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自由主义思潮反扑的急先锋
——张维迎《理解和捍卫市场经济》一文批判
奚兆永
2007年12月17日的《学习时报》发表了张维迎教授的《理解和捍卫市场经济》一文。一看题目就很令人费解:难道中国的市场经济已经受到了巨大的威胁,需要张维迎教授这样的人挺身而出来加以“捍卫”吗?及至通读全文,方才知道,张教授此文绝不是为了“捍卫”,而是为了进攻,或者说是一个反扑。文章竭力宣扬市场经济的“奇迹”,竭力宣扬市场万能、市场永恒,宣称市场经济是“最平等的”;与此同时大肆攻击政府干预,认为政府干预不仅无益,而且有害。实际上,张文的出笼乃是新自由主义反扑的一个信号,是新自由主义准备东山再起的一个宣言。张教授充当了新自由主义思潮反扑的急先锋的角色。对此,当然不能不予置评。
一、关于所谓“从历史上看市场经济的‘奇迹’”
张文首先着力加以论述的,是所谓“从历史上看市场经济的‘奇迹’”。文章引述美国伯克利大学学者德隆的研究,该研究认为:从旧石器时代到公元2000年的250万年间,人类花了99.4%的时间,即到15000年前,世界人均GDP达到了90国际元(这是按照1990年国际购买力核定的一个财富度量单位)。然后,又花了0.59%的时间,到公元1750年,世界人均GDP翻了一番,达到180国际元。从1750年开始,到2000年,即在0.01%的时间内,世界的人均GDP增加了37倍,达到6600国际元。换句话说,人类97%的财富,是在过去250年——也就是0.01%的时间里创造的。
张文解释说,从250万年前至今,在99.99%的时间里,世界人均GDP基本没什么变化,但在过去的250年中,突然有了一个几乎是垂直上升的增长。世界最主要的发达国家也是如此,无论是所谓的西欧衍生国,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还是西欧国家本身,包括英国、法国、德国等12个国家,还是后起的日本,经济增长都主要发生在过去一二百年的时间里。而中国的经济增长主要发生在过去30年。
恕我孤陋寡闻,不知道德隆其人,也不知道他的这一研究。查了大名鼎鼎的“百度”和“谷歌”(Google),它们居然也不能给我什么帮助。不过在世界有很大影响、甚至被OECD(“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秘书长唐纳德·约翰斯顿说成是“无论在广度和深度上,都远远超过我们可以想象的、更加伟大的著作”的《世界经济千年史》(作者安格斯·麦迪森)却告诉我们:世界和中国的经济增长,并不如张教授所说的那样。根据该书提供的数据,无论是西欧国家还是西欧衍生国家,他们的快速增长主要是19世纪以后才表现出来的,而比这个时间稍晚一些,中国的经济走向却出现了停滞不前甚至下滑的趋向。按照张教授的解释,西欧国家的快速增长是因为他们实行了市场经济之故,但是,中国的落后是因为什么呢?鸦片战争之后,中国的大门被英国的大炮和廉价的商品所打开,实行的不也是市场经济吗?问题还在于,该书所提供的数据表明,中国自1950 年以后的经济增长,不仅不比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慢,而且还明显地快于西方国家,可是,中国当时实行的却并不是市场经济,而恰恰是计划经济,这又如何解释呢?为什么实行计划经济的国家比起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不仅不慢反而更快呢?至于张文说“中国的经济增长主要发生在过去30年”,这显然不符合事实。事实上,中国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不是在改革开放以后的30年,而是在改革开放之前的30年;而中国的许多高科技项目,也是在那个时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的。对于建国后的第一个三十年,邓小平说,“我们尽管犯过一些错误,但我们还是在三十年间取得旧中国几百年、几千年所没有取得的进步。”(《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67页)胡锦涛在17大报告里也高度评价了新中国成立以后第一个30年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方面所取得的伟大成就,认为“改革开放伟大事业,是在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创立毛泽东思想,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建立新中国、取得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伟大成就以及艰辛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取得宝贵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张文怎么能够否定新中国建立以后第一个30年在经济发展方面所取得的伟大成就,而认为“中国的经济增长主要发生在过去30年”呢?
看来,张文把世界和中国的经济增长都归之于市场经济“奇迹”的看法并不符合事实。
实际上,市场经济的历史要比张教授所想像或所认为的要早得多。列宁说,“‘市场’这一概念和社会分工(即马克思所说的‘任何商品生产〈我们加上一句,因而也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共同基础’)这一概念是完全分不开的。哪里有社会分工和商品生产,哪里就有‘市场’。市场量和社会劳动专业化的程度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列宁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中文第2版,第79页)实际上,早在古代,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就已经产生,而且曾经发展到很高的水平。在中国,孟子很早就论述过社会分工和商品生产及商品交换的关系。在《孟子》一书里有这样一段孟子与陈相的对话:“孟子曰:‘许子必种粟而食乎?’曰:‘然。’‘许子必织而后衣乎?’曰;‘否。许子衣褐。’曰:‘许子冠乎?’曰:‘冠。’曰:‘奚冠?’曰:‘冠素。’曰:‘自织之与?’曰:‘否。以粟易之。’曰:‘许子奚为不自织?曰:‘害于耕。’曰:‘许子以釜甑爨,以铁耕乎?’曰:‘然。’‘自为之与?’曰:‘否。以粟易之。’‘以粟易械器者,不为厉陶冶;陶冶亦以其械器易粟者,岂为厉农夫哉?且许子何不为陶冶,舍皆取诸其宫中而用之?何为纷纷然与百工交易?何许子不惮烦?’曰:‘百工之事,固不可耕且为也。’”(《孟子》滕文公上)而到了汉代,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就更加发达了。晁错的《论贵粟疏》中对当时商人的投机行为和骄奢淫逸的生活有一段很生动的描写:“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操其奇赢,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卖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蚕织;衣必文采,食必粱肉;亡农夫之苦,有阡陌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千里遨游,冠盖相望,乘坚策肥,履丝曳缟。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
应该说,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的出现和发展是一个历史的进步,即使是建立在简单商品生产基础上的市场经济也是如此。但是,也要看到,历史上的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不能说明由一个生产方式到另一个生产方式的过渡。马克思说,“资本作为商人资本而具有独立的、优先的发展,意味着生产还没有从属于资本,就是说,资本还是在一个和资本格格不入的、不以它为转移的社会生产形式的基础上发展。因此,商人资本的独立发展,是与社会的一般经济发展成反比例的。”(《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366页)事实也正是这样。在古罗马,从共和国末期开始,虽然手工制造远远低于古代的平均水平,但商人资本、货币经营资本和高利贷资本,却已经——在古代形式范围内——发展到了最高点。在中国,虽然商人资本已经发展到很大的规模,但是由于它与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结合,却没有把中国引向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而成为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停滞的一个重要原因。可见,并不是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的发展就必然会带来社会的进步和生产的“奇迹”的。
从张文引述的德隆关于世界250万年经济增长的情况和我在前面引述的安格斯·麦迪森的《世界经济经济千年史》看,这两位学者其实都没有把经济的快速增长归结为“市场经济的‘奇迹’”,所谓的“市场经济‘奇迹 ’只不过是张教授的一个并不高明的强加罢了。
要说世界经济在近代快速增长的原因,那就应该提到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的论述:“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自然力的征服,机器的采用,化学在工业和农业中的应用,轮船的行驶,铁路的通行,电报的使用,整个整个大陆的开垦,河川的通航,仿佛用法术从地下呼唤出来的大量人口,——过去哪一个世纪料想到在社会劳动里有这样的生产力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7页)这就是说,资本主义主义在其统治时期所造成的生产力的奇迹般地发展,是由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带来的。我们知道,资本主义的生产目的不是追求使用价值,而是为了追求价值,特别是剩余价值。人们对于使用价值的追求是有限的,而对于价值和剩余价值的追求却是无限的。这样,资产阶级就要不断地把剩余价值重新转化为资本,不断扩大再生产的规模。因此,资本主义有一种使生产不断扩大的趋势。而为了在竞争中打败对手,资本家还必须不断改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这一切,都大大地加速了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为了取得原料和市场,以进行大规模的生产,它必然要加快交通运输工具的发明和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建设,这样,现代的交通运输业也在这个过程中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对于这些,马克思在《资本论》里也都有所论述。实际上,张文所说的“奇迹”就是这样形成的。显然,“奇迹”应该归之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对于生产力的推动,而不应该归之于市场经济。
