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习近平同志2014年5月4日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所强调的,我国弘扬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继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吸收了世界文明有益成果,体现了时代精神。
2015年9月,习近平同志在联合国大会发言中提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这无疑是正确的。然而,某些赞同西方所谓“普世价值”观点的人因之又兴奋起来。有人甚至说,这个论断“具有正本清源的作用”,表明只是囿于目前的条件、环境还不成熟,中国领导人只好暂时使用“共同价值”这个概念。这就提出一些问题:什么是“共同价值”?它同西方所谓“普世价值”区别在哪里?认同“共同价值”是否就意味着赞成西方所谓“普世价值”?因此,厘清“共同价值”和西方所谓“普世价值”的区别是必要的。
一、共同的需求和利益决定了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存在
哲学范畴的价值,反映的是事物的性能同人的需要之间的关系,指的是客体对于主体的效用或意义。当客体能满足主体的某种需要,就表明它有价值,反之就没有;满足主体需要的程度越高,客体的价值就越大,反之就越小。满足主体需要的客体,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精神的。客体满足的对象即主体,可以指具体的个人,也可以指社会群体(如团体、集团、阶级、民族、种族等),还可以指国家、国际社会甚至全人类。
价值体现的是主客体的一种需要和满足需要的关系。每个主体对客体都有自己的特殊需求,但这不排除不同的主体之间也存在一定条件范围的交叉重合的共同需求,进而产生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既利己又利他的共同利益。这是人类在社会化过程中彼此联系相互交往的必然结果。与他人和社会隔绝的纯粹的主体自我需求,或完全排除主体特殊需求的纯粹一般需求或共同需求,在现实世界是根本不存在的。主体的需求总是一般与特殊、共性与个性的统一。一般需求或共性需求催生出主体间的共同利益,进而孕育出基于相同的需求和利益取向的价值共识。共同价值,其实是指主体间为满足共同的需求、实现共同的利益而达成的价值共识,是一种共识价值。这样的价值现象是广泛存在的,它可以在社会的不同层面达成,如个体之间的价值共识,群体之间的价值共识,个体与群体之间的价值共识,国与国之间的价值共识,各国之间的价值共识,甚至全人类的价值共识。
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或共识价值首先源于人类的共同需求。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人类面临困扰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全球性问题,如气候变化、环境恶化、全球卫生、恐怖主义、核战争等,产生了全人类的共同利益,人类前所未有地结成了命运共同体。在如何解决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就会达成某些共识,形成共同价值。另外,在人类文明进步中,各国人民在长期的经济文化交流、传播、学习、互鉴中,也会形成对有一定普遍性的某些基本价值的认可。如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就是当今时代各国人民在解决自身问题和对外交往中形成的基本共识,反映了世界人民和国际社会的共同愿望,也是应对全球性问题的客观需要。
中国的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发展紧密联系,中国人民的愿望同世界各国人民的愿望是相容相通的,中国梦同世界各国人民的梦想也是息息相关的,因此,中国国家领导人在联合国这个最具权威性的国际组织上,号召国际社会致力于实现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和联合国的崇高目标,承诺中国作为联合国重要成员国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这是无可厚非的,也是负责任大国的重要体现。
二、“共同价值”与所谓“普世价值”不是一回事
对于西方所谓“普世价值”,尽管有很多解释,但有其特定的内涵,概括起来是指存在一种为普天下所有的人共同接受、并贯穿人类社会发展过程始终,亦即普遍适用、永恒存在的价值。它打破了所有民族、种族、阶级、国家的界限,也超越了一切文明、宗教、信仰的差异,并且不会因时代的变迁、社会形态的更替而有任何的改变。
这种“普世性”的价值无论理论上还是现实中都不可能存在。价值实际是主体对客体的一种认识,是由实践决定的,而实践总是在运动、发展,因而人们的认识包括价值认识也会发展、变化,不会是永恒不变的。马克思指出:“人们按照自己的物质生产方式建立相应的社会关系,正是这些人又按照自己的社会关系创造了相应的原理、观念和范畴。所以,这些观念、范畴也同它们所表现的关系一样,不是永恒的。它们是历史的、暂时的产物。生产力的增长、社会关系的破坏、观念的形成都是不断运动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42页)
价值作为主客体关系的统一体,是客体在同主体发生关系的过程中产生的。客体有无价值以及价值的大小,归根结底是人的主观认知和评价的结果。尽管价值认识有其客观性的一面,但价值认识的内容却有很强的主观性。首先,对客体的价值认识会因主体的不同、需求的不同而有具体的差异;其次,不同时代的主体对客体的价值认识也会有历史性的变化,这是由人类活动的历史性决定的;另外,反映人与人社会关系的价值,在阶级社会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阶级性,特别是上升到思想理论层面的价值观。因此,价值认识的具体性、历史性和阶级性,决定了所谓“普世价值”是个虚幻的伪命题。即使在共产主义社会也不要奢谈什么“普世价值”,因为那时的价值认识虽然没有了阶级性,但人们价值认识上的差别应是普遍存在的,而且共产主义也是一个不断向前发展的社会,人们的价值认识也会有历史性的变化。
“共同价值”同西方所谓“普世价值”毫无共同之处。所有的共识价值包括全人类的共同价值都是以承认彼此的特殊价值为前提条件的,因而都是相对的、发展的、变化的,都会随着条件、范围、时间的改变而改变,不是绝对的、永恒的、凝固不变的。比如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首先,这是签字国对人权这个问题达成的基本共识,并不是说世界上所有的人都能认可;其次,也不等于说签字国对人权问题不能有自己的认识。相反,这些共识是以尊重彼此不同的看法为前提和基础的,否则就达不成共识。作为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和平、发展、自由、民主、法治等观念也丝毫不排除世界各国人民对之有自己不同的看法。
在现实社会中,承认全人类存在共同利益、共同价值是一回事,而如何对待共同利益、共同价值,如何处理共同关心的问题和利益关切以及由此决定的结果,是另一回事。作为国际社会的主体,各国政府在认识和处理世界性问题时,总要从本国的利益和要求出发,而不会按照什么所谓“普世价值”的要求,把全人类的利益和价值看得高于一切,并以此作为制定内外政策的根本依据。
