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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新雨: “价值无涉”与学术公共领域:重读韦伯

作者:吕新雨 来源:江南app网址

“价值无涉”与学术公共领域:重读韦伯

——关于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的笔记

吕新雨

【内容提要】“价值无涉”是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核心概念,但是对此学术界却存在严重误读。本文从韦伯构建学术公共领域的角度,认为韦伯“价值无涉”的“客观性”原则具有双重含义,既是为了破除普世性的理论神话,也论证了价值判断需要“科学”的论证,而经验事实需要在与文化价值的关联中获得意义,这是学术伦理存在的基础。通过对国民经济学的批判,韦伯阐明了他的“理想类型”是对经验事实的逻辑整理,而不是“客观”反映,这是“价值无涉”的第三个含义。本文还讨论了韦伯的新闻思想及其实践与学术公共领域的关系,并提出今天重读韦伯的意义在于构建中国的学术共同体和学术公共领域。

关键词: 韦伯 价值无涉 理想类型 学术公共领域

Value-freedom(Wertfreiheit) and Academic Public Sphere: Rereading Weber Ⅰ

Notes on the Methodology of Social Sciences Research

Abstract:

‘Value-freedom’ is the core concept of Weberian social sciences research, while there have been overwhelming misinterpretations and misunderstandings in the academia. This article, starting from the academic public sphere envisioned by Weber, argues that we should reveal rather than obscure the double meanings behind the ‘Objectivity’ of ‘Value-freedom’: to break away from the theoretical myth of Universalism and to prove that only the argumentation of ‘Science’ validates value judgment while the significance of empirical facts has to be related to the cultural value which lays a solid foundation for the academic ethics. Through his critiques of national economics, Weber elucidates that his ‘Idealtypus’ should be the compilation of logical facts instead of ‘Objective’ representation, and this is the third meaning of ‘Value-freedom’. Also, this article discusses Weberian journalistic theory and its praxis, its relationship with the academic public sphere, and claims that nowadays the significance of rereading Weber’s writings on the academic environment lies in the attempt of constructing the academic community and academic public sphere in China.

讨论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论问题,韦伯是个绕不过的名字。“价值无涉”已经被我们念得耳熟能详,但是韦伯意义上的“价值无涉”究竟应该如何理解?在学术界却依然晦暗不明。当今中国社会发展与危机并重,思想界因此存在严重分歧,学术与政治的关系也变得云谲波诡,有学者提出应该用“去道德”和价值“无立场”的方法来应对这样的局面[1][①]。但是,“去道德”与“无立场”究竟在什么意义下才是可能的和有效的?政治与学术在韦伯的语境下究竟意味着什么?今年,正值韦伯逝世九十周年,韦伯的著作再次在汉语世界中被大量出版。重新阅读韦伯,并借此整理中国知识界关于学术与政治、立场与价值等问题的纠葛,已经又一次成为具有重大理论与现实意义的议题。[2][②]

(一)“价值无涉”的双重含义

《社会科学认识和社会政策认识的“客观性”》是1904年韦伯接手主办《社会科学和社会政策文库》杂志时,阐释其办刊宗旨的纲领性文献。从中我们可以看到韦伯是如何把社会科学方法论与学术伦理以及学术共同体的思考结合在一起的,这也是韦伯集中讨论和总结其社会科学方法论的重要文献。但是,自八十年代中文学术界“发现”韦伯以来,这也是被误读最严重的部分。所以,回到文本自身,应该是重读韦伯最重要的方法。

韦伯开宗明义地指出,《文库》的宗旨一是扩展对社会生活的事实的认识,另一是训练人们对社会生活的实际问题作出判断。那么,判断的有效性是什么?或者,在什么意义上可以说,社会科学研究存在着“客观有效的真理”呢?韦伯整篇文稿正是建立在这个问题意识上的。

韦伯反对两种历史观,一是道德进化论,一是历史相对主义,正是这两者的结合在社会科学领域取得了支配性地位。韦伯以国民经济学为主要批评对象,指出:通过把文化价值总体引入道德领域而在内容上规定道德领域,并由此把国民经济学提高到“伦理”科学的地位,这其实是把所有可能的文化理想在总体上贴了“道德”的标签,既抹杀了道德律令的特有地位,也没有对理想的“客观性”有什么贡献。《文库》需要从根本上予以拒斥的流行观点,正是:国民经济学是从一种特殊的“经济世界观”得出的,并且应当由此得出价值判断。因为经验科学的任务决不是提出约束性的规范和理想,以便从中得出实践的处方。《文库》需要拒斥的另一种观点是:价值判断因为立足于某种理想,从而具有主观起源,就可以摆脱“科学”的讨论。这正是“价值无涉”的两重含义,不可偏废任何一方,而目前国内学界就韦伯观点围绕着经济学是否应该有道德的讨论,其实都没有抓住韦伯的关键。

韦伯说,《文库》关心的问题其实是:对理想和价值判断所作的“科学”批判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科学的“技术性批判”最根本的功能就是使在追求目的过程中的代价,能够被充分评估和权衡,也唯有在这样的时候,最需要贯彻“价值无涉”的逻辑方法。在这之后,权衡上升为决策,就不再是“科学”的任务,决策者根据自己的良知和世界观在各种有关的价值之间进行权衡选择,但正是“科学能够使他意识到,一切行动,当然根据具体情况还有不行动,在其结果中都意味着吸收了某些价值,从而常常意味着——这一点目前特别容易被人忽视——放弃另一些价值。做出选择是他自己的事情。”[3][③]科学的任务正是揭示并且在逻辑上阐明“目的”建立之上的“观念”基础,“对价值判断的科学探讨如今不仅要使人进一步理解和体验所希求的目的和作为其基础的理想,而且首先还要教人批判地‘判断’它们。”[4][④]也就是说,作为“科学”本身不担任价值评判的任务,但是它却是价值评判的基础。这是因为,在一个世界观存在严重冲突的时代,“以普遍有效的终极理想的方式创造解决我们的问题的实际公分母,这都毫无疑问既不能是我们这份杂志的任务,也绝不能是任何一门经验科学的任务:这样一种任务不仅在实际上是无法解决的,而且自身也是不合情理的。”[5][⑤]这决定了在方法论上的“价值无涉”作为逻辑意义的地位。

一个饱餐了知识之树的文化时代,其命运是必须知道,无论对世界事件研究的结果多么完善,都不可能从中获知世界事件的意义,而是必须能够自己去创造这种意义本身,世界观决不可能是经验知识进步的产物,因此,最强有力地推动着我们的那些最高的理想,在任何时代都只能是在与其他理想的斗争中实现的,这些其他理想对于其他人来说,正如我们的理想对于我们来说一样,都是神圣的。[6][⑥]

因此,可以看出,韦伯所说的“价值无涉”的第一个含义,正是要彻底破除所谓“普世价值”的神话,一个诸神争斗的时代,决定了社会科学领域不可能,也不应当存在普遍有效的终极价值。在这个意义上,廉价的相对主义和乐观的折中主义,要么在理论上无视其严峻,要末是在实践上回避其结果。这些都与科学的“客观性”没有丝毫关系,“中间道路”丝毫不具有更多的科学真理。由此可见,作为方法论的“价值无涉”正是为了廓清“科学”有效性的界限,它要解决的问题是“存在”的问题,而不是“有效”的问题。对“存在”的思维整理,涉及到“客观性”问题,而“有效”与否则与价值所处的文化特性有关,必须在科学的“客观”操作和价值判断之间划出界限。

因此,对这份杂志寻求科学真理的功能,以及科学作为对经验现实进行思维整理的有效性,韦伯提出两种重要责任:

首先,是要让读者和作者自己清楚地意识到用来度量现实,并从中推导出价值判断的标准和尺度是什么,而不是把不同类别的价值混同在一起。只有通过确立的价值标准与其他价值标准,最好是与自己的价值标准相对抗,——任何有意义的评价都只能是从自己的世界观出发的批判,而不是通过在不同的价值之间和理想的冲突之间的挪移和权衡来欺骗自己。不同的价值尺度之间需要进行反思性的对比、澄清和揭示,一切对于别人有意义的评价都只是出自对自己“世界观”的批判,是以自己的理想为根据与别人的理想作斗争的结果。

