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籍对外资环境重新定价改变外资政策
3月16日,旨在统一内、外资税收待遇的企业所得税法在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高票通过,这标志着外资企业在华享受了20多年的“超国民待遇”走向终结。统一所得税的主要目的是公平税负,使内、外资企业能够在同等条件下公平竞争。但从利用外资政策的角度看,这也可视作是中国政府对外资环境重新作出了定价。
经过20多年的经济发展和利用外资的实践,中国的外商投资环境在诸如基础设施、劳动力素质、配套产业体系完备性、国内市场规模和增长速度等硬环境方面不断得到改善,这是此次中国提高外企所得税率的底蕴之一。但是,市场中决定价格升降的关键还是供求关系的变化。由于中国国内的储蓄率长期居高不下,形成高达十万亿元的银行业存差,外资涌入、外汇顺差加剧了流动性过剩,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中国对外资需求的变化;结合正在极力促进的经济增长方式由依赖出口向依赖内需的转型,中国经济对外资的需求可能已面临历史性的转折。正是这种供求关系的逆转,令中国政府果断祭出了新的所得税法。可以说,目前中国经济对外资的需要,实质上已不再是资金的需要,而是对附着在资金上的核心技术、海外市场、管理手段的需要。从这个意义上说,新企业所得税法出台实质是外资政策的一次调整,其方向是缩减吸取外资的数量,提高质量。
虽然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出台是众望所归,虽然媒体和专家大都解读此举不会对中国于外资的吸引力产生重大影响,但实际上税收杠杆的重大变化必然导致进入中国的外资数量大幅萎缩。20多年前,中国之所以让外资享受“超国民待遇”,是因为自身投资环境存在严重问题,不如此定价即无力推销。20多年来,如前所述中国在硬环境方面已有很大改善,但在更重要的软环境(政府服务、法治环境等)方面,并没有显著进步。几乎全国各地都流传着对外资“关门打狗”的“趣闻”;贵为全国政协副主席的霍英东,投巨资于南沙也被当地镇干部玩弄于股掌之上,同样求告无门;北京嘉利来案,作为第一大股东的港商,竟然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清退出场;美国新桥资本入主深圳发展银行后,才发现15亿元人民币贷款的黑幕陷阱,如此等等——在投资环境没有得到根本改善的情况下,提高外资的所得税率,无异于劣质商品按优质产品的价格挂牌出售,结果可想而知。
外商对投资环境质量与所得税率之间的等价关系十分敏感。就在两会期间,全球最大的咨询公司博思艾伦对投资中国的全球五百强企业进行了专门的问卷调查。接受问卷的外企普遍对所得税率的提高并不排斥,但同时要求中国政府能够真正建立起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外商的这种要求是合理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等价交换。
接受问卷的外企普遍反映,他们在中国经常受到诸如法规模糊、官僚主义、腐败、法律实施和解释透明度不高、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等方面的困扰。他们强烈希望中国在打击腐败、减少管制、限制部门和地方的行政权力滥用、清除潜规则等方面作出明显改善,为外资和内资营造共同的公平和公正的营商环境。与此同时,中国总理温家宝也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郑重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规范行政权力”,“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笔者相信,温总理的表态是真诚的。但是,在利益分化、决策和执行常常脱节的体制现状下,中央的意图能否转化为实际效果,能否转换为营商环境的改善,不容乐观。如果中国不能尽快解决投资软环境的问题,此次旨在提高引资质量、限制数量的外资政策调整,很可能成为外资全面退出中国、中国经济盛极而衰的分水岭。外资的溃退可能成为中国经济的灾难,外资政策的转折可能带来中国经济的转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