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两件事引起了全国网友的热烈讨论,一则是王某逆行殴打他人案,一则是儿童骑行被碾压案。这两起案件之所以能引起全国热议,是因为太典型、太贴近我们生活了。
短短十几年时间,汽车已经从奢侈消费品,走进了千家万户。本世纪初,我们每家每户还是二八大杠。那时候做梦也不敢想象二十年后家家户户都有车。
2000年时,我国千人汽车保有量仅有13台。2010年提高到了50多辆;2023年底,千人汽车保有量竟然达到了238辆,而且还在迅速提高,今年年底有望提升至260辆。
中国的汽车保有量增加有多迅猛呢?今年上半年汽车销量1405万辆。这意味着每小时就有一万Car进入千家万户,而且是崭新的Car。
说起车,蛋总是正宗老司机了(字面意思,不要瞎联想),2009年就提了人生第一辆车——五菱荣光。从此以后一言不合就开车,而且速度还不慢。
有了车,活动范围就大了。2012年我跟北京来的同学吹牛说,20分钟我可以出现在合肥任何一个地方。现在我依然也可以吹牛20分钟,只不过是呆在高架桥上20分钟原地不动。
车多了,老司机多了,道路上的各种矛盾也多了。磕磕碰碰肯定是在所难免,各种意外也总是不期而至,各种各样的陌生人我们也都会遇见。
咋看待青岛王某逆行殴打他人案呢?蛋总的态度很明确,坚决支持那位女士。你退伍军人怎么了,退伍军人就可以在人家客厅开车,还不让着人家?
这位女士身上有很多闪光点,比如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也就是普天之下皆我妈,错了,普天之下皆我家,我才是天下的主人。
既然是自己家,那当然想干啥就干啥,想干谁就干谁,想插谁就插谁(插队的插),不让逆行打你一顿算轻的。无理搅三分那也是家务事。既然是家务事,那换包公也断不清。
其实有这种认知的人越来越多,这也是蛋总最忧心的。越来越多的人在公共场合表现得像在家里一样随意,像在家里一样毫无规则意识,像在家里一样觉得大家都得让着他。
为什么这样呢?我认为是我们的法治导向出现了问题,把理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来处理的案件,当成了说不清道不明的家务事来处理,把息事宁人、早点结案当作目标,而不是公平正义。
什么叫息事宁人呢?就是没人哭闹就行,谁对谁错无所谓。“民不告官不究”本是民事诉讼的原则,却被某些为政者和执法者滥用,变成了懒政、胡稀泥,错了,和稀泥的理论依据。
只要闹就有收益,只要闹做错了事也不用担责任,太老实了则有吃不完的亏,也就是俗语所说的:“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会撒娇的孩子有糖吃,懂事的老实孩子有亏吃”。
不能让老实人吃亏,才是社会主义法治应有的样子。而现实则恰恰相反,我们的法律往往对老实人是苛刻的,对刁蛮之人则是宽容的。
社会主义的铁拳,无法震慑无理取闹甚至违法犯罪,却让善良老实本分的人自缚手脚。很简单,面对不法侵害,正当防卫认定有多难,见义勇为认定就更别提了。
关于打架斗殴,我们都知道很不好,毕竟打赢了坐牢,打输了住院,我们甚至被教育要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因为一还手就会被认定为互殴。
从立法者、执法者和司法者的角度,当然是不希望事态扩大,也不支持以暴制暴,然而现实往往是复杂的。一是有时候的确需要以暴制暴,二是不还手的确可能让事态扩大。
我举个例子,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施暴者其实是外强中干、欺软怕硬的。如果你不还手,对方会认为你软弱可欺,进而越打越兴奋,下手越来越重,很多校园暴力就是这样。
还有很多小混混,吃准了互殴的认定规则,摆出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架势来欺负人,吃准了你不敢还手。因为你还手了,就要陪他留坐牢十天半月。你不还手,他还是十天半月,白赚了一顿打。