第二, 要使得读者、编辑和撰稿人都明了,什么地方科学研究者开始沉默,而作为“有意欲”的人开始说话,什么地方论证求助于理解,什么地方则求助于感情。必须反对科学讨论和评价性推论之间的混淆,但是“决不反对申明自己的理想”。无信念和科学的“客观性”之间没有任何内在的近似性。这里“价值无涉”的第二个含义,就体现为作为学术杂志的《文库》所具有的学术共同体的性质,它不是从事反对政治或者社会政策派别的论争场所,也不是招徕赞成或反对政治理想或社会政策派别的场所[7][⑦],而是一个“学术”的公共领域。韦伯如此描述道:

杂志的特性一开始就在于,并且只要它听凭于编者们今后就也应当在于,尖锐的政治对手都可以在杂志中为了科学工作而和平共处。它迄今为止不是“社会主义的”刊物,今后也不会是“资产阶级的”刊物。它不会把愿意置身于科学讨论基地之上的人排除在作者的范围之外。它不能是一个“回应”、辩驳、再辩驳的游戏场地,但它也不袒护任何人,无论是它的作者还是他的编者,都应在其栏目中经受可想见的最严厉的客观而又科学的批判。不能忍受这一点的人,或者不愿与那些和自己理想不同的人在科学认识领域合作的人的,都可以不参加它。[8][⑧]

但是,韦伯也承认,无偏见地与政治上的敌对者同处于一个中立的学术场所,在当时的德国并不容易,对那种“作为党派狂热的局限性和不发达的政治文化的标志,应予以无条件的反对。”在这个意义上,“价值无涉”反对的是学术的泛政治化倾向,因为这必然严重伤害学术的“科学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个杂志不能有自己的“特性”,因为《文库》要探讨的问题与最高的、起决定作用的价值观念密切相关,因而成为它的最稳定的作者的人,“恰恰因此又成为一种受到那些价值观念相同的或者类似的影响的文化观的代表。”这些作者的观点各有不同,但是“他们都把保护劳动群众的身体健康以及尽可能增加劳动群众对我们文化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分享作为目标,但把国家对物质利益领域的干预与现存政治秩序和法律秩序的自由发展相结合作为手段。”[9][⑨]这些人无论对未来的社会秩序持什么样的观点,就当代而言却肯定“资本主义”的发展,这并不是因为它与更早的社会制度相比是更好的形式,而是因为它在实践上已经是不可避免,这是学术面对现实政治的态度。

《文库》主要关心的是社会经济问题。作为社会经济现象的事件,它的性质并不是自身“客观”地具有的,而是以人们认识的“兴趣”倾向为条件的。“一个现象只是就我们的兴趣专注于它对于为生存而进行的物质斗争所具有的意义而言,或者说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获得一个‘经济’现象的性质。”杂志的任务就是:研究人类共同生活的社会经济结构的普遍文化意义及其历史上的组织形式。

不是“事实”的“实在”联系,而是问题的思想联系,构成了各门科学的工作领域的基础:在用新的方法探索一个新的问题并由此发现开辟新的重要观点的真理的地方,就会出现一门新的“科学”。[10][⑩]

不同与马克思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理论,更不同于形形色色的文化决定论,——韦伯决不是一个文化决定论者,他强调的是经济与文化互相制约的关系。韦伯认为:按照经济上的受制约性和影响范围的特殊观点来对社会现象和文化事件进行分析,依然是一个具有创造性成果的科学原则。但是,这恰恰需要区别以下两种倾向:人们要么把历史现实中不能从经济动机演绎出来的一切都当作在科学上毫无意义的“偶然性”,或者“剩余物”,要么把经济事务的概念扩展到不可知的领域,以致所有以某种方式与外在手段相结合的人类利益都被纳入到那个概念之中。[11][11]这正是韦伯竭力反对的以经济学价值来主宰社会价值和社会科学判断的方式,这也是韦伯提出“价值无涉”所具有的现实与历史的针对性。

(二)经验事实、文化价值与学术伦理

在韦伯看来,社会科学作为一门现实的科学,是要理解我们被置入其中的、包围着我们的现实特性,即它的文化意义:它为什么在历史上是这个样子。而“有限的人类精神对无限的现实的思维认识就建立在这一隐匿的前提条件上,即每次都只有现实的一个有限部分构成科学理解的对象,只有它才在‘值得认识’的意义上是‘根本’的。”[12][12]韦伯明确指出,经验事实只有在与文化价值的关联中,才是研究者接近“实在”的途径。社会科学不是建立合目的性的规律性,而是建立“个别”与“价值”之间的因果联系。规律所适用的现实是个别的,而个体并不能从规律中演绎出来。清晰概念的存在以及假定的规律,仅仅是认识现实的前提和手段,而真正的有意义的分析和整体性描述,却是崭新的和“独立”的。一个文化现象形成的意义,以及形成这种意义的理由,都无法从任何规律性概念和体系出发去推导、论证或阐明,因为它们是以文化现象与价值理念的关系为前提条件的,文化概念就是价值概念。个体性的现实之所以对我们有意义,是因为它表现出对于我们来说与价值理念的联系因而重要的关系,仅仅是因为这一点,它的个体性的特性才是值得我们认识的。也就是说,价值理念是确认研究对象的前提,却不是结论,因为:

重要的东西自身当然不与任何规律自身相等同,而且规律越是普遍有效,就越是不与它自身相同。因为一个现实的成分对我们来说所具有的特殊意义,当然恰恰不在于它与极其众多的其他成分所分享的那些关系。把现实与赋予其重要性的价值理念联系起来,以及根据其文化的重要性的观点突出和整理由此渲染而出的现实成分,与根据规律对现实进行分析和在一般概念中对它进行整理相比,是一个异质的、不同类的观点。思维整理现实的两种方式相互之间没有任何必然的逻辑关系。在个别的情况下,它们能够相互一致,但是,如果这种偶尔的一致掩盖了它们原则上的分歧的话,就会导致极具灾难性的后果。[13][13]

这些对于经济学来说,并不例外,事实上韦伯更多地正是针对它而来的。正因此,韦伯对于“规律”崇拜,特别是对经济学的“市场”规律崇拜所具有的灾难性后果的警告,是特别值得今天的中国学界汲取的。我们也可以从中明确地看到,韦伯的立场是欧洲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是一个所谓的“西方中心主义”者;而是相反,他一再告诫的正是对“普世价值”的警惕。对于韦伯这至关重要的核心观点,我们理解得并不充分,而这却正是韦伯强调“价值无涉”的主要出发点。

韦伯特别针对货币交换经济指出:对交换的普遍本质和市场交往的“技术”性研究是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但是这只是前期工作,它不能回答交换如何历史地获得它今日的基本意义,历史事实需要在文化意义里得到澄清,正是货币经济的文化意义,——因为它,我们才会对交往技术感兴趣。“只有在无限多样的现象中仅有一个有限的部分是有意义的这一前提条件下,认识个体性的现象的思想才在逻辑上是有意义的。”[14][14]对具体的现实进行详尽无遗的因果推演不仅在实践上是不可能的,而且在理论上也是荒谬的。在涉及“个体性”的地方,“因果问题并不是一个规律的问题,而是具体的因果联系的问题,不是什么公式把现象当作样本加以归类的问题:它是一个归属的问题。……一个‘历史个体’——的因果说明得到考虑,对因果规律的认识就不可能是研究的目的,而只能是研究的手段”。韦伯再三强调,规律越普遍,就越抽象,它们对在因果上归属个体性现象的贡献就越少,从而间接地对理解文化事件的意义也就越小。就历史现象来说,最普遍的规律由于是内容最空洞的,通常也是最没有价值的。一个类概念的有效性越广泛,就越使得我们离开现实的丰富性,因为它为了包含近可能多的共性现象,就必须是尽可能地抽象,而共相的认识对于历史研究而言并没有价值。因此,把经验还原为“普遍”或者“客观”,对于社会科学工作并没有意义。这并不是说“规律”不存在,而是因为对社会规律的认识并不等同对社会现实的认识,仅仅是我们的思维为了这一目的所使用的各种辅助手段。文化只是个别,是由其文化所采用的价值理念决定的,而任何“规律”都无法揭示这些价值理念的不同。“‘文化’是从世界进程无意义的无限性产生的一个从人的观点出发用意义和重要性来思考的有限断面”[15][15]。以下韦伯的这一段话特别值得关注:

任何文化科学的先验前提都不是我们认为某一种或者任何一种文化有价值,而是我们就是文化人,赋有自觉地对世界表示态度并赋予它一种意义的能力和意志。无论这种意义是什么东西,它都将导致我们在生活中从它出发来判断人类共同存在的某些现象,把它们视为重要的(积极的或者消极的)而表明态度。

对世界表明态度并赋予其意义的能力与意志,这其实正是学术伦理存在的基础。韦伯对以色列先知的描述中,着重的正是他们为文化和宗教共同体建构意义的“天职”。[16][16]在这里,我们再次看到的是韦伯世界中知识分子的学术伦理与先知的宗教伦理的叠印。正是在这个基础上,韦伯强调学者的“个人”因素对于学术研究的重要性。因为没有什么观点是从材料里自然得出的,所谓让事实自己说话,不是自欺,就是欺人。真正具有意义的是作为“个人”的学者“灵魂之镜”,只有这样的镜子才能折射出现实与文化的价值和涵义:

在随时随地自觉或不自觉地对事物的个别特殊方面所做的这种选择中,起支配作用的是科学工作那种作为时有所闻的主张——一项科学工作的“个人因素”才是其真正有价值的因素;此外,任何工作如果存在是有价值的,就必须表现出“个性”——之基础的因素。毋庸置疑,如果没有研究者的价值理念,就不会有选择材料的原则,就不会有对个体性现实的有意义认识,就像如果没有研究者对某些文化内容之意义的信念,认识个体性的现实方面的任何工作都是绝对没有意义的一样,他的个人观念的倾向,他的灵魂之镜中的价值反射,规定着他的工作的方向。而科学的天才把自己研究的对象与之联系起来的那些价值,却能够规定整个时代的“观点”,即是决定性的:不仅对于现象中被视为“有价值”的东西而言,而且对于现象中被视为有意义的或者无意义的、“重要的”或者“不重要的”东西而言都是如此。[17][17]

韦伯这里清理的正是知识分子在当代确立学术伦理价值的基础,知识分子的内在志向即对学术为世界建构意义的确认和信念,这是推动文明本身和文化本身发展的动力。至此,我们可以明白韦伯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核心所在,那就是在一个诸神的时代里,社会科学不是寻求普遍而终极的规律或目的,而是认识、确立和创建文化的价值意义,这才是学术和知识分子确立安身立命的伦理基石。因为对人类文明寻求价值意义的确信,内在于文明自身,也内在于任何时代的知识共同体和民族共同体之中,它们正是知识分子应该予以承接的“天命”。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知识分子的“天命”是一种伦理的诫命,是外在使命和内在志向的结合。

(三)“理想类型”与社会科学的“客观性”

——对“国民经济学”的批判

这里,韦伯是以对“国民经济学”的“自然主义一元论”为批评对象,展开其对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具体讨论。

国民经济学开始的时候是一种讨论国民“财富”增长的“技术”性现象,但是它从一开始就不仅仅是技术的,因为它被纳入到18世纪自然法的、理性主义的世界观的巨大统一体中。自然科学的方法:用根据规律性联系对经验事实做出一般的抽象和分析,以一种形而上学的有效性和具有数学形式的概念体系,达到对现实的一种纯“客观”的,摆脱一切价值的,同时也是绝对理性的,也就是摆脱一切个体性的“偶然性”的一元论认识。在这样的科学思维的模式中,除了发现事物的“规律”外,科学工作的其他意义都是不可想象的。只有“合规律”性才是科学本质性的东西,“个体性”的事件只有作为“典型”,即作为规律的解说才有意义,而这些事件本身则并不是“科学的”兴趣。因此,在历史领域,抽象的理论方法和经验的历史方法处于对立之中。抽象的经济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幅关于经济组织、自由竞争和严格的理性行为在商品市场上发生的各种事件的理想画卷。“这一理想画卷把历史生活的某些联系和事件统一成为设想出来的联系得天衣无缝的体系。在内容上,构思具有一个通过思想上提高现实的某些要素而获得自在乌托邦的性质。它与生活的经验给定事实的关系仅仅在于,在那种构思中被抽象地描述的那类联系,从而也就依赖于‘市场’的事件,在现实中被发现或者被猜测为在某种程度上起作用的地方,我们都能够利用一个理想典型(Idealtypus)实际地说明和解释这种联系的特性。”[18][18]

但是“理想典型”(国内更多翻译为“理想类型”,下文采用这种译法)的概念是为了归属判断,它不是假设,也不是对现实的描述,它是历史给定的现代交换经济社会组织的“理念”。韦伯指出西方经济学中的“市场”与作为发生学概念上西方中世纪的“城市经济”理念,这两者是根据“完全相同的逻辑原则展开的”。而“城市经济”概念也并不是所有被考察的城市中实际存在的经济原则的“平均值”,而是单方面提高一个或者一些观点,把散乱的个别的现象综合成一个自身统一的理想画卷而获得的。就此而言,即“理想类型”是从经验事实中选取不同的元素加以逻辑整理而言,它的确具有“客观性”,这正是“价值无涉”的第三个含义,即“理想类型”作为一种逻辑的分析工具本身是“价值无涉”的。但另一方面,“就其概念上的纯粹性而言,这一理想画卷不能经验地在现实中的任何地方发现,它是一个乌托邦。而对于历史工作来说就产生了一个任务,即在任何具体场合都要确认现实离那个理想画卷有多近或者多远,某个城市的关系的经济特性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在概念的意义是哪个被说成是‘城市经济的’”。[19][19]因此,理想类型并不是对“客观”现实的无条件的“反映”,而是“整理”。因此,韦伯强烈地反对把理想类型的概念图像当成是历史现实的“真正”内容,当成“本质”。理想类型绝不是古希腊神话中的强盗普罗克拉斯特之床,历史不应该在此被削足适履,也不应该被当成是历史中起作用的“实在”力量,——韦伯强调特别需要警惕后一种危险。对于中国的经济学来说,西方的以中世纪“城市经济”为模式发展出来的经济学“原理”,究竟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解释中国和解决中国的城乡问题呢?这值得今天更深刻地追问和反思。

韦伯告诉我们的恰恰是:没有建立概念与具体的历史语境的联系,就简单套用西方的诸如“市场”这样的经济学概念来横扫一切是极其危险的,因为正是这样的做法违背了“价值无涉”的社会科学方法,违背了现实的“客观性”原则。这对于我们今天形形色色的市场原教旨主义来说,应该是当头棒喝。韦伯明确地指出,经济学理论是一种“教理学”,它特别假定纯粹经济利益的支配作用,而排除行为的政治取向和其他非经济取向的影响,因此它只能是一种“理想类型”,而绝不是历史的“自然”发展,更不能成为“应当”如此的普世道路:

那种在此意义上“无国家”、“无道德”、“个人主义的”纯粹理论,作为方法上的辅助手段是并且总是必不可少的,而极端的自由贸易学派则把它理解为“自然的”,即未被人愚蠢的歪曲的现实的一种详尽无遗的写照,并进一步据此把它理解为一种“应当”,理解为一个在价值领域有效的理想,而不是理解为一个可以用来经验地研究存在的理想典型。[20][20]