从马恩的以上论述,我们还可以看到,当今西方经济史学者有关历史上经济增长所得出的结论,其实并不是他他们的创造性的研究成果,——当然也不能说他们一点贡献也没有,主要还是受了《共产党宣言》有关论述的影响,是从马克思和恩格斯那里搬来的。这说明,马克思的理论观点不仅影响了全世界的马克思主义者,也影响了一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这一点,甚至连美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1970年诺奖获得者萨缪尔森也不否认的。
但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也不是绝对的。当它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就会和生产力发生矛盾,就必然要为更加先进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所代替。这也是必然的,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事实上,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建立后,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快速增长就让位给了社会主义。以下是保罗·A·萨缪尔森和威廉·D·诺德豪斯在《经济学》第12版中所提供的苏联和主要资本主义国家GNP增长的比较:
国家和时期 |
GNP年平均增长率(%) |
苏联 |
|
1885-1913 |
3.3 |
1928-1983 |
4.9 |
美国 |
|
1834-1929 |
4.0 |
1929-1984 |
3.0 |
英国 |
|
1855-1954 |
2.1 |
西德 |
|
1950-1984 |
2.8 |
日本 |
|
1874-1984 |
4.5 |
该书写道:“正如表35-1(即上表——引者)所表明的那样,20年代以来的苏联经济的增长确实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它一直比这里显示的任何市场经济的长期趋势都更为迅速。”(保罗·A·萨缪尔森、威廉·D·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1304页)面对这样的事实,张文居然还要大肆吹嘘资本主义国家所谓“市场经济的‘奇迹’”,这比起一些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来都相差很远,未免也太不客观了。
张文还大谈中国曾经实行过的对某些商品的定量供应制度,以此说明计划经济的问题。但是,定量供应只是在某些商品非常紧缺的情况下为了保证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需要而实行的临时措施,苏联实行过,许多资本主义国家也实行过。这与计划经济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张文硬要拿它来说事,以证明市场经济比计划经济优越,其实是张冠李戴、文不对题。至于说那时人们的工资很低,收入很少,当然是事实,但那也是为了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科技现代化所作出的牺牲。如果当时不大力发展工业、发展国防和一些尖端的科学技术,我们能够有今天吗?自己享受了前人用自我牺牲创造的成果,还倒过来说前人做得不对,讥笑前人的贫穷落后,实在是一个典型的不肖子孙。
二、关于张文对市场经济特征的论述
张教授摆着一副大经济学家的架势,对无知无识的平民百姓大讲市场经济的特征,说什么“市场经济的特征之一是竞争为他人创造价值”,“市场经济的的特征之二是陌生人之间的分工合作”,对于张文的这些高论,我的感觉是,你不说我还清楚,你一说我倒反糊涂了。下面,我们就对他关于市场经济特征的论述论作一些批判性的评论。
张教授说的市场经济的第一个特征是所谓“竞争为他人创造价值”。
张文说,“什么是市场?市场是好坏由别人说了算,不由自己说了算的制度。在市场上,任何人不为别人创造价值,就不能获得收入。所以,你必须为他人创造价值。价格提供了一个信号,什么东西有价值,什么东西没有价值,要在市场上考验,要由买的人说了算。没有人愿意超出你为他服务的价值来付出价格。当两个企业竞争,我们说某一个企业更有优势的时候,意味着这个企业能为消费者创造更多的剩余价值,即消费者剩余。企业之间的竞争,是为消费者创造剩余价值的竞争。”
在这段话里好像既有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语言(如价值、剩余价值),也有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的语言(如消费者剩余),张文将二者搅和在一起,这就不能不造成混乱。我们知道,西方经济学由于喜欢进行现象的描述而不注意事物本质的分析,他们是不用“价值”这一概念的;对他们来说,仅有“价格”这个概念就够了。张文既用“价值”、“剩余价值”概念,又用“价格”“消费者剩余”概念,好像并不反对进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分析,但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分析商品交换,是从商品二因素开始的。在马克思看来,商品生产者所让渡的并不是价值,而是使用价值。他说,“要生产商品,它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为别人生产使用价值,即生产社会的使用价值。”(《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4页)。显然,张文把商品生产者说成是为消费者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实际上,消费者购买商品并不是为了得到价值或剩余价值,而是为了满足需要,消费使用价值。对于他们来说,只有使用价值才是有意义的;而价值或剩余价值,只是对生产者或卖者才有意义,因为只有商品卖出了,商品的价值和其中包含的剩余价值才能实现,再生产才能继续。至于张文说“企业为消费者创造更多的剩余价值,即消费者剩余”更是极端错误的。剩余价值是工人用剩余劳动时间为资本家创造的价值,是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现在竟然变成了是企业为消费者创造的价值,好像是消费者剥削了企业,剥削了资本家,这不是奇谈怪论吗?
更令人莫名其妙的是,张文居然把剩余价值和所谓“消费者剩余”划上了等号——在二者之间用了一个“即”字。我们知道,所谓的“消费者剩余”是庸俗经济学家马歇尔提出来的。他认为,“一个人对一物所付的价格,决不会超过、而且也很少达到他宁愿支付而不愿得不到此物的价格,因此,他从购买此物所得到的满足,通常超过他因付出此物的代价而放弃的满足;这样,它就从这购买中得到一种满足的剩余。他宁愿付出而不愿得不到此物的价格,超过他的实际付出的价格部分,是这种剩余满足的经济衡量。这个部分科称为消费者剩余。”(马歇尔:《经济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64年般,第142页)从他的这个说明里我们可以看到,所谓的“消费者剩余”包含有很大的主观成分,因为这里所说的满足都带有明显的主观成分,特别是那个“宁愿支付而不愿得不到此物的价格”是一个非常主观的东西。因为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评价,其价格也很不一样,因此用同样的价格购买同一种商品,他们的“消费者剩余”也就大不一样。这样一种带有极大主观随意性的“经济衡量”究竟有什么意义当然也就大可怀疑了。问题在于,张文把这个“消费者剩余”和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等同了起来,这样一来,剩余价值就不是在生产过程中工人用劳动创造的,而变成了“在市场上,任何人不为别人创造价值,就不能获得收入。所以,你必须为他人创造价值。”试问:离开了生产过程,在市场上又怎么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按照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创造只能在生产过程,至于流通过程,它只能为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创造提供前提条件,只能在价值和剩余价值创造出来以后实现价值和剩余价值,而决不能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这对任何一个稍谙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人来说都是非常清楚的,张教授也学过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怎么不知道呢?。
张文认为“市场是好坏由别人说了算,而不是由自己说了算的一种制度”,这种说法也是不符合事实的。市场总离不开买卖双方,并不是只有买者有发言权,由买者说了算的,卖者同样也有发言权,也能说了算。我们看市场上的讨价还价,从来都是双方在那里侃,由双方说了算,而不是由买方一方说了算的。当然,在供过于求时,买方会处于有利地位,会有更大的发言权;但是,当供不应求时,卖方就处于有利地位了,这时,卖方就会有更大的发言权了。民间有一个说法:“只有错买的,没有错卖的。”这话是很有道理的。卖者卖一种商品,他事先是有调查研究的,是了解市场行情的,他们往往不会吃亏上当;有些买者虽然也做调查研究,能够做到“货比三家不吃亏”,但是,大多数人往往很难进行比较全面的调查,因此买者在购买商品的过程中吃亏上当是常有的。所以外国有“商业是欺诈”之说,中国也有“无商不奸”之说,虽然有些夸大,但也是人们从实际生活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常识,不能说毫无道理。张教授怎么连这些常识都不讲了呢?
