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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绍光:国家能力的重要一环--濡化能力

作者:王绍光 来源:江南app网址

国家能力的重要一环:濡化能力

王绍光

载于《领导者》杂志。

濡化能力的概念 强制能力是国家权力最基本的内容。但是,如果仅仅通过强制手段来维持国内的和平,其代价将是极其高昂的。因此,任何政治体制如果要想有效运作,都必须想方设法使其居民内化(internalize)某些官方认可的观念,从而减少在行为上制造麻烦的可能性。这些观念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对民族国家的认同,或简称对国族的认同;另一类是社会的核心价值。我们将国家培育与巩固国族认同和社会核心价值的能力称之为濡化能力。国族认同 在西方国家发展的早期阶段以及在当今某些第三世界国家中,民族国家仅仅是人们对之表示忠诚的众多权力中心之一;而人们对家庭、村落、地区、种族、宗教的忠诚往往远胜于对民族国家的忠诚。在这种情形下,国家在取得一定强制能力和汲取能力之后,往往会做两件事:一是将政治权威的集中化,即以一种单一的、世俗的、国家权威取代传统的家庭、地域、宗教和种族权威;二是争取“内在同一化”,即将人民对分散的小部落、小村落或地方小‘诸侯’的忠诚转化为对民族国家(或国族)的忠诚。 形成国族认同是极为重要的。前苏联、前南斯拉夫和前捷克斯洛伐克的解体,印度尼西亚、斯里兰卡以及许多非洲国家的种族冲突都生动地说明,国族认同的缺失可以产生强大的离心作用。一旦人口中有一股庞大的势力发觉自己在种族、文化、语言或宗教方面与生活在同一片领土上的其它人群截然不同时,他们就可能被发动起来,建立自己独立的政府或效忠别国的政府。显而易见,象中国这样的多种族和多文化国家要想赢得、并维持各色人等的忠诚往往面临着更大的困难。但是这种困难不应把我们引向如下结论:种族、文化、宗教或语言认同是注定不变的,任何试图在多元社会中塑造国族认同的努力都是徒劳的。事实上,几乎所有的现代国家都是在复杂多元的文化、语言、宗教或种族基础上形成的,包括今天看来高度同质化国家,如法国。法国本来是由三百多种说不同语言的区域性群体组成的。但法国革命转换了原始民族主义的内容,将nation的涵义扩展成包含整个国家的公民群体,nation与state合二为一。这时nation不再是原始意义上的民族,而是国族了。民族国家认同成为国家职能的重要内容。在法国革命时期,7月14日被作为革命纪念日(1789年),马赛曲成为国歌(1795、1871年)。大量的文学和艺术创作都以歌颂祖国为题材,拿破仑战争被誉为是解放战争。到19世纪中叶,随着工业革命的来临,经济生活的复杂化,国族主义成为一种被国家(state)利用的意识形态。国家有意识地鼓动国族主义思潮和文化。政府大肆宣扬国族文化,强调国族食物、服饰、习惯和性格的特征等等。国族文化的研究和学习成为国家资助的项目,目的是弘扬国族文化和传统。同时,体育运动也被用做培育对民族国家的认同。自1896年在雅典开始后,奥林匹克运动会始终是国族主义情绪的盛典。因此,现在强烈的国族认同存在于某些国家,而不是所有国家,这一事实本身就意味着这种认同是可以改变的。所有国家都会努力通过教育以及其它的社会化渠道将本国领土范围内的居民同化为单一民族。因此,国族认同的形成是政府刻意消除认同混乱取得的成果。如果一个国家由于某些野心勃勃的政客挑拨离间而解体,那说明这个国家培育国族认同的机制是失败的。核心价值 除了塑造国族认同以外,政府还要努力塑造公民的价值与信仰。迪尔克姆(Emile Durkheim)曾一再强调在一个社会中形成一套共同价值和信仰的重要性。他认为,只有当社会中的大多数成员共同享有这样一套核心价值时,才能实现道义统一。而没有这种道义统一,任何制度都迟早会堕落下去。什么是价值?价值是被认为值得追求的原则、标准或品质。一个人的价值取向主要不是约束自己的行为准则,而是认为社会大多数人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虽然这些观念和准则未必会落实为实际行为,但社会大多数人持有某些价值观念、崇尚某些价值准则依然是有意义的,因为这些观念和准则会影响人们的行为(哪怕不是每个具体个人的每时每刻的行为),影响政策导向(哪怕不是每个具体政策)。什么是社会的核心价值?它不是官方的意识形态,也非某些人推崇价值体系。而是大众信仰体系(mass belief system),是一套被广泛接受的、有关个人与其它主体(如家庭、外人、政府、国族)关系的信仰、原则和规范。正如贝多芬《第九交响乐》歌词的最后一段引用席勒的诗说,社会的破裂把我们分开,共同的精神把我们凝聚起来。社会的核心价值就是那个把社会上那些分散又相互竞争的个体凝聚在一起的共同信仰和共同理念。通常,国家意识形态体现了这个制度赖以存在的核心价值。我们千万不能小看核心价值的作用。被社会广泛接受的核心价值或意识形态实际上是一种漫散性权力、或软力量。就权力的性质而言,我们可以区分权威性(authoritative) 和漫散性(diffused)两种权力。权威性权力表现为明确的命令和有意识的服从,这种权力是大家所熟知的。漫散性权力往往被人们忽视,但它恐怕更重要。这后一种权力以一种近乎本能的,无意识的,分散的方式渗透到所有居民的潜意识中。漫散性权力关系的关键不是命令与服从,而是内化的程度。当社会核心价值或国家意识形态被人们广泛接受时,对这种漫散性权力的服从表现为漫不经心、潜移默化、自觉自愿。例如在传统中国,这种漫散性权力的极致可以发展到“君叫臣死,臣不敢不死” 的地步。不要认为这种漫散性权力只是存在于专制体制。实际上,漫散性权力广泛地存在于西方国家。当代资本主义的主流意识形态就是一种漫散性权力,它不仅在很大程度上统治着西方国家,还试图渗透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约瑟夫-奈依的所谓“软力量”指的就是超级大国所具有的这样一种漫散权力。