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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的当代发展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实践指导之若干哲学与战略思考

作者:田瑞昌 来源:江南app网址

-----上篇是:第一,关于暴力革命学说

(中篇)

第二,关于公有制及其发展路径的学说。

-----还原历史真相,从理论原点和历史发展轨迹上辨析正谬。

(未完待续)

关于公有制及其发展路径的学说,可以说是马克思社会主义理论中的一个基本核心问题概念。今天有关社会主义发展的理论道路制度的争论,也基本上是围绕这一“核心问题”展开的。为了梳理思想,澄清是非混乱,明辨历史,看清方向,下面着重讨论三个问题。

(一)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理论学说。

我以为,最能集中反应和体现马克思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学说的最有代表性的著作有四,一是《共产党宣言》,二是《法兰西内战》,三是《哥达纲领批判》,四是《<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当然还有《资本论》了)。我们不妨简略的做一重温介绍。

一是《共产党宣言》,这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奠基之作。概括地说,其要点是:(1)“共产主义的特征不是要废除一般的 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私有制”;(2)消灭资本私有制,第一步是砸碎旧政权“争得政治上民主”(即无产阶级夺取政权),没收大资产阶级的财产归国 家所有;(3)第二步是采取建立“国有银行”、“把地租用于国家支出”、“征收高额累进税”等措施(十条措施),实行国家计划指导下的对私有经济的改造 (十条措施,是当时条件下的对先进国家的一些举措,可因各国的情况不同有所不同,但其原则是有普遍意义的);(4)最终消灭“三大差别”,实现劳动的彻底 解放,建立起“自由互为条件”的人人平等的“自觉自由人”的共产主义社会。-----这些理论原则,至今也存在不同理解。

二是《法兰西内战》,这里的理论论述,涉及方方面面的重大理论原则,包括社会主义(公社)的民主制度等。但是,其 核心是关于实现“劳动解放”、最终取代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两者,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中有时是同一概念)的发展路径和过程的理论阐 述。即无产阶级是怎样建立起新的社会条件的呢?我们完整引述如下:

“公社并不取消阶级斗争,工人阶级正是通过阶级斗争致力于消灭一切阶级,从而消灭一切阶级统治(因为公社并不代 表一种特殊利益;它代表着‘劳动’的解放,而劳动是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基本的、自然的条件,唯有靠僭权、欺骗、权术才能被少数人从自己身上转嫁到多数人 身上),但是,公社提供合理的环境,使阶级斗争能够以最合理、最人道的方式经历它的几个不同阶段。公社可能引起激烈的反动和同样激烈的革命。公社实现劳动的解放----它的伟大目标-----是这样开始的:一方面取消国家寄生虫的非生产性活动和胡作非为,从根本上杜绝把巨量国民产 品浪费于供养国家这个魔怪,另一方面,公社的工作人员执行实际的行政管理职务,不论是地方的还是全国的,只领取工人的工资。由此可见,公社一开始就不仅进 行政治改造,而且还厉行节约,实行经济改革。”

-----先评说几句。从这里人们可以看到,社会主义时期阶级斗争的内涵、表现形态、斗争方式。须知,马克思还有“在社会主 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中间横着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过渡时期、最后走向国家消亡”的论述,则与上述论述完全一致,这里就不再全文引述了。我要问的是,今天 一些人怎么可以否认社会主义时期阶级斗争的存在呢?而且这种阶级斗争,在这里所指出的并不是夺取政权前两大阶级的对抗,而是“公社可能引起激烈的反动和同样激烈的革命。公社实现劳动的解放----它的伟大目标-----是这样开始的:一方面取消国家寄生虫的非生产性活动和胡作非为,从根本上杜绝把巨量国民产品浪费于供养国家这个魔怪,另一方面,公社的工作人员执行实际的行政管理职务,不论是地方的还是全国的,只领取工人的工资。”

看看今天的贪官贪腐和反腐行动,不就是马克思说的“几个不同阶段”的阶级斗争吗?不仅如此,看看马克思使用的语言“不仅进行政治改造,而且还厉行节约,实行经济改革。”这与我们今天的提法,不正好“对接”吗?再顺便说一句,文化大革命的“疾风暴雨,打倒一切”,显然与“公社提供合理的环境,使阶级斗争能够以最合理、最人道的方式经历它的几个不同阶段”的论述不符,形式手段不当,是错误和失误。但是,在“劳动解放”阶级斗争的意义上,又能说这不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吗?也许,用马克思的“政治改造”、“经济改革”的表述更准确。但我以为人们是不能否认毛泽东的探索发展的理论贡献的。

下面我们接着引述

“如果公社组织在全国范围内牢固地建立起来,它还可能要经历的灾难,就是奴隶主们的分散零星的暴动,这些暴动尽管暂时会阻挠和平进步的事业,但只会增强社会的革命力量,从而加速运动的发展。”

----评说几句。历史恰如马克思所预见的这样,不过这种“暴动”,有的是“分散零星的”,有的可谓是“规模相当可观”,有的是单纯内部发起的,有的或更多的是,内外勾结,对人民政权的反抗颠覆----从 毛泽东时代的“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战争,历历数次;到邓小平的对越还击战,平息“六四”动乱;再到后来的“西藏拉萨骚乱”、“新疆暴恐事件”,以及直到 今天的美国围堵、日本挑衅,美国操纵的“香港占中”搅局,图谋再次在中国掀起动乱,等等,不一而足。然这些一次次,由于我们都能加以正确应对,而促进了中 国社会主义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前面我们说了,这是“暴力革命学说”在新的条件下的运用和发展。其实,严格地说,这是马克思主义原理直接正确地运用。这就是,马克思在这里指出的“这些暴动尽管暂时会阻挠和平进步的事业,但只会增强社会的革命力量,从而加速运动的发展。”-----请注意,马克思说的是“和平进步的事业”,这一提法,不正是我们今天所从事和推进的“和平发展”的伟大事业吗?

我不知道,那些否认社会主义时期存在阶级斗争,主张放弃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鼓吹“和平演变”的人,该做何言?!而那些以所谓“世界无产阶级暴力革命学说”,看待今天世界形势及其我们党的方针政策的人,在马克思的论述面前,又该作何感想?!

下面,接着引述-----这是社会主义制度条件和发展路径的论述:

“工人阶级知道,他们必须经历阶级斗争的几个不同阶段。他们知道,以自由的联合的劳动条件去代替劳动受奴役的经济 条件,只能随着时间的推进而逐步完成(这是经济改造);他们不仅需要改造分配,而且需要一种新的生产组织,或者勿宁说是使目前(现代工业所造成的)有组织 的劳动中存在着的各种生产社会形式摆脱掉(解除掉)奴役的锁链和它们的目前的阶级性质,还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和国际范围内进行协调的合作。他们知道,这一革 新的事业将不断地受到各种既得利益和阶级自私心里的抗拒,因而被延缓、被阻挠。他们知道,目前‘资本和地产的自然规律的自发作用’只有经过新条件的漫长发 展过程才能被‘自由的、联合的劳动的社会经济的自发作用’所代替,正如过去‘奴隶制经济规律的自发作用’和‘农奴制经济规律的自发作用’之被代替一样。但 是,工人阶级同时也知道,通过公社的政治组织形式,可以立即大步向前迈进,他们知道,为了自己和为了人类开始这一运动的时刻已经到来了。”(以上各段引文,克思恩格斯集》第三卷98、99

-----这里,我们主要不是评说,只把其中的若干概念提取出来,请大家思考:

(1)“以自由的联合的劳动条件去代替劳动受奴役的经济条件,只能随着时间的推进而逐步完成(这是经济改造)”----“只能随着时间的推进而逐步完成”,是多长时间?是一步到位吗?

(2)“不仅需要改造分配,而且需要一种新的生产组织,或者勿宁说是使目前(现代工业所造成的)有组织的劳动中存在着的各种生产社会形式摆脱掉(解除掉)奴役的锁链和它们的目前的阶级性质”----如何改造分配?又如何建立一种新的生产组织?这种生产组织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上的和由什么条件所造就的?它又是一种什么样的“有组织的劳动中存在着的各种生产社会形式”?并如何“摆脱掉(解除掉)奴役的锁链和它们的目前的阶级性质”?

(3)“还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和国际范围内进行协调的合作”,这是不是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协调的合作”,是指国家计划下的宏观调控市场经济?而“还需要在国际范围内进行协调的合作”,这是不是指,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需要与资本主义的现代经济相连接?那么“进行协调的合作”,又是不是类似今天的“竞争合作,合作竞争,合作共赢”呢?

(4)“他们知道,这一革新的事业将不断地受到各种既得利益和阶级自私心里的抗拒,因而被延缓、被阻挠。”

----请思考,今天我国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既触动国内的既得利益集团,又触动世界霸权的既得利益集团,遭到激烈抵抗,“因而被延缓、被阻挠”种种之情形是不是证明着马克思预见的英明?

(5)“他们知道,目前‘资本和地产的自然规律的自发作用’只有经过新条件的漫长发展过程才能被‘自由的、联合的劳动的社会经济的自发作用’所代替”的论断以往的马克思主义者知道不?是否重视了?

-----什么叫“只有经过新条件的漫长发展过程”?“漫长发展过程”是多长时间,50年、100年,300、400年,上千年,几千年?我看,只能由实践来回答。

-----什么叫目前“资本和地产的自然规律的自发作用”?又什么叫“自由的、联合的劳动的社会经济的自发作用”?在这一 “所代替”的“新条件的漫长发展过程”,最终之社会经济”它应该是一种何样形态?

-----什么叫“自然规律的自发作用”? “自发作用”是何义?“自然规律自发作用”是否意味着可以无所作为,不去作为,自由放任,而无需管理呢?且看,马克思一方面指出,“这是经济改造”,是由“现代工业所造成的”;一方面又指出要遵循“自然规律的自发作用”“社会经济的自发作用”,显然,这里马克思强调的是,“经济改造”要遵守经济发展的客观经济规律,顺其自然,适应自然,利用自然,改造自然,而不是听其自然,放任自流。-----天道自然,道法自然,时势道位察,顺势而为,依律而行而已。

对此,马克思没有再细解,也不可能做出再更具体的细解了。这已够细致的了。马克思只用了一句话总结概括这一过程的情形,即这种“被‘自由的、联合的劳动的社会经济的自发作用’所代替,正如过去‘奴隶制经济规律的自发作用’和‘农奴制经济规律的自发作用’之被代替一样。”-----看看历史的发展演进吧,一切皆在其中,在不言之中。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情形如人类社会的演进之然,历史之进步,然也。

“但是,工人阶级同时也知道,通过公社的政治组织形式,可以立即大步向前迈进,他们知道,为了自己和为了人类开始这一运动的时刻已经到来了。”

-----笔者在此发一感慨,亦可谓放炮放言一之:不论中外,不论“左”右,那些讲马克思主义与社会主义,天天指手划脚的人,我要问:有几个读懂了马克思,读懂了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这里的论述呢?

