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我写了一篇批评教育产业化的文章。这篇文章当时在多家杂志、报纸上登载或摘要登载,《真理的追求》杂志2000年第9期也简短摘要登载了这篇文章。
今年高考结束了,又是考上大学的贫困学生家庭面临怎样凑齐高学费的时候。另外,今年7月是《真理的追求》、《中流》两杂志被停刊6年之时。为此,我将该文贴出。
当时,由于各报刊编辑的编辑特点不一,刊出时,给这篇批评教育产业化的文章所起的标题各不相同,内容的删减修改也不一。我现贴出的内容是采取寄出稿件内容。由于这文章是7年前所写,现在有些情况(如助学贷款)已有些变化了。—— 叶劲松
高学费质疑:高校高学费合理吗?
叶劲松
教育产业化的内容之一是提高学费。对此,有位专家在中央电视台的节目中说,目前将高校学费提高到5000元,人们是可以接受的。如果学费5000元,加上杂费、书籍费、住宿费、日常生活开支,最保守计算一年至少需要8000元左右。专家没讲人们能接受子女读大学一年开支8000元的经济根据是什么。从1999年底约1.4万亿元的农村居民储蓄余额来看,9亿农民,平均每个农民存款仅1500元,3口之家也就不过4500元左右的存款。凭这点存款,仅够一个大学生半年多一点的开支。所以一个从农村走出来的中学教师说,"幸亏自己在80年代读大学时未扩招,不然的话,我家境贫寒,肯定读它不起"。
1999年底,我国城镇居民储蓄余额约4.5万亿元。但据有关方面估计,居民储蓄中有1万亿元以上是公款私存。另考虑到巨大的贫富悬殊(据有关资料,占我国人口总数3%的最富有人士,拥有全国居民存款余额的40%),一般城镇居民3口之家存款只有2万元左右,假如他们以后每年的存款增长仍是1999年城乡居民存款余额增长率——11.6%,4年总共增加存款约1万元,加上原有存款2万元,共3万元。也就是说,一个普通城镇家庭,有一个现在进校的大学生,这个大学生的4年生活将耗尽他们家以前存款和未来4年的新增存款(前提是这4年学费不增长,否则还要出现赤字)。
以上的分析还是建立在城镇居民(我们先不说经济能力更差的农民)储蓄只是用于子女教育这样的假设上。而实际上,城市居民的储蓄目的,除用于子女教育外,还包括用于自己及家人的意外急用、养老、买房、应付失业等等。所以,城镇居民承担高学费的能力远比以上分析低。据1999年9月23日《金融时报》报道,"一个大学生一年的费用平均至少约需1万元左右。而据对上海市民的抽样调查,将近50%的家庭的承受力在每年3000元以下;1/4的家庭的承受力在4000~5000元之间",即75%的家庭承受力在5000元以下。而据另一调查,广东的情况也与上海相类似。
我国经济最发达、市民最富裕的上海和广东的大多数市民尚且如此,那么其它省份的市民对高学费承受能力肯定更差。另外,我国城镇还有数量巨大的贫困群体,他们的困难就更大了。据悉,1998年,我国处于停产半停产企业涉及职工780万,而在亏损企业工作的职工2000万。对他们来讲,工资收入维持自己和子女(或父母)的生活最基本需求外所剩有限,甚至入不敷出。他们和比他们状况更差的1100万下岗职工(据国家统计局资料,1998年第一季度,全国下岗职工月平均生活费收入仅84元。这甚至不够维持他们本人的生活),根本不能承担子女读书一年所需的8000元开支。所以,有些专家对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的估计,可能是以他们那一个阶层的情况作出的,总给人以一种饱汉不知饿汉饥的感觉。
