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在“全球化”的霸权话语中,新自由主义真可谓名副其实的经济学中的主旋律了。在中国,它也叱咤风云多年,打造出几位著名的“主流经济学家”。去年,也是经济学家的郎咸平先生为“国企改革”仗义执言,一下子产生了“旋风”式的效应,就好像卡通片中的孙悟空用手一指:“变!”,五颜六色的美丽泡沫立即烟消云散。
也许是他们的话语太权威,也许是中国的老百姓太好糊弄,“主流经济学家”的高论似乎也有点欺人太甚。在下虽然不懂经济学,却一直觉得无须多么高深的学理批判,只要把他们的高论择要罗列一下,即使没有上过学的普通工农,也能“看出门道”:那里是什么经济学,简直是为大款唱堂会的流行曲!
这里,仅撮其要,以见一斑。
这些年,经济权威们的高论令人眼花缭乱满天飞:“财富20%能人创造论”、“剩余价值学说过时论”、“打造多少多少富人才能为穷人造饭碗论”、“改变产权轻松上市论”、“股权多样化论”、“国退民进论”、“经营者持大股论”、“破产倒闭卖光送光论”、“烂苹果论”、“冰棍论”、“靓女先嫁论”、“经营得好不如改制卖得好论”、“产权明晰论”……或形而上,或形而下,总而言之,怎么对老板们暴发有利,就怎么立论。国企搞不好是“产权不明晰”,搞好了就“靓女先嫁”,总之非“快卖卖光”不可。财富是少数能人创造的,是老板养活工人,大众要活,放开手让老板“先富”吧!
无论是西方的原始积累时期还是旧时代中国老板的创业,都需要几十年、一二百年时间,经过一两代人的努力;时下的中国,几个月、一两年就能“打造”一位千万、亿万富翁。而珠三角的发达地区,“民工”、“打工仔”和“外来妹”们12小时以上的劳动挣三四百元的月薪还经常欠着,似乎还生活在“包身工”时代,从频发的矿难报道看,“煤黑子”们的处境比张之洞办洋务时代也好不多少。于是出现了“和谐”的问题。如何看待呢?经济学家首先开导我们要调整好心态:
“中国穷人为什么穷,因为他们都有仇富心理。”
“将尼基系数农村城市分开计算,这样中国贫富分化旧不严重了。”
“穷人应该将富人看成自己的大哥,大哥穿新衣小弟穿旧衣,天经地义。”
“中国的贫富差距还不够大,只有拉大差距,社会才能进步。”
当然,光有形而上的说教还不够,还必须有形而下的硬性保证。经济权威又给我们开出的济世良方:强化私有财产的保护。“为什么要保护富人的财产?我们历史上 的教训是深刻的。因为不保护的话,就没有人敢作富人,结果就是大家都是穷人。”“中国历史上穷人造反,破坏富人的财产所有权,结果是什么?还是穷人占多数,无法改变这个循环。只有所有人的财富得到保护,穷人才有可能变成中产阶级。所以保护私人财产是社会产生财富的必要条件。”“现在美国国内之所以不会爆发革命,是因为美国是一个无阶级的社会,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天经地义的。”--这里,权威们还顺便给我们解开了历史上古今中外王朝不能“万世一系” 的千古之谜:因为没能有效地“保护富人的财产所有权”。
不过,中国的老百姓毕竟“启蒙”不够,“红眼病”尚未根治,他们对暴发户 疯狂的巧取豪夺,特别对贪污腐败权钱勾结、权钱黑联手瓜分国资与刻剥百姓,持深恶痛绝态度者依然多多。所以,经济学家又这样开导:
“公有制是一个大饭碗,需要有人往里面吐唾沫;有人吐唾沫后,其他人因为这碗饭不能吃都走开了,一碗饭也就属于吐唾沫的人私有了。”这就叫“通过腐败搞垮公有制来促进私有化”!
