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吠日,无损于太阳的光辉
——驳刘泽华、陈定学等诋毁《矛盾论》的几篇谤文
奚兆永
《炎黄春秋》2011年第9期发表了南开大学历史系教授刘泽华写的《我在“文革”中的思想历程》一文,文中第二部分的小标题为“《矛盾论》有抄袭之嫌”。这一部分立即引起了《凤凰网》和《人民网》的文史频道的极大兴趣,迅速加以转载。一些非毛反毛的专业户更是如获至宝,积极撰文跟进,对毛泽东的《矛盾论》大肆污蔑和诋毁,闹得沸沸扬扬。当然,他们的这种行径也引起了人们的广泛义愤,网上也登出了许多反驳的帖子。不过,从当前的情况来看,人们对于事实真相的掌握似乎还远没有到位,争论变成了各说各话而不能真正交锋,致使问题至今仍未能获得解决。鉴于这一争论的极端重要性,笔者也想在这方面作一点努力,希冀对问题的解决能够有所助益。
三、驳陈定学《“矛盾论”的四大缺陷》的狂言
陈定学在写了《“矛盾论”是毛泽东的原创吗》之后又接二连三地写了《“矛盾论”的理论根源》和《“矛盾论”的四大缺陷》两文,妄图从根底上否定《矛盾论》。他写这些文字的“雄心”不可谓不大,但是拿出的东西却很不像样子,充分暴露了其外强中干、色厉内荏的虚弱本质。对他的这些谬论和狂言显然很有加以揭露和批判的必要。这里先批判他的所谓《“矛盾论”的四大缺陷》一文。
他所谓的“四大缺陷“,也就是所谓“矛盾实体论”,“矛盾极端论”,“矛盾绝对论”和“矛盾斗争论”。在陈文看来,给《矛盾论》戴上这四顶帽子,就可以把《矛盾论》唱衰、批倒。可是,世界上哪有这么容易的事?这不过是陈定学的一厢情愿而已。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他所谓的这“四大缺陷”或所谓“四论”究竟是些什么货色。
1. 关于陈所谓的“矛盾实体论”
陈文说,“矛盾是事物之间的一种特殊的关系,它反映了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一种特殊的状态,它在本质上属于事物的属性,所以矛盾并不是事物,也不是实体,我们应该把事物和事物的这种矛盾属性严格区别开来。这并不是作者的个人之见,哲学理论界大多数学者都持相同的观点,例如房良钧在《矛盾新论》一书中就曾指出:‘矛盾是一种关系,它属于关系范畴,而不属于实体范畴。’《辞海》在定义矛盾时也指出:“指事物内部所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的关系。”肖前等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原理》也认为:“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和同一关系的基本哲学范畴。但是,毛泽东在《矛盾论》中却提出了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论断,他认为“矛盾即是运动,即是事物,即是过程,也即是思想。”按照毛泽东的论断,矛盾不仅是事物,不仅是实体,而且还是事物或实体的‘运动’‘过程’,我们把这种观点称之为‘矛盾实体论’。显而易见,‘矛盾实体论’是错误的,因为矛盾的本质是关系,它只是事物之间的一种特殊的关系,所以矛盾既不可能是事物,也不可能是实体,更不可能是‘运动’、‘过程’和‘思想’,毛泽东把事物与事物的关系混为一谈,这无疑是一个重大的缺陷。”
在这里,陈文从《矛盾新论》那里搬出了一个所谓“矛盾是一种关系,它属于关系范畴,而不属于实体范畴。”然后就将这个“矛盾实体论”强加于《矛盾论》,并且宣布:“显而易见,‘矛盾实体论’是错误的”。这样,他对“《矛盾论》的一个大缺陷”的“论证”就完成了。
历史往往有惊人的相似之处。看陈文这里的所谓“论证”,不禁让人想起了当年杜林的“论证”来。杜林认为,“矛盾范畴只能归属于思想组合,而不能归属于现实”,对杜林的这个说法,恩格斯曾这样反驳说,“由于所谓矛盾辩证法在从古代希腊人起直到目前为止的哲学中所起的重大作用,甚至比杜林先生更激烈的反对者要来加以反对,也必须提出别的论据,而不能只凭一个断言和许多的谩骂。”(《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61页)想当年,杜林想用一个断语——“矛盾范畴只能归属于思想组合,而不能归属于现实”以为就可以否定马克思的《资本论》;而今天,《矛盾新论》和陈文的作者也想用一个断语——“矛盾是一种关系,它属于关系范畴,而不属于实体范畴”以为就可以否定毛泽东的《矛盾论》,这岂不是太愚蠢可笑了吗?