所以,“理想类型”的功能,不是作为目的,而是作为社会科学的“手段”来发挥作用的,因为社会科学必须借助通常只有在“理想类型”中才能清楚明白的规定概念来工作。其工作原理在于归纳、衡量与对比,是以确立概念的“界限”为前提的,这正是一种专业主义的训练:

它是一种理想画卷,但并不是历史现实,也根本不是“真正的”现实,它也根本不适宜于把现实作为样本归入其中的图式,而是指具有纯理想的界限概念的意义。为了廓清现实的经验内容的某些重要的成分,人们借助这一概念对现实作出衡量。把它与现实作出对比。这样的概念是思想的产物,我们借助它们,通过运用客观可能性的范畴,来构思各种联系,我们依据现实定向的、受过训练的想象力对它们作出判断,认为它们是适合的。[21][21]

但是混淆总是很容易产生,历史相对主义者总是让理想类型意义上的“理念”生成为理想意义上的“理念”需求,让其变成价值判断。因此,科学自我监控的基本义务和避免受骗的唯一手段,就是严格区分这两种方式。以比较的方式把现实与逻辑意义上的理想类型联系起来,与从理想出发对现实做出评价性判断,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方法。这正是韦伯强调作为方法论的理想类型是“价值无涉”的,即不能用它作为价值判断的标准。因为理想类型“是某种对评价性的判断完全不感兴趣的东西,除了纯逻辑的完善之外,它与其他任何一种完善都毫不相干。”[22][22]也就是说,在韦伯的理论中,理想类型其实是一种逻辑工具,并不具有价值判断的意义,这才是“价值无涉”最核心的意义,否则,就会有沦为自然主义或道德主义“目的论”的极大危险。

韦伯更进一步指出:虽然“理想类型”在形成过程中要排除“偶然性”的东西,但是其本身仍然是“个体性”的,不是平均值的典型。因为理想类型的概念形成的目的,“就是在任何地方都使人清晰地意识到的,它不是合乎类的东西,而恰恰相反,是文化现象的特性”[23][23],是文化个体性的表达,因此“理想类型”绝不是普遍“规律”的体现,而是有着明确的使用界限的。至此,我们已经可以理解,韦伯对“价值无涉”的强调,其批判的对象正是用“理想类型”来代替价值评判,这样一种会在现实中带来极大危险的思想混乱,其主要代表正是西方经济学。

针对自然主义的历史观,即社会科学的目的必须是将现实还原为“规律”,韦伯的批评正是针对其把“理性类型”与现实相互混淆的危险。韦伯告诫道,必须清醒地意识到“理想类型的发展状况和历史是两件必须有效区分开来的事情,构思在这里仅仅是有计划地将一个历史事件有效地归属于根据我们认识的现状而可能的原因范围中的现实原因的手段。”[24][24]正是在这里,韦伯对马克思,——这位他所尊敬的也是最主要的理论对手作了这样的评价:所有马克思主义的“规律”和历史发展的构思,在理论上都具有“理想类型”的特征,“凡是使用过马克思主义的概念的人都知道,如果把现实与这些理想典型进行比较,它们就具有巨大的,甚至是独一无二的启迪意义;同样,一旦把它们设想为经验有效的,或者甚至设想为实在的(事实上也就是形而上学的)的‘作用力’、‘趋势’等等,它们就具有危险性。”[25][25]这一评价值得重视,也值得今天作为一个重要视角来重新理解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命运。

韦伯充分肯定“理想类型”的逻辑作用,但是他强调所有“理想类型”的构思都具有暂时性,“文化科学工作的结果就是不断改造我们力图把握现实所用的那些概念的过程。因此,关于社会生活的各门科学的历史就是并且依然是借助概念的过程。因此,关于社会生活的各门科学的历史就是并且依然是借助概念的形成而尝试在思想上整理现实,由于科学视野的扩展和更移而废除已经获得的思想图像,以及在如此改变了的基础上形成新概念之间的不断变换。”[26][26]这是因为,概念的形成取决于问题的提出,而问题的提出是随着文化自身的内容发生变化的,概念与被概念化的东西之间包含着一种综合的暂时性。因此,概念的价值正在于它们揭示了作为其基础的观念意义的有效性界限,而不是目标。“理想类型”之意义正在于它的暂时性,和无可避免的被超越性,是手段和工具,服务于建立价值联系的目的,因此决不能混同于具体的实在,后者才是第一性的目的。概念的目的被假定为对“客观”现实的观念的“反映”,这可以追溯到康德的现代认识论,这里的概念与历史工作之间的关系被头足倒置了。而社会科学的伟大进步正是与实际的文化问题的变更密切相关的,并采取了对概念的形成进行批判的反思形式。韦伯宣布,《文库》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为这种批判与进一步的综合服务:

一切经验知识的客观有效性,都是并且仅仅是按照范畴整理给定的现实,而这些范畴在特殊的意义上是主观的,即表现我们认识的先决条件的,受到唯有经验知识才能给予我们的那些真理的价值的前提条件的制约。[27][27]

社会科学的“客观性”正在于此,即它来自于对经验现实的逻辑综合和整理,也因此具有明确的使用边界,因此不能据此作为“本质”或者“规律”证明特定的经验事实,也不能因此取得判断现实的价值特权,因为价值尺度只能来自于特定的文化自身。社会科学的任务并不是不断去追逐新的观点和概念,而是相反,对于具体历史联系的文化意义的认识,才是所有的概念和概念批判为之服务的终极目的。“材料专业户”和“意义专业户”都不能把已知的事实与已知的观点结合起来,从而创造出新的东西。

在韦伯看来,价值意义是“理想类型”获得逻辑意义的前提,否认作为特定的文化产物的价值真理性,就没有社会科学,就只剩下用普遍的概念与判断去取代科学。一旦社会科学把它的方法论原则建立在把加工材料看成目的本身,而不是自觉地根据最终的价值观念来检查和反思个别材料的认识价值,不能意识到认识价值是植根于具体的实际的文化作为最终价值,道路就会迷失,这时,就需要从文化的价值意义上进行范式突破。这时,

未加反思地使用的观点的意义变得不可靠,道路迷失在黄昏中。重大的文化问题的光芒依然存在。于是,科学就武装起来,改变自己的立足点和概念体系,从思想的高度俯视事情之流。[28][28]

推动社会科学发展的动力,不是科学的内在逻辑,而是一个特定社会的文化价值的重大问题。我们需要在这个意义上理解韦伯这句似乎骇世惊俗的话:政治经济学是政治的仆人!因为,作为现实的、具体的德国的文化价值才是真正的政治性问题,学术的目的正在于是否能够落实于具体的文化语境中,——它既是社会科学问题意识的来源,也是作为学术研究的社会科学最后的旨归。只有在这里,在责任伦理高于信念伦理的情况下,两种伦理才可以寻求互相支持的契合点,我们也需要从今天中国的历史语境中重新确立和理解韦伯的意义。

最后,让我们再来读一点读韦伯自己的论述:

我们最终必须竭尽全力反对的是一种并不少见的观念,它认为通过权衡各种彼此对立的价值判断和他们之间的“政治家式的”折衷,就可以踏上通往科学“客观性”的大道。“中间路线”不仅恰好与“最极端”的价值判断一样,不能以经验学科的方法得到科学的证明,而且,在价值判断的范围内,它正是在“规范的”意义上最晦暧不清。它不属于讲坛,——而是属于政治纲领,官僚机构和议会。科学,无论是规范的还是经验的,都能为政治活动家和对立的党派提供无可估量的帮助。它告诉他们,(1),对于这个世纪问题,某些不同的“最终”立场是可以考虑的;——(2)在你就这些立场作出抉择时,存在着这样那样你必须考虑的事实。[29][29]