作为一种软力量,核心价值对于维系社会基本制度极其重要。它既对人民具有精神凝聚力,同时又为国家制度提供法理性和论理性的支持。然而,当经济基础发生急剧变化时,如果核心价值未能作及时调整,两者的背离就可能引发信仰危机。一旦核心价值解体,维系民族国家的精神支柱崩塌,轻则会使人民患上意识形态的“失语症” ,让各种有害观念、思潮乘虚而入;重则整个政治体制岌岌可危。正如马克思所说:“如果从观念上来考察,那么一定的意识形态的解体足以使整个时代覆灭” 。另外,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还可能受到来自内外敌对政治势力的颠覆。黑格尔曾指出,法国大革命之所以会发生,是因为革命前夜卢梭、伏尔泰、狄德罗及“百科全书派”哲学家用无神论和唯物主义的哲学对作为社会精神支柱的天主教发起了猛烈的攻击,摧毁了革命前的意识形态。这种文字上的批判为血流成河的1789大革命爆发作了舆论和精神上的准备。因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摧毁一种意识形态,也就意味着推翻一个制度。古人说,三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以夺志。志是什么?就是对核心价值的认同。一个国家可能很穷、遭遇天灾人祸、被强大外敌重重包围,只要民众对其核心价值普遍认同,民族精神便是强健的,这个国家的制度就不会垮台。伊朗被美国封锁十余年,经济衰退、哀鸿遍野,危机深重,但至今没有垮台。为什么?因为它实施的是伊斯兰政教合一体制。伊斯兰意识形态的凝聚力使人们团结在一起。古巴距美国九十海里,不过是个弹丸小国。但美国硬是没法逼古巴低头。为什么?因为卡斯特罗式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对人民依然有巨大魅力。一度雄居世界第二的苏联为什么会顷刻瓦解?原因也许很多,但最根本的原因恐怕是其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破产--从最高领导人戈尔巴乔夫到大批政治、经济、知识精英对社会主义失去了信心,转而憧憬资本主义未来。这里,我们不对核心价值和政治体制的优劣作道义上的评判,只是指出一个简单而重要的事实:不管对哪一种政治体制而言,核心价值体系都是一种重要的政治资源,它关系到国家的命运。既然如此,世界上没有一个明智的政权会主动放弃这种政治资源。核心价值体系的历史演化 不过,政治精英不可能随意将乱七八糟的观念规定为社会的核心价值,并强加在全体居民头上。在社会分化、人口流动、教育普及、信息开放的背景下,最容易被社会接收的核心价值体系必须以平等的公民权为基础。在这方面,西方国家的历史经验值得借鉴。封建社会是一个“尊卑有序” 的等级社会。资产阶级革命打出“自由、平等、博爱”的旗号,代表了一种全新的价值观。它废除了人身依附关系,打破了世袭制度,确立了个人从事经济活动的自由,实现了市场交易关系中的平等。这是价值观上的一次革命,对推动早期资本主义制度的建立与巩固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然而,早期资本主义本身就是一个不平等、不公正的制度。这种不平等在经济方面的表现是收入和财富的不平等,在社会方面的表现是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在政治方面的表现是剥夺绝大多数民众的参与权(包括选举权)。当时的所谓“自由” 无非是指乞丐露宿桥洞的自由,所谓“平等” 无非是指“人人为自己、上帝为大家” 式的平等。 在这种制度下,两极分化不可避免。一方为占有生产资料和剩余价值的资产阶级,另一方为除了自己的劳动力以外,一无所有的工人阶级。资本主义的周期性经济危机和贫富悬殊的不断加剧,迫使工人阶级发起对资本家的斗争。在这种背景下,社会主义思想得以广泛传播,形成了要求人人都享有平等经济、社会、政治权利的新价值观。建立在这种价值观基础上的社会主义革命运动对资本主义是极大的威胁。为了不在阶级斗争中同归于尽,资产阶级不得不做出妥协。普鲁士“铁血首相”俾斯麦的言论最具代表性。在面临社会主义运动挑战时,他说:“只有现在进行统治的国家政权采取措施,方能制止社会主义运动带来的混乱局面。办法是由政府去实行社会主义的要求中看来合理的、并和国家和社会制度相一致的东西。” 通过阶级斗争,工人阶级逐渐以公民的身份争取到一些基本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权利,从而也推动着平等、自由、公正、公平、民主这些观念的普遍化。所以有人说,“阶级冲突是公民身份权利得以扩展的中介” 经过一百多年的演进,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尤其在西欧,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以公民权(citizenship)为基础的核心价值体系。首先,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取得了一个共同的身份:公民。封建社会那种把人分成三六九等的做法彻底失去了合法性。其次,作为公民,所有人一律平等。在封建社会,处在不同等级中的人享受不同的权利、承担不同的义务。现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不能以性别、种族、出身、职业、居住地和拥有财产的多少来决定。第三,作为公民,每个人享有广泛的权利,这些权利统称为“公民权” 。 公民权有不同的分类。马歇尔把它分为民权、政治权和社会权三类,安东尼-吉登斯也把公民权划分为三类,即民权、政治权和经济权。民权(civil rights)是指受法律保障的基本人身权利,如自由建立合同关系的权利,自由迁徙的权利,以及言论、出版、结社等自由。政治权是指公民以投票等方式参与政治活动的权利。

