,工头对王斌余的残暴打骂,将王斌余逼上绝路,而在最后的法律环节,热衷于“黑老大”案件的顶级大律师们、法学专家们也不见了踪影, 对身家数以亿计的“黑老大”与一贫如洗的民工的态度,为什么如此泾渭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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