对他们来说,打架没有成本,甚至可能有高收益,因为他们背后可能有人买单,比如强盛集团。但是对被施暴的普通人来讲,成本太大了,尤其是心理上的阴影。
对于一些职业打手来说,还会充分利用法律规则。我有一个警察朋友,有一天值班晚上突然接到报警,说有人持刀伤人,于是他赶紧出警。
他赶过去的时候都傻眼了,因为有一个人躺在地上,地上身上全是血。他心想这下完蛋了,出人命了。结果拉到医院一验伤,竟然是轻微伤,够不上轻伤。
因为凶手的凶器是特制的,伤口扎不长也扎不深,全身上下扎了很多刀,流血很多但就是不致命,也够不上轻伤标准,人家就是为了给你放血,就是用这种方式恐吓你。
正所谓“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会用法(有文化)”。他们通过恐吓所获得的非法收益,远大于拘留那十天半月的损失,吃十天免费盒饭后,还可以出来继续嚣张,继续接打架单。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法律简直成了黑社会牟利欺压百姓、获取非法收益的工具,也让老实人自缚手脚。我们反对以暴制暴,但更应该思考为什么会有以暴制暴。
别忘了先发生了暴力,才有了后来的以暴制暴。没有这个暴,哪会有以暴制暴?如果不让还手也可以,那么应该对先动手方加大处罚力度才行,必须让他为自己的行为买单,买到心疼肉疼。
比如打架斗殴先动手者,要阶梯式累进处罚。第一回先动手15天,第二回你还先动手那就30天,第三回直接按刑事案件处理(半年起),第四回3年,第五回直接10年。
体力处于强势的一方敢先动手也就算了,你猜为什么这个路虎女敢动手打人?一方面她可能没有遭受过以暴制暴,另一方面她可能也没有得到法律的有力制裁。
简单来说,就是惯出来的,平日里娇纵惯了。但凡遭受过以暴制暴的铁拳,或者社会主义法律的铁拳,她就不会这么嚣张,然而两个铁拳显然她都没遭遇过。
这件事为什么这么令全国网友关注,第一是大家对路虎女这种人的深恶痛绝;第二,大家为男司机鸣不平;第三,大家代入感很强,换我我该怎么办;第四,青岛警方的回应有偏坦之嫌。
我们期望的镜头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那就是路虎女一出手,立刻被男司机制住,然后坐等警察把她带走。第二种情况,男司机没还手,但是路虎女惹了众怒,大家七手八脚把她制住,扭送公安机关。
很显然两种情况都没发生,结果曾经保家卫国的退伍军人,被打得鼻青脸肿、鼻血直流。更令人感到讽刺的是,不但没人出来制止女子的暴力,反而有人劝男子不要还手,否则算互殴。
我们古人有一个非常好的品德——天下人管天下事。古代“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被誉为侠义心肠,这种品格是一种高阶的善良。
而现在,我们的社会越来越冷漠了,管闲事的越来越少,别说见义勇为了,能出来说句公道话的也不多。原因很简单——成本太高,代价太大。
电影《第二十条》拍得很写实,也很讽刺。电影中,韩雨辰遇见校园霸凌见义勇为被定性成伤害他人(鼻梁骨给打折了),自己的学业和爸爸的事业、全家的安宁都受到了极大伤害。
后来韩雨辰又遭到报复,对方喊了一群小混混,把韩雨辰痛打了一顿,但他们下手很有分寸,伤情不是很严重,也构不成伤害罪案。
电影中,公交车司机张贵生,目睹小姑娘被小混混欺负时,他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然而,面对两名恶徒,这位年岁已高的司机显得力不从心,只能将女孩护在身后,用身体筑起一道防线。
在遭受无情殴打时,他始终没有还手,直到被逼至绝境,才愤然抄起消防设备,以生命为赌注,捍卫了正义与尊严。由于对方颅骨骨折,他被刑事拘留。
在公诉过程中,韩明曾试图说服张贵生认罪,以换取较轻的刑罚。然而,张贵生坚信自己是正当防卫,拒绝向恶势力低头。最后他被判三年有期徒刑。
这个案子毁掉了张贵生一家。他妻子病倒,女儿被欺负。出狱后他一直上访,但始终未得到公正解决,最后张贵生在上访的途中遭遇车祸而死。
电影虽然是虚构,但真实的案例比这还要残酷。别说见义勇为,就是正当防卫的认定,都非常苛刻。这难道就是社会主义法治追求的结果?