社会或经济权是指公民享有最低生活保障、各种社会服务和社会福利的权利。民权可以说是伴随资产阶级革命而来的。公民政治权的确立是在19世纪下半叶和20世纪上半叶,其标志是选举权逐步由少数人享有的特权演变为全体成年公民的权利。公民的经济和社会权利则几乎完全是20世纪的事。由于普选权的确立,工人阶级可以凭借其手中的选票和有组织的动员影响社会舆论与政府决策,他们提出了社会公正的要求,并一步步争取到覆盖面越来越广的社会保障和公共福利。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福利已从恩惠(favor) 变成了授权(entitlement),最后变成了权利(right)。公民经济社会权利的制度化,不仅导致了国民财富的再分配,而且在价值观上确立了“人”的尊严。由此引伸开去,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保障人的基本权利高于一切。这里的“人”包括卑微的人和尊贵的人、清贫的人和殷实的人、聪明的人和愚笨的人、健全的人和伤残的人、城里人和乡下人、白人和黑人、男人和女人;这里的“一切” 包括经济增长、私有产权、自由竞争、个人利益。美国核心价值体系在“进步时代” 的调整很能说明问题。在美国立国初期,“正义”(justice) 指的是殖民地不能接受英王和英国议会的暴政,“公共福利”(public welfare)指的是各州之间的共同利益。到“镀金时代” (1870-1898),市场原教旨主义和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危害变得越来越显而易见:“进步”所带来的不是社会的普遍繁荣与和谐,而是激烈的阶级冲突和贫富悬殊。对这一点,相当一批城市中产阶级感受尤为深刻。垄断资本的暴政与无产阶级和下层社会的反抗使他们倍感恐惧。自由放任的“进步”摧毁了美国共和的理想,将杰斐逊曾经痛斥过的旧世界的邪恶变成了现实。他们认识到,没有“社会公正”的“进步”不可能真实而长久地存在下去;忽视“公共福利”的“进步”是导致美国社会动荡不安的根源。 这时异军突起的进步主义者修正了关于的“自由” 传统定义,对自由与社会公正之间的关系提出了新的解释。他们主张,自由是以社会公正为前提的自由,缺乏社会公正的自由必将损害所有人的自由。同时,进步主义重新界定了“公共福利” 的意义,它不再仅仅指州与州之间的公共福利,而更重要的是指所有美国群体应该和必须享有的福利。进步主义不否认个人利益,但强调在“公共福利”与个人利益之间必须求得一种平衡,不能以牺牲前者为代价。他们相信,不承认和保护“公共福利”,所谓个人利益既不安全也不可能长久地存在。

