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分配”能解决两极分化问题吗?
赵 磊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家》编辑部)
面对两极分化愈演愈烈的现状,经济学界终于呼吁应“调整收入分配”,连唯“效率第一”的主流经济学家也不得不承认收入分配结构出了问题(不过他们多半会把问题的原因归结为“权力”、“垄断”、“管制”、“政府”、“干预”、“公有制”,而极力为“好的市场经济”开脱责任,更有睁眼说瞎话者还在拿“平均主义”说事儿)。“调整收入分配”的动机是好的,良苦用心是值得称道的,但其理论逻辑是有问题的。以为在不触动生产关系的前提下,通过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就能够改变两极分化的结果,是一种极为幼稚的空想。正如马克思说:“庸俗的社会主义仿效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一部分民主派又仿效社会主义)把分配看成并解释成一种不依赖于生产方式的东西,从而把社会主义描写为主要是在分配问题上兜圈子”(《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23页,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常识告诉我们,如果不调整生产关系,调整收入分配的效果就极为有限,并不能根本解决两极分化问题。这个常识究竟正不正确?近几年来在市场经济关系的约束条件下,我们在“调整收入分配”上究竟做了多少事,究竟能做多少事,效果究竟有多大,看看基尼系数的变化和两极分化的趋势就清楚了。问题并不在于在现有经济关系的培育下,两极分化的发展势头如何强劲,也不在于调整收入分配的政策和措施有多大效果,而是在于主流经济学把分配关系与生产关系完全割裂开来,根本就不承认今日的收入分配问题与市场经济的内在联系:
比如,在扩大内需的问题上,经济学界逐渐认识到“分配结构失衡是内需不足的重要原因”,但分析也就到此为止了。至于分配结构“为什么会失衡”,则要么三缄其口,要么语焉不详,或是归结于分配政策,或是归结于市场化改革还不到位,总之与市场经济无关,是自外于市场经济制度的原因造成的。
再如,有学者认为:对于两极分化问题,“关键不在所有制,而在分配制——关键在政府如何作为”,因为“私有制不是贫富悬殊的决定性条件”,“如果共同富裕可以通过政府宏观调控第二次分配来达到,则真正达到了改革的目的”。(庄鸿湘:《关键不在所有制,而在分配制》,《社会科学报》2005-4-14)
其实,改革的现阶段的目的是“效率”(“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就是这个意思),还不是“共同富裕”(这是终级目的)。改革的最终目的当然是指向共同富裕的,但以为仅靠“第二次分配”就可以实现“共同富裕”,我真不知道他们是真的天真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或许不应“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倒宁愿相信他们的天真。仅就分配谈分配,如果不是王顾左右而言它,就只能是自欺欺人。问题是有不少自称是马克思主义者的经济学人也加入了“自欺欺人”的行列,
自“和谐社会”提出以来,两极分化的问题越来越被人们所关注,于是解决分配领域的问题成了大家的共识。至于怎样解决,其“正版”的措施无非是“保护合法收入、打击非法收入”,“扩大中间收入阶层、救济低收入者”云云。其实,收入分配问题只是表象,背后的生产关系才是本质,分配关系是生产关系的反面,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就必定有什么样的分配关系。实事求是地讲,不论你愿不愿意,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分配原则必然是“按要素分配”,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法则。“按要素分配”的灵魂就是“按资分配”,资本的所有权决定了分配必然呈现向“两极”运动的趋势。正如恩格斯说:在雇佣劳动关系中期待出现“另一种分配”,“那就等于希望电池的电极和电池相联时不使水分解,不在阳极放出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236页,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因此,“保护合法收入”固然正确,资本家的收入只要不是违法的,当然应当保护,但我实在不明白,这种保护与解决两极分化有何必然联系?假冒伪劣、制黄贩毒当然是非法的,必须在狠狠打击之列,但打击了就解决了两极分化了吗?至于“扩大、救济”云云,怎么扩大?如果“扩大中产阶级”的动力来自于市场的优胜劣汰,13亿中国人中能有多少人胜出?怎么救济?每个月救济几百元就能改变穷人的地位?如果救济增加到几千元,且不说政府有没有这个财力,仅就的市场化改革的内在要求看,就有违背市场经济的“政治正确性”的嫌疑,这不是在与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规律对着干吗?按市场经济的要求看,这个“救济”说白了恐怕只能是“活命钱”,只能“救急”而不可能“救穷”。活命钱或许能保证穷人不闹事(机会成本太高,毕竟好死不如赖活),但离真正的和谐恐怕还远着呢!我并不是说“保护合法收入、打击非法收入”,“扩大中间收入阶层、救济低收入者”等一系列措施没有意义——这些措施不仅有重要意义,而且非常必要,我举双手赞成。但我认为没有必要把这些措施的意义上升到那样不着边际的高度。
两极分化是市场经济背景下的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对于转型中的我国而言,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无疑是符合现阶段国情的正确选择(在没有最优选择的约束条件下,调整分配至少是一种次优选择),甚至可以说对于当下的社会稳定具有十分紧迫的必要性。但必须明白:(1)今日的两极分化与市场经济的确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2)在既定的市场经济的制度背景下,任何调整分配的措施都只能是“缓解”而不可能“解决”两极分化问题。如果说市场经济是符合现阶段经济规律的客观趋势,那么对于由此带来的两极分化问题,我们当然只能是积极地并不断地“调整收入分配”,尽最大努力加以缓解。但是我们也不能违背经济学的基本常识,以为这种调整就可以从此把人们带入“共同富裕”的天堂。窃以为,这是我们在应对两极分化问题时,应当具备的起码的实事求是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