记得,我国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期,有位叫邢贲思(原中央党校副校长)的所谓“著名的马克思主义哲学 大家”,在《人民日报》上发了几版长文,解读邓小平理论,居然说:“马克思主义,是一百多年前的理论,没有讲过市场经济的话”,不管用了,要创新。请问, 还有比这更无知,更可悲的了吗?

我说了,此处主要是引述,而不是评论。但是,我还是不能不说,那些谈天说地、指手画脚、振振有词的人们,还是去好好读读马克思吧!

三是《哥达纲领批判》。这是马克思1871年写了《法兰西内战》后,针对《德国工人党纲领》于1875年写的《批注》。《批注》是一段段的批驳表达方式,不便完整引述,故这里笔者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编者写的“说明”中对《哥达纲领批判》的概述,全文引录如下:

马克思区分了共产主义发展的两个阶段,并准确地规定了两个阶段的分配原则。他指出,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是刚刚从 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资本主义社会的痕迹,对消费品的分配只能实行商品等价交换的原则,按劳分配的原则,“每一 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以后,从社会领回的,正好是他给予社会的”(见本卷第304页)。然而,尽管有了这种进步,生产者的平等权利仍然受到限制,因为 “它默认,劳动者的不同等的个人天赋,从而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见本卷第305页)马克思接着表述了共产主义的分配原则,“在共产主义社会高 级阶段,在迫使个人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 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力 的狭隘界限,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子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见本卷第305---306页) 在这里马克思把生产力的发展、集体财富的极大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看作共产主义的基本条件。后来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他明确 地把共产主义社会表述为“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每个生产者最全面的发展”的经济形态(见本卷第342页)。

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批判了拉萨尔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应当得到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的论点,根据自己 的再生产理论指出,只有从社会总产品中扣除用于补偿生产资料、扩大再生产、建立后备基金、支付管理费用、满足共同需要、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设立基金等各部 分之后,才谈得上在劳动者之间进行消费资料的分配。他还驳斥了“分配决定论”,指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 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的性质”(见本卷第306页)。因此,把分配看成一种不依赖于生产方式的东西,把重点放在分配上,是根本错误的。

---- “说明”中,以下还有几段概括,主要是马恩围绕《哥达纲领批判》与各方的交流,进一步阐述了这里的基本观点,从略。

不过,人们可能会问,“说明”是否是对《哥达纲领批判》理论观点的正确概括呢?至少笔者是基本认同的。这里也不是先评说,而是提出几个问题,请人们做一思考:

(1)共产主义发展的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与第二阶段的共产主义社会,是截然分开的吗?

(2)“按劳分配原则”,是否只能在消灭资本主义条件下实行?还是也可以也应该在有资本主义遗留存在的这一条件下实行?马克思的理论原则,到底是怎样阐述的?

(3)“消费分配”决定于生产方式的性质,是不是就意味着因“制度决定分配”而无需在有资本主义遗留存在的这一条件下重视“改造分配”?

(4)怎样看列宁开启的《国家与革命》的论述、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两个阶段的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探索?又怎样看待中国今天的社会主义发展探索?

四是《<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1895年1月)。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经典表述,也是人类社会以“五个发展阶段”迈向共产主义的经典表述。主要段落引述如下:

“我的研究得出这样一个结果: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解释,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一般发 展来解释,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18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概括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 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找。······在那里继续进行研究。我所得到的、并且一经得到就用于指导我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可以简要地表述如下:人们 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 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 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他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 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 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 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形式。我们判断一 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根据,同样,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 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无论哪一种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 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所以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观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 或者至少是在生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资产阶 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的一个对抗形式,这里所说的对抗,不是指个人的对抗,而是指从个人的社会生活条件生长出来的对抗;但是,在资产阶级社会 的胎胞里发展的生产力,同时又创造着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因此,人类社会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

-----笔者,在这里仍以提出问题的方式,请人们思考:

(1)依据马克思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辩证运动发展的原理,如何解释俄国革命中国革命的发生?

(2)革命成功后的社会主义建设与发展,应呈现出一种什么样的经济政治结构与形态,怎样看待列宁开创探索的社会主义发展模式?

(3)今天的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生产方式又有了新的发展,按照马克主义原理,这说明了什么?我们应该怎样应对?

上面在引述马克思每部著作后提出的所有问题,我们都将在后面的讨论中加以辨析与回答。

这里需要指出和说明的是,笔者为何要对上述著作,这样句句不漏地详细引述呢?可以说,只要读过马克思著作的 人,对马克思的“经典”论断,几乎无人不知。但是,由于这些“经典”(语句)已被反复引用,可谓“习以为常”,本来是充满了历史的辩证发展过程的阐述,却 因“习以为常”而僵化,“只知其一、忘记其二”,在理解运用上竟然表现出那样的“机械”与“形而上学”之种种。又可以说,今天的许多争论,都由此而生。故 有必要重温马克思的原著。

在我们联系社会主义运动的发展历史,做出解读以前,对我们今天存在的误读,可以举例若干:

比如,对《共产党宣言》,是不是一说起来,就是知道,“一句话,消灭私有制”?甚至把不带剥削性的“一般个人所有 制”也看作在消灭之列了?而对“十条措施”,是不是也认为可有可无?是的,马克思恩格斯后来都指出过,这“十条措施”不是绝对的,是可以因国情不同形势不 同而有所不同。但是,它要求和体现的,要通过“计划市场手段”逐步改造私有经济,这一带有普遍意义的原理,可以漠视,可以丢弃吗?是的,《宣言》没有直接 使用“计划”与“市场”这样的语言,但是“设立国有银行”、“收取地租”、“增收高额累进税”、“废除遗产继承权”等等举措,难道这是“完全公有制计划经 济体制”下的概念和举措吗?而现今,有些人又从另一个角度加以解读,以《宣言》主张保护“一般个人所有制”为据,说共产主义最后就是 “保护人人私有”,借以鼓吹“全面私有化”。我问,诸如此类的存在,要不要重温马克思主义的原著呢?

比如,对《法兰西内战》,过去人们提到这一重要著作,是否就只知道“巴黎起义”,武装斗争,红旗飘舞世界;而并不怎么知道,马克思在这部伟大著作中所阐述的公社提供合理的环境,使阶级斗争能够以最合理、最人道的方式经历它的几个不同阶段”;经过新条件的漫长发展过程”、“经济改造”、“不仅需要改造分配,而且需要一种新的生产组织”、“还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和国际范围内进行协调的合作”;而使“ 目前‘资本和地产的自然规律的自发作用’”,“被‘自由的、联合的劳动的社会经济的自发作用’所代替”,等等论断,这些关于社会主义的发展原则与路径吧?如果知道,也理解了,还会有人反对我国的改革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吗?或者,还会有主张“全盘私有化”“全盘西化”的思潮滋生蔓延吗?

比如,《哥达纲领批判》。也可以说,对这一著作的僵化理解,恐怕既是今天一些人只抠住“公有制”、“制度决定分配”这一 条,而反对任何市场化改革的原因;也是“苏东解体”后,鼓吹“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学说是乌托邦”,放肆诋毁我国建国后社会主义革命建设的原因。或者可以 说,中国社会中与理论界存在的“两个相互否定”的思潮,从理论上说,原因的根子正在这里。

比如,《<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对这一历史唯物主义与共产主义发展学说的伟大著作,在理解与运用上,表 现出的情形就更加复杂了。无疑,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作用反作用,包括精神作用的相对独立性原理,是被几乎所有马克思主义认可的。但 是,须知理论尤其是哲学原理,是高度的抽象。而社会的发展是“各种力量的冲突较量融合的结果”(义引恩格斯的话)。因此,它既不不是直线的,也不是短视 的;而是历史的长流,多层次多系统多结构的运动发展。故很难用一个哲学概念,解释发生在既定时间的一切具体事物。比如,如何解释在相对落后国家的俄中革命 成功,而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的欧美至今还看不到“革命时期”的到来?比如,从劳动工具由石器时代走到今天的信息化时代,证明了科技生产力的发展是推动人类 社会生活方式进步的基础动力;但不同国家的不同状态,又往往是由这些国家的文化基因的传承决定的,这包括中东的沙特等国,也包括我们中国。比如又如何理 解,“无论哪一种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 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所以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观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 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生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再比如,又如何理解,既然说“无论哪一种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又说“但是,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胎胞里发展的生产力,同时又创造着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因此,人类社会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这将是一种怎样的发展演进进程呢?

我以为,现在的许多争论,并没有摆脱脱过去时代条件的束缚。马克思主义只是给我们提供一个科学的思维方法与观察问 题的立场,今天与未来的时代长流与广阔空间,是需要今天与未来的人们,去开拓实践,进行新的理论概括创新的----当然不能背离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学说所揭 示的最一般的原理。

再重复地说,时空条件决定理论的抽象和定义,而不是用理论剪裁现实。不然理论就不能发展,也就失去了对现实的引领指导作用。深奥乎?习近平同志提出的“鞋子理论”,其义涵正在这里,形象、恰切、科学、通俗也。

以上,在这一节里,在我们对马克思的四部著作中围绕社会主义公有制及其发展路径问题,既作了原文引述,也提出了一些需要思考问题。这些问题,可以说都与改革开放以来直到今天发生的各种争论紧密相关。下面我们围绕历史进程,对这些问题作一探讨梳理与回答

(二)关于列宁毛泽东时代对公有制学说的理论实践探索。

1)如何看待列宁主义的理论与实践。

人们知道,列宁主义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与发展。在列宁主义《国家与革命》等著作的理论宝库中,有四个方面是最有 代表性的:一是,“一国数国首先胜利”的“无产阶级暴力革命”的理论学说。二是,关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形态,这里包括“一步到位”地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 建设社会主义公有制与计划经济体制;包括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制度;包括党的建设与领导,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制度;包括分低级阶段 和高级阶段两步走,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目标的理论学说。三是,关于实行“新经济政策”探索的理论学说。四是,提出的“和平共处”处理国际关系原则的理论学 说。

而到今天,如何看待列宁主义,因时代发展变迁,后来,尤其在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后和苏联解体后,就出现了激烈的争论。这里,最核心的是如何看待列宁创建开启的社会主义制度模式问题。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必须对其他几个方面的理论学说,一起做一说明交代。这里的根本问题,仍然是如何解读时代条件的问题。

一是,关于暴力革命学说。这不仅由俄国革命的胜利,也已由后来苏联二战反法西斯的胜利、中国革命的胜利、社会主义阵营的出现,证明了列宁对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暴力革命学说”的重大发展是正确的。

问题在于,后来大肆批判列宁的《帝国主义论》之“资本主义腐朽垂死”论,是可取的、正确的吗?我要问,在20世纪 初期的1917年后,列宁对帝国主义的分析,难道不正确吗?人们怎么可以拿后来的变化了的“时代条件”,去作“反证”呢?如果承认了这一逻辑,那么,是不 是后人都可以任意去批判前人----这不仅包括对列宁,也包括对马克思,以及包括对孔子、苏格拉底等等先贤,是否都可以无端地进行批判否定抹黑,而不管其 提出的一般原则,是不是正确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经济条件呢?这是历史唯物主义吗?