通过重新解释“树立社会公正”和“促进公共福利”这两条原宪法包含的原则,进步主义为美国宪政观注入了新的内容,成为美国历史上名副其实的良心运动。进步主义者放弃了传统美国社会的“和谐”观,承认多元经济利益群体的存在,但要求国家作为一种负有道德责任的中介力量来协调利益冲突。进步主义重新定义了个人与公共领域之间的界限,要求政府担负起保障所有公民人身尊严和基本权利、提供公共卫生和公民教育、治理贫困等方面的责任,所有这些原属个人领域的责任在工业化之后已非个人能够应对的挑战。经过进步主义者和后来进步势力的奋斗,在曾被美国奉为圭臬的市场原教旨主义之上,“社会公正”和“公共福利” 象两根楔子嵌进了美国的主流意识形态。 在今天的西方社会,表面上观念和思潮五花八门、纷繁杂陈。但最基本的层面,没有人会挑战公民权这个概念。因此,公民权变成了这些国家核心价值体系的重心。当国家宣称对公民一视同仁,保证每个公民享有平等的政治、经济、社会权利时,它等于宣布:虽然由私有制和市场两个轮子推动的资本主义是合法的生产方式,但资本主义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结果(如财富分配的不平等),不一定具有最终意义上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因为它们可能与公民平等享有的种种权利相违背和冲突。国家有责任运用所掌握的国家机器,对私有财产的运用和市场的运作做出必要的规范和限制,从而确保每个公民的权利不守侵犯。这种国家干预表明,公民权在价值上高于一切。确立以公民权为基准的核心价值体系使货币面前人人平等不再成为最高的价值准则,使社会公正压倒了市场经济中资本的逻辑,使国家得以超越阶级差别、种族差别、性别差别、地域差别,在精神上把所有人连接在一起,在价值观上使所有人形成一个生命共同体。正是这种价值观的变化,提供了阶级妥协的空间、资本主义制度进行自我调节的空间,使资本主义社会不至于在阶级对抗中毁灭。在今天的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们在经济、社会、政治领域中的不平等现象依然十分普遍。但是,以公民权为核心的价值体系至少使不满的人看到了在体制内进行变革的可能性,从而维持了国家制度的稳定。虽然马克思承认资本主义是历史发展的一个必经阶段,但它对资本主义制度持强烈的批判态度。在马克思主义看来,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占有是如此不公,以至工人只能把劳动力作为商品来出卖,它不仅导致分配极为不公正,而且使工人成为资本的奴隶,成为提供剩余价值的工具。它坚定地认为,资本主义制度必然要灭亡,更合理的社会主义制度必然会代替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的特征是,“通过社会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的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 。 人们从事的所有经济和政治活动,目的不是为了财富,更不是为了一部分人能够拥有越来越多的财富,而是为了全体社会成员能够更好地生活,更好地发展。一切社会成员,不论性别、年龄、种族,都应该是平等的,应该享有同样的权利。因此,公正、平等和和人的解放是马克思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以生产资料公有制取代私有制说到底是为了建立能实现这些理想的社会制度。今天的中国以市场机制代替了计划机制,并不再寻求纯而又纯的公有制。尽管如此,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对我们仍然有指导意义。在一个日益多元化的社会,假如我们不把“公正” 和“平等” 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即使中国可能在经济上有所发展,但必定会陷入两极分化、人心涣散。正如邓小平所说:“共同富裕,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如果搞两极分化,情况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只是到出了乱子之后,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才被迫作出调整。作为仍然坚持社会主义的国家,人们期待可以不必要通过阶级分化和剧烈的阶级斗争才获得这样的历史进步。濡化机制 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国族认同还是核心价值观从来都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由国家有意识地构建和推广的。因为,一经形成,它们便可以极大地减少国家治理成本,有效提高实施公共政策的效力。为了推动国族认同和核心价值体系的形成,国家往往视情况采取两种对策。在人民的取向与政府的导向一致的领域,国家往往设法维护和加强这种价值的同一性;在人民的取向与政府的导向背离的领域,政府往往运用各种手段来改变社会的取向,使之与自己的导向产生共鸣(Nordinger 1981: 74-117)。不仅如此,各国政府都努力从娃娃抓起,利用强制义务教育,向儿童灌输国族认同和社会核心价值,以便把他们培养成忠心不二、奉公守法的未来公民(Creveld 1999: 210-217)。 在推动教育方面,普鲁士国家最为出色。普鲁士皇帝威廉一世曾在1717年发布诏令,要求所有的父母送子女上学,因为他发现普鲁士儿童对许多事情非常无知。但因为没有皇室财政支持,此事不了了之。后来威廉大帝又在1763年拨款建立学校,但收效不大。在他统治时期,普鲁士建立了国家管理大学制度,并实行了公务和军官聘用的考试制度。到1808年,在威廉三世的统治下,普鲁士建立了教育部,负责推动全民教育。经费由学生家长、地方政府支付。国家还出资培养教师。因为缺乏教师,一些孤儿院的孩子被专门制定培养成为教师。到1837年,80%的普鲁士儿童都能够上学接受教育(同期通过的禁止童工法起了推动作用)。到18世纪中叶,普鲁士成人的识字率达到80%,而同期的英国和法国成人识字率分别只有50-65%。普鲁士军队的士兵的识字率更是高达90%。1849年,普鲁士国家将全国所有的教师(包括大学教授)全部纳入国家公务人员的行列。1871年德国统一后,这一制度普及到全德国。 英国政府对教育发展的政策起步很晚。直到1820年,议会才批准2万英镑的专项预算来资助贫穷阶级的教育。到1858年,专项资金增加到7万英镑。与此同时,建立教育部和全民强制教育的法案始终无法在议会通过。法国的国家教育制度在拿破仑时期得以开创,但他主要注重技术学校和高等学校的建立。普鲁士军队在19世纪中叶和下半叶的胜利使其它欧洲国家猛然觉醒,全民强制教育相继在意大利(1877)、英国(1890)和西班牙(1908)实行。日本是亚洲第一个实行全民强制教育的国家(1872)。1895年,82%的英国儿童能就学,并享受政府提供的午餐补助。与此同时,全民免费教育制度缓慢地得以实施,在1945年后完成。 不可否认,国家教育制度的建立对国家建设和民族性建设都起了重要的作用,它延伸和强化了国家对社会、家庭和个人的渗透与规范,同时在儿童吸取知识的最佳年龄灌输了由国家制定的知识结构和价值观。中国在濡化能力方面的问题和闪光点 存在问题: 在中国部分地区(如新疆、西藏的某些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国族认同还没有完全建立。在英国的苏格兰、法国的科西嘉、西班牙的巴斯克、甚至美国的佛蒙特州和德克萨斯州同样也存在国族认同问题。与其他国家(如印度、印度尼西亚、俄罗斯、尼日利亚)相比,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中国在解决国族认同方面应该说是相当成功的。 2002-2003年在全国范围进行的一次随机抽样调查发现,超过90%的汉族被访者认同“维持国家统一是至高无上的”;少数民族被访者中,也有近80%认同这个说法。对地区独立采取容忍态度的人,不管是在汉族被访者中,还是在少数民族被访者中,都是可以忽略的极少数(图1、图2)。 图1 图2