张教授说的市场经济的第二个特征是所谓“陌生人之间的分工合作”。
张文说,“两个人一块做事,比单独做的事加起来更多——也就是说,合作可以创造价值,这是经济学中的一条基本原理。但这种合作不是简单地像人民公社一样,所有的人在一起,干同样的活,而是分工、专业化基础上的合作。分工、专业化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个人的优势,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推动技术进步,所以能创造更大的价值。”张文还说,“分工专业化是跟交易相联系的。人类有交换的意思,才使分工合作成为可能。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在传统社会中,合作往往只在熟人之间、有血缘关系的人之间进行,比如兄弟姊妹,或者同一个村的人,或者同一个教堂的人进行合作,很难找到陌生人之间的合作。而人类今天的合作,早就超越地区、超越国界,走向全球。……正是这种大规模、大范围的合作,使全世界的财富以惊人的速度增长。”
但是,在我看来,张文的这些说法也是自说自话,并没有什么根据,是经不起检验的。在这方面,张文只肯定建立在分工基础上的复杂合作,而否定没有分工的简单合作。而实际上,即使如张文所说的像人民公社那样的简单合作或简单协作(其实人民公社内部也有分工,并不是只有简单合作,张文的说法不过是为了贬低人民公社罢了;另外,合作和协作在西方语言和俄语里都是同一个词,在德语里为Kooperation,在英语里为cooperation,在俄语里为кооперадия,看来其词源是相同的,因此简单合作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简单协作)也能够大大提高生产力。马克思在《资本论》里讲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三个阶段时就对简单协作在提高生产力方面的作用进行过详细的分析。马克思说,“即使劳动方式不变,同时使用较多的工人,也会在劳动过程的物质条件上引起革命。”这里他指的是生产资料(如厂房、工具等)的节约。他还说,“一个骑兵连的进攻力量或一个团的抵抗力量,与单个骑兵分散展开的进攻力量的总和或单个步兵分散展开的抵抗力量的总和有本质的差别。同样,单个劳动者的力量的机械总和,与许多人手同时共同完成同一不可分割的操作(例如举重、转绞车、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等)所发挥的社会力量有本质的差别。在这里,结合劳动的效果要么是个人劳动根本不可能达到的,要么只能在长得多的时间内,或者只能在很小的规模上达到。这里的问题不仅是通过协作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且是创造了一种生产力,这种生产力本身必然是集体力。”他还说,“且不说由于许多力量融合为一个总的力量而产生的新力量。在大多数生产劳动中,单是社会接触就会引起竞争心和特有的精力振奋,从而提高每个人的工作效率。”(《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360、362页)
当然,建立在分工基础上的复杂的合作或复杂的协作,可以更好地提高生产力。亚当·斯密在《国富论》里开宗明义就讲到了分工的优越性。但是,他对分工的研究还是初步的。爱·吉·威克菲尔德在《国富论》的编者注里对没有分工的简单合作和建立在分工基础上的复杂合作进行了区分。约翰·穆勒接受了威克菲尔德的观点,并在其所著《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里对简单合作和分工的作用进行了阐述。马克思在他们研究的基础上在《资本论》里对简单协作和分工都进行了更加深入的研究。关于分工,马克思将其分为三种:一般的分工(又叫社会大分工,如工业和农业的分工),特殊的分工(又叫社会分工或社会内部分工,即把社会大分工的生产大类再分为种和亚种),个别的分工(又叫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分工,指生产单位内部的分工,人类在原始时期的自然分工也属这一类)。马克思认为,“社会内部的分工和工场内部的分工,尽管有许多相似点和联系,但二者不仅有程度上的差别,而且有本质的区别,”他指出:“社会内部的分工以不同劳动部门的产品的买卖为媒介;工场手工业内部各局部劳动之间的联系,一败涂地劳动力出卖给同一个资本家,而这个资本家把他们作为一个结合劳动力来使用为媒介;社会分工则以生产资料分散在互不依赖的商品生产者中间为前提。”(《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392、393页)很明显,正是这种“以生产资料分散在互不依赖的商品生产者中间为前提”的社会分工,使商品交换成为必要,因此,马克思曾十分明确地说,“这种分工(指社会分工一一引者)是商品生产存在的条件。”(《資本论》第l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5页)。
张文放着马克思非常成熟的科学的分工理论不用,却挖空心思地提出了他的所谓“熟人的分工”和“陌生人的分工”的“理论”。在他看来,市场经济只与“陌生人之间的分工合作”有关,而与熟人之间的分工合作无关。这种说法显然是不科学的。是陌生人还是熟人,这种区分在日常生活交往中虽然有一定的意义,但是,对于经济学来说却并无意义。问题不在于是陌生人还熟人,问题在于,他们的生产资料究竟是属于同一个所有者,还是属于不同的所有者:属于同一个所有者,他们之间的分工就不需要通过市场进行交换,就与市场无关;而属于不同的所有者,他们之间的分工就要通过市场进行交换,就与市场有关。事实上,不同的商品生产者既可以是生人,也可以是熟人。恩格斯在讲到农民和手工业者之间的交换时就曾说,“在那里,不仅农民知道手工业者的劳动条件,而且手工业者也知道农民的劳动条件。”(《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难敌1017页)而且由于生意的来往,生人也可以变为熟人,所谓“一回生,二回熟”是也。而属于同一商品生产者内部的分工,也完全不必就是熟人,甚至也根本不可能成为熟人,比如一个纺织厂,其内部有专门纺纱的,有专门织布的,有专门印染的,每个部门的工人都以千人计,一个工厂的工人常常逾万,他们之间怎么可能都是熟人呢?在这里,人们看到,张教授的“创新”实在是很蹩脚的。
可见,张文所论述的市场经济的两个特征都是不科学的,错误的。
三、 “企业、利润和企业家”“这三个概念是理解市场经济的关键”吗?
张文说,“企业、利润和企业家”“这三个概念是理解市场经济的关键”。
事情果真是这样吗?