恩格斯在这里讲到了“古代希腊人”,当然是指赫拉克利特。他的一句最有名的话就是“万物皆流”。他还说,“我们能又不能入于同一河流之中,我们存在又不存在。”(《赫拉克利特哲学思想集》,上海辛垦书店1934年版,第75页)他强调一切事物都在不断地运动,不断地变化,都处在不断生成和不断消逝的过程中。恩格斯曾这样评价赫拉克利特的辩证法: “当我们深思熟虑地考察自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其中没有任何东西是不动的和不变的,而是一切都在运动、变化、生成和消逝。这种原始的、素朴的、但实质上正确的世界观是古希腊哲学的世界观,而且是由赫拉克利特第一次明白地表述出来的:一切都存在而又不存在,因为一切都在流动,都在不断地变化,不断地产生和消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59页)
至于恩格斯所说的“到目前为止的哲学”,当然是特指黑格尔和马克思的哲学。黑格尔在发展辩证法方面有巨大的贡献,他是辩证法的集大成者。但是他把辩证法只是看做思维规律,其基础显然是唯心主义的。马恩在《神圣家族》里曾说,在黑格尔那里,是“儿子生父亲”。(《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3页)马克思在《资本论》里还强调说,“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甚至把它变成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转入人的头脑并在人们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4页)
值得一提的是,《矛盾新论》和陈文作者把《矛盾论》说成是“矛盾实体论”也是没有根据的。我们知道,“实体”这个范畴是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里提出来的,他把“实体”理解为单独的一个个的个体,或者说,只是“这个”。他看不到事物是联系的和发展的。这是形而上学地观察问题的方法。马克思和恩格斯虽然对亚里士多德有很高的评价,但并不赞成他关于“实体”范畴的观点,在他们的著作里也从不使用“实体”这一个词。在马克思看来,“从实在和具体开始,从现实的前提开始,因而,例如在政治经济学上从作为全部社会生产行为的基础和主体的人口开始,似乎是正确的。但是,更仔细考察起来,这是错误的。如果我,例如,撇开构成人口的阶级,人口就是一个抽象。如果我不知道这些阶级所依据的因素,如雇佣劳动、资本等等,阶级又是一句空话。而这些因素是以交换、分工、价格等等为前提的。比如资本,如果没有雇佣劳动、价值、货币、价格等等,它就什么也不是。因此,如果我从人口着手,这就是关于整体的一个混沌的表象,并且通过更切近的规定我就会在分析中得到越来越简单的概念;从表象中的具体达到越来越稀薄的抽象,直到我达到一些最简单的规定。于是行程又从那里回过头,直到我最后又回到人口,但是,这回人口已经不是关于整体的一个混沌的表象,而是具有很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7-18页)这说明,马克思所重视的,并不是那个笼统的混沌的“实体”,而是要通过构成矛盾的因素的分析从中找出最简单的规定和关系,这样才能认识具体的事物。他说,“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总和,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同上)恩格斯在《反杜林论》里也说,“当我们把事物看做是静止而没有生命的,各自独立、相互并列或先后相继的时候,我们在事物中确实碰不到任何矛盾。……但是一当我们从事物的运动、变化、生命和彼此相互作用方面去考察事物时,情形就完全不同了。在这里,我们立刻陷入了矛盾。运动本身就是矛盾;甚至简单的机械的位移之所以能够实现,也只是因为物体在同一瞬间既在一个地方又在另一个地方,既在同一个地方又不在同一个地方。这种矛盾的连续产生和同时解决正好就是运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61-462页)他还说,“既然简单的机械的位移已经包含着矛盾,那么物质的更高级的运动形式,特别是有机生命及其发展,就更加包含着矛盾。”(同上,第462页)
综上所述,我们看到,赫拉克利特所说的是 “万物皆流”,黑格尔所说的矛盾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恩格斯强调的是“没有任何东西是不动的和不变的,而是一切都在运动、变化、生成和消逝”。既然辩证法的大师们都这样说,那么毛泽东在《矛盾论》里说“矛盾即是运动,即是事物,即是过程,也即是思想”又怎么会是陈文所说的“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论断”呢?显然,陈文的这一说法是完全违背整个辩证法的历史的。