在所有受访者中,不管属于哪个年龄组,绝大多数人都同意“为了国家,个人的利益都可以牺牲”。因此,我们可以有把握地说,国族认同在中国并不是个严重的问题。图3 中国濡化能力方面的主要问题主要产生于市场化改革和官方意识形态之间的巨大分裂。任何社会都有一套主流意识形态或核心价值体系。虽然这套核心价值体系看不见、摸不着,但它是整个政治制度的精神支柱,关系到其命运与存亡。一旦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解体,就意味着政治制度的根基出现了裂痕,极有可能导致全面危机。正因为意识形态如此重要,世界上没有一个明智的政权会放弃对意识形态加以主导、对人们精神信念进行濡化。在传统中国社会和毛泽东时代的中国社会,核心价值体系都是团体本位;不同的只是一个以家族为本位,另一个以集体为本位。传统中国社会以家族为基本生产单位,以血缘为联接人与人关系的纽带。与这种经济和社会结构相适应是一套家族本位的意识形态。一个个小家庭讲究“上下有序,父子有伦”,讲究“礼”,用“礼”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整个国家则被看作一个“大家”,强调“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纲常”,要求士大夫、各级官员都安于名位,遵守礼制,不得僭越。个人在这个价值体系中始终处于从属地位,必须为“存天理”而“灭人欲”。“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 毛泽东时代的中国社会建立在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基础之上。每个人都在一个集体(城市单位和农村生产队)中工作和生活。个人、家庭和基层单位不是独立的主体,而是整个国家大系统上的零部件,必须服从国家统一的计划。那时提倡的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集体主义,强调的是 “为人民服务”,“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大河不满小河干”,“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而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作为这种价值观的人格化代表,张思德、白求恩、向秀丽、邢燕子、雷锋、焦裕禄、王进喜等英雄人物激励了几代人无私奉献,牺牲个人利益和局部利益来维护全局利益,使“一穷二白”的中国在不长时间里建立起完整的现代经济体系。改革开放改变了中国的经济和社会结构。产权结构的多元化、社会流动的加快、物资供应的丰富消弱了工作生活一体化的城乡集体。更重要的是改革开放彻底改变了中国经济和社会运作的内在逻辑:公有制和计划经济强调合作,私有制和市场经济强调竞争。在市场经济中,人的各种复杂的、丰富的内在属性都简化为单一的、明确的利益追求。否则,他便会被市场大潮所吞噬。为了在竞争中求生存,人不得不把自己变成在市场经济中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个体,不得不与他们原来从属的血缘、地域、单位切断感情纽带。结果导致这些原有共同体逐渐分崩离析,包括传统的家族、村落和现代的单位、街道。建立在共同体基础之上的集体主义也随之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改革使原来建立在公有制和计划经济基础上的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与日益市场化、私有化的经济基础严重脱节,开放又为西方资本主义价值观的大举进入开了方便之门。在这种情况下,指望人们依然满足于充当国家和集体大系统上“永不生锈的螺丝钉”是不现实的;反倒是以个人为本位的资本主义价值观念看起来更符合人们的日常经验。以前信奉的东西失去了意义,人们便开始寻求新的精神支柱。从八十年代开始,与生俱来的生命、自由、私有财产等“天赋人权”,等价交换,功利主义,享乐主义,这些以前被批判了几十年“错误观念”逐渐在社会中蔓延开来,渗透到人们的思想和行动中。在中国历史上,社会的价值体系破天荒第一次从团体本位转向个体本位。市场化改革已经对官方意识形态釜底抽薪,但官方意识形态仍然高唱老调,其后果是官方意识形态空洞化,变成了“皇帝的新衣”,而社会上则出现了价值和道德混乱。 以“转型时期的社会伦理与道德”为题,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进行过一项大型社会调查,结果发现只有28.1%的被访者说自己“有信仰”;22.2%的人“曾经有过信仰”,但现在已经没有什么信仰了;“没有信仰”的人占36.1%;其余的人则“不想回答”。有信仰的人总共不到三分之一,可见信仰危机相当严重。这个危机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作为国家未来的希望,年轻一代思想空虚。近年来,不少对青年工人、青年农民、大中学生的调查发现,绝大多数青少年公开承认自己不信仰共产主义,公开宣称马克思主义不是自己的精神支柱。不少人干脆对马克思主义及其共产主义理论表示怀疑或加以否定。当问及“一个人应不应该有信仰”时,相当多的回答“无所谓”,甚至“不应该”。如果说他们还有什么信仰的话,也不过是“实用主义”而已。以前,青年人以加入中国共产党为荣;而现在,在很大程度上,入党对青年人失去了吸引力。且不问入党动机如何,积极争取入党的人越来越少。这种情况在私人企业和三资企业尤为明显。以前,谈到金钱、享乐,人们还遮遮掩掩,现在,多数青年人认为拜金主义、金钱万能论可以接受,可以理解。