在这里,张教授显然又把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混为一谈了。马克思说,“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是极不相同的生产方式都具有的现象,尽管它们在范围和作用方面各不相同。”(《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33页)他还说“作为商品进入流通的产品,不论是在什么生产方式的基础上生产出来的,——不论是在原始共同体的基础上,还是在奴隶生产的基础上,还是在小农民和小市民的生产基础上,还是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生产出来的,——都不会改变自己的作为商品的性质;作为商品,它们都要经历交换过程和随之发生的形态变化。”(《资本论》第3卷 ,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363页)这就是说,市场经济既有其共性,也有其个性。马克思曾经严格地区分了简单商品流通和资本主义商品流通的不同点,这只要看看《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篇就可以清楚地了解。显然,企业、利润和企业家的概念只是在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才出现的概念,它只能说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用它来理解所有的市场经济社会,显然是不妥当的。
在这方面,张教授花了很大的力气来讲“企业”。他生怕平民百姓不懂,运用很“形象”的语言解释说,“比方说,中国有13亿人,每个人都生产自己的商品,到市场上去卖,谁能信得过谁?”“那怎么办?有一个办法,我们13亿人分成了不同的组,河南人、河北人、山东人、陕西人、北京人等等。有了这个分组之后,我们不认识每个人,但我们知道这是山东人,那是广东人,就可以作出某种判断。”“当社会划分为企业的时候,每个企业都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样才能建立信任。”
其实,当企业还没有出现的时候,每个商品生产者作为自然人也是要对自己生产的商品负责的。一个商品生产者要面对许多消费者,他如果不能对自己生产的商品负责,谁还会再买他的商品?而且企业也不是如张文所说的那样,是自上而下地“划分”的,按照所谓“自由企业制度”的原则,它是自发地产生的。企业作为法人对自己生产的商品负责,和自然人对自己生产的商品负责其实是一样的。关键并不在于生产规模的大小,也不在于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关键在于,国家应该有相应的法律和进行行政执法的机关,来保证买卖双方的利益。以为只要出现了企业,它就自然地会 “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且“建立信任”,这显然是没有说服力的。
张教授还给我们“通俗地”讲了“什么是老板”和“什么是员工”这样的问题,他别出心裁地“教导”人们说,“用一个通俗的说法,什么叫员工?别人没有发现你的错误,你就没有错误,这就叫员工;什么叫老板?你没有发现别人错误,那么所有错误都是你的,这就是老板。”张文的这种说法不仅不符合经济学对于老板和员工的科学定义,也不符合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这两个词的用法。我们知道,在经济学里,老板就是资本家,他们是生产资料或资本的所有者;而员工是没有生产资料而向生产资料或资本所有者出卖劳动力的人。在日常生活里,老板就是雇主,而员工就是被雇佣的职员和工人。这本来是非常清楚的,但是,经张文一说反而弄得很模糊了。本来老板和员工是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经张教授的解释,这种关系似乎变成了所负责任大小不同的关系,或者说是一般的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在这里,连剥削和被剥削的一点影子都看不到了。
张教授说,“市场经济是一种责任制度,利润是一种考核方式。市场通过企业这一组织形态划分核算单位,通过利润追溯责任,从而让每一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按照这种说法,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企业只是一个被“划分”的“核算单位”,其生产目的不是为了追逐高额利润,而只不过是“让每一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利润也只不过是一种“追溯责任”的手段。在这里,竞争和无政府状态没有了,市场经济完全完全成了一种有组织的经济。资本主义经济被描绘得如此美好,还要搞社会主义做什么呢?
张教授当然还说到了企业家。他说,“我们谈市场经济,绝对不要忘了企业家。只从价格的角度,不能真正理解市场经济。但非常遗憾,过去所有的经济学教科书里,都没有企业家的地位。”
在这里,张文把企业家看成是市场经济的一个要素,其实,当企业和企业家还没有出现的时候,市场经济就早已存在了。就是不谈资本主义以前的市场经济,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也比企业和企业家的出现早得多。实际上,在资本主义发展到初期,是没有所谓企业家的。那时的资本家集资本的所有与职能于一身,既是资本的所有者,又是职能资本家。只是当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所有权与经营权出现了分离,利润才分割为利息和企业家利润,才有资本所有者和职能资本家或企业家的区分。
至于张文说“过去所有的经济学教科书里,都没有企业家的地位”,不禁使我想起20年前苏绍智写的一篇《企业家论》(苏文载《社会经济体制比较》1988年第1期)来。苏文曾说:“马克思没有用过与entrepreneur相当的企业家。他用过‘企业主’、‘产业家’、‘经理’等词。”。
苏、张两人,一个说,马克思没有用过“与entrepreneur相当的企业家”,一个说,“所有的经济学教科书里,都没有企业家的地位。”这样说话,看来都是饱学之士:一位曾经熟读过马克思的全部著作,因此能够断定马克思的著作里“没有用过与entrepreneur相当的企业家”,而另一位曾经认真读过“过去所有的经济学教科书”,因此能够断定这些书里都“没有企业家的地位”。
不过,我对于他们两人的这些大话是持怀疑态度的。对于苏文,我曾写过一篇质疑的文章,题目是《企业家:理论、历史和现实——兼评苏绍智的“企业家论”》,发表在《江海学刊》1990年第5期上。该文指出,“在德语里,与entrepreneur相当的词是Unternehmer,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多次使用这个词,只是《资本论》的现行译本把它译成了“企业主”,而没有译成“企业家”。这完全是一个翻译的问题。苏文不经查对原文,只是根据《资本论》的现行中译本就断定‘马克思没有用过与entrepreneur相当的企业家’这个词,这是很不郑重的。”事实是,马克思在《资本论》德文版里非常明确地使用了Unternehmer(即“企业家”)一词,并且对“企业家利润”(Unternehmer而英文版与之对应的词语正是entrepreneur。相关的文献可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狄茨1983 年德文版第387页和《资本论》第3卷,莫斯科外文出版社1959年英文版第367页。从中译本的情况看,除了中央编译局的译文——包括2004年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新版都将Unternehmer译为“企业主”外,郭王译本从上世纪30年代以来,无论是1938年第一版还是1947年的第二版,也无论是1953年的修订第一版还是1966年的修订第二版,他们都一直坚持译为“企业家”。我认为,郭王本的译法是正确的,而中央编译局译为“企业主”并不准确,因为企业家并不是所有者,译为“企业主”这个“主”字似乎并不妥当,还是根据郭王译本改译为“企业家”的好。与此相联系的,现行中译本将德文Unternehmer与Gewinn两个词合成的Unternehmergewinnyi译为 “企业主收入”也是不准确的,除了前面说的“企业主”应该译为“企业家”外,把Gewinn译为“收入”则是受俄译本的影响。因为俄译本把德文版的Unternehmergewinn译为предпреныматеький доход,доход就是“收入”,它没有把Gewinn的“盈利”、“好处”等含义准确表达出来,而现行中译本最初是根据俄译本翻译的,这样现行中译本也没有把这个意思表达好。郭王译本将其译为“企业利润”还是比较接近原意的,只是Unternehmer所指是人即企业家,而不是企业,因此我认为将该词改译为“企业家利润”是比较恰当的。话说得远了点,不管这么说,苏文关于马克思“没有用过与entrepreneur相当的企业家”的说法是完全错误的。
实际上,我们看到,与张文的看法正好相反,许多经济学著作都讨论过“企业家”的问题。这一点,甚至只要看看张教授很推崇的熊彼特的著作,也不难得出正确的结论。比如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讲到企业家的定义时曾说,“有一个定义我们可以直接接受。尤其是一个我们大家都熟知的,可以追溯到J.B.萨伊的定义:企业家的职能是组合生产要素,把它们放在一起。因为只有当要素是第一次被组合到一起时,这才是一种特殊的行为——然而,如果是在经营一个企业的过程中去做,那它就只是一项常规的工作了——这个定义和我们的定义是一致的。当马塔雅在《企业家利润》中定义企业家是获得利润的人时,我们只需要加上第一章的结论,即在循环流转中没有利润,这是为了避免把这个表述追溯到距我们的表述太远的地方。”(J.A.熊彼特:《经济发展理论》,九州出版社2007年版,第169页)实际上,不仅是萨伊和马塔雅,乔治.拉姆赛在《财富的分配》、约翰.穆勒在《政治经济学原理》、马克思在《资本论》、马歇尔在《经济学》中都讨论过与企业家有关的问题,张文又怎么能说“过去所有的经济学教科书里,都没有企业家的地位”呢?