韦伯指明的是,真正的有责任的“政治”行为应该建立在学术的“科学性”的基础上,即有价值的政治行为必然充分估计三个方面:1,不可避免的手段;2,不可避免的附带后果;3,由此制约的在其实践结果中众多可能的评价相互之间的竞争,这正是经验科学以自己的手段能够揭示的东西。[30][30]只有在此基础之上的“政治”行为才可以与现实中党派利益纷争的政治活动划清界限。社会科学的“客观性”绝非折中的中间路线,因为妥协和折中并不是以价值的澄明为前提的,因此需要反对各种“伪”客观性(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各种伪“政治”性,即建立在党派利益纷争基础上的“政治”):

认为从要求经验地讨论“价值无涉”的立场出发,价值判断的讨论就是无结果和毫无意义的观点,是与我们完全不相干的,因为关于价值判断意义的认识恰是所有这类讨论的前提。这种讨论的先决条件是理解各种原则上不可逾越的和大相径庭的最终价值判断的可能性。然而,“理解一切”并不意味着“原谅一切”,单是对他人观点本身的理解也不导致同意它们。另一方面,这至少可以使人同样容易并且通常极其可能认识到妨碍人们达成一致的原因和问题。但是,这种认识恰恰是真理性的认识,而“价值判断讨论”正好有助于这中认识。[31][31]

至此,韦伯对于社会科学的“客观性”和“价值无涉”的思想已经清楚了。这里试从以上三个互相关联的层面上做一个分梳和归纳:

首先,韦伯所说的“价值无涉”是社会科学的历史观,它反对把历史纳入任何道德主义或自然主义的目的论体系中,因此,它本身不属于也反对任何“宏大叙事”。其方法论上的体现是划清“理想类型”的有效性边界,不能把“理想类型”或者任何概念性的逻辑思维的产物上升为价值判断。任何意义上的“理想类型”作为对经验事实的逻辑整理,都不是对现实的“反映”,而是归纳和总结,归根结底是“个体性”的,因此不能把“个别”上升为“普遍”的规律,并成为“应当”如此的历史力量。因此,韦伯反对从历史的“发展趋势”中引申出对实践的评价,因为这意味着把“变迁”视为目的论的,并成为对现实政策毫无反思的美化:

无论如何,我们都无法看出,为什么经验科学的代言人应当感到有必要支持这种做法,使自己成为某个时候的“发展趋势”的喝彩者,使对这些“发展趋势”的“适应”从一个终极的、只能由具体的人在具体场合解决的、因而也只能取决于具体的人的良知的评价问题变成一个据说由一门“科学”的权威庇护的原则。[32][32]

第二,韦伯所说的“价值无涉”指的是建构学术公共领域的原则,即不同的立场和观点都具有平等准入的地位与权利,而且在这个意义上接受最严格的反思与批判。知识共同体不能以某种预设的绝对价值作为规范,或者以“普世价值”来压抑和取消歧见,这是作为经验科学的社会科学能够生产“有效”知识的前提。但是,作为个体的学者,却正是以自己的立场,以及以此立场出发的知识建构进入学术公共领域,“正是‘个人’的最内在的因素,规定我们的行动、赋予我们的生活以意义的最高的和最终的价值判断,才是某种我们感到有‘客观’价值的东西。”[33][33]这个意义上,韦伯的“价值无涉”决不是取消价值立场,而是相反,不同的价值判断必须接受自己以及对手的反思和挑战,方有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科学的发展。

第三,韦伯所说的“价值无涉”指的是在学术共同体内部建立理解的方法。在各种不同的、甚至歧见严重的观点之间,“价值无涉”要求的是对他者观点的理解,它建立在以经验的方式,从概念的逻辑意义上,去考察他人的行为和动机,以发现真正的不同的立场,这是一切有意义的学术辩论的前提。这样的以建立理解为前提的“价值无涉”的工具性,是学术对话和论辩的基础。它可以使人从逻辑和事实的角度认识到妨碍达成一致的原因和问题:

人们可以是不一致的,以及为什么不一致,在什么地方不一致。恰恰这种认识是一种真理认识,而且“价值讨论”也就是为它服务的。与此相反,人们以这种方法肯定不能获得——因为它在一个截然相反的方向上——的东西,是某种规范的伦理学,或者就是某种“律令”的约束力。[34][34]

这才是为什么“价值无涉”需要发挥作用的地方,也正是社会科学“客观性”的体现。

但是,遗憾的是,在过去的韦伯研究中,我们恰恰是在很大程度上是把韦伯极力批评和反对的方法强加给韦伯自己了,对“理想类型”盲目而混乱的运用就是最鲜明的例证。

(四) 学术与大众传媒的“公共性”

——韦伯的新闻思想与实践

由上所述,韦伯的整个社会科学方法论正是以建立学术公共领域的伦理与方法为基础的。而韦伯为《社会科学和社会政策文库》所做的阐释工作,也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视野来讨论学术的公共领域与大众传媒的公共性之间的关系。

新闻业其实是作为社会学家的韦伯投注了极大关注的一个领域,但这却是韦伯研究中最被忽略的部分,中文学术世界里尚无韦伯新闻思想的介绍。在英语世界中,是汉诺·哈特(Hanno Hardt)教授在1979年出版的《新闻社会理论:早期德国和美国的视野》(Social Theories of the Press: Early German & American Perspectives)挖掘了这段被埋没的历史。该书在第六章《社会意识:马克思·韦伯论新闻与责任》中,集中论述和介绍了韦伯的新闻思想,特别包括了韦伯呼吁对新闻业进行大型社会实证调查的主要演讲内容。[35][35]韦伯其实一生都没有中断过时事政治评论,也因此和新闻业有密切的互动,他担任过很多严肃报纸的专栏作者和社评人,并在新闻界赢得了尊敬和名声,但是也与新闻界有过多次严重的冲突与斗争。这些合作与斗争的经验都凝聚在韦伯对新闻思想的理解与阐发之中。

德国社会学家大会是1909年韦伯以热情的态度和大量的精力参与创建的,其目的正是“希望找到一个能够展开价值中立的学术工作和讨论的地方。”[36][36]1910年,韦伯在第一次德国社会学家大会上发表了开展新闻业实证调查和研究的演讲,他强烈呼吁社会学界关注新闻业,认为新闻业和新闻组织作为德国社会的两个重要层面,需要系统性地加以调查和研究,其重要性在于现代新闻事业对社会公共性以及对于现代人的塑造。韦伯雄心勃勃地把关于新闻业的实证调查看成是实现其社会科学研究“价值无涉”的重要实践。在演讲中,他一再追问的问题意识正在于:什么是当代的公共性((Publicity),它未来的发展是什么?报纸公开了什么,没有公开的又是什么?需要通过对事实的观察去发现观念在不同的时期和地区的变化与发展,过去和现在的观念是如何变化的,谁掌握着它们?他敏锐地注意到现代资本主义发展对新闻公共性的影响:媒体的资本化、私有化以及媒体企业不同于其他企业的独特性,即它既依靠订户,也是依靠广告业,这两种不同的客户。在政治和其他议题上,新闻业希望富于教育性地和客观地建立“公共”,而企业向公共性索要的是对其广告的反映,这两者性质完全不同。那么,其后果会是如何?资本主义的发展需要媒体工业,因此,在什么程度上它对资本的需求意味着业已存在的企业对垄断(monopoly)的增长?投资增长是否意味着以一己之见对舆论的型塑力量更强了?或者相反,私营企业对舆论变动的影响会更敏感了?是否对当下舆论不断增长的依赖是资本不断增长的需要呢?这样的变动是否会导向对报纸的信任?在韦伯看来,媒体企业的商业性质是今天必须予以重视的:我们必须要问自己,从社会学研究的立场出发,资本主义发展在媒体企业中的表现究竟意味着什么?它因此在舆论形成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又是如何?现代媒体组织和机构的运作是韦伯关心的另一个层面,——很显然,这是韦伯对官僚和科层体系研究在新闻研究中的投射。韦伯关注新闻界是否应该保持不署名原则的论争,并考察其在欧洲不同国家的运用目的,它涉及的问题其实是:谁从外面向报纸写稿?写的是什么?谁不为报纸写稿,不写的是什么?为什么不写?报纸如何获得它的材料并提供给公众?什么是它不得不提供的?什么是最终的新闻来源?因此这项研究也涉及大型的通讯社及其建立的国际关系。韦伯还关心欧洲不同国家的专业新闻记者的变化情况。其实在上述问题中,韦伯一直是把德国与欧洲其他国家放在一个比较的视野上来设问的。韦伯追问什么是当代新闻记者的出身、教育与专业要求?这对于他们在新闻业内和业外命运的改变意味着什么?在韦伯看来,这项研究计划是对新闻业作为人类大脑的一次检验,现代人已经习惯了新闻业提供的各种大杂烩,这迫使他们在不同的文化生活中匆忙穿行,从政治到剧院到各种不同的主题。新闻对现代人的改变是显然的,也需要更深的探究。它对现代人阅读习惯的改变究竟意味着什么?最后,韦伯做了这样的总结:我们必须彻底地检讨新闻业在于,第一,它对于现代人的形成有何贡献?第二,传统新闻业的客观性、超个体性(supra-individual)的文化价值观的影响,有什么样的变化发生?大众的信仰和希望有哪些被摧毁哪些被重建?