他们最大的追求不再是为社会作贡献,而是“高收入”、“有一份满意的工作”、“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他们评判人的标准不再是思想上是否进步,而是看拿钱多不多,权力大不大。他们崇尚的生活态度不再是“牺牲个人利益,奉献社会事业”,“老老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而是“拼命工作成为有钱人”,“刻苦学习、出人头地”,“追求合乎自己兴趣的生活”。更严重的是,部分青少年因认为“人生苦短,当及时行乐”而物欲横流,因相信“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而不择手段地追求个人利益。 第二,作为制度的中坚力量,很多各级党政官员迷失了方向。“信仰危机”不仅存在青少年之中,同时也存在于领导干部之中。不少领导干部口口声声信仰共产主义,满嘴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说得比唱得还好听。但实际上,他们什么都不信,只信权力和权力带来的利益。他们没有理想,除了满足私欲,不知道人生还有什么意义;他们没有道德,除了追逐私利,不愿对任何人负责。他们留在共产党内不是因为认同党的宗旨,他们千方百计往上爬不是因为忠于这个制度。党票、官职只是他们敲门砖和护身符,没用时,两者都可以抛弃。意识形态的衰落加速了党和政府的腐败。在过去25年里,挖出的贪官越来越多,惩治的力度越来越大,但腐败的势头并没有被遏制。虽然,大大小小的贪官被杀了一批又一批,但更多的贪官前赴后继,而且腐败所涉及的级别越来越高,腐败所涉及的面越来越广,腐败方面所涉及到的金额越来越大。从各级官员贪污受贿的疯狂程度可以看出,他们对宣誓为之奋斗的事业没有任何信心,他们对委自己以重任的制度没有丝毫忠诚。第三,宗教的复兴与邪教的泛滥。由于官方意识形态已无力“收拾人心”,面对巨大的社会转型而陷入孤独、无助、焦虑的人们往往被各种宗教所吸引。中国在过去25年里经历了“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人际关系的陌生化、疏远化,收入和财富鸿沟的出现与迅速扩大,灯红酒绿、声色犬马、物欲横流的生活方式,以及精神支柱的悄然崩塌使很多人感到苦闷、眩晕、不知所措、无所适从。在这种背景下,宗教可以作为一种宣泄与舒解社会不良心理的手段。它可以“将被市场所激发同时又被市场所排斥的过剩欲望从社会内部引导出去,并引入超验的世界,从而维持内心的安宁、维持社会秩序”。 过去25年恐怕是中国历史上,各种宗教信徒数量增加最快的时期。据国务院宗教管理局统计,目前,我国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和天主教信徒的总数已超过1亿人。其中,基督教徒增加最快,目前已超过1000万,比解放前增长了十几倍。不包括地下教会成员,天主教徒现有400万,比1949年前增加了100万。信仰伊斯兰教的10个少数民族人口高达1800万。 这个估计大概严重低估了宗教信徒的数量。据中国科协1998年下半年进行的一次全国性调查,中国农村人口中,信仰佛教的占15.4%,基督教占2.5%,伊斯兰教占0.9%,天主教占1.7%,其它占9.4%,无神论者占62.1%。换句话说,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农村人口信仰某种宗教。虽然宗教有“教化信众、收拾人心”的效用,有利于压抑物欲、减少摩擦、稳定社会,但正如马克思所说,“宗教是人民的鸦片”。 我们的确应该理解,“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苦难的表达,又是对这种苦难的抗议,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心境……”,不过信众在短时间内大增反映出来的问题不容忽视。除了正教以外,民间迷信也十分风行。曾经被作为“四旧”扫除掉的算命占卜、求神拜佛、招神驱鬼、兴坟祭祖、看风水、择吉日已在农村全面卷土重来。不仅一般农民从事迷信活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教师、技术人员参与迷信活动也相当普遍。无怪乎一些地方行政部门往往以发展旅游、再现民俗文化为由,兴建各式各样的鬼府神宅、庙宇祠堂,为愚昧迷信推波助澜。更为严重的是,在过去一二十年里,各种声称具有超自然神力的气功组织纷纷涌现,动辄便可吸引几百万、上千万追随者。一些“大师”们还登堂入室,成为各级党政部门(包括中央部门)、宣传部门的座上宾。当然,绝大多数参与气功运动的人都是出于强身健体的动机。然而,由于人们思想空虚,任何自称具有神秘力量的说教,稍加包装,就可以乘虚而入,填充人们的信仰空间,法轮功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法轮功的领导人李洪志不过是个受教育不多的普通工人,根本算不上现代意义上的“精英”。法轮功的所谓“理论”实在是十分粗糙,可谓漏洞百出。然而,就是这么一个人的这么一套“歪理邪说”却吸引了成千上万的痴迷追随者,包括一批高级知识分子,党政军领导干部。法轮功之所以能够麻痹、欺骗、误导无数善良的人们,正是因为在急遽变革时期,他们普遍感到迷茫、悲观、甚至绝望。处于信仰危机里的他们在法轮功中找到了精神寄托。对于法轮功这种带有邪教色彩的社会势力本应该将它扑灭在萌芽状态,所谓“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尚书 周官》)。然而,法轮功却在长时期里被姑息。真是“天下之患,莫大于不知其然而然”(苏轼《策略第一》)。虽然,后来党和政府查禁了法轮功,我们必须切记历史的经验:对于信仰问题,取缔不是个好办法,甚至可能适得其反。