我们已在《上篇》说明了,“暴力革命学说”,包括《帝国主义论》的论述,后来由毛泽东提出的“和平共处,和平发 展,反对霸权主义”的共产主义运动国际发展战略,作了“转型”之对应新的时代条件,而得出的理论之英明正确。-----而这,说到底,难道不是继承发展列 宁提出的“和平共处”的原则思想吗?一些人今天何以胡乱指责?这难道又是历史唯物主义吗?

二是,关于列宁的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和无产阶级政党建设学说。其实,这更是列宁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学说的重大发展(不细述)。

而中国党,以毛泽东为代表的老一辈革命家,以至到今天的代代领导人,不仅继承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学说-----从毛 泽东的《论人民民主专政》,到邓小平提出的“四项基本原则”,再到习近平提出的坚持党的核心地位不动摇,党领导制定法律,“依法治国,依宪行政”;从毛泽 东的“着重从思想上建党”,保持“无产阶级先锋队性质”,到今天的“全面深化改革”,“从严治党,反腐肃贪,建立清廉政治”;从毛泽东、刘少奇对“民主集 中制”理论原则的阐述,到后来把“民主集中制”作为最高原则写入《宪法》,坚持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我们的实 践证明,这一切都是对列宁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和建党学说的继承发展丰富创新。

问题在于,这里一直存在着争论与斗争。最突出的是,在改革开放后,出现了一股鼓吹 “全民党”、“社会党”的“改称易帜”的恶呼,以及否定“党指挥枪”, 主张实行“军队国家化”的恶流。在遭到全党全国人民的抵制并失败后,今天这股反动逆流,又改换手法,妄图通过鼓吹“历史虚无主义”,污蔑诋毁开国领袖和革 命先烈的叫嚣,而妄图赶共产党下台。

这一切之种种,说明了什么呢?难道不是说明,列宁的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和建党学说,不仅是正确的,而且今天仍有鲜活的生命力,对吗?-----注意,我们这里是论证的列宁主义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发展。

事实证明,今天我们不仅要高举马克思主义的旗帜,同样要高举列宁主义的旗帜。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 决不能动摇。应牢记,无产阶级先锋队----中国共产党的使命、最高纲领、最终奋斗目标是共产主义,它与迈向共产主义的长途漫路探索,是同存的,必须同 存,必然同存。

三是,关于列宁创建开启的社会主义建设发展模式。

-----这是我们要讨论的重点。

今天出现了一股思潮,说“苏式社会主义”是“乌托邦”。这个看法正确吗?我们可以作这样几个层面的分析:

首先怎样看待列宁的《国家与革命》?可以不去细述,简要地说,列宁的《国家与革命》,是联系当时的那个时代条件,对《哥达纲领批判》理论原则的阐述解读与丰富发展。

要点是,(1)社会主义分高低两个阶段;(2)在社会主义低级阶段可以实行集体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的完全公有制; (3)提出了在两种公有制条件下的经济运行机制----统一计划经济;(4)建立以“按劳分配”为基础的分配机制;(5)建立保障公平、包括保障弱势群体 的国家保障机制。(6)建立与之相配合相适应的政治运行体制。

从前面引述马克思“四部著作”的论述看,可以看出列宁创建的“社会主义模式”,与马克思的论述并不是完全一致的。那么,列宁的社会主义理论,究竟是“继承发展创新”,还是“背道而驰”之背离呢?

须知,任何认识,凡得到实践证明的,就是真理,就是发展;反之就是谬误,就是背离。所以,这个问题只能由实践来开回答。

我对理论与实践的解读是:

其一,不要说“存在就是合理的”,一种社会发展模式存活70年,这还能称作是“乌托邦”吗?

是的,马克思说,消灭资产阶级的私有制,是“要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完成”,甚至说“只有经过新经济条件的漫长发展过程”,才能取代资本主义。是的,今天来看,马克思的论证是英明的。

但是,如果我们想一想,列宁所处的时代----帝国主义四面包围封锁扼杀的世界局势,苏维埃人民共和国有没有可能 实行我们今天的“混合经济体制的市场经济”呢?在那样的世界局势下,怎么可能与资本主义体制“连接”,又怎么可能鼓励私有经济的发展,搞多种所有制并存? 摆在在列宁面前的是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挑战。

也就是说,面对马克思的理论阐述,面对帝国主义的包围扼杀,社会主义如何建立发展,正是摆在列宁面前的重大理论与 实践问题。人们应该知道,列宁作为马克思主义的伟大旗手,他同第二国际的修正主义者以及形形色色的机会主义者进行了不懈的斗争,而正是他结合当时的国际国 内形势条件,创造性地写出了《国家与革命》的不朽著作----公有制经济的建立与发展学说,从而奠定了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论基础,指明了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 和方向。----可以说,这是列宁在当时条件下的伟大创举,开创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伟大的新时代。

这里,应当指出的是,从那时起,直至今天,包括世界上所有马克思主义者和一切反马克思主义者,一切敌我友,在谈论 “社会主义”的概念时,有没有人不是把列宁的关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理论概念,看作是马克思主义的“原始宗义”的呢?可以说,这既是“极大误读”;又可见列 宁的理论阐述与实践影响之深远。

然而,今天我们应当厘清这里的发展脉络。马克思的理论原则是,“要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完成”,“只有经过新经济条件的漫长发展过程”,才能取代资本主义。如此,今天,我们既需要回归“理论原点”,又需要正确认识列宁的伟大创举。

其二,这里需要思考的是,列宁正确吗?怎样看待列宁的发展创新?我的回答是,列宁可以突破马克思的“世界无产阶级革命不能一国数国单独取得胜利”的判断,并取得了革命成功;列宁为什么不可以突破“逐步完成”的结论呢?苏联社会主义制度存在70年,难道不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社会主义理论实践,取得了伟大的胜利和成功的证明吗?

历史不能假设。是的。但是历史是在“偶然与必然”中发展的。我们这里,是否可以作这样一种假设设想,即如果有一种 “事件”,促发了欧美主要发达国家当时也取得了革命成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因为马克思就是这样预测的,那么有了这样一个新的“世界环境”,资本 主义还会不会是现在这样一种发展态势呢?也就是说,在全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同时取得了革命成功,今天的人类社会会不会是在普遍的“公有制经济”社会形态下运 行发展呢?那么,由此人类社会的演进发展,会不会是另外一种情形与局面呢?这样的结果,也许是,很可能是,人类理想的共产主义社会,也就要提前到来了。

还是,问题在于历史不能假设。历史的“偶然与必然”,是走的“一国数国首先胜利”的道路,又是后来与今天发展的样子-----“两大阵营对抗”、“冷战时代”、“争霸与反霸”、资本主义有了现代的新发展、社会主义发展也有了新的成功探索。

历史的发展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人们不仅不能抹杀与偷换过去的历史发展条件的概念;同样,也不能“空想”出未来的时空条件,而设计出社会主义的具体发展方案。-----有谁可以具体地指明,未来是如何发展及其种种的变化形态吗?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不仅研究了自古以来的历史变迁,更研究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与没落的内在原 因,----《资本论》揭示了资本的本性,必然导致资本主义的兴起又灭亡的规律。但是,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家,也只能揭示历史大的发展走向与趋势,而不能 给出具体的解决方案。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编者“说明”指出:恩格斯在谈到社会主义改造的方法问题时,提到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是采用暴力手段还是采用和平手段,取决于具体条件。他写道:“一般说来,问题并不在于,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是去简单地运用暴力占有生产工具、原料和生活资料,还是为此立即给以补偿,或者是通过缓慢的分期付款办法赎买这些东西的所有权。试图预先面面俱到地回答这个问题,那就是制造空想,这个问题我留给别人去做。”(恩格斯《论权威》,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217页)

恩格斯的论述,不恰恰证明了列宁的《国家与革命》,在他那个时代创造性地解决了社会主义的改造方法与发展道路吗?

这就提供了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任何马克思主义者,不论是列宁还是后继者,都必须面对与正视历史演进形成 时代条件,即:需要做的、能够做的,就是面对现实,研究现实,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提出新的战略举措。列宁做到了,做得好,列宁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 者,他开辟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新时代。

那么,人们能不能因为今天的时代条件变化了,就去否定列宁的伟大发展创造呢?这是决不可以的。因为那样,以新的时代条件,去否定在当时条件下“抽象”提出的理论原则,这不是历史唯物主义,而是历史唯心主义。

其三,那么,从实践上如何看待和评价列宁开启“苏联社会主义模式”?事实证明“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取得了伟大的成功。概括性的结论,前面已经讲了。现在需要做一具体分析。我看至少有以下几点:

(1)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的公有制和计划经济70年的存在,已经证明这一制度是人类社会发展演进中的一种可行的模式,而决不是“乌托邦”。

(2)这一制度曾创造了无比辉煌,创造了“超越资本主义”的高速度,用了短短几十年时间,就将一个原本处于落后状 态的农业大国,实现了彻底改变,建立起可与欧美发达国家比肩的重工业体系和科技领先地位----这里的经验和成就,是可以忽视的吗?它不是在完全公有制和 计划经济体制下实现的吗?应当说,这一制度最大的优势是,统一调配资源,集中力量办大事,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打造“高速度”。

(3)它打造了人类社会的第一个劳动人民当家作主,人人平等的社会制度,为人类社会发展提供了楷模和希望,推动了世界无产阶级和人民解放运动----那时的苏联,那时的莫斯科,红旗高扬,成为了被压迫的世界人民瞻仰朝拜的圣地。

以上三个方面的成就是决不能抹杀的,它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希望,证明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学说是可以实现的。

问题在于苏联的社会主义制度后来解体了。那么,苏联的社会主义制度,又为何会解体呢?这是不能不加以科学分析解读的问题。共产主义运动的一次挫折,并不能证明社会主义历史的终结。历史将沿着它的内在规律向前发展。

对这一人类历史悲剧,可以说,自那时以来,分析的文章和著作可谓“汗牛充栋”,数不胜数,其中不乏真知灼见。但最要不得的是,认为列宁的理论本身,就是错误的。这是历史偏见和敌对势力的诋毁。

回答这个问题,仍然只能从对时代条件的把握上去研究,而不能离开时代条件作空泛议论。毛泽东说过,主观符合客观就胜利,主观不符合客观就失败。列宁没有错,错在后来者。我们应当从历史演进的主客观两个方面条件去做具体分析。