毫无疑问,企业家在组织资本主义生产方面是起了很大作用的。但是,过分夸大企业家的作用,抹杀其他人特别是工人的作用,则是完全错误的。熊彼特认为在循环流转的情况下没有利润,只有在“创新”的条件下才有利润,他显然是把利润和超额利润混为一谈了。事实上,在循环流转的条件下也有利润,资本家对工人也有剥削,只不过这时他们只能获得一般利润或平均利润。而在“创新”的情况下所获得的利润就不同了,这时得到的就不是一般利润或平均利润,而是超过平均利润的超额利润了。但是不能说这些超额利润都是企业家创造的。我们当然不否认企业家在这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但是,同样也不能否认科学家、工程师和广大工人在这一过程中所起的巨大作用,而把一切功劳都归之于企业家。实际上,无论是是生产新的产品或新的质量的产品,还是用新的方法生产产品,也无论是开闭新的市场,还是获得原料或半成品的新的供应来源,都不仅仅是企业家的事;难道生产新产品或使用新技术,能够离开科学技术人员的研究发明和第一线参与研制的生产工人的创造性劳动吗?难道要解决新的供应来源和销售市场不需要通过供销人员就可以实现吗?怎么能够只把创新和企业家联系在一起,把创新的成果仅仅看成是企业家的功劳而看不到其他人的作用呢?在一个社会化的大企业里,创新必定是许多人协作的结果,而绝不可能只是企业家的贡献。在这个问题上,熊彼特显然把企业家抬举得过高了。
张文还特别提到所谓“中国企业家的困境”。文章说,“中国企业家和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是否一样?从大概念来看,是一样的。无论中国的企业家,还是西方的企业家,都在应对不确定的问题,都在进行创新。但我们在细分之后,发现不一样。不确定性可以划分为两类,一个是市场的不确定性,一个是政策的不确定性。创新也可以分为两类,一个是技术、商业的创新,比如说推出新产品、采用新的生产方式、新的商业模式等,另一种是制度创新,技术涉及一些新的、可能和政府博弈制度安排。”在他看来,“西方企业家应对的追要是市场的不确定性,主要进行技术和商业创新。……而中国的企业家,太多地在应对政策的不确定性,……他们大陆的精力在应对政府,找出一些绕过现行指出的办法,进行所谓的制度创新。”他认为,“在全球竞争的舞台上,中国企业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 ,
我认为,张文对中国企业家和西方发达国家企业家所作的这个分析只是表面的,并没有深入到事物的本质。要说中国企业家和西方企业家的区别,首先是他们代表了不同的生产关系:社会主义国家的企业家(当然是国有企业的企业家,我相信它也是指的国有企业的企业家,而不是指私营企业的企业家)代表的是社会主义国家或全民的利益,他的工作是为全民族的利益服务的;而资本主义国家的企业家代表的是私人资本家的利益,他是为私人资本家执行资本的职能。如果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企业家像张教授所说的那样,想的是如何“应对政府”,钻国家政策的空子,想绕过政策进行所谓的“制度创新”的话,那就可以肯定,他所代表的已经不是国家的利益,而是他自己的私利,或者是某有部分人的利益了。我们看到,走着过企业家中,有的人完全不顾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均GNP比发达国家低得多的现状,不顾大量劳动群众收入很低的现状,要求自己和所在企业职工的年薪和福利向“国际标准”看齐!这样一些心中只有自己而没有国家和人民的人,显然是不适合当社会主义国家国有有企业的企业家的。最近,我国不少地方雨雪偏多,天气比正常年份偏冷,给人民出行和生活带来不少问题,煤电用量也大为增加。一些国有煤电企业的老总居然想乘机借口库存不足要挟涨价。这完全是一个乘人之危雪上加霜的行为,而且和国家当前要控制物价的方针也是相抵触的。这也说明,一些国企的企业家实际上是把他们所在的企业不是当做国家的企业,而是当成了他们自己或某一些人的企业,为自己和某一些人谋利益的工具。这是绝对违背社会主义原则的行为。列宁说,“无论直接或间接地把个别工厂或个别行业的工人对他们各自的生产部门的所有权合法化,都是对苏维埃政权的基本原则的极大歪曲,都是对社会主义原则的彻底背弃……。”(《列宁全集》第34卷,人民出版社中文第二版,第448页)。问题的实质实就是如此。我认为,像上面提到的那样一些妄图没把国家的财产当成私人的财产,不能和人民群众同甘共苦的企业家,根本就不适合当社会主义企业的企业家,其中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还应该绳之以法,给以应得的制裁。而张教授居然为这些人大倒苦水,说他们如何如何“忙”啊,如何如何“没有礼拜天”,“没法和家人在一起”啊,而原因据说,就是因为要应对“政策的不确定性”!作为国家知名大学的教师,真不知他的立场站到哪里去了?!
此外,在我国有些人喜欢把私人资本家称作民营企业家,我认为是不妥当的。因为资本家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而企业家不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是不能把资本家叫做企业家的。尽管资本家在所有权和经营权没有分离时也执行资本的职能,做企业家的事,但是他的资本家身份是首要的,第一位的。应该如实地称其为私人资本家,而不应称其为民营企业家。马克思说得好:“资本家所以是资本家,并不是因为他是工业的领导人,相反,他所以成了工业的司令官,因为他是资本家。”(《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369页)这个主次关系是不应该颠倒的。
四、政府干预得最少的市场,发展得最好吗?
张文说,“如果我们从市场的几个门类来看,有产品市场、劳动市场、资本市场、土地市场和技术市场。中国的哪一个市场发展的最好?政府干预得最少的,发展的最好。”
张教授的这句话充分地表明,他是一个主张绝对的、纯粹的市场经济而反对任何政府干预的市场经济原教旨主义者,或者说,是一个十足的新自由主义者。
但是,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追求“纯而又纯”的市场经济本身就是一种形而上学,是反辩证法的。世界上根本不存在这种“纯而又纯”的绝对的市场经济。连萨缪尔森的《经济学》都说,“从来没有一种百分之百的市场经济(虽然19世纪的英国很接近于此)。在今天美国的资本主义制度下,政府制定管理经济活动的规则、生产教育和保安设施、控制污染和企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保罗·A·萨缪尔森、威廉·D·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社版社1992年版,第40-41页)
说到所谓 “原教旨”,当然离不开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但是,即使在《国富论》里,我们也看到,亚当·斯密否定的只是封建制度的残余,但并不否定必需的政府干预。前几年,我曾在一篇文章里引用了《国富论》里如下一段话:“就车辆而论,如果以重量为标准,对极尽奢华的车辆和四马大马车、驿递马车等所课的通行税,略高于对不可缺少的车辆如二轮货运马车、四轮马车等等所课的税,那就可使懒惰和虚荣的富人,不觉困难地对贫民的救济有所贡献,换言之,使运往国内各地的笨重货物的运费减低若干。”(《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286页)引用这句话,就是为了说明,亚当·斯密也是主张通过税收政策调节经济生活的。并不否定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应该说,亚当·斯密肯定政府干预的地方并不是只有这一处。实际上,《国富论》的第五篇就是讲国家 或者副队经济的作用的。这一瓶的题目叫做“论君主获国家的收入”,分别论述了“君主或国家的费用”、“一般收入或公共收入的源泉”和“公债”三个部分,基本是属于现在的《财政学》的内容。在一本经济学著作里为什么要写“财政学”的东西呢?就是要发挥财政通过国家强制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以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怎么能够说“原教旨”对政府干预是完全否定的呢?