青岛警方最初的公告,问题不大。提到王某逆向行驶,林某某正常行驶。王某因林某某未对其让行,下车进行辱骂、殴打,最后警方对王某拘留十日、罚款一千。
我们大家感觉处罚比较轻,是因为她逆行在先,而且一口气殴打了65次,中间还有人说他肇事逃逸。65次,一次才十几块钱,就算是花钱泄愤也挺划算的。
但是行政处罚,不是按殴打次数,二是按伤情。虽然流鼻血了,但鼻梁骨没骨折,估计算不上轻伤,只能算轻微伤,也只能按行政处罚。
逆行处罚归交警,且也不是多严重,我查了一下普通道路是罚款两百,扣三分。肇事逃逸也算不上,因为跟大巴车司机发生了轻微刮蹭,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并达成一致,且王某告知了大巴车驾驶员联系方式。
要想加大处罚也不是不可能,那就是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最重要的构成要件就是无事生非,就是完全没有理由的上去挑衅生事,其目的就是扰乱社会秩序。
这个事情发生有一定原因,虽然是路虎女引起的。且寻衅滋事罪也有量化标准,那就是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两人以上轻微伤,本案都没有达到。
如果非要往寻衅滋事上靠,那还有两条,一是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路虎女手里似乎有东西);二是在公共场合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
不过一旦入刑,那程序就麻烦多了。青岛崂山警方第一时间做出了行政处罚后,再往寻衅滋事上靠就不太合适了,等于自打自脸。
其实第一份公告问题不太大,但第二份公告就起到了画蛇添足的作用,掀起了另一波舆情高潮。很明显,这个措辞中存在很大问题,给人感觉是偏袒路虎女。
通告的意思是林先生被暴力殴打事出有因,原因是他没有给“逆行超车”的王某让道,激怒了王某。而王某逆行也是有原因的,那就是要去医院看病。
表面上看公告是偏袒王某,实际上是给自己的行政处罚作解释。言外之意,那就是事出有因,不能按寻衅滋事来办理。
但是我觉得这么解释惨白无力,甚至还不如不解释。说破大天,也是王某逆行在先。
即便是自己真有急事,插个队、逆行一下大家也都是可以体谅的,关键是要有个求人的态度。别人让行是情分,不让行是本分。
实话实说,蛋总也插过队。2021年去甘肃青海旅游,最后从兰州机场返程。到了机场领了登机牌后,我一看还有两个多小时,于是一家人就在大厅里耗时间。
等到还有一个多小时时,我们去安检。结果傻眼了,安检的队伍在大厅里折了好几折,像贪吃蛇一样,而且行进非常缓慢。
到登机最后时间了,我们还没排到安检口。这时我着急了,挨个给前排的乘客作解释。没想到前排的乘客说话也不客气,严厉地对我说:一家人老老小小,怎么不早说,还不赶快往前走!
大家不但让我插队,还帮忙拎行李,我们一家慌慌张张,甚至来不及跟大家说声谢谢,这温馨而美好的一幕给我跟孩子都留下了深刻印象。
互谅互让,可以让心情美丽一天。某天早上送孩子上学,旁边车道一辆比亚迪想插队。我想起了兰州的经历,于是就踩下了刹车。
对方变道进来之后,突然从车窗伸出来一个大大的赞。我也摇下车窗,回敬了一个。这样一个小小的互动,温馨和谐。
而这个路虎女,平日里肯定骄纵惯了,是典型的精致利己主义巨婴。她用一己之力,毁掉了青岛文旅乃至山东文旅数年的努力。
而这样的巨婴,恰恰是我们法治扭曲的结果,那就是谁闹谁有理。在这样的法治氛围下,当个老实人实在是太难了,更别提见义勇为、扶老太太过马路。
让坏人的犯罪成本更高,让老实人不再吃亏,法不再向不法让步,才是社会主义法治应有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