其教训,照我看主要是以下几条:

一是,当时的苏共领导人,对资本主义的现代发展,缺乏深入研究,科学分析,未能做出正确判断。

-----现代资本主义已不是马克思列宁时代的“原始资本主义”。二战后,资产阶级对资本主义进行了“改造”,包 括借鉴引入“苏联社会主义”的某些经验(逼出来的),打的旗号是“社会民主主义”,而实行的则是经济“国有化”,同时又“改造分配”,建立新的社会保障体 制,缓解资本主义的社会内部矛盾。由此,使得资本主义有了新的发展。

-----是的,在此之后,根据新的社会矛盾,又出现了里根和撒切尔夫人推动的“新自由资本主义”的主张和举措, 在那个时代条件下,进一步“优化”了资本主义的发展模式和竞争力,波涛滚滚,思潮泛滥。但是,2008年后的金融经济危机,又使“新自由资本主义”陷入了 新的困境。

-----同时,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大国,继续采取两手策略,对付苏联和社会主义阵营,一是军事争霸,一是和平演变,直至今天。

以上这些,就是当时和后来苏联所处的外部环境。而苏联当时的领导人,对外采取了两条错误战略方针,一是与美国争 霸,把无产阶级革命学说“蜕变”为霸权主义、帝国主义主张与诉求;一是,主张和推行“三和一少”的投降主义,放弃革命思想,缺乏正确的应对策略。可以说, 这是当时苏联走的两个极端,而无一是正确的。这是苏联瓦解失败的一个根本原因。这是由外部原因引发内因的改变,而又是内因的外部表现。

二是,更关键的是,对内政策的僵化。是的,苏联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度,显示了极大的优越性。但是,时代条件的变化,需要新的政策与之相适应。连资本主义都在根据形势的变化“调整”政策,社会主义的发展,焉有“僵化”之理?这正是问题的要害,正是苏联解体的症结之所在。

这个问题,我们还是从头说起。

我以为,这里有几点,是需要思考的:

(1)列宁当年就提出了“新经济政策”,说明列宁对社会主义的发展始终着眼于时代的发展要求,并不因为自己提出的 理论主张,就可以“僵化”。“发展、改革、创新”是列宁主义中一个重要的基本思想。“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列宁如是说。列宁逝世过 早,可是,后来的苏共领导人,对此却漠然之,默然也,未能随着时间的推移,做深入探讨。

(2)斯大林正确吗?一分为二,他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有着极高的智慧,他的侧重点在于研究公有制的生存与 运行方面的理论政策----这,今天仍有启示意义,不要忽视前人的探索;但是,斯大林忽视了“紧跟时代,与时代前行”的这一最重要的方面,未能继承与发展 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未能提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现代发展之改革举措。

-----对于苏联体制的“瓦解失败”,追溯求源,斯大林留下的“隐患”,是不能忽略不计的。

马克思说:“无论哪一种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

人们知道,社会主义是由资本主义胎生而来的,资本主义有了现代发展,那么在“原始资本主义”条件下“胎生”的社会主义,要不要借鉴吸收现代资本主义的新鲜经验呢?我以为,固守原有模式,不思改革,脱离时代发展的条件,恐怕是苏联解体的重大教训。

(3)有人说,苏联的教训,苏联解体主要原因,是从赫鲁晓夫到戈尔巴乔夫推行修正主义造成的。这当然是直接的重要原因。但是,人们应不应问问,为什么列宁缔造的苏联共产党,会有这样一条修正主义路线的长期存在与发展,而没有受到有效地抵制呢?

看看马克思的《法兰西内战》吧,苏共忘记了那里的教导与警示,走向了政体的“官僚化”,形成了特殊利益集团,失去了“为人民宗旨”之根本。呜呼,哀哉!

-----我们顺便说一句(后面还会详解),毛泽东难道不是深刻地看到这其中的潜在威胁和现实表现,才发动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吗?人们可以去指责批判“文革的破坏”,但是我们难道不该承认伟人的深邃智慧与雄天魄力吗?

历史就是历史,历史只能放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去解读。而种种污秽语言的诋毁,其何止是“林中燕雀”,“井底之 蛙”,简直就是豺狼虎豹之野性放叼。今天也一样,依法治国,从严治党,抓铁留痕,反腐肃贪,建立清廉政治,坚定理想信念,永葆无产阶级先锋队性质,带领人 民奋勇前进之“发展战略”,难道不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发展和伟大创新吗?

(4)没能正确地面对新问题新挑战。这是苏联解体更为根本的原因。

或者说,还可以分析,完全公有制的计划经济体制,它的优越性,是不是永恒的,会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时代发展有所变化呢?无疑,“优势”与“衰势”是可以与可能随着“时空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

必须指出,后来苏联的公有经济模式,在与现代资本主义的竞争中,虽然说不上是“衰势”,但已显出“后劲不足”。至少在社会总体生产力与总体生活水平上,是大大落后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了。这是新的挑战。

问题在于,原苏联“没有出现邓小平”(久加诺夫语),却出现了戈尔巴乔夫和叶利钦,接受美国的“休克疗法”,放弃 社会主义道路,走“新自由资本主义道路”。结果,使世界第二大强国一落千丈,社会经济遭到全面破坏,广大人民群众沦落于悲歌凄雨的苦水之中。呜呼哀哉!戈 尔巴乔夫,已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但是,需要思考的是,已有七十年历史的社会主义苏联,面对戈尔巴乔夫的背叛,解散苏联共产党,为什么没有遭到广大 苏联人民的反抗呢?

我们可以说,苏联的垮台是垮在修正主义路线上了。但是我们更可以说,苏联的垮台是垮在不思改革变化、对原有发展模 式的僵化保守上。-----而其中的核心问题是,没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没有着力改善与提高社会经济结构,使其具有比资本主义更强的竞争能力,并能改 善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生活福祉。说到底,就是没有找到适合苏联国情的类似中国的改革开放路线与道路。

历史告诉我们,马克思主义是真理,是科学;但是必须与时代条件相结合----实现正确的结合。前苏联的问题,上述 之种种,也可以说修正主义是表象,根子在于不适应时代变化的“僵化保守”思维,铸就了产生修正主义的土壤----背离人心,焉能不产生各种杂音,焉能不受 到国际敌对势力“和平演变”思潮的入侵?焉能不产生“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

这就是我对苏联解体,及对列宁“社会主义模式”的看法。-----离开时代条件,否定列宁主义是错误的;同样,不问时代条件的发展变化,僵化于“原有的具体模式”,也是错误的。

我要问的是,今天有多少人在否定列宁的伟大创举,进而否定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学说;又有多少人在用列宁的理论“具体公式”,裁剪现实,指指点点,云山雾罩,胡说八道,搞僵化主义?

2)如何看待毛泽东的社会主义革命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这个问题,是今天理论界最大的一个争论。“两个互不否定”,这是习近平同志的回答和结论。

我以为这是科学的回答与结论。为什么?“两个互不否定”,告诉我们建国后的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和改革开放后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都是马克思主义的具体运用与发展,都取得了巨大成功,党的路线都是正确的。

这解释得通吗?站在改革开放后的视觉,有些人很不理解。一个是完全的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一个是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如何说明其都是正确的呢?

我们说过,马克思主义是科学是真理,是因为它是对历史时空条件的高度抽象与科学反映的认识,是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 客观规律的科学概括与总结。因此,看一个时代、一个时期,无产阶级政党所实行的路线政策是否正确,决定的条件是两条,一是看是否符合马克思的基本原理,一 条看是否符合时代发展客观条件的要求,并看是否能将两者有机的正确的结合起来。

这里需要回答解析的问题:

一是,关于对马克思主义原理的理解认识问题。我们在前面已将反映马克思共产主义学说的“四部著作”作了引述介绍。概括地说,社会主义到共产主义的最终目标, 是“消灭资产阶级私有制”,建立无剥削无阶级的社会;而其发展路径,是通过实行“按劳分配”阶段的过渡,实现“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理想。而这一“新经济 条件”只有经过“漫长发展过程”,才能通过“自由的联合的社会劳动的社会经济规律的自发作用”取代“资本和地产的自然规律的自发作用”来实现。

严格地说,“完全的公有制的计划经济体制”,是与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发展路径的完整论述不尽相同的。问题在 于,这是突破发展创新,还是一种背离?今天的人们还是可以讨论的。但是,这种讨论,必须秉承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联系时代条件的发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而不能脱离时代的要求,凭主观臆断做出判断。更不能以所谓的“某些失误挫折”,进行无端地攻击诋毁污蔑。

是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是,这一科学定义,并不意味着以某些发生过的事实,就可以简单地得出结论,而必须将“这些发生过的事实”,放到一定时代条件的大背景下去考察,看其是否具有合理性。这才是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人们当该记得,在建国后,毛泽东曾多次提出,要求全党“读六本书”,如《共产党宣言》、《法兰西内战》、《哥达纲领批判》、《<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国建与革命》、《资本论简本》(或者是《反杜林论》,这是我的记忆)。

这样看来,人们很难相信,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学说是缺乏完整了解的,而不知道马克思关于“消灭资产阶级私有制”是要通过“经济改造”,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完成”,乃至要“经过新的经济条件漫长发展过程”,才能最终取代资本主义的这些重要论断的。

照我看,毛泽东是把列宁的《国家与革命》看作是对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原理的重大突破发展的。-----关于为什么说 列宁的《国家与革命》是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学说的重大发展,前面我们已作了解读。因而,毛泽东接过的是列宁主义的旗帜,继续探索前进,并且有了许多新创 造新发展。

这里,有个故事,是要讲一讲的。这就是南斯拉夫的铁托同志。铁托主张和实行的是另一种社会主义发展模式,即大体如 我国改革开放后的经济体制,国有公有为主导,并与资本主义经济相连接,搞国际合作。当时,铁托是被斯大林主持的第三国际定性为“现代修正主义”而被批判开 除打压的。那时中国党是站在苏联一边的,但是尽管如此,中国党始终没有积极参与批判南斯拉夫的铁托路线,就是在著名的“九评”中也未曾点过铁托的名,可以 说中国党那时是相对同情铁托同志的,认为应允许有不同道路的探索。特别是,当中苏分裂后,中国还很快邀请铁托同志访华,仪式隆重。

还要说到,在中国大跃进时期,党内普遍头脑过热,包括少奇同志就说过,“要趁穷过渡”(笔者当时听的传达)。而毛泽东则要求全党要保持冷静头脑,提出过渡的“时间宁可估计的长一点,比如三四百年,长一点比短一点好,这样更立于主动”(当时听传达的大意)。

是的,这并不意味着那时毛泽东是主张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显然,在毛泽东的头脑中,仍是要坚持走列宁开启 的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只不过认为苏联模式存在某些弊端,并不完善,需要继续研究探索。毛泽东开启的中国社会主义道路,并不完全同于苏联模式。而对南斯拉 夫铁托路线的观察,对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批注,等等,都说明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如何发展这个“过去不懂”的新事物,仍在“重新学习”的 探索之中。

但是,可以肯定地说,毛泽东的社会主义革命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共产主义学说,一次新的伟大探索,正在进行时,继承中有突破,有成功,有辉煌,也有失误和挫折。

二是,关于毛泽东社会主义革命建设理论的伟大成功实践的问题

为什么今天我们已改革了“完全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还可以说毛泽东社会主义革命建设理论,是伟大成功实践呢?