这是一个包容面极为宽阔的新闻业调查计划,其问题意识具有极大的前瞻性。但是,一个历史遗憾的事实是:这个大规模的新闻调查研究计划最终流产了。这是因为韦伯被迫卷入一场耗时长久的媒体诉讼案件[37][37]。这个案件极大地影响了韦伯的生活,也使得他获得深刻的亲身经验去理解和质疑媒体在保障公共性上的问题与错误。它的缘起是韦伯夫人参与领导的妇女解放运动。1910年,玛丽安妮·韦伯领导的德国妇女联合会在海德堡召开代表大会,这是德国妇女运动史上的大事。但是一位青年讲师R却发表了对妇女团体的诽谤文章,冷嘲热讽地提到妇女运动仅仅是那些未婚妇女、寡妇、犹太女人、不孕症患者以及不是母亲或者不想担任母亲责任的人构成的。玛丽安妮·韦伯因为没有孩子,又是主要领导者,因此最尖刻的评论都指向她。玛丽安妮给作者写了一封信,要求他收回其恶言,韦伯支持妻子的行为。但是该作者拒绝了,并且扬言韦伯是不能接受决斗挑战的丈夫躲在妻子身后。韦伯得知此言后宣布,他接受决斗。但是这位作者又宣称自己反对决斗,并向法庭控告韦伯诽谤,后来在第三方教唆下撤诉。但是,新闻界却在几家报纸上发表了一篇耸人听闻的文章对此进行评述,并沸沸扬扬到处转载,还扩散到了海外。该文章在结尾部分引用了R博士问韦伯教授的话,问韦伯是否准备为妻子决斗,韦伯做了否定的回答,说自己的健康不允许这么做。但事实上是韦伯一再宣称自己愿意参加决斗,因此,他把这样的流言视为“可耻把戏”。

“他觉得这不仅违背了他自己的利益,而且同样违背了公共利益,为此他不遗余力地一连几个月都在努力匡正视听。这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不仅表明了韦伯的个性,也反映了新闻界的某些行为特点:以编辑部保密为由耸人听闻地揭露名人以取悦读者,这使得那些受到牵连的人物要从轰动效应中来保护自己显得非常困难。”[38][38]

但是,韦伯决定抗争到底。韦伯先给有关报纸写了极其礼貌的信,指出捏造的事实,请予以刊登。但是编辑部的回复却表示,他们宁愿相信自己的记者,如果根据新闻法公布韦伯的更正,就需要公布记者的名字作为回应和对质。他们不打算这些做。韦伯逐一指出那篇文章的捏造和虚妄之处,并认为一次认真的调查就可以澄清事实。但是编辑部依然相信他们的信息来源是可靠的。在韦伯的坚持下,编辑部愿意以一则启事和致编辑部的匿名信的方式进行书面澄清,韦伯轻蔑地拒绝了这个要求,并再次敦促发表他的声明。在遭到再次拒绝后,韦伯强烈地斥责编辑部,“并因此使得报纸和它的编辑不得不向法庭控告他诽谤”。几个月后,此案进入审理,在案子进入第二个阶段的时候,一位匿名挑唆者暴露了出来:一位海德堡的新闻学教授。该记者是他的学生,而且因为这篇文章,该记者已经被教授推荐到新的新闻职位上。这位教授与韦伯并无私交,不过韦伯曾因为第三方的反对意义没有邀请他参与对于新闻业的社会学调查。韦伯改变了对该记者的看法,为他恢复名誉,并且给他写信道:“我毫不犹豫地参加诉讼,并不是为了揭露X博士或者不惜代价证明自己正确,而是无论如何要让真相得到澄清,不管真相到底是什么,而在这方面你应该发挥一份作用。”在韦伯看来,这已经不再是他个人的名誉问题,“而是牵涉到了公共利益——维护大学的尊严以及让新闻界摆脱这种恶劣的行径”。他给这位新闻学教授写了长信,指出:

向一个职业记者传播有关一个同事的流言,你打算如何把这种做法与在大学里的身份调和起来?当这个人——可以想见——以新闻业的方式对这些事情进行加工利用之后,你又为什么隐名埋姓躲藏起来而不采取任何措施对已经发生的事情作出公开和私下的改正呢?……在蒙受大量损失澄清事实真相之后,我自然已经没有似乎兴趣使你陷入什么狼狈境地,甚至更没有兴趣让这件事情成为一个有损大学声誉的公开丑闻。……对我来说,关键在于,不论你在上述事件中的所作所为还是你对我的态度,看来根本不配你完全有资格在海德堡大学培养未来的记者这样的自我鉴定。[39][39]

韦伯希望该新闻教授自愿辞去教职,但是该教授没有这样做,而是向法庭控告韦伯诽谤,希望把全部责任都推给记者。这个海德堡的“教授案件”已经成了市民口中的津津乐道,韦伯的整个朋友圈子都不希望看到诉诸法庭,他们认为,对此报以轻蔑而不是对质,会更加“优雅”,韦伯的处境很困难,但他不为所动。终于,在复杂的法庭辩论之后,记者作证说,新闻学教授给他看了R反对妇女运动的文章和韦伯夫人的答复简报,并且告诉他R发出了决斗挑战,当该记者觉得应该向R或者韦伯本人核实事实的时候,教授却建议他不要做,并且向他确认说:事情肯定就是这样的。这时,法庭上的新闻学教授没有勇气坦白他的教唆,却一口咬定该记者是惯于撒谎的无耻之徒。真相清楚了,“他的同事们现在也公认,在这件事情上他的个人利益和公共道德是一致的。总之,让人们知道什么叫恶意诽谤还是很有价值的。”[40][40]

但是这时的韦伯却为该教授感到遗憾和难过,他觉得学校当局和教育部应该按照医生和律师们的模式建立名誉法庭。他甚至给该新闻学教授的系主任写信,希望能够让他获得宽大对待。为了把人们的注意力从事件的个人意义引向它的客观意义,韦伯给新闻界提出了建议,即在报道私人事务上应放弃编辑部保密的做法。

在韦伯与媒体发生的多起遭遇战中,值得一提的还有一个与韦伯有关的名誉案。韦伯的一位年轻学者朋友的首部重要著作,遭到一位同行X教授损伤声誉的评论,还被暗示说“剽窃”。韦伯认为这种在科学上毫无益处、对个人吹毛求疵的批评是令人厌恶的,他为作者的驳斥附上了自己的“后记”,逐一细致检讨和暴露批评的偏狭和错误,并斥责指控者动机恶劣,为此卷入一场涉及系和不同的大学同事之间的激战。这起新的“教授案件”再次在国内外的媒体上闹得沸沸扬扬,韦伯不得不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来批驳各种指控。但是,当韦伯的一位信赖的同事告诉他指控者并非出于“卑鄙动机”,韦伯则很乐意更正他的说法,他呼吁X教授认识到,“诚实地”收回一项不公正的指控是有可能的。在原则问题上,韦伯是不让步的,但是为了使X教授能够从容地履行对那位受到辱骂的作者应尽的义务,韦伯声明:“和不可避免地出现的表象相反,我无论如何不能因此指责X教授曾经想要‘诽谤’那位作者。这同样适合于‘剽窃式的窥视’以及其他类似的指控。”[41][41]