2.关于陈所谓的“矛盾极端论”
陈文说,“古往今来,大多数哲学家和学者都认为,矛盾并不是个别的、局部的现象,而是一种广泛的、普遍的现象,他们把这种现象称之为‘矛盾的普遍性’。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正确地理解矛盾的普遍性呢?所谓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是一种广泛的现象,它广泛地存在于各个领域,世界上许多事物之间都存在着矛盾,许多系统的内外也都存在着某种两极的对立。北宋著名哲学家程颐曾经说过:‘万物莫不有对’,他的意思是说万物中都有可能包含矛盾,这就是矛盾的普遍性。”
在这里,陈文先通过所谓“古往今来大多数哲学家”的嘴,把矛盾的普遍性说成是和“广泛性”一样的东西。其实,“古往今来”并不是“大多数哲学家”都赞成辩证法和对立统一即关于矛盾的学说的,历来就有形而上学和辩证法的两军对垒。但是,对于主张辩证法的哲学家来说,他们所主张的并不是什么矛盾的广泛性,而是它的普遍性。我们在前面提到了赫拉克利特,提到了黑格尔,提到了马克思和恩格斯,他们虽然没有讲过“矛盾的普遍性”这个词,但是,他们在讲“对立统一”或“矛盾”时用的都是“全称肯定”而不是“特称肯定”。赫拉克利特说“万物皆流”,一个“万”字和一个“皆”字,都说明这个“流”是涵盖一切而没有例外的。马克思在一篇关于中国的文章里曾说到黑格尔,他说,“有一个爱好虚构的思想体系,但思想极其深刻的研究人类发展基本原则的学者(黑格尔。——编者注)一向认为,自然界的基本奥秘之一,就是他所说的对立统一[contact of extremes]规律。在他看来,‘两极相逢’这个习俗用语是伟大而不可移易的适用于生活一切方面的真理,就像天文学家不能漠视刻卜勒的定律或牛顿的伟大发现一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109页)黑格尔也认为对立统一规律是“伟大而不可移易的适用于生活一切方面的真理”,这里同样是一个“全称肯定”,前面还加了“伟大而不可移易的”形容词,可见其态度之坚决。至于马克思自己,他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里说,“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4页)在这里,没马克思用了“每一种既成的形式”,同样也是一个无一例外的“全称肯定”。关于恩格斯,前面已经引述了他的话:“没有任何东西是不动的和不变的,而是一切都在运动、变化、生成和消逝”。这里的说法同样是无一例外而涵盖一切的“全称肯定”。
我们举了这些辩证法大师的论述,现在再来看看陈文对“矛盾普遍性”所下的所谓“定义”:“所谓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是一种广泛的现象,它广泛地存在于各个领域,世界上许多事物之间都存在着矛盾,许多系统的内外也都存在着某种两极的对立。”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陈文不仅故意把“矛盾普遍性”偷偷地篡改成了“广泛性”,而且还让这个“广泛性”由“许多事物”变成了“某种两极对立”。在这里,矛盾的范围又逐步缩小:从“许多”又变成了“某个”。本来是一个“全称肯定”的“矛盾普遍性”,在他的一再篡改之下就变成了只是“特称肯定”的所谓的“矛盾普遍性”了。黑格尔讲个别、特殊和一般,个别和特殊都不能称为一般,只是“特称肯定”的东西是不能叫做“普遍性”的。
最让人感到滑稽的是,陈文居然在引用了宋代哲学家程颐的“万物莫不有对”之后作了这样的解释:“他的意思是说万物中都有可能包含矛盾,这就是矛盾的普遍性。”看来,这位研究了“五十余年”《矛盾论》的陈定学先生不仅不懂得形式逻辑,对汉语的语法也相当生疏:“莫不”一词是两个否定副词连用,可解释为“没有一个不”,这比起简单的肯定来具有更为强烈的肯定意味,怎么能将其解释为“都有可能”呢?正确的解释只能说,他为了否定毛泽东的《矛盾论》连起码的常识也不顾了。在这里,他把自己看成是诸葛亮,而把读者则看作是阿斗,如此蔑视读者,实在是对读者的极大的不尊重。
为了否定《矛盾论》中关于“矛盾普遍性”的论述,陈文还批评说,“为了证明‘矛盾存在于一切过程中’,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曾引用列宁所举的一些例子:
“在数学中,正和负,微分和积分。
“在力学中,作用和反作用。
“在物理学中,阳电和阴电。
“在化学中,原子的化合和分解。
“在社会科学中,阶级斗争。
