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自马克思将“商品”和“拜物教”这两个概念融合在一起用以分析资本主义社会开始,“商品拜物教”就一直是马克思主义学者关注的理论热点。随着精神分析学派和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的兴起,对商品拜物教的讨论出现了两个新维度:一是从意识形态发生学的维度分析商品拜物教;二是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对商品拜物教概念的描述和分析。本文认为,在当今的现实背景和理论语境下重新分析商品拜物教现象,首先要用分析的方法明确其概念的指征,再到意识形态的领域去追溯其影响。因此,本文引入了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的方法来厘清对商品拜物教概念的某些误认,再结合精神分析学派的分析方法,试图洞悉隐藏在商品拜物教背后的意识形态影响。
一、商品拜物教批判: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两个分析维度
“商品拜物教”是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第四章中提出的。它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规律和内在逻辑:从物品到商品如何构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细胞,并成为左右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们思想及其行动的源泉。马克思在讨论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时,对于“商品”有过这样一段说明:“商品形式的奥秘不过在于: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的社会属性,从而把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由于这种转换,劳动产品成了商品,成了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或社会的物。”不难看出,马克思所阐述的商品拜物教的立论基础首先来源于“交换价值”作为一种独立的逻辑被资本主义建构起来,生产商品的目的不是创造使用价值,而是创造交换价值。在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之前,交换是由对使用价值的需求驱动的;到了资本主义阶段,对使用价值的需求被遮蔽,即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交换被掩盖,从而使使用价值从属于交换价值,颠倒了两者的关系(原本价值应该是为人服务的,现在则成了以追求交换价值为主要目标)。其直接结果是,人的能力的发展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变得支离破碎,完全不同于传统社会中人的能力及其社会关系的直接性和完整性。资本主义制度使得个人的自我确认和价值认同必须依赖商品交换所塑造的社会关系,从而导致人的关系全面物化,这构成了商品拜物教的历史基础。针对这一问题,马克思认为,不解决整体问题,是不可能解决部分问题的,彻底的解决方法是打碎旧的国家机器。
纵观西方马克思主义对商品拜物教理论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到,西方马克思主义者长期以来对资本主义的商品拜物现象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批判。首先,卢卡奇、科尔施等人重新审视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并在此基础上致力于探讨“物化”概念,试图解决何为拜物教之“物”这一问题,开启了西方马克思主义对商品拜物教进行理论分析的先河。其次,阿尔都塞等结构主义者发现劳动力的再生产不仅需要劳动技能的再生产,而且需要臣服意义上的再生产,即臣服于既定的统治秩序,那么只要“商品拜物教”在国家机器这一层面产生,便保证了现存生产关系的再生产。再次,法兰克福学派试图将“同一性”视为商品拜物教滋生的土壤。例如,阿多诺在《启蒙辩证法》和《否定辩证法》中采用了断片式的立论,试图消解同一性,并对资本主义启蒙的意识形态给予了深刻的分析和批判;而哈贝马斯的批判理论则试图消除所谓被制度扭曲的交往。由此可见,商品拜物现象及商品拜物理论不仅没有被消解,反而成为社会发展无法回避的问题和理论研讨必不可少的热点。这样一种针对资本逻辑的批判在西方社会理论家那里也得到了回响,例如,齐美尔在其著作《货币哲学》中对价值和货币这两个彼此独立的范畴进行了极其透彻的分析,他指出,通过价值和货币,人们的观念成为世界的图像,进而将“交换”作为一种生活方式。