“这就是著名的‘吐痰经济学’”.--真是空前绝后,千古绝唱!如果你还莫名其妙的话,不妨再领悟下如下“学理”。据说,腐败是因为公权的存在。“对如此众多的掌握着某种公权的人进行监督和执法,那需要的费用必然相当大,防止腐败、消除腐败的成本必然很高”,因此,认真反腐很不合算。而且,这种反腐也只是“治表性反腐”,“治根性反腐败必须使公权彻底私有化”。而“权力的转移或再分配只有通过两个途径:一是强夺,二是购买。既然掌握公共权力和进行公益决策的人不肯轻易放弃和交出他们的权力,改革又不能从其手中强夺,就只能通过腐败与贿赂的权钱交易的方法进行购买”,这样的话,就能“腐败出一套新体制”,从而使改革得以顺利实现。因此,“腐败是促进改革的动力”,虽然说起来不够理想,但“是一种次优选择”。
唯恐众生依然冥顽不化,我们 经济学家又想到法制的保障--出台了著名的“原罪赦免论”。
在去年前举行的“中国企业家领袖年会”上,他们发出了要对新富豪实行“特赦”的呼吁。他们并不否认,近二十年在中国社会转轨期间浮出水面的富豪,许多人身上都带有偷税漏税、贪污受贿以及侵吞国有资产等“原罪”。比如,“中国的房地产商30%是大骗子,30%是中骗子,30%是无意识的骗子,10%是好的。”面对这一现状,如果依法认真追究,那么,“相当一部分企业家会惶惶不可终日,他们不仅想方设法在国外办绿卡,还把资金转往国外。”比如对偷漏国税,如果国家坚持依法追究,那么,“他今天就更不敢交税,因为今天交了税,你问他昨天没有交税,那怎么办?他就可能会继续造假,继续不交。”因此,必须从现在开始,过去的事既往不咎——也就是说,无论你的钱是怎么来的:贪污受贿也好,假冒伪劣、偷漏国税也好,走私贩毒也好,一言以蔽之,既往的,一概予以“豁免”或“特赦”。那样的话,中国的贪官污吏、千万、亿万富翁们,就可以吃上定心丸,将钱洗净,“甩开膀子干四化”,一心一意为社会主义做贡献了。
“来源不明财产”的产权一天不“明晰”,富豪们难免仍然“心有余悸”,所以,MBO自然而然地提上日程。说MBO有点洋味,如果翻译成通俗的中国话就是“快卖”“卖光”。怎么卖?卖给谁?MBO办法是“经营者持大股”。经营者,即原来的老板--或者叫经理、董事长,或者叫书记、厂长--你们“包”、“股”“改”多年,无论“改”的好还是“改”破产了,总之都是“为社会作贡献的人”,你们辛苦了!这“冰棍”早晚得化,现在就送给你吃吧--“你只要解决工人就业,都归你了”。
“相比于中国1984年进行城市体制改革以来出现的承包国企、价格双轨制、‘零价格’收购国企对几个暴富阶段而言,MBO所制造的全部是中国顶级富豪”比如,南方某家被郎咸平点名的国有企业MBO后,这家国企管理层所分的股权流通市值:总裁是6亿多,副总裁、党委副书记为一亿左右,连纪委书记也分得一千五百多万股,按当时的市值,这位“监察御史”一夜之间就有了六千多万的身价。 (《新财富》2004年9月22日)有了这MBO,我们才豁然开朗:为什么俄罗斯“休克”之后,国民财富的一半会那么快地“明晰”到霍多尔科夫斯基和丘拜斯等等6位身价数百亿美元的寡头手里。
话说到这里也就图穷匕现了--MBO原来就是“物归原主”:
“MBO就是这样的事,本来就是物归原主的过程,它本来就是从资本家受众抢过来的,现在市场化了,通过程序退回给人家,人家买回去,怎么又叫国有资产流失呢?”
宏论极其高妙,足可普渡众生。根基浅薄如我辈,虽经棒喝,仍觉茫然。我总有点不解:是中国人太弱智,还是我们的“经济学家”太过张狂,如此“高论”,居然也能“主流”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