不知是为了什么,陈文在引述《矛盾论》中毛泽东引证列宁举的这些例子时,为什么没有同时引述《矛盾论》中毛泽东所引证的恩格斯说明矛盾普遍性的一段话:“如果简单的机械的移动本身包含着矛盾,那么,物质的更高的运动形式,特别是有机生命及其发展,就更加包含着矛盾。……生命首先就在于:生物在每一个瞬间是它自身,又是的什么。所以生命也是存在于物体和过程本身中的不断地自行产生并且自行解决的矛盾;这一矛盾一停止,生命一即停止,于是死就来到。同样,我们看到了,例如,人的内部无限的认识能力与此种认识能力仅在外部被局限的而且认识上也被局限的个别人们身上的实际的实现二者之间的矛盾,是在人类世代的无穷的——至少对于我们,实际上是无穷的——连续系列之中,是在无穷的前进运动之中解决的。”
“高等数学的主要基础之一,就是矛盾……”
“就是初等数学,也充满着矛盾。……”(恩格斯:《反杜林论》,转引自《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05-306页)
在我看来,毛泽东引证恩格斯和列宁的这两大段话,举了从简单的运动形式到有机生命的高级运动形式,还举了从数学到一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例子,用来说明矛盾的普遍性,是足够了。因为这是举例,当然不可能尽举,只能由读者自己去举一反三,进行独立思考。陈文质疑恩格斯和列宁举的这些例子不足以证明“矛盾存在于一切过程中”,难道要把世界上一切领域的例子都举尽才足以证明矛盾的普遍性吗?其实,举例并不是证明,这个检验的工作应该是由科学史来做的。列宁本来也不主张用举例这种方式,这样做只是“为了通俗化”。这些他在《谈谈辩证法问题》里都是就讲到了的。问题在于,如果离开了事物的普遍联系,离开了对立统一和斗争,这个世界还能够存在、前进和发展吗?
为了反对矛盾普遍性,陈文还振振有词地说,“我们同样也可以举出这样一些例子: ……”
这里我不想把陈文举的所谓没有矛盾的现象再说一遍,也不想跟他讨论这些具体的矛盾问题。这是因为,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世界上是不是存在没有矛盾的现象,而是不同的人——主张形而上学的人和主张辩证法的人,对于同一问题的看法是根本对立的。从陈文所提出的问题来看,他其实并不真正了解辩证法和对立统一规律。恩格斯说, “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的科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9页)他还说,辩证法“归结为关于外部世界和人类思维的运动的一般规律的科学,这两个系列的规律在本质上是同一的,但是在表现上是不同的,这是因为人们的头脑可以自觉地应用这些规律,而在自然界中这些规律是不自觉地、以外部必然性的形式,在无穷无尽的表面偶然性中实现的,而且到现在为止在人类历史上多半也是如此。”(同上,第243页)当人们还没有认识到这一点时,并不等于这个规律就不存在或不发挥作用。而当一个人还是用孤立的、静止的形而上学的观点观察世界的时候,你跟他讲辩证法,讲对立统一规律,他也是听不进去的。
这里还要指出,陈文把“全称肯定”的“矛盾普遍性”叫做“矛盾极端论”,而把他自己的“特称肯定”的所谓的“矛盾普遍性”视为正确的“矛盾普遍性”。他这个“特称肯定”的所谓“普遍性”实际上是一个没有“普遍性”的所谓“普遍性”。在我看来,这才是真正的矛盾,就是说,他这种所谓的“矛盾普遍性”是自相矛盾的,是背理的、不合逻辑的普遍性。我们知道,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的最一般规律的科学。它研究的规律既然是最一般的规律,那它本来就应该具有普遍的适用性,而不能只是仅仅适用于“某些”或“许多”事物。这个道理也是显而易见的 。
3关于陈所谓的“斗争绝对论”
陈文说,“‘斗争绝对论’的始作俑者既不是黑格尔,也不是马克思和恩格斯,而是列宁。列宁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一文中说:‘对立面的统一(一致、同一、均势)是有条件的、暂时的、易逝的、相对的。相互排斥的对立面的斗争则是绝对的,正如发展、运动是绝对的一样。’由于《矛盾论》的理论根源来自于列宁,所以毛泽东在《矛盾论》中也竭力宣扬‘斗争绝对论’,他认为‘矛盾的斗争性贯串于过程的始终,并使一切过程向着他过程转化,矛盾的斗争无所不在,所以说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陈文说,“斗争绝对论的始作俑者既不是黑格尔 ,也不是马克思和恩格斯,而是列宁。”
当然,列宁在《谈谈辩证法问题》里讲过,“对立面的统一(一致、同一、均势)是有条件的、暂时的、易逝的、相对的。相互排斥的对立面的斗争是绝对的,正如发展、运动是绝对的一样。”(《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995版,第557页)毛泽东在《矛盾论》里引用了列宁的这一论述,并且对它做了详细的参数和发挥。但是,决不能就因此说,前辈辩证法的大师们对对立面的斗争就没有强调。这里我们不妨对辩证法的历史做一个回溯。这个回溯,不能数典忘祖,应该回溯到辩证法的鼻祖赫拉克利特。