真正要解决信仰问题,就必须形成一套符合社会经济现状的、能使广大民众重新找到生命意义的核心价值体系。第四,社会失范。由于市场经济强调竞争,忽视合作,强调等价交换,忽视互利互让,个人主义和金钱至上的观念影响越来越大,成为左右青少年思想的主流价值观,并渗入到成年人群和老年人群。然而,被市场竞争、贫富分化、西方幻境激起的无限物质欲望注定不会全部实现。没有了传统价值观的阻隔,物欲的滚滚洪流很容易冲决道德和法律的堤防。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自己的欲望,很多人不择手段地攫取财富。于是,唯利是图、损人利己、坑蒙拐骗、假冒伪劣、贪污腐败等丑恶现象在中国大地泛滥。对处于社会底层的人来说,他们对权力和财富的羡慕往往会因实行自己欲望受阻而转化为嫉妒和怨恨,结果导致犯罪率大幅上升,从而提高了国家治理的成本。第五,作为价值社会化(socialization)主要渠道的学校、媒体遭到市场力量的严重侵蚀。“树德莫如滋”(《左传 哀公元年》),在任何国家,推行和维护核心价值必须依靠各种一整套持续不断的灌输机制,如家庭、学校、教会、媒体等。这里讲的灌输不是“大水漫灌”,而是“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杜甫《春夜喜雨》)式的“滴灌”。倾盆暴雨式的宣传迟早会造成意识形态的“水土流失”。 表面上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从未放弃思想政治工作:大中小学校仍然安排政治课,党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仍然定期进行“政治学习”,媒体仍然被当作“党的喉舌”,文学艺术仍然被要求高唱“主旋律”。但几乎所有人都清楚,这一切早已变成了“例行公事”;人们奉行如仪不过是应付差事而已,是做给老师、领导、主管部门看的,不但难以收到思想教育的效果,反而会造成对官方意识形态的反感。与此同时,由于财政拨款的萎缩,学校和媒体都被迫进入市场,自谋生路。结果,一直被人们看作高尚、神圣、伟大的教育事业弥漫着浓厚的商业气息。现在,可以商品化的知识比品德更加重要,教书比育人更加重要,评判学生的标尺是成绩,评判学校的标尺是升学率,其它一切不过是点缀。媒体的铜臭味更是刺鼻。迫于主管部门的压力,它们也得进行宣传。但由于宣传不赚钱,它们往往满足于照本宣科,用生硬、刻板、单调的说教去轰炸人民,不愿也不会将宣传寓于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媒体最看中的是收视率、发行量。为了提高收视率和发行量,它们可以想方设法从内容上到形式上迎合读者、听众、观众,即使产生颠覆官方意识形态的效果也在所不惜。关于这个变化,外国人可能比我们自己看得更清楚。他们认为,中国昔日的宣传机器正在变为赚钱机器。闪光点: 但是,整体来说,中国社会目前的核心价值观体系似乎还未出现完全崩溃的局面。2002-2003年间进行的一项全国性抽样调查有助于我们在一定程度上理解为什么急剧的经济转型,却没有出现大的社会动荡。如果我们将核心价值观分解成七个层面(即个人与家庭的关系;个人与他人的关系;个人与群体的关系;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个人与政府的关系;个人与终极目标[神或异化的自我]的关系)——进行态度测量,调查的结果如下: •与家庭的关系:以家庭为重,但要讲理。