在对商品拜物教问题的看法上,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形成了两个独特的维度。第一个维度是以G.A.柯亨(又译为G.A.科恩)为代表的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其着重要说明的问题是:商品拜物教分析的重要性究竟体现在哪里?柯亨认为,我们的任务不仅是了解商品的形式,即对商品进行二分结构的分析,而且还要明确分析的前提,认识到问题的关键所在,即我们要了解造成商品拜物教这种现象的内在原因,以此来寻求那种能够鞭辟入里地批判“使得剥削合法化”的“政治话语”。在柯亨看来,商品拜物教是这样一种现象,离开依附在产品上的劳动,产品本身具有价值,但又失去了价值。商品拜物教之所以神秘,是因为它不是诞生于生产领域,而是产生于交换领域,“神秘的出现是因为生产的社会特征只表现为交换,而不表现为生产本身”,因此商品拜物教背后的真相来源于一定历史背景下的人类交往。另一个维度以齐泽克为代表,他从意识形态发生学的视角出发来分析商品拜物教发生作用的机理,认为意识形态“并非是对(社会)存在的‘虚假意识’,而是这种存在本身,虽然它为‘虚假意识’所支撑”。也就是说,意识形态虽然被虚假的意识所支撑,但却属于社会存在的范畴。因此,意识形态批判绝非像传统理论所想象的那样轻而易举,只要做出一个解放性的姿态,拆穿皇帝的新衣,就可以大功告成,而是要明晰商品拜物教这个社会存在,通过分析意识形态的发生来把握其影响。
二、当代商品拜物现象:“虚幻性”与“无意识”的作用
在当今的现实背景和理论语境下重新分析商品拜物现象,不难发现其中隐藏的秘密,这个秘密产生的内在逻辑性就是将人类关系等同于自然属性,从马克思到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商品拜物教的这一逻辑前提已经被明确地揭示并呈现出来。而对于商品固有的社会属性是如何被遮蔽起来的这一问题,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柯亨进行了详细的描述:
1.人的劳动采取物品的交换价值的形式。
2.物品的确具有交换价值。
3.它们不是自发地具有交换价值。
4.它们好像自发地具有交换价值。
5.交换价值以及与其相伴随的幻觉不是永久的,而是确定的社会形式所特有的。
就西方马克思主义和后马克思主义来看,劳动价值论并非研究的热点,其理论价值也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针对这种局面,柯亨坦言,将劳动与价值分离开来,将交换价值视为商品的固有属性,这就使得商品拜物教问题成为一个“认识论”问题。柯亨的这一论断主要源自马克思的文本,其中包含两个重要的背景。首先,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将商品向货币的转化形象地比喻为“商品的惊险的跳跃”。在柯亨的分析中,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出现无疑调和了这个以“交换”为“惊险的跳跃”的问题之实质,商品似乎有了交换价值这一本质属性。其次,马克思观察到:“资本主义的时代是以这样的方式人格化的:即劳动力变成了劳动者唯一的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在后资本主义时代(即现代),生产者对劳动力和产品都很重视,既不是仅仅专注于生产,也不是仅仅注重分配,而是两者并重。在柯亨看来,当代资本主义是建立在对工人这一群体有充分了解的基础之上的,所以这种程度上诞生的商品拜物教更难逾越。柯亨认为,这里需要强调的既不是商品拜物教的起源,也不是它的意识形态角色,而是在资本主义模式下商品拜物教的实存,问题不在于人与人之间的交换关系等同于物与物之间的关系,而在于这种关系被物化为实存的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在现代分析哲学的语境中,对拜物教的描述不仅仅是一种批判,更多的是一种伦理认识方面的揭示,即资本主义创造出了自身的虚假图景。