首先,要从时代条件上去考察。

当时的国际环境是二战刚刚胜利,社会主义阵营的出现、中国革命的成功,改变了世界阶级力量的对比。当时苏联的社会 主义,“如日中天”,“东风压倒西风”,“正秋风落叶下长安,要扫除一切害人虫,全无敌”。在这样的国际背景下,在这样的时代条件下,中国“走俄国革命道 路”并进而走“苏联的社会主义道路”,实行“一边倒”的战略,难道这不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吗?

今天人们是不是可以不问当时的历史条件,说中国党和毛泽东的选择,是错误的呢?我以为,这样看的人,只能是别有用 心的敌对势力,和顽固的“自由民主主义者”。对此毛泽东在即将胜利的建国前夕,写的《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已经做出了正确的回答。----这是绝不可以 诋毁的马克思主义的科学选择。任何污蔑,都只能暴露他们的丑恶和罪恶。

第二,必须知道,在当时的时代条件下,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政策,是对原苏联做法的更新与创造,其意义非凡,今天仍有参考价值。

具体分析如下:

其一,是“巩固新民主义秩序”,还是及时的“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当时党内是有争论的。

其实,这个争论在理论上是无意的。因为,按照《共产党宣言》的观点,无产阶级夺取了政权,“在政治上争得民主”,“剥夺没收了大资产阶级财产”----在中国就是“没收帝官封(土改也是一种没收)财产”后,就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

问题不在这里。当然,那时党内的主流认识,认为中国还处在“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作为学术研究,这个问题可以继续探讨。

问题在于,这里涉及的是走苏联的公有化道路,还是停留在“私有资本和小农经济为主体”的状态下运行?需要思考的是,这样的经济状态与社会经济结构,在当时能否迅速改变中国的“一穷二白”面貌,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并加速中国的工业化进程呢?

重要的问题还在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帝国主义敌对势力对我封锁包围扼杀,如果中国不尽快实行“三大改造”,实行类似苏联的社会主义制度,而比如像铁托一样,走另一种发展模式,我们中国还会有“国际合作”的空间吗?

而这种所谓的“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的道路走得通吗?即便是再坚持十五年(当时少奇同志的主张),是不是还要走列 宁式的发展道路呢?或者重复地说,我们有无可能像南斯拉夫一样,那时就与西方合作,而与苏联社会主义阵营对抗呢?这是可以想象的吗?-----不讲具体的 时代条件,而去谈论社会主义的发展,这根本不是马克思主义。

其二,“三大改造”,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原则的的发展与创举。

马克思说:“以自由的联合的劳动条件去代替劳动受奴役的经济条件,只能随着时间的推进而逐步完成(这是经济改造);他们不仅需 要改造分配,而且需要一种新的生产组织,或者勿宁说是使目前(现代工业所造成的)有组织的劳动中存在着的各种生产社会形式摆脱掉(解除掉)奴役的锁链和它 们的目前的阶级性质”。

----这些原则,“经济改造”,“逐步完成”,而且是“现代工业所造成的一种新的生产组织,摆脱掉(解除掉)奴役的锁链和它们的目前的阶级性质”。如何在中国的大地上实现呢?

人们知道,苏维埃的社会主义制度,就是建立在落后农业大国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这是不是说明,先“公有化”后“工业化”,是一条可以选择的正确发展道路呢?难道当时的历史发展、苏联的几十年实践,不是已经证明了这条道路是可以走得通的吗?

重要的是,中国不仅走通了这条道路,而且有了许多新的发展创造。须知,当时苏联实行集体化国有化,基本上采取的“强制剥夺没收”的政策。而我们中国在走这条道路时,则是从中国国情实际出发,对民族工商业实行“赎买”政策;对手工业和农业实行自愿原则的“合作化”政策。

这从根本上说,是坚持的恩格斯的教导,即“一般说来,问题并不在于,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是去简单地运用暴力占有生产工具、原料和生活资料,还是为此立即给以补偿,或者是通过缓慢的分期付款办法赎买这些东西的所有权。试图预先面面俱到地回答这个问题,那就是制造空想,这个问题我留给别人去做。”(见前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217页)

而这样的政策,还不仅仅是遵循了恩格斯的教导,还在于根据中国自己的实践经验-----苏区时期、延安时期的互助 合作生产的经验发展而来的。而这里的经验,最重要的一条是,在于“土改”后,贫苦农民分到田地,却因缺少必要的劳动工具,不能独立从事生产,衍生出种种问 题,故而“生产互助”等合作化的生产组织应运而生。可以说,要不要迅速地实行“合作化运动”也并非是凭主观意志搞出来的,而是当时的实践发展要求。 -----上世纪50年代,毛泽东为此亲自做调查研究,批阅各地报来的经验材料,那几年可谓倾注了全部精力。

至于对对民族工商业实行“赎买”政策,可谓具体验证了恩格斯的“还是为此立即给以补偿,或者是通过缓慢的分期付款办法赎买这些东西的所有权”论断的具体运用之可行。----不是像当年俄罗斯那样将“白俄”赶跑到世界各地,成为一股敌对势力。中国的工商业 者,从那时起到今天,就是建设中国社会主义的一支重要力量。结成最广泛的统一战线,从民族民主革命时期,到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时期,都是我们胜利的重要法宝 之一。这难道不是中国党的独创,不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社会主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学说的重大发展吗?

人们只要回顾一下当年庆祝“三大改造”完成,“举国欢腾”、“锣鼓喧天”,那样一种情形,怎么可以认为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革命),及其具体形式方法政策,不是“顺应民心”的伟大盛举,和对马克思主义的创造性发展呢?

其三,中国“三大改造” 的社会主义革命,保证和推动了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飞速发展,取得了巨大辉煌成就。这里,有这样几条,是我们必须思考与回答的:

1,在长期战乱后,百业凋零,如何解决百姓的生活温饱问题?没有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没有“合作化”运动的组织起来,包括国家的统一调拨筹措物资,能够很快使四万万同胞,尤其是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吗?

2,我国的底子本来就薄,“一穷二白”,当时可以说连一根“钉子”、一根“火柴”,都姓“洋”,几乎没有什么制造 业,何以能够在短短二十多年的时间,就建立起相对独立的民族工业体系,而且还能使“两弹一星”上天?据国际上研究中国的学者考证,尽管有“文革破坏”,耽 误了时间,但前二十八年中国经济的发展速度,是世界第一的。

当然,我们过的是“紧日子”、“苦日子”,不能长此以往,但是要改变中国的落后面貌,没有当年的“大干快上”,没有全国人民的“热火朝天”的建设热情,没有“公有制计划经济体制”作保证,这一伟大成就的取得是可以想象的吗?是可能的吗?至于,为什么后来要改革,后面再谈。

3,在这一制度下,对社会的改造与发展,可以说是全方位的,包括大修水利,治理江河;包括全国性的“扫盲运动”, 进行义务制教育;包括医疗住房保障制度等等。尤其要指出的是,荡涤了旧社会的一切污泥浊水,使人们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打造出了一个“助人为 乐,团结友爱”,“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的社会风尚----类似共产主义高度自觉的平等社会。这是古今未有的社会奇迹。

这说明了什么?这里的经验又是什么?毛泽东在这个时期的发展,我以为最重要的是三个方面:

一是,关于经济结构的,即在国家统一计划下,要处理发好“农轻重”的比例、有重点地平衡发展的“轻重缓急”,以及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这集中反映在《论十大关系》中。

二是,关于人民民主专政学说的发展,这里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群众打成一片、参加社会劳动、大兴调查研究之 风,与群众保持密切联系,以及拿较低的工薪工资;包括广开言路,“大鸣大放大字报”,主动听取群众的意见呼声,以及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双百方 针;包括让劳动人民直接参加国家与社会事物的管理,以及实行“群众专政”等等。-----这显然是,对巴黎公社民主原则的伟大实验。是的,后来形势的发 展,出现了“左倾”的“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包括发生了“文革”这样严重的失误。----对此,我们专门列一节后面解析。

但是,我们能不能因此否认毛泽东在当时那个时代所做的伟大实践探索呢?能不能否认这些实践探索中所体现的马克思主 义的一般原理和新的创造,尤其是“广开言路”、“与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许多举措呢?-----看看今天的“网络世界”、“反腐肃贪”,我们不还是可以从 中得到极大的启迪,而在继承发展着吗?

而其理论原则成果,集中体现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光辉著作之中。

其四,关于对“精神引领作用”的伟大理论与实践,可以说毛泽东将其拓展到了难以想象的空间,发挥到了极致的境地。

是的,马克思的“社会存在决定意识”的原理不能否定。但“精神作用又有相对的独立性”的原理同样不能否定。这里人们需要思考的是:

1,本来“高度自觉”的思想觉悟的“极大提高”,是需要“物质财富”充分涌流的“极大丰富”相伴而产生而发展的。 可是,在中国大地上,在刚刚建立公有制经济制度,“物质财富”还处在低下水平程度的阶段,竟然能通过领导人的言行并举,带动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并进而带动 全国亿万群众,“一心为公,无私奉献”、“助人为乐,友爱团结”、“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打造出了恐怕需要到共产主义社会才会有的精神状态和社会风气。 “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之朗朗乾坤,难道不是曾有过的现实吗?

这说明了什么呢?说明共产主义就在脚下,先进思想,是可以先于它的物质基础而发生而存在的。-----记得,故吹 “私有化”的右派西化派们,在大批“一不怕死,二不怕苦”,“无私奉献,一心为公”这些革命口号时(邓小平说决不能批),提出的根据就是“社会存在决定社 会意识”,认为发展私有经济就需要树立“私有观念”;因而认为这些口号“过时了”,必须批判。而那时的另一个口号,是“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之鼓噪, 又是何等地洗刷了中国人的头脑啊?

这里给我们一个最大的启示是:任何真理,包括哲学真理,都决不能将“某一定语”做孤立地理解。事物是两面的,精神与物质,是辩证的统一。扣住某一句话,而不顾及它与另一方面的关系,这是机械唯物主义形而上学。

-----不承认毛泽东的理论哲学发展与社会实践的伟大创造,是“思想短路”,“眼界狭隘”。这里,我们不妨想 想,我也要问问,毛泽东说的“战争的胜负,不取决于物质条件,而取决于人的因素”,“不能见物不见人”,“人心向背,人的因素第一”(大意)。这些著名论 断,不是已被毛泽东领导的人民战争的社会实践所证明了吗?