张文说,“总体而言,产品市场是发展得最好的。比如中国的家电产业,政府早就不管了,所以发展得特别好。相比之下,中国的汽车工业,WTO之前管的很紧,吉利的李书福上世纪90年代就生产了汽车,找政府要批件、要上产业目录,但政府就是不批。……为什么中国的汽车市场到处都是外资的品牌,原因就在这里。仔细研究就知道,哪一个产品市场政府限制越多,哪个产品市场问题越多。”
在我看来,问题并不在政府是否进行了干预,也不在干预的是多是少,而在于,这种干预是否正确。就以张文说的家电业来说,也不是政府没有干预就好。事实上,家电业存在着某些产品滞销积压的问题。而与此同时,农村一些农户还是无钱购买家电。最近,政府决定由政府买单,买了电视机免费送给无力购买电视机的贫困的农民。政府中要干预一下,对家电企业和贫困农户都大有好处。再以张文提到的中国的汽车工业特别是轿车工业来说,在90年代,人们对是否应该在中国发展轿车工业,是有很大分歧的。一些人认为,中国人均国土面积、人均石油资源都很低,发展轿车工业必定要大修道路,大建车库和停车场,而且要大量地消耗并且进口石油,这些都是我们这样一个资源不足的国家所不能承受之重;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轿车工业是支柱产业,可以带动一系列相关工业的发展,必须发展。由于当时产业政策没有最后确定,暂时不批一些汽车项目并没有什么不对。现在看来,问题并不是当时限制了轿车工业的发展,而是后来中国决定发展轿车工业的决策是不够慎重的。实践证明,发展轿车,并不能够解决中国大城市的交通问题,相反,还进一步加剧了城市交通的拥堵。这一点,本来是明摆着的,一些发达国家的实践也早给我们提供了前车之鉴。记得我在1994年曾在《南京政协》上发表过一篇文章,反对发展轿车,主张公交优先,并辅之以自行车这一绿色的交通工具。但是人微言轻,说了等于不说,写了等于不写。以后的情况是,许多城市都不断拓宽快车道,压缩慢车道,甚至把自行车赶上人行道,但是,交通状况不仅没有改善,反而越来越差,汽车拥堵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只是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人才认识到;要解决城市交通,不能靠发展轿车,而应该严格轿车,大力发展公共交通。这个事实说明,问题并不在要不要政府的干预或干预的多少,而在于政府是不是能够正确地决策,决策是不是民主、科学。实践证明,没有政府干预,完全依靠市场,许多问题是无法解决的。
张文还说,“劳动力市场也算发展得比较好的市场。中国经济能有这么好的发展,与劳动力市场充分竞争和灵活性有很大的关系。但着一块也不是完美的,因为我们右很多户口的限制、移民的限制,很多农民变成工人了,我们不叫做工人,叫农民工,按照身份属于农民,按照工作属于工人。这是制度扭曲产生的现象。”
对于张文的上述说法,我是持批判态度的。本来,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是不存在劳动力商品和劳动力市场这样一些问题的。只是由于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了发展生产力,还要发展私营经济,还要引进外资,因此在客观上还要求有劳动力商品和劳动力市场存在。但是,若说我国劳动力市场发展得比较好,那还是从资本家的观点来看的;若虫劳动者的观点看问题,这个市场其实发展得并不好。事实上,在劳动力市场上,劳动力的所有者(劳方)处于很不利的地位,而劳动力的购买者(资方)则处于非常有利的地位。这除了他们本来的地位就不平等——劳方一无所有,而资方拥有一切外,还因为,政府和工会所见上都站在中外资本家一边。结果是可以想见的:工时被延得很长,强度被绷得很紧,工资被压得很低,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几乎没有。前几年之所以出现“民工荒”,其原因正在于此。当然,近年来这方面已经有所改善,而这也是政府进行了干预的结果。
至于张文提到的资本市场、土地市场问题较大,那也不是因为有了政府干预造成的,而是因为政府干预不当造成的。不要说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就是当年的孙中山,尚且提出过“平均地权,节制资本”的主张。如果土地和资本完全放开,不加控制,其后果则是可以想象的:土地和资本就会迅速向有钱的富人手里集中,中国社会将迅速两极分化,中国将不复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历史上曾出现过的“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立锥之地”的局面将再次出现。当然,我也并不否认在批准上市和批租土地的过程中也存在问题,需要改进。不管怎样,政府不能以盈利为目的,更不能官商勾结,否则,这样的政府就一定会垮台。这个问题的解决要靠完善的法制,也要靠真正的民主,但是,如果政府放弃管理的职责,那将是更大的错误,是对人民的犯罪。
五、关于所谓“让穷人的资产变为资本”
张文说,“关于产权保护对穷人致富的意义,秘鲁经济学家索托在《资本的秘密》一书中给出了很经典的证明。为什么落后国家的普通人那么贫困?因为这些国家缺少把资产变为资本的制度。发达国家为什么发达?因为它所有的财产定义都明确,任何人都可以把资产变为资本。”张教授怕别人不懂,又举例说,“例如我有一栋房子,我想做生意。如果我的房子产权明确,就可以抵押给银行。我的房子值100万,银行可以给我贷60万,这样我的企业就可以做起来了。十年以后,可能我就变成了很富有的人。但在落后国家做不到这一点。这本书的作者走访了几十个国家,作了大量的统计研究,第三世界穷人积累的资产有很多,比如说房产的价值是9.5万亿美元,但是这些都是 半合法半不合法的资产,可以使用,无法买卖。”然后他把话锋一转,谈到中国:“看看中国的农民是不是这样?农民是中国社会最底层的群体,但农民手里都有值钱的东西——土地、住宅、宅基地,但他不能卖,几十斤了城,也只能放在那儿。一边有值钱的财富放在那儿,一边在城市里又没地方住。这是很不合理的。如果农民真正获得土地的所有权,把那些宅基地卖了,在城里至少买一个四十平米的房,它就跟城里人一样了。但现在不能,因为政府不允许。土地只有使用跟做的权利,没有交易的权利。”
这完全是新自由主义者的说教。出生于秘鲁的赫尔南多·德·索托是一个资本主义崇拜狂,他主张在发展中国家和前共产主义国家发展资本主义,但是却遇到了亚洲、拉美、中东一些国家发展资本主义都失败了的窘况,于是提出要发展不规则经济即非法经济或地下经济,然后使其合法化,认为这是“另一条道路”;他鼓吹把不具有所有权的财产变为具有所有权的财产,实际上是使其私有化,再通过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使其转化为资本,这样穷人就可以致富变为富人了。索托的谬论获得了像布热津斯基这样的反共专家的赏识,也得到了资本主义世界主流媒体的大力吹捧:《时代》杂志在1999年的《新千年的领导人》特刊里评选他为本世纪拉美地区五个主要改革家之一;《财富》杂志在其第60期年度专刊中认为他是90年代中期最具号召力的50个世界领导人和思想家之一;而《经济学家》杂志则认为他所领导的自由与民主学会是占全球第二位的思想库。(见赫尔南多·德·索托:《资本的秘密》,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页)此人在我国也有一定的影响,他的《另一条道路》和《资本的秘密》都有中译本,后者还有两种译本。张教授也是索托这一说教的接受者和宣传者。按照这种说教,只有资本主义私有制才是唯一能够让穷人致富的好制度,因为私有制产权明确,穷人可以通过抵押贷款使自己拥有资本,因而可以致富;而在社会主义国家,由于实行土地国有,因此产权不明确,不能得到抵押贷款,财产不能转化为资本,穷人就富不起来。这一说教分明也是针对社会主义而来的,是一种反社会主义的思想体系。
然而,索托和张教授的这些说教是经不起检验的。让我们来看看事实。
我们且先看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看他们那里把资产变为资本是不如索托和张教授说的那么容易。
事实上,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自己拥有方房屋的人的比例一般都低于租房居住的人的比例,在城市尤其是这样。因此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房子可以进行抵押的,多数人其实并没有这个条件。就算有房子可以抵押,以价格100万元的房子作抵押借到60万元贷款,他这个60万元究竟能够做什么?张教授说说“做生意”,恐怕也只能做小本生意。小本生意又能够赚多少钱,能够谈得上“致富”呢?而且,做生意是有风险的。假如失败了呢?那就不仅谈不上致富,连那抵押的100万元的房子也都赔光了。