辩证法的鼻祖赫拉克利特说,“战斗是一切事物之父,一切之王。它把有些造成神,而把另一些造成人;它使有些人变成奴隶,其他的人变成自由者。”(《赫拉克利特哲学思想集》,上海辛垦书局1934年版,第76页)在这里,赫拉克利特把斗争提到了军事斗争——战斗的高度。这不是他对战争有什么偏好,而是他生活于其中的奴隶社会就是通过这样的军事斗争——打仗形成的。
在这方面,黑格尔在将矛盾与同一作比较时也对矛盾的互相排斥和斗争给予了特别的强调,他说,“假如要谈到高低的次序,并把这两个规定分别固定下来,那么就必须承认,矛盾是更深刻的、更本质的东西。因为同一与矛盾相比,不过是单纯直接物,僵死之有的规定,而矛盾则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事物只因为自身具有矛盾,它才会运动,才具有动力和活动。”(黑格尔:《逻辑学》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66页;着重符号为引者所加。)
我们再看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于对立统一中斗争的看法。早在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早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里就说过,“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页)后来,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起草的《共产党宣言》里,更运用辩证的观点对人类历史做了一个科学的总结。他们在《宣言》第一章一开始就指出:“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恩格斯在1888年英文班上加了一个注:‘这是指有文字记载的全部文明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而在《宣言》的结尾部分又明确指出:“共产党人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他们公开宣布: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同上,第272、367页)而在《资本论》第1卷的第二版跋里当谈到辩证法时还指出:“辩证法,在其神秘的形式上,成了德国的时髦的东西,因为它似乎使现存事物显得光彩。辩证法,在其合理的形态上,引起资产阶级及其夸夸其谈的代言人的愤怒和恐怖,因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者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就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打和革命的。”(《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4页)《资本论》有一个副标题,叫做《政治经济学批判》,它在建立劳动的经济学或无产阶级的经济学的同时,对维护资本主义制度的财产的经济学或资产阶级政的经济学进行了系统的批判;而对资本主义制度来说,他写作《资本论》的目的,就是为了要“剥夺剥夺者”。所以当马克思在1867年4月乘轮船把《资本论》第1卷送到德国去出版时,他写信给在日内瓦的“共产主义同盟”的老战友贝克尔说:“这无疑是向资产者(包括土地所有者在内)的脑袋发射的最厉害的炮弹。”(《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209页)
在这方面,陈文引证词典里对“斗”和“争”的解释,把“斗争”说的很可怕,其实,“斗争”一词早已为人们所熟知,大可不必如此“引经据典”。实际上,对立统一或矛盾里讲的斗争也并不只是暴力或剥夺,它讲的是矛盾中两个方面的互相渗透或互相转化和由这一矛盾向另一矛盾的转化。这些都是是通过斗争实现的。因此,只要有矛盾,就必然会有斗争,而且还贯穿于其全过程。而且,斗争也不是只有一种形式。我们知道,毛泽东曾提出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而仅就阶级斗争来说也有经济斗争、政治斗争和理论斗争三种形式。在这里,既有“武器的批判”,也有“批判的武器。”毛泽东早在战争年代就说过,“我们主张积极的思想斗争,因为这是达到党内和革命团体内的团结使之利于战斗的武器。每个共产党员和革命分子,应该拿起这个武器。