就像柯亨所总结的那样,我们在分析商品拜物教概念之前,就应明确下述逻辑前提:劳动力的价值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表现为产品的附加值,即在产品中注入劳动时间,而这一产品一旦用于交换,产品的劳动时间就成了交换达成的一个筹码,即原有产品的固有属性在交换中表现为交换价值。其实,交换所具有的固有属性是商品拜物教产生的前提,而商品拜物教之所以能发挥意识形态的作用,则又有另一套意识形态发生学的作用机制。所以,由发生到发生作用,我们需要在这个过程中对意识形态做进一步的分析。
齐泽克认为,意识形态之所以能够发挥功能,是因为背后有“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在支撑着它。“崇高客体”这一抽象概念,是指具有“崇高”属性的物质客体。齐泽克用“货币”这一概念举例说明我们所言说的货币并非贵金属或纸币这种材料上的言说,他说:“货币不是由经验的、物质的材料制成的,而是由崇高的物质制成的,是由其他‘不可毁灭和不可改变的’、能够超越物理腐坏的形体制成的。”因此,我们所看到的是支撑意识形态的特殊构成,这种构成能够超越生死轮回,是由某种符号权威来保证和支撑的。如果说马克思清晰地阐明了商品拜物教产生的根源,那么齐泽克则将关注的重点转向了商品拜物教所包含的商品交换行为的矛盾。商品价值所表现的理性意识与商品交换行为中的无意识之间的矛盾体现在意识形态上,就会形成一种“无意识”,这种“无意识”虽然无法被人们所表象,但却已经内化于人们心中,成为一种“习惯性”。正是在“无意识”力量的作用下,人们臣服在商品面前,对它顶礼膜拜。那么,这种崇拜产生的根源又是什么呢?齐泽克强调指出,在崇拜的背后,是人们对主体的误认。为了说明这一点,齐泽克引入了拉康的“征兆”概念。他认为,即使作为革命主体的无产阶级,也难以摆脱商品拜物教的虚幻假象,其根本原因在于:商品拜物教的根源是某种征兆性的误认,“征兆”是“有”,是一种凸显的现象,是不为主体所察觉的“有”。“征兆”一词来源于医学术语,表示的是某个个体或有机体出现的不协调、不一致的现象。就医学而言,人们在生病时出现的头痛、发烧等现象都是能够感知其征兆的,但从精神分析的角度来说,征兆构成了主体的典型特征,甚至就是主体本身。正如精神病患者对于自己的征兆一无所知一样,商品拜物教中的个体也是身处其中却浑然不知,甚至还自得其乐。主体意识不到自身的征兆,从而使其与自身融为一体;而一旦主体有所意识,征兆也就自动消解了。因此,征兆所表现出来的状态就是人们在意识形态驱使下的一种“无意识性”。
“崇高客体”之所以是“崇高客体”,并不是因为它本身有什么特别之处,而是它能满足人们的迫切愿望,满足人们内心的隐秘需求。我们与“崇高客体”保持着相当的距离,这个距离一旦消失,“崇高客体”就会变成“世俗客体”。如果我们通过穹顶之下的光线去观察它,它就变成了一个“日常客体”,这恰恰是意识形态发挥强大作用的关键。意识形态的作用可能存在着“虚幻性”和“空白点”。这就如同希特勒的演讲自身所指涉的空洞性,希特勒自称是“人民意志的体现者”,但“人民意志”根本就不存在,说得更直白些就是,这些指涉只能通过“拜物教”的代表而存在,它只能存身于这些代表当中,从而表现出一种“虚幻性”和“无意识”。那么,在找到柯亨的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的方法与齐泽克的意识形态发生学(也有学者称其为商品拜物教的精神分析法)的理论机制之后,就可以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他们对商品拜物教的批判是要揭示其遮蔽了什么,而其“约定俗成”又是要隐喻其影响。商品拜物教从诞生之初就是一个需要我们洞悉的隐喻,因为它的本体和喻体早已通过异化内化到了我们的生活中,所以,我们需要通过分析的方法去找到它的“本体”,同样也需要通过分析意识形态的发生过程去找到它的“喻体”。
三、商品拜物现象的动因:从“抽象性”与“有用性”的分离到“行动理性”与“行为无意识”的疏离
抽象形式与主体间的实用理性的分离总是出现在商品交换的过程中,如果说人们的思维与其行为在商品交换的过程中出现了分离,那么这种行为也构成了“行动理性”与现实生活中的“无意识”的疏离。在商品交换的社会有效性与对该效果的意识之间的关系中存在着的一个悖论,即对现实的“非知”也构成了本质的一部分。齐泽克认为:“交换过程的社会有效性是这样一种现实,它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才是可能的:参与其中的个人并没有意识到它的正确逻辑;就是说,它是这样一种现实,它的本体一致性暗示出参与者的某些非知。如果我们‘知道得太多’,洞悉了社会现实的运作机制,这种现实就会自行消解。”这种设定便成了商品交换形式中无意识的本体论设定。一旦我们“意识到”,其就会消解,就不会出现所谓的“犬儒般的意识形态”。对当今的资本主义困境是否必然难以逾越的问题,齐泽克也给予了否定的回答。但是,他以其分析的传统和理性告诉我们,只要构成资本主义之基础的物质条件不改变,克服物质条件的发展过程就将与资本主义的发展齐头并进。