问题还在于,并不是任何一笔钱都可以成为资本的。要成为资本,需要达到一定的数量,即达到“资本最低额”。马克思说,“不是任何一个货币额或价值额都可以转化为资本。相反地,这种转化的前提是单个货币所有者或商品所有者手中有一定的最低限额的货币或交换价值。可变资本的最低限额,就是为取得剩余价值全年逐日使用的一个劳动力的成本价格。假设这个工人自己占有生产资料,不去满足于工人的生活,那么只要再生产它的生活资料的必要劳动时间,比如每天8小时,对他来说就够了。因而他也只需要够8个小时的生产资料。但是,资本家除这8小时外还要工人再进行比如说4小时剩余劳动,这样,他就需要一个追加的货币额,采购追加的生产资料。按照我们的假设,他必须使用两个工人,才能靠每天占有的剩余价值来过工人那样的生活,既满足他的必要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他的生产的目的就是维持生活,不是增加财富;而在资本主义下,增加财富是前提。为了使他的生活比一个工人好一倍,并且把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的一半再转化为资本,他就必须把预付资本的最低限额和工人人数都增加为原来的8倍。诚然,他自己也可以和他的工人一样,直接参加生产过程,但这时他就不过成了介于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中间人物,成了‘小业主’。资本主义生产发展到一定高度,就要求资本家能够把他充当资本家人格化的资本的全部时间,都用来占有从而控制别人的劳动,用来出售这种劳动的产品。中世纪的行会力图用强制的办法防止手工业师傅变为资本家,限定每个可以雇用的劳动者的人数不得超过一个极小的最高限额,货币或商品的所有者,只有当他在生产上预付的最低限额大大超过了中世纪的最高限额时,才真正成为资本家。”(《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341-342页)不仅如此,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随着资本技术构成的提高,即生产资料对劳动力的比例的提高,这个资本最低限额还有不断提高的趋势。因此,说什么穷人可以把财产变为资本,实在是近乎天方夜谭,在现实生活里是很难找到这样的例证的。
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尚且如此,在经济不发达的发展中国家,就更不用说了。道理很简单,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之所以富,就是因为它们不仅剥削了本国的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而且还因为它还剥削和掠夺了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人民(在过去)和发展中国家的人民(在今天)。早在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时期,资本主义国家级从全世界各地掠夺了巨额的金银财宝;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他们又通过对外贸易,像吸血鬼一样榨取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的巨额财富;而进入帝国主义时期以后,更通过其有利地位,在购买原料、销售产品和直接投资,对这些国家大肆进行掠夺和剥削。现在,索托和张教授把这一切推得一干二净,把发展中国家的贫苦说成是由于缺乏像发达国家那样的制度造成的,这显然是说不通的。索托和张教授把问题归之于发展中国家产权不明确。其实发展中国家并没有都实行土地国有化,不少国家土地也是私有的,用张教授的话说,产权也是明确的。但是这些国家的穷人并没有像索托和张教授所说的那样很快走上致富之路。就以解放前的旧中国来说吧,那时的土地是私有的,产权是明确的,土地上也是可以自由买卖的。结果如何呢?由于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因此土地迅速转到有钱有势的地主豪绅之手,而农民则迅速失去了它们依以养家糊口的命根子——土地,他们又何以致富?解放后,贫苦的农民在土地改革中分得了土地,有的地方又搞包括土地买卖自由和雇工自由在内的“四大自由”,要发展富农经济,农民又迅速两极分化,能够致富的只是极少数富农和富裕中农,而广大的贫下中农就根本谈不上这“致富”二字。
总之,无论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历史,还是不发达的发展中国家的历史,都不能证明所谓只要明确界定了产权,穷人就可以致富的结论。而现实也证明,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着中国家,都存在着贫富两极分化的现象。用私有化或界定产权的办法解决穷人致富的问题,乃是一个骗人的鬼话。
六、“市场导致不平等”“是一个严重的误解”吗?
张文说,“对于社会中的收入分配不平衡度现象,大部分人都很担忧。但有人把这种现象的原因归结为市场化改革,甚至有人认为,市场经济的结果一定是贫富差距扩大。这是一种误解。”
张教授说别人是误解,不知道他是不是知道,这话是列宁说的。当然,我们不搞“凡是”那一套,如果列宁真的说错了,应该也是可以批评的。但是,问题在于,列宁的话并没有说错,而是批评列宁的人说错了。这样,就有必要对这个问题作一番辩证了。
列宁是这样说的:“只要还存在着市场经济,只要还保持着货币权力和资本力量,世界上任何法律都无法消灭不平等和剥削。”(《列宁全集》第13卷[M],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24页)这个道理其实并不复杂。因为,哪里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哪里就必然会有价值规律的作用。价值规律的作用,一方面固然可以促使商品生产者不断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推动生产力的向前发展,同时,不同商品生产者的个别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差别又必然起到优胜劣汰的作用,促使他们的两极分化,结果就使一部分人上升成为资本家,而另一部分人则下降为工人阶级。而且在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生产的条件下,由于货币的权力和资本的力量,在资本和劳动力的交换中,平等只是在流通领域,一到了生产领域,资本家可以利用他对于劳动力的使用权让劳动力的所有者为其从事更多的劳动,从而为其创造超过劳动力价值的剩余价值。在这里剥削和不平等就成了必然。这一点,是每个稍许学过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人都很清楚的,张教授也接受过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教育,不应该不知道这个道理,怎么可以说列宁的话“是一个严重的误解”呢?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的基尼系数是比较低的,当然那时贯彻按劳分配不够理想,有平均主义的倾向,是应该纠正的。但是由于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私营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两极分化大问题显现出来了,加上有些人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钱权交易,成了暴发户,而另一些人由于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成了下岗职工,其结果,基尼系数也就有了扩大的趋势。这是一个客观事实,是谁也不能否定的。
在这个问题上,张文说,“我做了一个统计,在中国30个省、市、自治区中普及而言,市场经济发展最好的地区、国有部门最少的地区、财政收入占GDP比重最低的地区,是收入差距最小的地区。”他没有公布有关的数字,却讲了一通“道理”:“浙江一带的人做生意的人比较多,富人也多,但利润都很薄。但像东北这样的地方,大部分人都不做生意,但做生意的人一定赚大钱。为什么?因为他们的市场环境不好。所以我们看到,市场越开放、政府干预越少的地方,收入差距越小。”