那么,毛泽东的话,到底是历史唯心主义,还是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推而广之,我们看到,学习马克思主义,党 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发展道路问题,等等,这些“精神”性的引领,难道不是“决定着”中国的前途命运吗?----而建国后,在“一穷二白”的条件下,能够迅速 建立起独立的民族工业体系、“两弹一星”上天,难道不是靠的强大的正确的“精神引领”、靠的举国一心,艰苦卓绝的“奋斗精神”所取得的吗?

有些人们,愿意或可以承认这些伟大成就,可是为什么不愿承认这背后的“强大精神”所起的无以代替的作用呢?由此及 彼,又为什么不承认在毛泽东思想的引领下,在上世纪50十年代,中国所创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风尚之奇迹呢?----邓小平不是多次讲过,“要 把我们的社会风气恢复到五十年代的水平”吗?

可以说,不论是哲学理论,共产主义理论,及其伟大的社会实践,毛泽东的创造,都是前无古人的。“向雷锋同志学习”,是什么?原苏联社会有此成就吗?可以说,毛泽东所创造所达到的是一个光辉顶点。----今天的人们,是否都真正理解读懂了呢?

2,不仅如此,毛泽东既是伟大的共产主义者,更是一位伟大的民族英雄。就是说,它不仅创造了共产主义运动发展史上的奇迹;而且创造了中国历史上维护民族独立、国家主权不受与不容侵犯的奇迹。

“中国人民从此站立起来了”,中华民族、中国人民,从此昂首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扬眉吐气,不是从毛泽东所开辟的伟大时代开始的吗?

人们尤应知道,这里是经过残酷斗争与博弈过程的,从“抗美援朝”,打败以美国为首的十六国联军的胜利,到反击印度 的边境入侵(尼赫鲁以为中国人好欺负)的“对印反击战”的胜利----打到印度腹地,又主动撤回实际控制线并后撤十公里,再到面对苏联百万大军压境,对其 在珍宝岛的挑衅,又果断予以迎头痛击,遏退了强敌,又再次取得了胜利。

请问,那时中国能够在世界上立足,没有人再敢欺负我们,并赢得世人包括朋友与敌人的尊敬,难道不是几经博弈较量的 结果吗?-----那么,这里我们仍需要思考与回答:中国人那时靠的是什么?是因为我们的物质实力雄厚吗?“一穷二白”啊,恐怕刚解放时,还不如晚清时的 物质条件。

可以说,中国能够昂首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是靠的毛泽东的志气骨气勇气才气之“精神”及其在这种“精神”的引领、感召、鼓舞下,爱国主义民族魂魄之“伟大精神力量”的极大发扬与践行的结果。

3,于是,这里的讨论又回到哲学原点----究竟是物质决定精神,还是精神的力量可以胜过物质?而中国共产人的精神力量从何而来?是仅仅靠中国社会实现公有制才会产生、才会有的吗?

中国共产党的“精神武装”,来自马克思主义理论,来自马克思对人类历史演进的科学考察及其对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的科 学分析----在这个意义上,精神思想源于对物质世界的反映;但是它一旦形成就表现出“相对的独立性”,就有极大的推动社会改造的“反作用”,而在行动范 畴上,这又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人们怎么可以仅仅以一时一地的具体事件,来理解“存在决定意识”,而去误读“物质与精神”的辩证法呢?

4,这一道理与现象,不仅适用于对马克思主义的研究与运用;同样适用于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研究与运用。

比如,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本质上是讲“天体运行规律”的,“天人合一,道法自然”、“乾行健,自强不息”,“坤 为地母,厚德载物”,“容保民无疆”,“世界大同”,“以同而异”,“与时偕行”,“天下为公”-----由此导出“仁义礼智信”、“忠孝礼仪廉耻”等等 道德观。

那么,依据“存在决定意识”的哲学观念,是否意味着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制度下,中国人都会奉行“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逆天道的道德理念呢?-----如此,中国就不会有五千年的文明史,也不会有“先贤豪杰、仁人志士”的层出不穷,前赴后继,英勇奋斗的光辉足迹了。

不仅如此,还要知道,那时,在旧社会就连“大户人家”、“书香门第”,也基本上是恪守“诚信”,“奉道”,“守礼”之道德规范的。这一历史现象说明,“精神作用”不仅有相对的独立性,它在逆向的“物质制度”存在条件下,也必然存在。

这就是说,今天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资本”依然存在与活跃于社会经济中的条件下,“克己奉公,无私奉献”、“诚实守信,友爱互助”的道德理念,仍可产生与存在并传承发扬着;而且这种“精神元素”之根,有着无穷的力量,决定着一个民族的兴衰胜败的民族命运。

如果不承认“精神”认识的先进性与“精神”力量的巨大作用,那么人类社会还会有、还能够不断演进发展进步吗?

----从这个意义上看,毛泽东这位历史伟人,在建国后的社会主义实践,不仅创造的“物质基础”,成就非凡,为改革开放创造了条件;而且所创造的“精神财富”,更是力量无穷,光彩夺目,永放光芒,将引领我们继续阔步前进。

说到这里,看看今天有那么一批人,竟然大肆诋毁污蔑毛泽东。实在让人难以理解。我们只能认为,这些人是人类的渣滓、民族的败类、社会的蛀虫。

第三,如何看待毛泽东所开辟的社会主义道路,还关系到,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就存在的所谓“二次革命论”是否成立的问题。

这个问题的实质,是承认不承认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可不可以首先夺取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并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问题。

我们应当探讨一下,自民主革命时期开始,陈独秀等人提出“二次革命论”的主张以来,这种思想理论一直延续不断,包括改革开放后出现的鼓吹“殖民主义有功”、“告别革命”、和再次鼓吹“二次革命论”,以及一切“西化”主张诉求,其理论根据是什么呢?

从坚持马克思主义原则的角度看,就是这种主张认为,中国社会现阶段资本主义发展还不成熟,需要等待资本主义高度发展了,再来进行社会主义革命。而今天的任务,现阶段的任务,是进行资产阶级革命,发展资本主义经济。

这在中国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是新民主主义与旧民主主义革命之争。为此,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了马克 思列宁主义路线,毛泽东从《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开始的一切著作,即毛泽东思想,都是回答这个根本理论与实践问题而产生而发展的。尤其《中国共产党与中 国革命》、《论联合政府》,分析了中国工人阶级的“高度集中性、组织纪律性”之革命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弱小与软弱性,提出了中国的民主主义革命,必须由 无产阶级来领导(经过它的先锋队共产党)。这就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要内涵。

当然,问题还不仅仅在这里。“二次革命论”的依据就是马克思说的原则,社会主义革命是:

“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无论哪一种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 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所以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 仔细观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生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

再有,就是社会主义应该是,“现代工业所造成的一种新的生产组织,摆脱掉(解除掉)奴役的锁链和它们的目前的阶级性质”。

如何理解马克思的这些论断,不仅涉及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更涉及到列宁领导的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 命。我们在前面已经解读回答了苏联十月革命成功,是从帝国主义世界统治的链条的薄弱环节取得突破和在落后国家可以“先公有化后工业化”道路的对马克思主义 的创造性发展。

如果,“二次革命论”的主张成立,那不仅否否定的是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同时否定的更是马克思主义以后的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包括苏联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

那么,为什么“二次革命论”又会重新复活,甚嚣尘上呢?-----现在的“诋毁革命”、“诋毁革命领袖”和“诋毁 革命先烈”、鼓吹“西化”的种种主张,其借口不过是因为“苏联解体”(对此,前面我们已作了解读)和中国的“改革开放”(后面解读)。而打着马克思主义旗 号的人,其名目不管怎样繁多,其花样不管怎样翻新,背后的理论依据,无外乎马克思的上述论述。

然而,列宁与毛泽东对于马克思共产主义学说的创造性发展,早已由历史所证明,也早有历史定论。即,这种继承发展, 被称之为“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这难道是可以颠覆的吗?而马克思以后的历史发展,又是可以任意抹杀和勾销的吗?现在理论界有识者,把这种 “诋毁”现象,称作历史虚无主义。完全正确,完全赞同。历史虚无主义就是历史唯心主义。以历史唯心主义,看待毛泽东开辟的中国社会主义道路,是一种伪科 学,是反动的历史观。

所以,打着因中国当时社会经济结构是“小农经济占主体”而否定毛泽东的探索,否定他所开辟的社会主义道路,否定他领导中国人民所创造的巨大成就辉煌业绩,是站不住脚的,不得人心的。历史地看,毛泽东达到了他那个时代的光辉顶点,并改变了世界的格局,无人可及。

即便今天我们实行改革开放的新战略,亦不能以此为理由,否定毛泽东的伟大,及其历史功绩。习近平同志说“两个互不否定”,对此作了科学界定。以上,就是我对第一个“不能否定”,包括不能用“改革开放的成就”去加以否定,所做的解析与解读。

第四,如何科学看待解读“文化大革命”的失误。

可以说,今天的一些人否定诋毁毛泽东及其所开辟的社会主义道路,能够拿出来“说事”的事,主要就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如可看待那场“史无前例”的“波澜壮阔”,“荡扫一切牛鬼蛇神”的政治与文化运动,是至今仍然困扰理论文化界并争论不休的重大话题。

我以为,对这样的共产主义运动史上从未有过的新事物,它的复杂成因,它的动机与效果,它的功过,它的经验教训,不是用一两句话就能够说清楚和概括与定义的。让我们试做一解析解读。

我的分析和看法是:

1,它首先不是“皇权思想”、“独裁统治”的体现和反映。----这是一些人“攻击文革”,使用频率最多的一个 “罪名”。我的质疑很简单,中国的“皇权帝王”,从秦始皇到清末代皇帝溥仪,历历代代帝王,有像毛泽东这样的吗?不仅生活简朴得如普通百姓,而且要自己亲 手“砸碎”自己刚刚建立起不久的政权。我要问:那些过往的帝王,有一个、有几个,不是唯恐自己“打下的天下”被动摇被颠覆,而采取种种“巩固”之政策,甚 至为此不惜大开杀戒的?毛泽东的作为,何来的“皇权统治”、“专制独裁”之说之罪?这岂不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之栽赃陷害污蔑,又是什么呢?

