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邋遢道人:走不通的那条路--对“土地流转改革”提四个疑问

作者:邋遢道人 来源:江南app网址

对“土地流转改革”提四个疑问  

看到新闻联播中报道了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小岗村的讲话。讲话明确提出:“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要根据农民的意愿,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目的是“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看来,前一段主流们关于所谓城乡二元制改革和土地私有化的改革建议[1]在一定程度上被中央采纳了。  

所谓土地流转改革,虽然并不涉及土地所有权问题(宪法规定土地国有,修宪是困难的),但其包含了承包土地者对土地的“转包、转让、出租、互换、入股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2],也包含对应的对土地承包、承让、承租、互换、组织股份公司等活动。这里既包含了承包农户通过出租、入股等在经营过程中长期获益的方法,也包括了通过转包、转让、互换等一次性获得收益的方法。  

现在尚不清楚最后出台的政策对转包、转让究竟是怎么定义的,以及受让者的身份限制等具体规定。不过,中国古代一样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所有权也是皇帝的,但这并没妨碍中国古代“千年田换八百主”的土地交易。因此,这是一次非常接近土地私有化的改革。  

这项改革对提高农民收入是否有帮助,能否避免困扰中国两千多年的流民问题,现在是否是推出这项政策的时机,以及这项政策是否是抓住了三农问题的钥匙,都很值得思考。  

这项改革能提高农民收入吗?  

胡总书记在小岗村与农民谈话时说,党的这些措施是为了“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那么,允许农民转让土地经营权就能提高农民收入,提高生活水平吗?  

关于土地私有化和土地流转改革对提高农民收入的作用,所有专家大致是从这样几个角度说的。首先,发达国家农业集约化程度高,农业才发达。胡总书记也说这样做是为了“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其次,土地集中在“种田能手”手里,比较容易经营“高附加价值”产品,从而提高农业产值。第三,土地流转使部分农民可以“放心地”离开土地,进城从事非农产业。第四,可以避免现在政府和权贵勾结起来占用农民土地,使农民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城中获得土地增值的利益。  

其实,要证明土地规模经营能提高农民的收入,指标只用两个就够了。一个是能够证明土地规模经营的产出一定明显大于家庭经营,也就是蛋糕会迅速扩大;另一个是规模经营后这些产出会分配会比家庭经营更加平均,一般农民能得到更多分配。我们来分析一下以上说法的可信性。  

辛子陵在《走世界农业文明的共同道路》一文中引述资料说:“美国以经营一种产品为主的专业化农场大约增产90%以上……使美国农产品大约增产40%,而降低成本50%”[3]。是不是中国一家一户,非专业分工的家庭经营的单位面积产量一定很低,如果走美国“世界农业文明的共同道路”,中国农业单产也增产90%,使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呢?其实,这完全是在想象,中国以传统精耕细作的家庭经营使农业单产已经达到世界最高水平,已经没有什么增长的空间。以下是世界银行公布的2006年主要农作物单产(作物总产/作物收获面积;单位:吨/公顷)。[4]

稻谷: 中国 6.26 世界平均 4.11 发达国家 6.71 发展中国家 4.05   

小麦: 中国 4.46 世界平均 2.80 发达国家 2.92 发展中国家 2.71  

玉米: 中国 5.37 世界平均 4.82 发达国家 8.20 发展中国家 3.37  

大豆: 中国 1.70 世界平均 2.38 发达国家 2.91 发展中国家 2.10  

花生: 中国 3.12 世界平均 2.15 发达国家 2.83 发展中国家 3.13  

菜子油:中国 1.96 世界平均 1.76 发达国家 2.12 发展中国家 1.45  

籽棉 ; 中国 3.73 世界平均 2.07 发达国家 2.60 发展中国家 1.96  

以上数字可以刊出,中国除了被自己和外国人糟蹋了的大豆外,所有作物单产都超过世界平均水平40-80%,大部分作物单产接近和超过发达国家国家,尤其是世界主粮小麦,比发达国家(小麦主产区)高出50%多。这就意味着两点。首先,世界集约化水平最高的国家并没有比中国家庭农业有更高的产出(大豆单产高是因为转基因技术应用;他们稻谷略高是发达国家种得很少,同时很多时间中国稻谷单产高于发达国家),因此无法证明规模化能够提高中国目前土地产出;其次,中国作物单产已经达到世界顶尖水平,即使中国通过集约化、专业化和技术应用达到发达国家水平,也只有20%左右的提升空间。  