张教授的这个“道理”显然不能说服人。首先,他对于市场经济的理解是很片面的。他把市场经济仅仅理解为“商业”或“做生意”,这是不正确的。市场经济当然包括商业,包括做生意,但是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经济,首先是生产,而不是商业或“做生意”。马克思在批评德国历史学派经济学家希尔德·布兰德把自然经济、货币经济和信用经济并列为三个具有特征的经济运动形式时曾指出他“在货币经济和信用经济这两个范畴上强调的并且作为特征提出的,不是经济,即生产过程本身,而是不同生产当事人之间的同经济相适应的交易方式”。(《资本论》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33页)离开了生产过程本身,把市场经济仅仅局限于流通领域,仅仅理解为商业或“做生意”,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显然是不科学的。其次,张教授一方面认为浙江是“市场经济发展得好的地区”,“富人多”,同时又认为这里是“财政收入占GDP比重最低的地区”,这也非常令人不解。照理说这里经济发达,富人多,理应对国家的贡献也应该比其他地区更大,为什么它竟然是“财政收入占GDP比重最低的地区”呢?是不是这里的偷税漏税的现象也是全国最厉害的地区?复次,一个地区国有企业多,说明这个地区坚持了“公有制为主体”,坚持了社会主义道路,完全符合党的基本路线,又有什么不好?为什么张教授要把它说成是市场经济发展不好的地区?是不是张教授认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天然地不适合发展市场经济、只有私有制才是天然地适合发展市场经济的?最后,一个地区的“财政收入占GDP比重”高,本来说明这个地区对国家的贡献大,是一件很好的事,为什么张教授竟然把它看作是市场经济发展得不好的表现?我认为,所有这些都是毫无道理的。
更加荒唐的是,张文为了“论证”市场经济对穷人的好处超过富人,竟然说了这样的一段话:
“从历史上看,市场经济使什么人受益最大?是富人吗?不是,市场经济最大的受益者 是普通人。举个简单的例子,爱迪生发明了灯泡给每个人都带来了便利。但灯泡的价值对富人来讲要比穷人小,因为富人有钱,没有灯泡,他可以点很多蜡烛,而穷人一根都买不起。再比如,现在有了电视,每个人都可以看明星唱的歌、演的戏,而过去只有少数富有的人、皇宫贵族才能享受现场直播式的演出。汽车也是这样,过去富人可以坐轿子,现在每个人都可以有代步工具。所有新产品技术都是这样。市场经济最大的受益者是老百姓,不是特权阶层。”
对于张教授的这些“高论”,实在令人惊讶。爱迪生发明电灯泡,受益的居然是穷人,而不是富人!人们要问:穷人买不起蜡烛,难道就装得起电灯?我们知道,任何一种新产品在其刚刚问世时价格都是比较昂贵的。道理很简单,发明人要收回他研制过程中所付出的代价,而厂家由于其对技术的垄断,在无人与之竞争的情况下可以把价格定得很高,以获取超额利润。问题还在于,不是仅仅买了电灯泡就可以照明的,还需要有与之相匹配的供用电的设施,至少要有电表、电线、灯头、开关。显然,穷人一下子是买不起的,能够用得起电灯的首先必定是富人,而绝不是穷人。我老家扬州的情况也可以说明这一点。虽然早在上世纪初有“电气大王”之称的著名实业家祝大椿就在扬州开办了振扬电厂,但是直到30-40年代扬州还有许多穷人没有能够装上电灯,他们用的依然是豆油灯(以灯草为灯芯)或煤油灯,从未听说过有哪家富人不用电灯的。不知张教授的富人点蜡烛而不用电灯之说所出何据?不过,我倒可以提供一个“例证”:在过去天主教教堂做弥撒时,为了营造那特有的宗教氛围,确实有不用电灯而用蜡烛的情况,但是,这也绝不能证明电灯的发明对穷人比对富人更有益的结论。同样,电视发明已经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开始也只有富人能够享用,穷人是根本买不起的。甚至直到今天,电视机的价格已经跌到只要花600-700元就可以买一台21吋的电视机时,农村还有不少贫困的农户依然买不起,需要由政府来买单免费送给他们使用。至于说汽车,张教授说富人可以坐轿子,不必买汽车,而穷人则可以用汽车代步,更属荒唐。张教授究竟在什么地方看到富人愿意坐轿子而不愿意坐汽车的例子?穷人当然知道用汽车代步的优越,但是这要有条件啊,穷人没有钱买车或“坐出粗”,又如何能用汽车代步呢?这些都是常识,为什么一个教授连常识都不知道呢?
还需要指出的是,张教授在进行自己的“论证”时,一再违背起码的逻辑,多次犯逻辑性质的错误。比如,张教授所论证的问题本来是市场经济对穷人比对富人更加有益,但是,在具体论证时一下子把市场经济偷换成了新产品新技术了。显然,新产品、新技术属于生产力的范畴,而市场经济属于生产关系的范畴,两者根本不是同一概念,怎么可以以前者代替后者?这不是违背形式逻辑的同一律了么?又比如,张教授在“论证”电视对穷人比对富人更有好处时,更犯了双重的错误:第一,电视并不等于市场经济;第二,电视收看现场直播和在现场观看演出更不是一回事!一个教授如此概念不清、逻辑混乱,实在令人难以想象!再比如,张教授在“论证”汽车对穷人比对富人更加有益时,不仅犯了和上面两点相同的违反同一律的逻辑错误,而且犯了双重的历史的错误:第一,汽车和轿子存在于不同的历史时代,当汽车盛行时,轿子早已进了历史博物馆,根本不存在所谓“富人坐轿子”和“穷人可以用汽车代步”的比较。第二,如果进行历史的比较,坐轿子和坐轿车都可以代表各该时代一些有钱人摆阔的心态,——这正是张教授所看到的共同点,但是他没有看到坐轿车的速度远不是坐轿子的速度所可以比拟的,——这也正是轿子被历史所淘汰的一个原因,两者显然是不能互相替代的。
七、结语:理论战线的一项重要任务
新自由主义自上世纪70-80年代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代替凯恩斯主义以来,也不断影响我国的改革开放。虽然中央对此一直采取了预防抵制的态度,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工作者也一再开展了对新自由主义的批判,但是,这些错误思潮仍然有其市场,需要我们有进行长期斗争的准备。
去年十月举行的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给了包括新自由主义在内的各种错误思潮以沉重的打击。但是,十七大开过还不到两个月,各种错误思潮回潮的现象又重新出现。张维迎教授的这篇文章就是一个突出的代表。该文在《学习时报》发表后,上海的《报刊文摘》很快就摘登了其部分观点。《北京日报》的《理论周刊》也不甘落后,摘登了其部分内容。差不多与此同时,还有不少打着解读十七大报告旗号的文章,也纷纷在解读中偷偷塞进新自由主义或民主社会主义的私货。这些文章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他们都喜欢讲抽象的市场经济,而不愿意讲具体的市场经济,特别不愿意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故意抹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区别;他们把市场经济说成是理想的、万能的、永恒的,似乎任何问题都会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得到解决,反对政府干预,反对宏观调控,并且认为市场经济会永远存在下去;他们还竭力篡改历史,否定十月革命的历史意义和苏联在实行计划经济中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否定毛泽东领导的中国革命的历史性胜利和建国后所取得的丰功伟绩;他们绝口不提社会主义,绝口不提共产党的领导,绝口不提无产阶级专政,绝口不提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一句话,他们想彻底否定四项基本原则,而只讲资产阶级也能够接受的抽象的民主、自由和抽象的解放思想。这些都是各种错误思潮重新抬头的表现,对此,我们当然不能掉以轻心,否则,中国人民一百多年来前赴后继所争得的一切,革命前辈为实现伟大理想而英勇奋斗、流血牺牲所换来的胜利果实就有可能毁于一旦、付之东流。
理论战线是一条非常重要的战线。马克思说:“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ad hominem],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ad hominem]。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页)让我们拿起马克思主义这个最锐利的理论武器,向着新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以及其它一切反马克思主义、反社会主义的错误思潮展开毫不留情的斗争。
马克思主义必胜,反马克思主义必败!社会主义必胜,反社会主义必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