2,它也不是为树立个人的“绝对权威”而为。----这是一些人“攻击文革”,使用频率最多的又一个“罪名”。

这个问题,说起来有点复杂,需作一些具已分析。从那场运动中毛泽东的号召力来看,毛泽东的作为,的确有不可抗拒巨大力量,但是这绝不是“人为树立起来的”,更不是毛泽东有意自己打造的。

那是什么呢?毛泽东的威信威望是在长期的革命实践斗争中自然形成的:摆脱中华民族的百年历史屈辱,建立新中国, “从此中国人民站立起来了”,昂首于世界民族之林,尤其是敢于抗击并战胜了以美国为首的十六国联军,取得了“抗美援朝”斗争的伟大胜利----对比一下当 年的“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的历史悲剧耻辱,人民怎能不高呼“中国出了一个毛泽东,人民翻得身幸福”?事情还不止于此,在一穷二白,万业凋零的底子上, 通过社会主义的“三大改造”的革命与建设,中华大地勃勃生机,不仅保障了广大穷苦劳动大众的基本生活,而且很快建立起独立的民族工业体系,原子弹爆炸、卫 星上天,“东方红”神曲唱响太空,就是发生在当时的那个年代,可以说,这彻底改变了旧社会连“火柴”、“钉子”都姓“洋”,谓之“洋火”、“洋钉”,中国 人的穷酸低贱贫苦的命运。试问,在中国人民心中,毛泽东不是如“红太阳,冉冉东升”吗?中国人不信毛泽东,又去信谁呢?

我的质疑也很简单,毛泽东的崇高威望,这是人为“树”起来的吗?那就请那么“一些人”告诉我,历史上古今中外,可有谁,是靠人为“树”起来的“威望”而享誉世界,成为一代伟人的吗?这是典型的不讲事实的抹杀历史真实的“虚无主义”,是反历史的反动哲学。

这个问题,还可以做些讨论。当“运动”遭到一定阻力时,有人写文大讲“四个伟大”,要“大树特树绝对权威”时,毛 泽东是怎么说的?他说,“四个伟大讨嫌”,而毛泽东只承认自己是一个“教师”,或可称之为“导师”----导师,就是“绝对权威”吗?今天的“博导”之种 种“导师”,不是充斥于各行各门之中吗?“导师”,引路人而已。“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学生可以超过师傅,代代传接向上求新,何来的“绝对权威”? 马克思主义,也从来不是绝对权威,而是绝对与相对的统一,它是要随时代的前进不断发展的。无疑,今天我们仍应称毛泽东为“导师”。那些否定毛泽东的人,是 根本不知真理是如何发展的,也不知历史是如何前进的,完全是一批“盲者”与“混混”。

3,它也不是人为地一种“造神”运动。----这种所谓“造神”运动,也是一些人“攻击文革”使用频率最多的一项罪名。

如此,那么人们要问,“文革”中有无“迷信”和“盲目崇拜”的问题存在呢?答案是肯定的。甚至可以说,文革时期“迷信”盛行,可谓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如果研究教训,这是一条最重要的教训之一。

但是,人们应该知道,毛泽东的著名论断是:“凡事都要问个为什么”,主张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决不迷 信;尤其应知道,毛泽东是历来主张要“破除迷信”,不信神仙皇帝,要相信“人民创造历史”之唯物史观的,甚至提出“敢于反潮流”的理念主张,认为“真理往 往在少数人手里”,强调“要尊重少数人的意见”,等等-----请问这是一种主张要“树立绝对权威”的“迷信”理念学说吗?

我们先不说“文革”的功过,就“文革”的发动来说,可以说它就是一次最不“迷信”的伟大的创造创新之举。

可惜,毛泽东到后来,也不能完全控制那种“狂热”的局面-----许多事实是,他的指示不能得到贯彻落实,而是被“四人帮”一伙假毛泽东的旗帜,招摇撞骗,阴谋诡计肆行,无法无天-----多少人冤死在“四人帮”的阴谋诡计之下啊。

本来说要搞个三五年,结果一闹就是整整十年。说到“文革破坏”,毛泽东当然有责任(后面详解),但是就那场“狂热”与“迷信”来说,决非是毛泽东的刻意所为。-----这是必须弄清楚的,决不能一股脑地栽在毛泽东头上。

那么,该怎样认识这一“狂热”与“迷信”形成的原因呢?客观地说,毛泽东的“功绩建树”所享有的崇高威望,被林彪四人帮一伙的“‘左’笔”“右谋”所利用,推波助澜,刻意煽动,蒙蔽群众,尤其是蒙蔽涉世不深的广大青少年所致。

而在这一点上,无疑毛泽东的未能及时“消热”降温,和“造反有理”的理论传播,也是主观策略上的重要原因-----“造反有理”的理念,在当时中国那个时代条件下,为什么不具有“普遍真理性”,下面讨论。

这里,需要人们思考的是,这种“狂热”与“迷信”的出现形成,只是“表象”出的那样简单吗?还有没有更深层次的原因?这种“狂热”与“迷信”,在其他文化社会,比如西方社会,即便有人“造神”,它会发生吗?这是很值得研究的。

我以为,所谓的“造神”运动之“迷信”,其更深层的原因,应从“中华文化的发源”上去寻找答案。

人们应该知道,中华文化,一是发源于“伏羲创易”----《伏羲先天六十四卦方圆图》,揭示的是“宇宙爆炸,阴阳 裂分,气流旋转,化分化合,乾坤运行,万物滋生”之科学宇宙观。方圆图,不是“天圆地方”,“方圆”皆有天地,方图(圆的截面)标示的是,特定时间下的物 位地域;圆图(公转轨道)标示的是,特定物位地域的时间,两者是地球围绕太阳自转公转的时空统一。它不是宗教似宗教,但它本质上揭示的是,天体运行的宏观 微观、系统联系、多层结构、平衡运行的科学宇宙观。

中华文化的另一起源是《山海经》盘古开天-----它本质上与《伏羲先天图》一致,同是揭示的“宇宙爆炸,阴阳裂分,气流旋转,化分化合,乾坤运转,万物滋生”之天地起源。

《山海经》中的人名神讳,皆是宇宙天体地球形成时期自然现象的指代。“盘古开天”,盘,旋也,古,初也;“道 君”,说的是阴阳气流运转之路径规律----源也道也;“女娲”之补天,是指“阴能”的作用,无阴亦无阳,天地无以形成;“陆压”,地球初显,万物滋生之 地物地貌也。

问题在于,凡此种种,后世皆以“神说”加以解读注释,尤其《封神演义》问世后,更强化了这一“神说”的传统。于是,中华文化就一直存在“科学”与“神说”的交合流续。

这里,我们不可能一一详解其自古以来的曲折发展演绎进程(篇幅所限)。但是,可以指出的是,“盘古开天”之神说, 已植入中国人的血脉。一方面,它传播的是“战天斗地,人定胜天”的英雄主义精神与气概,包括对英雄人物的崇拜;一方面,后人封前人为神----人们看看, 中国的“神”有不是地上人间的“人”,或被封或自转(升天)的吗?

而中国神社庙宇也有两种性,一方面,传承着对先人贤哲豪杰的缅怀崇敬之“利国利他利民”的精神情怀----“利国 利他利民”的价值理念,也正是与“伏羲易、孔儒解”之“天下为公”“容保民无疆”的道德理念相一致之一脉相承的;一方面,也传承着对“神人”的“绝对权 威”迷信,“神”岂可能有错?这种“迷信崇拜”,已早入了中国人的灵魂----“灵魂深处爆发革命”,若用到此处则圣哉也。可惜,不要说封建时期的“唯天 子之命是从”之封建迷信,就是在当下,“装神弄鬼”, 跟风吹捧,自我伪装,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之种种,不仍然是一种顽固的劣根性吗?

“文革”为什么会演化成一种所谓的“造神”运动的狂热?我以为,那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中国文化劣根性的一次大 爆发。我要问的是,毛泽东的“破除迷信”的教导为何没人记得,皆忘于脑后?而毛泽东的几次“打压”,又为什么不奏效?后来反思文革的“狂热”教训,有相当 多的知识界的精英,把“文革”红卫兵的躁动,全算在栽在毛泽东的头上,这是科学态度吗?

我这里的质疑,也很简单。我要问问,中国的文化传承之辨谬识正,有哪一位知识分子、知识精英,指出过中国文化的这 种“劣根性”,并呼吁国人警惕过呢?一些人总是耿耿于怀自己遭受过“迫害”的冤屈。可是,人们应当扪心自问,也应认真思考一下,难道中国的广大知识分子, 包括遭受过“迫害”的人,对于正确传承中国文化的优良传统,就没有应当肩负的责任吗?又有谁教育过自己的子女不要“迷信崇拜”?

文革的所谓“造神”运动,从宏观上看,决不是哪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中华民族文化传承上的一次悲剧上演。这需要全民族的文化反思。

说句公道话,如果讲破除迷信,不搞个人崇拜,毛泽东仍然是中国第一人。“批判地继承”,“古为今用”,“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去其糟粕,取其精华” 等等原则,难道不是毛泽东倡导的主张吗?

愚者,这里说句大胆的话,毛泽东这位伟人在对中华文化的理解认识上,也是存在某种“误读”的。五四时期的“打倒孔 家店”和后来的“批林批孔”,显然是把“董仲舒班固程颐朱熹”的“天人感应”之“神学理化”的新儒教,当作“易儒”文化本身了。这是一大混淆。然这绝非毛 泽东一人,可谓整个知识精英界,莫不如是----人们去查查那一代的文人,有无另论者、超越者?乃至于今天,一些“国学者”,又有没有将“易儒文化”与 “程朱理学”区分开来,作出科学解读,而不是在“正谬混淆”,继续大肆兜售“程朱理学”的那一套呢?不去做正确地反思,而是把棍子打在毛泽东头上,这算哪 门子学问?

为着正确地反思历史,笔者在这里还必须指出,中国的“神说”劣根性,这在一些人的头脑中,正在更换代替演绎为西方“上帝”的“神学理化”的“天赋权利”之人权民主的“普世价值”,其盲目崇拜迷信的劣根性亦然。

关于人权民主的“神说”,我的质疑也很简单,它究竟是一个自然概念与理念,还是由人类走向群居并由氏族部落演变成 后来的社会形态,而逐渐演绎出的社会概念与理念?或者说,“天赋人权”是指从娘胎中带来的“衣食住行”的生存发展权?还是指“言论自由”、“一人一票选 举”等等,这样的所谓“天赋人权”?------难道这不是一个后天的社会学概念吗?

关于西方民主的演进定义的虚伪,我有另一本《批顾准》的小册子,有详细解析说明(有机会发到网上)。这里我只问,认为西方鼓吹的“人权民主”是“上帝赋予的权利”,这难道不是将“社会观念”加以“天理神化”之胡说编造吗?