但是自由主义取消思想斗争,主张无原则的和平,结果使腐朽庸俗的作风发生,使党和革命团体某些组织和某些个人在政治上腐化起来。”(《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59页)针对过去曾经出现过的“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教训,毛泽东在1942年延安整风时又提出了“惩前毖后”和“治病救人”的方针。1857年整风时还提出了“和风细雨”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可见,不是一讲斗争就一定是“你死我活”。矛盾的性质不同,处理的方法也就不同。这个道理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对于对立统一和矛盾来说,这些方法也还是属于斗争的范畴,只是斗争的具体方法和形式有不同罢了。对敌人的斗争和对革命队伍内部、人民内部进行的思想斗争和批评与自我批评,当然不应该是一样的。但是,如果没有斗争,没有转化,矛盾就得不到解决,事物就不能变化,社会就不能前进,这也是必须肯定的。
4.关于陈所谓的“发展斗争论”
关于所谓“发展斗争论”,陈文说,“‘发展斗争论’的始作俑者仍然是列宁,列宁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一文中说:‘发展是对立面的斗争’。毛泽东完全继承了列宁的衣钵,他也认为:‘所谓发展就是诸对立物斗争的结果。’李达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大纲》中进一步解释说:‘斗争的结果,新的方面由小变大,上升为矛盾的主要方面;旧的方面由大变小,下降为矛盾的次要方面,并逐步趋于灭亡。当新的方面变成了矛盾的主要方面,旧事物就灭亡了,新事物就产生了。’按照‘发展斗争论’,发展就是事物内部新旧两个方面斗争的结果,发展就是事物内部‘新的方面’战胜并支配‘旧的方面’,”
其实,对立物的存在本身就意味着斗争的存在,否则还叫什么对立物?我们还要问陈先生:如果生物界没有“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生存竞争,生物会进化吗?如果人类社会没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奴隶社会能够取代原始社会吗?而在阶级社会,如果没有奴隶反对奴隶主,没有新兴的封建主反对没落的奴隶主的斗争,封建社会能够代替奴隶社会吗?如果没有农奴反对封建主的斗争,没有新兴的资产阶级反对衰朽的封建地主阶级的斗争,资本主义社会能够取代封建社会吗?如果没有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社会主义能够取代资本主义社会吗?
陈文说,“1949年~1976年的27年间,为了促进农业的发展,按照毛泽东的‘斗争哲学’,在农村大搞阶级斗争,斗争‘地富反坏右’,批判‘三自一包’,并且组织亿万农民与天斗(如大修水库)、与地斗(如深翻土地、修大寨田),结果斗了几十年,农业一直发展不上去。”而“通过改革开放前后两个阶段农业的发展,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在不少时候,对立面之间的斗争不仅不会成为推动事物发展的动力,反而有可能成为阻力,阻碍事物的发展。”
这是事实吗?
陈文在这样写时显然没有想到,如果不反“地富反坏右”之首的封建地主阶级,不进行土地改革,贫苦农民后来又怎么实行“包产到户”?!还有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他们反对共产党,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在社会上干各种坏事,你不和他们斗,社会主义制度能够巩固吗?人民能够安居乐业吗?记得在“镇反”运动时有一句话,叫做“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人民的残忍”。这句话难道不对吗?当然扩大化是不好的,但也绝不是都扩大化了。一概否定,岂不是站在敌人立场上去了?至于说到从1949年到1976年的农业生产,那就应该说:成绩巨大,不容否定。在这一期间,正是在毛泽东的英明领导下,广大农民战天斗地,改造自然,改造社会,实现农业集体化,并且大兴水利,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大力推行农业机械化,使中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 变化,中国的农业用占世界8%的耕地养活了占世界22%的人口,创造了被称为“世界奇迹”的伟大成就。这一切,你陈定学否定得了吗?当然,他戴上了有色眼镜,这一切他都装看不到,他看到的只是所谓“包产到户”的“优越性”!
