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松民:警惕“劫富济贫”的话语陷阱
山西晚报
据《中国青年报》昨日报道:青年学者薛兆丰表示,说中国的基尼系数超越国际警戒线,是在危言耸听地制造并不存在危机感,给“劫富济贫”的再分配政策寻找理论依据。然而,中青报社会调查中心和新浪新闻中心近日联合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在怎样缩小贫富差距这个问题上,超七成民众认同的是“济贫”,而非“劫富”。
在我看来,“劫富济贫”这个词,实际上是有心人刻意设下的一个话语陷阱,目的则是为了让所有改革现行分配制度的主张和措施都被贴上“劫富”的标签,进而丧失道德上的合理性和法律上的合法性。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劫富济贫”这个词是有其特定的含义的,一个“劫”字就摆明了这种行为是无法无天的,像水泊梁山上的好汉们那样,对富人的财产持“此等不义之财取之何碍”的态度。而将国家通过向富人多征一点税,然后再通过转移支付或提供公共产品的方式帮助社会下层民众的行为,冠之以“劫富济贫”,岂不是暗示公众这样的改革是在扮演“绿林好汉”的角色?
其实,国家通过向富人多征一些税的方式,来缓解社会贫富差距和社会矛盾,这是所有现代文明国家都在采取的措施,对社会的长期繁荣和稳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在当下中国,其更具有历史的和经济学的合理性。
众所周知,二十多年前,中国在一个基本平均的社会基础上开始改革时,一方面提出“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口号,另一方面也做出了“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历史承诺———这个承诺既可以说是国家对全体人民的庄严承诺,也可以说是先富阶层在道义上必须兑现的“当然承诺”。因为正是在接受了这个承诺基础上,社会的中下层民众才承担了几乎全部的改革成本,使“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成为可能。现在,“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早已成为现实,履行“先富带后富”的历史承诺的时机已经完全成熟,如果有人想以不能“劫富济贫”为借口赖掉自己账单,那是既不能被原谅,也不能被接受的。
而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富裕的阶层之所以应该多交税,是因为和低收入阶层相比,他们消费了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比如在政府对全社会提供的无差别的公共安全服务中,富裕阶层自然享用了更大的份额。此外,在公共交通、教育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服务中,他们也占用了更大的份额。富人多交一点税,就像多喝一杯牛奶就多付一杯的钱一样,没有任何值得诧异之处。
因此,将“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笼统地概括为“劫富济贫”,并煞有介事围绕着这个虚假的概念进行讨论和调查,是一个阴险的话语陷阱,它让我们意识到,构建一个共同富裕的和谐社会,绝不可能是轻而易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