高学费带来的社会问题
近两三年,城乡居民平均收入一直以1位数增长(农民和国有企业工人等的收入增长应低于平均数),而高校学费却一直以两位数增长(如1999年增长20%)。一方面是经济底子薄而收入增长缓慢,一方面是学费猛涨,这使许多家长想供孩子上大学但因为经济困难而无能为力,从而使这一群体的许多子女丧失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1997年高校学费提高,当年即有约11%的学生因为交不起学费而辍学)。
我们常说平等竞争。从理论上讲,应该大家在同一起跑线上,即富人的子女和穷人的子女平等地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这能想象吗?仅仅是高等教育就足以使竞争歪曲,因为高校如以盈利为目的,其高昂学费就会将绝大多数工农子女淘汰出局。再加上财产的继承权以及富有阶层的关系网(一般说来,同样是大学生、富人子女能谋上较好的职位),使整个竞赛制度变了质,预先就知道谁是获胜者了。
从此,胜利者的阵营不像体育冠军那样经常变换,而固定为富有阶层的子女们,未来的官员和企业领导人大部分将在他们中间产生。而现在弱势阶层的子女,因为绝大多数不能接受高等教育,在10—20年后,大多仍属于弱势阶层——工人和农民。就像1982年法国最畅销书籍——《多多益善》在讲述上世纪80年代初的法国时说,在法国,“人们看不到变动性,而只有稳定性。如果你出生的家庭是高级干部和自由职业者、工业家和大商人,你成人后,有42.5%的机会继承事业。如果你没有能力走上这条继承的道路,你就有25%的可能失败而成为中级干部。只有懒学生中的懒学生最终成为雇员。工人的孩子的前途则完全相反。在孩子的摇篮前就可以预言,他64%的可能像他的父亲一样去工厂做工人,只有4%的机会成为领导干部。”
即使因为现在的学校收费还没达到"真正的市场价格",使得一些低收入家庭的子女还能进入高校,但他们的日子也是不好过的。1999年一家报纸曾报道,成都一个农村大学生,因为自己上学而使家里不堪重负,弟、妹只好中途辍学。为了减轻父母负担,也为了弟、妹前途,他拒绝接受家里经济支持。但自己又无任何收入,为读完这临近毕业的最后一学期,他铤而走险,去盗窃自行车,被人发现遭到殴打,又羞愧,又无钱而未求医,结果内忧外伤,不治身亡。这个惨剧产生的原因,既因为他一念之差,更主要是家贫无以续学。而这种贫困生并非个别,据重庆市教委1999年调查资料显示,在重庆市高校学生中,月经济来源在200元以下的贫困生约1.7万人,占高校学生总数的16%~18%;月经济来源不足100元的特困生约7000人,占学生总数6%~7%。
事实说明,现在的高校学费,对许多家庭来说,远不像一些专家说的那么轻松。这学费建立的高门槛将很多贫困阶层子女挡在高校之外,即使有的费尽气力翻越过这道门槛,家庭经济实力也元气大伤,使子女读下去感到很大压力。正如反映大学贫困学生的报告文学《落泪是金》所表现的贫困生在大学的心理:自卑,并且自卑到孤僻。而猛涨的学费将再次夺去他们的部分生活费,加剧贫困生的贫困,从而加重他们在学校里的自卑。这极不利他们身心健康成长,不利他们与周围社会相处,不利毕业后的寻找工作,甚至引发他们对社会的仇视。
助学贷款能解决贫困生的问题吗?