尤其荒唐的是,他居然还反对过去兴修水利,大搞农田基本建设,把这30多年来由于大搞“包产到户”的所谓改革,不兴修水利,不搞农田基本建,只是靠天吃饭,坐吃过去的老本,靠一些年久失修、效率已大为下降的水利设施苟延残喘,看成是不搞“斗争哲学”的“优越性”,这才真正是让人匪夷所思!今天的农业,已经完全丧失了自身应有的生机和活力,生产的后劲越来越弱,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越来越差,这些难道还值得夸耀吗?就以被捧上了天的所谓“天下第一村”的小岗村为例,实际上是靠所谓“土地流转”过日子,靠国家和社会的施舍过日子。实践已经充分证明,“包产到户”和所谓“土地流转”这一套根本不能解决中国的农业问题,而只会把中国引上资本主义道路;只有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只有走集体化的道路,运用“斗争哲学”,大力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才是中国农业发展的唯一正确的道路。
当然,对于陈定学来说,否定毛泽东是他的毕生“事业”。据他自己说,早在他读初中时,他就已经写“万言书”给毛泽东“上书言事”了。在他看来,毛泽东所做的一切都不好,都要加以反对。只要有机会,他都会跑出来表现一番。但是,一个人做事总要考虑考虑效果,像这样的胡言乱语又有多少人会相信呢?
陈文口口声声说 ,“列宁是始作俑者”“毛泽东完全继承了列宁的衣钵”,但是,我们前面的引证已经表明,强调斗争是所有辩证法大师所共同的看法。赫拉克利特早就说过 “战斗是一切事物之父,一切之王”。黑格尔也曾说过,“矛盾是更深刻的、更本质的东西。因为同一与矛盾相比,不过是单纯直接物,僵死之有的规定,而矛盾则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事物只因为自身具有矛盾,它才会运动,才具有动力和活动。”他还曾说,“有人以为,当他说人本性是善的这句话时,是说出了一个很伟大的思想;但是他忘记了,当人们说人本性是恶的这句话时,是说出了一种更伟大得多的思想。”恩格斯在评论黑格尔关于善恶的这个观点时说,“在黑格尔那里,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的表现形式。这里有双重意思,一方面,每一种新的进步都必然表现为对某一种神圣事物的亵渎,表现为对陈旧的、日渐衰亡的、但为习惯所崇奉的秩序的叛逆,另一方面,自从阶级对立产生以,正是人们恶劣的情欲——贪欲和权势欲出了历史 发展的杠杆,关于这方面,例如封建制度的和资产阶级的历史就是一个独一无二的持续不断的证明。”(《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37页)至于马克思,在他看来,“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就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辩证法大师们的这些论述是如此清楚,他们所强调的,难道不是对立面的斗争而是对立面的同一吗?
在这方面,陈文对于新与旧的斗争显然持反对态度,这就足以证明,他所代表的乃是保守的、落后的、衰朽的势力。
写到这里,不禁使我想起黑格尔的一个很著名的命题,就是:“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对于黑格尔的这个命题,陈定学可能很欣赏它的保守,但许多人都感到困惑不解:辩证法是革命的科学,而按照黑格尔的这一命题,他的倾向岂不是站在了保守的一边了?对此,恩格斯在《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里曾经做过完整的、准确的解读,他说,“这显然是把现存的一切神圣化,是在哲学上替专制制度、警察国家、专断司法、书报检查制度祝福。……但是,在黑格尔看来,凡是现存的绝非无条件地也是现实的。在他看来,现实的属性仅仅属于那同时是必然的东西:‘现实性在其展开过程中表明为必然性’,所以,他绝不承认政府的任何一个措施——黑格尔本人举‘某种税制’为例——都已经无条件地是现实的。但是必然的东西归根到底会表明自己也是合乎理性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换,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15页)“根据黑格尔的意见“——恩格斯继续写道,“法国的君主制在 1789年意见变得如此不现实,既如此丧失了任何必然性,如此不合理性,以致必须有大革命(黑格尔总是极其热情地谈论这次大革命)来把它消灭。所以,在这里,君主制是不现实的,革命是现实的。这样,在发展进程中,以前一切现实的东西都会变成不现实的,都会丧失自己的必然性、自己存在的权利,自己的合理性;一种新的、富有生命力的的现实的东西就会代替正在衰亡的现实的东西,——如果酒店 东西足够理智,不加抵抗即行死亡,那就和平地代替;如果酒店东西抵抗这种必然性,那就通过暴力来代替。这样一来,黑格尔的这一个命题,由于黑格尔的辩证法本身,就转化为自己的反面:凡在人类历史中是现实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就会成为不合理性的,就是说,注定是不合理性的,一开始就包含着不合理性;凡是在人们头脑中是合乎理性的,都注定要成为现实的,不管它同现存的、表面的现实多么矛盾,按照黑格尔的思维方法的一切规则,反射消失的都是合乎理性的这个命题,就变为另一个命题:凡是现存的,都一定要灭亡。(同上,第216页)