商品交换形式所特有的“神秘”感,既不具备像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那样的客观特征,也并非观念论所倡导的纯粹主体感觉,而是类似于拉康的“原质”的神秘形式架构。商品拜物教在马克思那里得以命名是有其“宗教背景”的,简而言之,它源自“道成肉身”的宗教隐喻。商品虽然是一种具体的实体,但却是一种具有高度抽象属性的实体,我们可以将货币和货币拜物教视为商品抽象性的集中体现,在这个过程中,货币被赋予了一种颇具神性的力量,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表现就是:“自由”是揣在你的口袋里的。黑格尔认为,实体首先是具有共相和抽象属性的东西,因为实体的具体形式乃是脱胎于“绝对精神”的辩证运动过程。若依照黑格尔的这一论断,商品的具体形式实际上就是其抽象本质的自我呈现,但是,有关商品所具有的二重性特征(具体性和抽象性)这一问题,其答案的获得则需诉诸马克思的《资本论》。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开宗明义地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在这里,“财富的元素形式”无非就是“抽象”形式的代名词,表征为商品的“抽象性”。而商品的“有用性”则表现为交换中的抽象性与商品交换的参与者并不相关,后者关注的是商品的用途,即“有用性”,如同我们去市场买衣服,关注的无非是衣服的价格、穿戴效果、保暖用途等实际的方面,并不关注其他。所以,交换行为与商品特征就被区分开来,但是统一于商品交换的行为之中,就表现为一种“疏离”。
在交换行为中,行为与思维是相互分离的,人们的行为自身带有社会性,而想法却更加“实际”,具有利己主义色彩。虽然马克思也指出了商品社会中商品形式的抽象性,强调商品是“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社会存在物,但最终他还是将商品交换的神秘形式归因于社会劳动,即劳动价值。我们必须更细致地分析商品作为抽象实体这一“抽象”发生的具体环节——即在商品交换行为中发生了“抽象”,当“真正的抽象”发生时,出现了人们的思维与行为的背离,行为是社会性的,即具有社会意义和价值,而思维是个体的、自利的,正是自利性使得个体完全被商品所奴役,从而产生了“拜物教”的可能。如果说在商品交换中出现了抽象形式与实用理性之间的分离,导致了商品的“抽象性”与“有用性”的背离,那么,表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其行动理性和现实生活中的“无意识”行为无疑就构成了更大的相悖。从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的维度来看,首先需要明确马克思的价值判断的依据,即以自由人的行动和思考为标准。在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的视域下,马克思对道德的“幻觉状态”提出的批评是分析商品拜物教的关键。历史上,真正赋予“意识形态”贬义色彩的是马克思,马克思认为,意识形态是虚妄不实的,商品拜物教就是其掩盖“人欲”的“天理”。简单说来,这是一个否定的链接:(1)商品拜物教这种意识形态操纵着人的头脑及其功能;(2)大脑再操纵着我们的官能来扩大利润。自马克思提出“商品拜物教”这一概念以来,人们已经逐渐理清了其实质就是对隐藏在背后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遮蔽。而对于实际遮蔽了什么,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给予了更加清楚的阐释。时至今日,我们已能进一步认识到商品拜物教发生作用的机制--这种意识形态是由虚假意识支撑的社会存在本身。这种认识标志着传统意识形态批判理论的终结。
在解释商品拜物教发生作用的动因时,从意识形态发生学的维度来看,我们难以洞悉和解释“幻象”,但却可以轻易地解释“征兆”,而对其动因的说明还是需要洞悉“幻象”。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也存在着拜物教,不过这种拜物教只是单纯意识形态层面的拜物或拜神,并没有“由幻象导致的征兆”介入其中,因而人与人的关系还是“非拜物化的”。当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之后,情况就不同了,拜物教寄生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人们成为“无意识”的实践者。由此,我们可以认为,商品拜物教的实质就是资本主义社会创造出的新“神”,一种近乎宗教的“强”意识形态。当金钱与自由发生关系时,货币值得崇拜的部分便不再是其本体,而是其背后所统摄的社会关系的方方面面,即劳动以商品价值的形式呈现出来,劳动只能以商品的形式肯定其自身的社会品格。