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我们中国有些人,并没有从文革的“造神”运动接受教训。------只不过崇拜迷信的“偶 像”变化了而已。看看今天的世界动乱,从文化根源上看,不过是西方,尤其是美国人对“上帝文化”的偏执迷信,“天理神化”歪说,进而推之于世界各地“传教 迷信”之所然也。

4,文革是对“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破坏,是搞“个人说了算”吗?-----这不仅是一些西化派人物,给毛泽东按的一个罪名,还是党内马克思主义者的一种指责。

对这个问题的解析回答,我以为我们应还原历史真相,对具体问题作出具体分析。-----透过现象看本质。

这句话几乎人人都会说,而且几乎人人都说自己的判断和结论,是“透过现象看本质”的。但是否如此,那就需要分析事 实的全部;掩盖抹杀真相所得出的结论,很可能就是一种“假说”命题。依我看,其中认为“文革是对‘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破坏,是搞‘个人说了算’”,恐怕就 是这方面很典型的一例。

首先,我以为,人们应当承认,认为“文革是对‘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破坏,是可以成立的;然而,说“文革是‘搞个人说了算’”,就很值得研究了。

我的质疑也很简单,即,如果将对“‘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破坏”与“搞个人说了算”,不加区别地予以等同,那么,是 不是可以逻辑地导出:(扩展开来看,全国范围的运动),“搞个人说了算”=“独断专行”=“独裁统治”=“封建专制”=“帝制复辟”呢?那么,这是文革 “错误”的本质吗?试问,古今中外历史上,有过“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大串联”, 让群众说话,这样的“皇权统治”、“皇权政治”吗?恶毒攻击毛泽东的人,不就是以这样的不顾历史真实,以反逻辑的手法,给伟人毛泽东按的莫须有的罪名吗? 这是每个正直的中国人、每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所能答应的吗?

这里的问题正是在于,对“现象与本质”的庞杂体系,缺乏科学分析 。笔者之所以认为,上述“结论”不科学不准确,其根据和理由,就是对问题的全貌缺乏实事求是的分析。

其实,对这个问题的分析,这里存在两个完全不同的视角:

一个视角是,不是以“砸碎旧政权”的通常视角的分析。从这样的视角看,“抛开党委闹革命”,当然原有的组织系统就 不复存在了,连“组织系统”都没有了,哪里还会有这个系统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因此,说文革是对“民主集中原则”的破坏,当然符合事实,完全正确,无可置 疑。而对于一个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的执政党----共产党来说,无疑,应当从“文革的破坏”中接受的教训,高度重视“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领导原则的建 设,并不断地加以健全和完善。我们决不能忽视这一点。

但是,问题在于,看待文革运动,还有另一个更宽阔更高层次的视角。这就是第二个视角,即“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的视角。用这个视角来看“文革运动”(破坏),就不能简单地归结到“民主集中制”层面上的问题。

须知,它是一场新的“政治大革命”,它要打到“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炮打司令部”,“造反有理”, “革过去革过命的命”,“实行群众专政”。请问,等等这些,能用一般的党内的“民主集中原则”来解释,并能解释得通、解释得了的吗?实际上,从新的“政治 大革命”的视角看,上述种种,就都成为“合理”的革命原则了。

其实,毛泽东“发动文革”的决定,是经当时党的“核心层” 5 :3 通过的,少数服从多数。但在运动过程中,怎样建立新的领导核心,可以说甚至比“遵义会议”前的形势还要复杂,因此事后看,毛泽东在这场运动中是随时观察考 察着形势的变化的,需要“吐故纳新”,而何者“故”何者“新”,阵线并不明,故在毛泽东那里,组织和调整“领导集体层”和“阶级队伍”是个过程。

-----这包括成立“文革领导小组”,一些领导人,上主席台“分左右两侧就坐”,后来毛泽东又批“四人帮”(这 是毛泽东给的称谓)、又有“防止林彪的暗杀”行动,等等。其复杂情形,绝不是靠一两个固定的“原则理念”所能厘清的。不仅如此,为了保证“大乱”后能够达 到“大治”,毛泽东始终把握着“军队的稳定”,推进这场新的“政治大革命”,仍然依靠的是“枪杆子”。可以说,这是一场特殊形态的阶级斗争,既“疾风暴 雨”,又无先例可循。

当然,毛泽东的这一“非凡之举”,可谓旷世未有。是的,不能说是它已取得了“成功”,反到是应当承认和正视这场运动造成了极大的“破坏”性,包括对“党内正常的政治生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严重“破坏”。

问题在于,所有这一切,决不能用一般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来简单解释的。如果仅仅把这里的问题,看做是否正确坚持 了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问题,不仅没有反映事物的全貌,不具有科学性;更重要的是,这样一种认识结论,“以偏概全”,而由此“偏见”必将被敌对阶级势力所利 用,即由所谓的“个人说了算”,必将导出“专制独裁”的攻击----这是完全不符合那场政治大革命的真相与真实的。这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5,必须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解读分析文化大革命的功过是非。

----在什么意义上,它应当“彻底否定”? 在什么意义上,它不应当“彻底否定”?

我以为,这是正确认识“文化大革命”,包括毛泽东所开辟的社会主义道路,必须科学解析回答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

笔者在《上篇:关于暴力革命学说》中,曾解读了毛泽东是经过怎样地历程,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暴力革命学说”,根据时代条件的变化,逐渐发展为“和平共处,和平发展,反对霸权主义”的国际战略的。这是伟大转折,也是伟大创新。

同样,对于毛泽东所开辟的社会主义道路,对于“文化大革命”,我们也必须放在当时的历史时代条件下,去分析解读。

那是一个怎样的时代呢?苏联的社会主义制度“如日中天”,民族解放运动“风起云涌”,“东风压倒西风”,“要扫除 一切害人虫”。-----世界社会主义运动,正处于高潮时期。这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西方的资本主义战后有了较大调整,由“垂死腐朽”,焕发出新的生 机。又可以说,两大阵营的对峙,又处在僵持阶段。谁战胜谁的问题并没有解决。

中国的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已经取得伟大成功----这在前面我们已作了充分举证说明。在这样的条件下,对于伟 人毛泽东而言,他所思考的应当是,如何把已对列宁主义----《国家与革命》的发展创新,更向前推进一步,既为中国人民创造一个“社会主义新天地”,又能 提供一个“社会主义样板”,为人类做出更大的贡献。-----这就是我对毛泽东所处时代及其思考的理解。

问题在于,毛泽东还敏锐地观察到,西方的“和平演变”战略的推行,及其苏联赫鲁晓夫的“修正主义”路线、官僚体制的固化演变的危险。而这一切,就是毛泽东不能不思考的重大严峻形势-----中国怎么办,路怎么走?

毛泽东是伟大的共产主义者,他矢志以求的就是,为人民创建一的“平等公平”的社会制度。“见微知著”,从“限制资产阶级法权”,带头减薪,毛泽东早就“防患于未然”,为此在奠定基础。

毛泽东为什么要发动文化大革命?人们过去说的,是为了“反修防修”。笔者认为,这一“定位定性”,始终是正确的,过去正确,今天正确,永远正确。如果有人否定毛泽东发动“文革”的这一初衷,那就是抹杀历史真实,别有用心。

在这个问题上,毛泽东的伟大,我们可以从两个反面来看待和解读:

一是,从时代的形势的发展要求来看,不要说当时的“和平演变”形势严重,就是后来的历史变迁,苏东解体,“颜色革命”遍布世界各地,不更可以看出毛泽东的睿智与远见卓识吗?

二是,从马克思的理论原则上看,马克思说“公社并不取消阶级斗争,工人阶级正是通过阶级斗争致力于消灭一切阶级,从而消灭一切阶级统治(因为公社并不代表 一种特殊利益;它代表着‘劳动’的解放,而劳动是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基本的、自然的条件,唯有靠僭权、欺骗、权术才能被少数人从自己身上转嫁到多数人身 上),但是,公社提供合理的环境,使阶级斗争能够以最合理、最人道的方式经历它的几个不同阶段。公社可能引起激烈的反动和同样激烈的革命。公社实现劳动的解放”----摆脱掉(解除掉)奴役的锁链和它们的目前的阶级性质,还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和国际范围内进行协调的合作。他们知道,这一革新的事业将不断地受到各种既得利益和阶级自私心里的抗拒,因而被延缓、被阻挠。”

问题在于,如何在中国的大地上实现马克思的论述呢?人们应不应该承认,毛泽东发动的文化大革命,提出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理论”,是对马克思上述理论的一种“创造”、“突破”和“发展”呢?

是的,如同列宁的《国家与革命》不完全同于马克思的原始论述一样,毛泽东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理论”,也不完全同于马克思的上述“原始论述”。-----问题不在这里,而在于经过实践的检验,其“创造”、“突破”和“发展”,是否正确。

无疑,实践证明,这次毛泽东的“创造发展”并未取得如期效果,反倒造成了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破坏----也并非完全如此,“抓革命,促生产”,两弹一星上天,不也发生在这一时期吗?

但是,不应否认,实践证明“文化大革命”,并非是这“实现劳动的解放”的正确的革命手段形式。----从这个意义上,只有在这个意义上,“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结论才是正确的。同时,“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理论”,也只有在这个意义上加以否定,才是正确的。

其实,这里的情形,如同“暴力革命学说”一样,在当今时代,不能照搬照套而需要一种新的斗争形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也不能再走“文革”的旧形态,而需要一种“继续革命的新形态”。

-----问题在于,是否可以因为斗争形态的转化,就可以去放肆地攻击原有的“暴力革命”,包括“先公有化后工业 化”的社会主义道路、“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呢?或者,人们又是否可以以“旧有的革命形态”来反对攻击今天实行“新的斗争形态”呢?-----人们 可以看看,今天又没有人、有多少人的思维还停留在过去,指责今天中国的改革与发展呢?这岂非咄咄怪事?

其实,改革本身就是一场新的伟大革命。但这是就其深刻内涵说的;而就其具体的形态来说,它是渐进性的、谓之为“改 革”,而非是突变性的暴力“革命”。需要指出的是,毛泽东在“文革”后期,已认识到“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的某种失误,他说“文革”的错误,在于 “打倒一切”。

我在《上篇》已指出,他已提出了 “和平发展,反对霸权主义”的新的世界发展战略,然只是由于已近暮年、不久离世,对于国内的未来发展来不及调整了,只能留给后人。----这对毛泽东这位 伟人来说,是很大的遗憾。但是,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可不可以、应不应该去无端指责毛泽东的伟大探索?

如何看待文化大革命及其所开辟的社会主义道路?我的看法是,成就巨大,经验宝贵;“文革”,就斗争的形式手段来 说,可以“彻底否定”----但这也是有条件的。如果一旦“政权变色”,那“文革”的依然是管用的。这如同西方列强的霸权主义挑起世界大战,“暴力革命学 说”依然管用,是一样的道理。

毛泽东给我们留下的遗产,是同“和平演变”作斗争,保持无产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实现马克思所说的“公社提供合理的环境,使阶级斗争能够以最合理、最人道的方式经历它的几个不同阶段。”而实现社会主义的不断发展。或者说,要将“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转换为“无产阶级专政下的不断改革”。在这个意义上,“彻底否定”之说,就是掌不住脚的,不科学的错误结论。(未完,待续。 201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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