美国以占世界不到5%的人口,消耗世界能源产量的34%,并制造出大致相当的污染物,但美国迟迟不肯加入旨在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进而改变地球气温持续上升的《京都议定书》。担心履行《京都议定书》会大幅降低美国GDP增长,影响美国人的生活质量与生活方式,说到底是怕影响到美国垄断资产阶级的利益。2009年9月,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的世界气候大会上,美国一方面拒绝接受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竭力推卸美国应承担的历史责任和现实义务,另一方面把批判的矛头指向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美国作为历史碳排放量最多的国家,一方面高喊所谓“普世价值”,另一方面在处理全球问题时却拒绝承担本国应尽的责任和意义,不会为了实现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而改变美国的发展模式和美国垄断资产阶级的利益。
再例如,和平一直是人类的共同愿望,在一些人眼里这是“普世价值”,然而现实告诉我们,在存在阶级对抗、利益纷争和霸权主义的世界,这种善良愿望根本就无法实现。因为暴力与战争仍是西方霸权势力维护自身利益、掠夺别国人民的根本手段。远的不说,仅就美国而言,在二战结束后到2008年这63年里,就参加了全球30场战争,平均每2.1年就卷入或发动一场战争;而在冷战结束到2008年这17年里,共参加了全球12场战争,平均每1.4年就卷入或发动一场战争,其中,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给所在国人民带来的巨大灾难和不幸,至今仍在延续。
从根本上说,代表全人类共同利益、共同价值的主体是世界各国人民,但在资本的力量仍主导世界的现实条件下,各国人民还不能联合起来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相反还要受到国际垄断资产阶级想方设法地阻挠和破坏,他们不愿放弃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权利,不愿全面彻底销毁核武器,不愿意承担相应的环境问题的责任,等等。因此,全人类的共同问题还得不到根本的处理,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也无法得到真正实现。只有社会主义彻底战胜了资本主义,世界各国人民都获得解放,成为自己命运的主人时,全球性的问题才能得到根本解决,人类的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才能完全实现。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不是西方所谓“普世价值”
解读我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至少可以有四个层面的认识:
首先,这是中国各族人民普遍认同并接受的共同价值。正如同习近平同志所说的,这是“反映全国各族人民共同认同的价值观‘最大公约数’”。
其次,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时代的核心价值。核心价值是建立在特定的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制度的基础上,并承载反映特定社会的形态和属性的价值,是处于统治地位并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价值。在我国,核心价值一定同社会主义这一国家制度和主流意识形态相联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根本价值取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马克思主义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核心要义,遵循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与规律,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落脚点。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成为大多数人自觉接受并用以规范国家、社会和个人的根本价值取向。
第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在“中国大地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发展历史中,积淀了深厚的文化传统与优良的道德风尚,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思想品德与精神追求,和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道德准则与价值标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深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沃土,充分汲取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思想道德营养,并与时代要求相结合,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
第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会不断丰富、完善、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们党根据时代特征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科学地总结概括出来的,它也必然要回到实践当中去,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得到发展完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一些人鼓吹的所谓“普世价值”显然是不同的。一些人鼓吹的所谓“普世价值”,其实是指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之有着原则的区别。比如讲民主,我们所说的是社会主义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而西方的民主,虽然形式上挺能迷惑人,但实质上是资本的民主、少数人的民主。我们所说的自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自由,是同纪律有机统一的自由。而西方的自由说到底是资本的自由、资本家的自由。平等、公正也只有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才能真正实现。而法治,我们始终强调它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同西方的法治有本质的区别。
正如习近平同志2014年5月4日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所强调的,我国弘扬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继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吸收了世界文明有益成果,体现了时代精神。因此,弘扬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充分肯定并大力借鉴人类文明进步的积极成果并不矛盾,同各国人民在经济文化等长期交流、传播和相互学习中逐步形成的共同价值并不矛盾。一些人打着所谓“普世价值”的幌子,其实质是为了否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妄图用西方资本主义价值观取而代之,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最终目的,这是需要我们高度警惕的。
(本文是北京市教工委专项研究课题资助项目,项目编号JGWXJCZX201426)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