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松民
今天看到了两条和女性有关的新闻,让我心里产生了一种古怪的感觉:
一条是深圳警方公开处理涉黄人员的事件在继续发酵:专家猛烈抨击,国际媒体关注,警方出面辩解,网友跟帖如潮……甚至连全国妇联也被卷了进来(12月11日《中国青年报》);另一条是在广东惠州的超霸电池有限公司等几家电池厂打工的多名女工,相继患上了镉中毒这种职业病,有的因肾衰竭而死亡,有的生下了全身乌黑的婴儿,有的出现了腰痛、骨痛和早衰的情况(12月11日央视国际)。
我的古怪感来源于社会各界对这两件事情关注度的鲜明反差:第一件事,俨然成了一段时间以来舆论关注的一个焦点话题,有学者甚至已经将其定位为保障公民权利的一个新的突破口;第二件事,虽然自2004年起就开始浮出水面,但直到今天,还仍然在默默地“走法律程序”,谁也不能确定这些受害的女工究竟能不能得到适当的赔偿,甚至也不能确定会不会有新的女工加入受害者的群体,因为那些害人的工厂,还在招收新的工人。
对任何侵犯公民权利的事件,无论是隐私权还是健康权,都应该引起我们的关注,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就这两起事件而言,后者性质的恶劣程度和社会危害程度,都远远大于前者,理应引起远远大于前者的社会关注度才对,为什么实际情况却刚好相反呢?
原因可能是复杂的,不过在我看来,有一点也许非常重要:即由于思维惯性的缘故,我们对暴力强制充满了警惕,但对非暴力强制,我们了解得还不够多,对其警惕性也不够高。
公开处理涉黄人员,充满了暴力强制的色彩。而暴力强制是一种显性的强制,警服、手铐、黄色的囚服等,时刻都在提醒着我们这意味着什么,很容易地就唤起了我们内心深处的沉重记忆,我们对这些有可能侵犯我们权利的行为,始终保有很高的警觉。
但那些侵害女工健康权和生命权的力量,却是一种非暴力强制。非暴力强制是一种隐性的强制,在这些女工走进那些充满了有害元素却又通风不好的车间的过程中,我们看不到暴力的符号,相反,我们却容易把这理解成是一种“自由交易”的结果。但只要我们把这样一些因素,比如劳动力供大于求、社会保障不健全、维持一个人基本的生活水平所必须的货币支出越来越多、消费主义成了社会主流价值观、信息不对称(即女工们并不知道车间里那些“粉红色的镉粉”是可能致命的)等代入“交易”的过程中,我们就能清楚地看到,这些女工的健康权乃至生命权受到损害,其实是一种被强制的结果。
在深圳警方公开处理涉黄人员这一事件当中,我们也不难看到非暴力强制的社会后果,比如,包括笔者在内的许多人,都为警方侵犯这些“小姐”的隐私权而不平,但如果我们承认卖淫是一种非常不人道的社会现象,是对女性的一种欺压和凌辱的话,我们更应该追问的问题就是: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女性走上了卖淫的道路?答案无疑是:和那些女工一样,她们中的绝大多数,也是受到了非暴力强制而被迫走上这条道路的,一个女孩被迫卖淫和被迫接受一份危害生命的工作,并无本质的区别。警方的“公开处理”,不是造成伤口的原因,而仅仅是往伤口上撒了一把盐。
显然,对于处于社会底层的广大民众来说,和暴力强制相比,他们受到隐蔽的非暴力强制的威胁更大,由此产生的社会后果也更严重,也更应该受到社会各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