从恩格斯的这些论述可知,陈文反对新与旧的斗争不仅是反对列宁和毛泽东,而且是直接反对黑格尔和恩格斯,反对他们的辩证法的。在这里,他已经完全站在革命和进步的对立面去了。
陈文还说,“事物内部新旧两个方面的斗争与转化有可能导致循环与重复,事物很难得到发展。毛泽东认为发展是事物‘内部’新旧两个方面斗争的结果,可以看出,毛泽东所说的发展其实是在一个封闭的空间里(事物‘内部’)有限的两个元素(新旧两个方面)之间所进行的搏弈或斗争。这种搏弈或斗争就像是在一间封闭的小屋里,有黑、白两个小鬼,它们分别代表着矛盾的双方,互相拼杀、斗争,企图战胜、打倒、消灭对方。在第一个回合里,黑鬼把白鬼打倒在地,占了上风,‘上升为矛盾的主要方面’,成为了统治者,而白鬼则败下阵来,“下降为矛盾的次要方面”,沦为被统治者。然而,白鬼并不甘心被压迫,于是苦练武功、积蓄力量,举起了造反的大旗,拼死与黑鬼斗争。结果在第二个回合里,白鬼造反成功,打倒了黑鬼,‘上升为矛盾的主要方面’,成为统治者,而被打倒的黑鬼则“下降为矛盾的次要方面”,沦为被统治者。在下一个回合里,黑鬼又斗争、胜利,白鬼再次失败;在下下一个回合里,则是白鬼斗争、胜利,而黑鬼则再次失败……,于是就形成了这样一个公式:
“黑鬼/白鬼——白鬼/黑鬼——黑鬼/白鬼——白鬼/黑鬼——……”
这又是信口开河的胡说八道。认为事物的发展在于事物内部两个方面斗争的结果,并不只是《矛盾论》这样说,从赫拉克利特起,所有辩证法的大家都持这种观点。难道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在事物内部而在事物外部吗?这样的观点还是辩证法的观点吗?至于说什么“毛泽东所说的发展其实是在一个封闭的空间里(事物‘内部’)有限的两个元素(新旧两个方面)之间所进行的搏弈或斗争”,这显然是对毛泽东和《矛盾论》的强加。因为毛泽东在《矛盾论》里对这个问题讲得非常清楚,他说:“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是在事物的内部,而不是在事物的外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任何事物内部都有这种矛盾性,因此引起事物的运动和发展。事物内部这种矛盾性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一事物和他事物的互相联系和互相影响则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的原因。这样,唯物辩证法就有力地反对了形而上学的机械唯物论和庸俗进化论的外因论或被动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01-302页)在这里,“内因”和“外因”都讲得很清楚,二者的作用也讲得很清楚。陈文的批评不能不让人怀疑这个自称研究《矛盾论》“五十余年”的陈先生是不是读过或认真地读过《矛盾论》,要不然怎么会这样说瞎话呢?
至于他所举的白鬼与黑鬼打斗循环的例子,其实页也没有任何意义。这里的问题不在于封闭不封闭,而在于谁代表了社会发展的方向,是新生的力量,谁背离了社会发展的方向,是衰朽的力量,弄清了这个问题,所谓的“循环论”也就没有存在的余地了。即使在 斗争中有力量的对比问题或时机的是否成熟问题,可能会出现一些挫折或反复,也不可能循环往复以致无穷地推演下去。至于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停滞的问题,从根本上来说,是因为在封建社会内部还没有产生出新的生产方式,还没有形成代表先进生产方式的社会力量。但是这也绝不如陈文所说是封建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即所谓“白鬼”与“黑鬼”)这两个阶级在思想“轮流统治”,那不过是农民起义的成果被封建统治阶级所收买而继续进行“换汤不换药”封建统治罢了。鸦片战争以后,帝国主义的大炮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中国似乎不再封闭了,但是同样没有什么进步,他们的廉价商品除了破坏了中国的手工业和农村副业,也使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工业举步维艰,中国不仅没有走上发展的道路,反而走上了任人宰割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半封建之路。相反,新中国成立后,虽然帝国主义对中国实行封锁禁运,迫使中国处于被封闭的状态,但是,中国人民在毛泽东的领导下,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使国民经济得到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特别是在五六十年代,不仅经济得到了长足的进步,而且在高新技术方面也有了重大的突破。实践证明,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只能是内因,而不可能是外因,外因只能是第二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