韦伯与国家官僚体系、大学体制和新闻界的斗争经历可以作为韦伯对于“公共领域”思考的一种现实阐释。比如1911年,韦伯参加在德累斯顿召开的一次大学教师会议。在会议上,韦伯的观点引起了极大的争议,也使得他被迫卷入广泛的辩论中。韦伯批评了现代的商学院不去关心严格的学术训练,而是受到诱惑去追求社会特权,文凭贵族的兴起导致的是新的阶级分化,而把他们吹捧为新人类是危险的。他还批评了国家官僚政治和德国大学之间的关系,特别是普鲁士当局直接把教职不经过学校的认可就给予年轻学者的做法,对于学术新生代来说是有害的。韦伯一向认为,这种做法诱使年轻人依靠为国家效力而在学术生涯中寻求捷径,把他们培养成一种“生意人”,是对学术尊严的破坏。但是这些言论被新闻界以耸人听闻的措辞进行报道而遭到误解,也引发了巨大的轰动。当局要求韦伯公开澄清,韦伯不得不做了一些修正和补充,他充分体会到的正是,新闻界惯于“不时的、冷酷无情地迎合那种对轰动性新闻的要求,而在没有这种新闻的时候就不择手段地欺骗读者。”[42][42]

在这些涉及到学术界和新闻界发生的侵害真相和公共利益的案例中,韦伯都表现出极大的决心和毅力为事实真相、社会的公共利益和学术尊严而斗争,这其实也是韦伯新闻思想的外在体现。1919年晚年的韦伯在《以政治为业》的演讲中专门讲了新闻工作的地位[43][43],也可以看成是韦伯新闻思想的一个重要总结,它侧重关心的是新闻工作与政治的关系,新闻工作者是否具备承担以“政治为业”的命运。显然,这些思想来源与他长期的新闻实践以及与新闻界的斗争是联系在一起的。在这里,韦伯认为自政党兴起之后,政治更多地是在公众中利用言辩和文字来操作的。而新闻工作者,在韦伯看来,正是立宪国家,或者说民主国家出现之后,与作为煽动家的政治人物一起出现的。他们和律师一样有着相似的命运:缺乏固定的社会归属,是“贱民等级”。虽然他也强调,新闻工作所需要的才干堪比任何学术研究。但是由于新闻业的现实状况,一名合格的新闻工作者需要比普通人更多的谨言慎行,因为这一行业具有极强的诱惑力使其偏离公共性的原则,也有极重的脚镣去影响他们走向政治家的位置。在旧时代,新闻业很容易受到国家和政党的伤害。而在资本主义时代,媒体更无保持独立政治立场的好处,商业利益和广告业务严重影响了媒体的政治立场。这使得新闻业并不是产生真正的政治领袖的正常渠道。

很清楚,从历史和现实出发,韦伯已经否认了大众传媒具有天然和独立的公共性,也因此否认了其自觉承担社会“公共领域”的理想图景。正是因此,他才认为公共领域更根本的体现是大学的课堂和学术共同体。只有大学与学术共同性的存在才有可能去抵御和批判新闻业偏离公共性给社会带来的伤害。因此,大学课堂和学术期刊必须不以自己的立场为唯一的立场,而是尽可能地呈现各种不同立场的知识与事实的联系,尽可能包容各种歧异的知识立场,才是知识共同体作为公共领域存在的前提。它也是新闻业构建大众传媒公共性的基础,否则,其对公共性的偏离就无法被矫正。这也是韦伯一再努力投身于对新闻界不公正事件斗争的动力来源。在这个意义上,理解韦伯的新闻思想,是我们理解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的钥匙,它使得我们明白作为“科学”的社会研究,其学术公共领域的建构对于社会公共性所具有的根本性价值。

(五)今天,重读韦伯的意义

现在,让我们回到中国的问题。在今天的历史语境下,重读韦伯的意义何在?

首先,韦伯作为历史观的“价值无涉”,有效地处理了普遍与特殊的辩证关系。它击破了历史学宏大叙事和微观叙事的困境,开辟出了一条历史研究,也是社会科学研究的新路,为我们在新的历史语境中重新建立中国研究的问题意识打开了空间。对于我们破除各种形式的普世价值和目的论崇拜,可以起到强大的解毒作用。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它对于我们今天重新理解什么是中国:在世界格局中的中国作为历史的和现实的存在,及其文化与政治的特定意义,特别是体现在讨论各种“中国模式”的时候,可以提供强大的借鉴。需要把这个意义上的韦伯从“理想类型”的西方普世模式中解放出来,才能使之成为今天中国研究中发挥作用的重要理论资源。所以,首先要在这个意义上纠正对韦伯的严重误读。

第二,韦伯“价值无涉”的方法论,必须体现为中国学术公共领域的建设上,才是有意义的。今天中国的学术生态最大的问题正是缺乏自觉意识的学术共同体,立场的澄明与反思本身正是建构学术共同体的前提。但是,当立场分歧变成党同伐异,以自我标榜的政治正确性强占道德制高点,以普遍性的公理推导世界大同,不仅不能回应真正中国现实的问题,而且已经是学术共同体的轰毁。而没有一个具有自我批判和反省能力的学术共同体,以及这个共同体对学术自由的保护,这个社会中的公共领域其实并没有生存的空间。因为,一个社会的公共领域,无论是政治公共空间还是大众传媒的公共空间,都必须以一个社会的学术公共领域为依托,否则就会失去其价值判断的“科学”标准和“客观性”要求,这正是韦伯再三强调的要旨。所谓“客观”,不是超越性的普遍的范式,恰恰是以立场为前提的,这种立场是处理事实和自我关系的学术工作的价值所在。作为学者的知识工作需要在与不同立场的检讨、对话与权衡中完成,在这个意义上,无立场是不可想象的。教师和知识的作用不是回避选择,而是帮助和教导做选择的人批判式的反思和评价自己的选择。经验科学的任务不提供信念,但是它却是所有可能的价值判断的基础,而价值讨论的真正意义是把握对手和自己“实际意指”的东西,如此才能有真正的建设性的学术对话。在这个意义上,失去社会科学有效的批判与反思,一个国家和社会有责任的政治行为的基础就会崩毁,大众传媒其实也因此无法“独立”地成为“公共领域”。而没有学术共同体来践行严谨而“科学”的社会科学方法,任何意义上的“中国深度研究”的理想图景都不过是一纸空谈。

第三,韦伯以“天职”观来确立知识分子在学术与政治之中的位置,应该成为今天中国知识分子思考的新起点。上世纪八十年代韦伯与中国知识界的相遇是一个重要的学术史地现象,它与当时中国追求“现代化”的历史语境息息相关,“新儒学”以及一些港台学者对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问题的关注是其中醒目的地标,但是对韦伯的误读也是严重的,其流弊至今。[44][44]与此同时,另一个没有被重视的维度,却正是韦伯意义上的学术与政治的关系。在中国八十年代末和九十年代初这段特殊的危机时刻,韦伯对于中国学人的自我反思曾产生了重要的启示和影响,这一点值得今天重新读解。汪晖在回忆创办《学人》刊物的时候,曾叙述了韦伯对他的影响:

“为甚么在1989 年的那个冬天,我和朋友们会建议出版刊物呢?这也不是一时的想法。就在这些日本朋友来北京之前的一个月,我记得就在北京市解除戒严的那一天,一些朋友凑了一点午饭钱,委托《读书》杂志召集了" 六四 "之后的第一次知识份子聚会,希望能够重振旗鼓,做点严肃的学术工作,并以学术研究的方式总结我们在80年代经历的过程和失败。我记得会上两种意见较为突出,一种是消极的,觉得在政治状况没有改变之前,知识界不可能有所作为;另一种意见较为积极,觉得即使无法直接讨论我们当下的问题,也应该坚持学术研究,对我们自身进行反省。在那次会上,我引用了韦伯(Max Weber)《作为学术的志业》(Wissenschaft als Beruf )中的话,试图为自己的研究工作提供某种伦理的基础。

……

在一个政治上无所作为的时代,知识份子必须找到适合自己的方式,并把自己的道德激情转化为一种立身处世的方式。这一际遇恰恰与学者们的反思相吻合。学术的专业化就成为这一方式的表达。在我的记忆中,如何处理政治与学术的关系是许多学者思考的问题:我们刚刚经历或者说正在经历一场社会动荡,处于极为严峻的政治氛围中,但当时的共识似乎并不是直接介入政治问题,而是力求形成相对独立的学术领域,不至于让学术研究迅速地转变为另一种政论。89年的失败使得大家意识到那种过度的政治激情会影响人们的判断力,而严谨的学术研究是我们理解中国历史和社会的重要途径。”[45][45]

通过韦伯的视野,可以发现一个社会越是在政治、社会的危机时刻,学术的伦理问题就越会上升为严峻的思考对象。与此相关联,当一个社会面临文化危机与断裂,也越是学术研究需要范式突破的时候。由《学人》开启的学术规范的讨论,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语境中获得其作为学术伦理的意义,其一系列反思的视角与韦伯的视野有着密切的契合。今天,中国的改革已经再次处于严峻的历史转折关头,各种政治势力的斗争也日趋激烈和残酷。如何重新思考学术与政治的复杂关系,以及学人在其中坚守的学术立场;如何确立什么是真正的学术伦理,以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学术规范;学术共同体如何保护学术自由,以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思想论辩;学术思想的突破与中华民族文化命运的关系究竟该如何建立;等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已经成为每一位严肃的知识分子无法回避的现实存在。在这背后,则是中国未来的道路究竟向何处去的历史抉择。重读韦伯,在他所开辟和献身的巨大的思想空间中探索前行,正是为了理清今天中国知识界的责任和方向,寻求在学术共同体的建设中重新确立“诚实”而“正直”的学术伦理的意义,并以此重铸和激励知识分子对社会守望的职责与信念。

韦伯在《社会科学认识和社会政策认识的“客观性”》一文中最后用了歌德的《浮士德》中的诗句作为结束:“新的冲动已经苏醒,我急忙向前,吸吮它永恒的光辉,我的前面是白昼,背后是夜晚,头上是太空,脚下是波涛。”对于今天的中国学界来说,超越左右,——并不意味着取消价值和立场,以及为此而必须付出的艰苦的学术工作,而是反对用政治化的道德标签来取代、阻碍和败坏真正的学术工作。在这个意义上,坚持学术“价值无涉”的客观性原则,不畏任何艰难险阻,以世界历史的比较视野、“科学”的研究精神、自觉的文化意识去担当中国自己的现实问题,是任何意义上的“中国模式”研究都应该追求的标杆。在这个严峻的历史坐标点上,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已经狂飙落地,再次成为中国知识分子任重而道远的历史天命。

2010年10月7日,完稿于上海。12月26日,再修订完毕。



[1][]关于此一问题的争论,可参见罗卫东:《社会科学从业人员的理性回归:重返韦伯》,载《浙江社会科学》2006年第5期;冯钢:《“客观性”、“理想类型”与“伪道德中立”——评罗卫东的“重返韦伯”》,载《浙江社会科学》2006年第6期,其讨论的核心问题是如何看待经济学与道德的关系。本文在此的讨论,与上述两位作者的观点都有重大不同。另,赵汀阳提出的“无立场”分析方法以及相关讨论也包含了这样的意愿。

[2][]限于篇幅,此处发表的文稿属于笔者《学术与政治:重读韦伯》长文的第三部分,前两部分是: 一 ,“先知”与知识分子——学术的伦理与天职;二,何为政治?——政治的伦理及其悖论;待发。

[3][③]韦伯:《社会科学认识和社会政策认识的“客观性”》,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李秋零、田薇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3-4页。韦伯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另一中译本是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出版,译者韩水法、莫茜。本文中的引用参照这两个译本,具体见注释。

[4][]同上,第4页。

[5][]同上,第6页。

[6][]同上,第6页。

[7][]韦伯:《社会科学认识和社会政策认识中的“客观性”》,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韩水法、莫茜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10-11页。

[8][]韦伯:《社会科学认识和社会政策认识的“客观性”》,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李秋零、田薇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9页。

[9][]同上,第10页。

[10][]同上,第14-15页。

[11][11]同上,第16页。

[12][12]同上,第18页。

[13][13]同上,第21-22页。

[14][14]同上,第22页。

[15][15]同上,第24页。

[16][16]此部分的详述见本人《学术与政治:重读韦伯》长文的第一部分,即 一 ,“先知”与知识分子——学术的伦理与天职,待发表。

[17][17]韦伯:《社会科学认识和社会政策认识的“客观性”》,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李秋零、田薇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5-26页。

[18][18]同上,第31-32页。

[19][19]同上,第32页。

[20][20]韦伯:《社会学与经济学的“价值阙如”的意义》,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李秋零、田薇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46页。

[21][21]同上,第34页。

[22][22]同上,第28-29页。

[23][23]同上,第40页。

[24][24]同上,第41页。

[25][25]同上,第42页。

[26][26]同上,第43页。

[27][27]同上,第47页。

[28][28]同上,第49页。

[29][29]韦伯:《社会科学和经济科学“价值无涉”的意义》,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韩水法、莫茜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145页。

[30][30]韦伯:《社会学与经济学的“价值阙如”的意义》,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李秋零、田薇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24页。

[31][31]韦伯:《社会科学和经济科学“价值无涉”的意义》,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韩水法、莫茜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149页。

[32][32]韦伯:《社会学与经济学的“价值阙如”的意义》,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李秋零、田薇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29页。

[33][33]韦伯:《社会科学认识和社会政策认识中的“客观性”》,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韩水法、莫茜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6页。

[34][34]韦伯:《社会学与经济学的“价值阙如”的意义》,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李秋零、田薇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20页。

[35][35]见Hanno Hardt:Social Theories of the Press: Early German & American Perspectives,pp174-182, London:SAGE Publications, 1979. 感谢南洋理工大学郭振羽教授和耶鲁大学博士生王颖曜同学提供线索和材料。该书在2002年再版,补充了卡尔·马克思论新闻自由的章节。

[36][36]玛丽安妮·韦伯:《马克斯·韦伯传》,阎克文、王利平、姚中秋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481页。

[37][37]同上,第182页。但是在玛丽安妮的《马克思·韦伯传》中,并没有直接提到这个原因,而是更多地提及同行和董事会对该项目和社会学学会的影响和干扰。见玛丽安妮·韦伯:《马克斯·韦伯传》,阎克文、王利平、姚中秋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478-481页。

[38][38]同上,第488页。

[39][39]同上,第494页。

[40][40]同上,第496页。

[41][41]同上,第507-508页。

[42][42]玛丽安妮·韦伯:《马克斯·韦伯传》,阎克文、王利平、姚中秋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486页。

[43][43]马克斯·韦伯:《以政治为业》,见《学术与政治》,冯克利译,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第77-81页。

[44][44]参见杨念群:《东西方思想交汇下的中国社会史研究——一个“问题史”的追溯》对余英时和林毓生误读韦伯的分析,载《杨念群自选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42-52页。

[45][45]汪晖:《小小十年 ——<二十一世纪>与<学人>》 ,载香港:《二十一世纪》双月刊,2000年10月号,第142-1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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