有种观点认为助学贷款能解决贫困家庭子女入学的问题,实际情况完全相反。如果说一般的消费贷款对刺激工薪阶层的消费上没起多少作用,助学贷款对贫困学生的帮助则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目前,我国开办的助学贷款分三类,即由中央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地方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和经营性助学贷款。对贫困生来说,如要贷款,肯定愿意申请少支付利息的国家助学贷款。人民银行规定,国家助学贷款由工商银行独家承办,经营性助学贷款各商业银行均可开办。
现在全国高校在校生约360万人。据有关方面分析,按20%比例的贫困生计算,约72万人需要贷款。如果按每人每年贷款5000元计,每年助学贷款约36亿元。但据工商银行资料,截至1999年12月中旬,总共发放各类贷款仅112笔,贷款金额76.6万元。其中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近1万人,贷款意向4亿,但实际发放国家助学贷款仅65.4万元。
造成助学贷款"叫好不叫座"原因较多,重要原因之一是担保、抵押比消费贷款困难得多。按有关规定,助学贷款必须有抵押或担保。由于农村住宅不能抵押,这就基本断绝了农村学生获得助学贷款的这一条途径。而担保一般要求是学校所在地的担保,由于贫困学生在学校附近一般都是人地生疏,要找担保人很困难,学校也不愿为学生担保。按现行规定,还款期限不超过毕业后4年。如一个学生在校4年中每年贷款7000元,毕业后不计利息每年至少也应还7000元。所以即使能顺利找到工作,他除去生活开支后,每年能否还7000元呢?如果考虑毕业后的就业困难,学校担保风险更大。要是再考虑到贷款学生毕业后流向很广,就业流动性强,学校对学生去向的追踪和贷款的追索回收等困难,学校根本不愿意为学生担保。高校认准一点:凭什么你银行获利,我来担风险呢?这应该从由学校担保的特困生助学贷款就可看出。从教育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获悉,由于学校不愿为特困生担保,所以到1999年12月中旬,中央部委所属院校尚没有一笔申请办理特困生贷款。
鉴于贫困生寻找担保困难,学校又不愿提供担保,从而使助学贷款发放严重受阻。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于1999年12月23日联合颁发《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若干意见》,据此意见,"确实无法提供担保,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以及其他学生均可申请信用方式的国家助学贷款"。字面上,用"信用方式"代替担保,似乎克服了担保难的问题,将有助于助学贷款的发放。但是,没有担保,意味着学校等担保人的风险就直接转移到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身上。而一些学生毕业几年不还贷款的情况,使商业银行对没有担保的学生的信用很不放心。所以在今年上半年,商业银行为了贷款的安全,在没有担保的情况下,仍然不愿意向高校贫困生提供贷款。"信用方式的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受阻。
高学费为特征的教育产业化是否合理?
按照消费经济的观点,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消费力和社会购买力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社会购买力是人们在市场上用自己的收入来购买消费品和支付劳务费用的能力,它当然是社会消费力的主要部分。还有些消费不是通过按劳分配形式或商品货币关系进行,而是通过社会消费基金采取免费或补贴的方法供大家消费或享用的,例如以前我国极低的义务教育学费和中专、大学的免学费,以及职工的免费医疗。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因为能力差异和抚养人口多少不同等原因,造成不同家庭的人均收入有一定差异,社会消费基金在国民收入中保持适当比重,能起到缩小群众消费差异、保证城乡较贫困家庭享受教育和医疗等权利的作用。所以,社会消费基金(社会补助)体现社会公道、平等。
从历史环境看,低学费、免学费有其产生和存在的理由。低学费、免学费是与我国低工资相适应,是低工资的补充,是一种社会福利,是国家财政以教育补贴形式给居民的经济帮助。它的直接依据是许多居民收入水平低,支付教育费用有困难。
而以提高学费为内容之一的教育产业化,要求教育作为一个盈利为目的的产业,其"回报所得不仅要能够抵扣生产成本,还要取得不得低于社会平均利润率的利润"。为此有专家提出"向市场机制过渡,实现学生学费由本人及家庭承担,使之成为人力资本投资主体"。他们还认为以前的低学费没有体现真正意义上的学费,是接受了教育服务而不付出代价的表现。事实上,教育补贴等社会补助都是广大企业职工交付的。也就是说,通过国家的低工资政策,用税收等措施将一部分工资收上去,再由国家将这部分资金转化为教育、医疗补贴等等,又重新用于全体国民。所以,我们完全可以这样理解:虽然是低学费,但普通群众已为其子女交了"真正意义的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