四、结语
柯亨和齐泽克的商品拜物教研究的重大意义在于,他们的研究并不仅仅局限于学术史,就其现实价值来说,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限度刚刚有所呈现时,他们就能够准确而深刻地揭示出在社会生活中普遍出现的异化现象背后的根本原因,这是一种存在论层面的解蔽。今天,当我们在新的现实背景和理论语境下进一步探讨商品拜物教问题时,必须明确几个逻辑前提:其一,这里所说的“现实”是指现代性社会中存在的拜物现象,古人的拜物现象不在我们讨论的范围内;其二,在现实生活中,人作为个体存在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也不在我们讨论的范围内,这里研究的仅仅是个体的普遍性层面;其三,建构现实的并非人的意识和知识,而是主体欲望层面的无意识幻象,正是这种无意识幻象驱使了主体的行为,形成一种“征兆”。根据柯亨与齐泽克的观点,与自我存在相对的所谓“大他者”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得到抑制的,但这要求人们穿透幻象,洞悉事物的本质。本文的主要目的就是试图剥离出意识形态一词背后所隐含的“快感”内涵,即人之所以被驱使,是因为人的“无意识幻象”与主观感受相契合。
综上所述,我们吸收了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对概念的严谨的逻辑推演以及精神分析学派对意识形态的内在洞察,并将二者的分析进行了有机结合。商品拜物教既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理论概念,也不仅仅是受意识形态直接影响的表现,而是二者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商品拜物教既是一个辩证逻辑,也是一个历史逻辑,这也决定了我们可能无法参透商品拜物教的真实内核。在马克思早已预设的社会发展的“正一反一合”结构中,我们仍处于“反题”的境遇,所以新的拜物教表征依然会出现,我们也依然需要找到新的视角,运用新的方法去重塑我们的研究。我们的分析并非拒绝将商品社会的发展惠及人类,而是要调和商品社会发展过程中早已被“物化”的人际关系,而这正是通向个体自由的必由之路。
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和文化工业的兴起,互联网成为传播媒介,信息传播的成本大大降低,传播速度与日俱增。在这种情况下,以往的社会问题不仅没有消解,程度反而有所加深。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否能透视出文明社会对商品社会的“背叛”?是否文明程度越高,商品越丰富,人类就越不幸福?当代社会是否会如一些理论家所言已进入后现代社会?是否“上帝已死”,“主体已死”,人们只尊崇“个性自由”,不再追寻主流价值?我们能否借助媒体的力量去破除“物”的束缚?在当今社会,大众媒体不加分析地传播日常生活中的各种风尚习俗、流行文化,使人们在受惠于科技进步的同时,也掉入了“工具控制论”这个“物”的陷阱,特别是广告的作用往往并非正面宣传,而是在编造着人们的欲求,向人们昭示通往幸福的途径似乎仅仅是可以买到更多的商品。在某种意义上,这种后现代的社会形态已将商品社会所固有的趋同现象用“平等”遮蔽得更加完满。
在保罗·萨缪尔森提出的幸福方程式中,幸福=效用/欲望,即幸福感与欲望成反比。而伊壁鸠鲁也指出,一边是自然必需,一边是人为制造的欲望,只有把欲望限制在源自自身的一部分之内,人们才能得到安宁。当然,在不假思索、不容思索的消费中,在对欲望的盲目追逐中,人们为了消费而消费,贪婪地吞噬着一个又一个商品符号,没有限制,也没有终结。这让我们不禁想起沃尔夫冈·弗里茨·豪格在《商品美学批判:关注高科技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美学》中的一句话:“人们应该重拾自主性,面对光怪陆离的消费世界,拥有一定的质疑和批判精神,抵制被伪造的需求所操控,人们的购买行为应该指向真实且必需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