•与他人的关系:年长者较迁就、重视信任,年轻者较容忍、重视忠义

•与群体的关系:集体观念仍然没有过时

•与社会的关系:要求平等

•与政府的关系:依赖和支持政府 与终极目标(神或异化的自我)的关系:信教不多,拜神不少

行为模式:关心自己,处事公平

当然,任何实证调查都有其局限性,尤其是关于态度问题的问卷调查,更是要求对于各种可能发生作用的变量进行精心设计。上文提及的研究及结果仅仅只是从年龄这个变量来进行态度测量,所以,所得结论可能有流于简单化的缺点。如加入受教育程度、收入、生活区域等重要变量,也许会呈现一个更丰富的结果。但是,这个调查仍然帮助我们得到以下观察:1,在任何问题上都不存在完全的共识,但几乎在所有问题上都有被多数人接受的价值准则;2,价值观在不同年龄组之间有差异:价值观是变动的;3,价值观在同一代人中也有差异:价值的多元化;4,与美国的核心价值(个人主义、机会平等、自由企业制度)有明显差异:中国的特点;5,在价值判断方面,似乎不存在价值迷失、价值崩溃;但在价值判断与行为模式之间确实存在差异,这表明道德实施的外在约束机制松弛:内在超越的传统(?似乎还未结束),从熟人社会变为陌生人社会、集体的弱化导致耻辱作用的弱化);6,因此,道德危机之所以产生,更多的是由于道德实施的外在约束机制松弛,而不主要是由于价值判断的混乱;7,无论如何,中国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为急剧的经济社会转型提供了精神的支撑面(转型是相对平稳的)。


(王绍光,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系讲座教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长江讲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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