很多媒体都在用各种典型教育农民:种植高附加价值的作物能够致富。只要不是别有用心的农业研究者心里都门儿清,所谓高附加价值,并不是作物本身有什么高明的使用价值,高附加价值是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这些所谓高附加价值的需求量都很小,与小麦、稻谷、玉米、棉花、油料等根本无法相比。少数地方种点甜玉米、草莓等还可以,别说都种了,就是中国有5%的耕地拿来种这些东西,就没有一个产品还能自称“高附加价值”了。种大烟最发财,要是都种了也不会发财的。很多人拿台湾农业做例子,台湾弹丸之地,也没有全种这些东西,况且大陆还有粮食安全问题。也许规模经营能提高这些高附加价值作物的种植比例,但这些作物的空间根本不足以解决农民致富问题。  

原因很简单。要“改善农民生活条件”, 缩小城乡差距,依靠没多大空间的规模经营和高附加价值产品完全是杯水车薪。2007年,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为4140元,是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13786元的30%,而1985年这个数值是50%,家庭承包前的1980年为40%。近10年来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率为9.8%,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7%。如果不能让农民收入增长率达到并超过城镇居民,根本谈不上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和缩小城乡差距。  

现在很多媒体都号称这次土地流转改革是“第二次农村改革”。究竟算第几次不是凭嘴说的。第一次农村改革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5年内增长94%(不变价),城乡收入差距从100比40缩小到100比50。土地流转改革的指标且不说5年内能恢复到1985年城乡差距水平,就算恢复到改革前水平都困难。假如城镇居民保持年9.8%的水平(2007年为12.2%),城乡收入差别5年内缩小到100比40,需要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要翻一番多,年增长率要达到16.3%!实际上,中国已经十几年农民收入增长没超过城镇了(更严格的讲,是90年代以来仅有一次,也就是1996年国企职工大量“下岗”的那一年)。就算能保持现有城乡收入差距(解放以来最大差距),5年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也要达到6607元,增长60%。土地规模化经营和高附加价值能够提供在5年内提供60%的增长空间吗?如果不能像第一次改革那样缩小城乡差距,还好意思说什么这是“第二次改革”?看到这样的任务,再回头算算集约经营和高附加价值的可能性空间,就会觉得可笑了。  

第三,说土地流转可以促使农民离开土地从而增加收入是最可笑的。农民如果能够找到非农就业的机会,他们从来没有放过。并没有因为家里还有责任田就不出去了,现在农村就已经只剩下“386199”部队(妇女、儿童、老人)了。也许最近出现过“招工难”,农民工工价提高问题,这是因为前二十多年东部地区企业农民工工资增长过慢,致使打工的收入和支出算下来不合算才形成的。难道这项改革的目的就是再制造一批失去农业就业可能,不得不忍受任何低工资的农民工吗?而且这样能增加农民收入吗?  

第四,号称农民有出让土地经营权后就可以获得国家征用农业用地的好处,更是在忽悠全国人民。土地流转政策一定会不包括国家征用建设用地时耕地承包方作为土地拥有者的内容。这不仅因为土地是国有的,土地流转并不意味着土地私有化,更重要的是地方政府根本不会放弃通过收取土地出让金获得财政收入的权利。到2005年,各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中已经有接近50%来自土地出让金。目前,土地出让金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的命根子,离开土地出让金收入,各地方政府基本没办法活。这次改革要触动了这个神经,这项改革说什么也进行不下去。因为你要么选择地方政府破产,要么让少部分农民获益(因为只涉及郊区农民)。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来源问题解决前,这样的好事想都不要去想。  

土地流转改革就算能够提高些土地产出,一般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就一定得到“改善”,生活水平就得到“提高”吗?不一定!  

因为土地集中在“种田能手”手里,就意味着雇佣劳动的开始。只有一种情况下出让土地经营权的农民能保障与原来收入一样,就是“种田能手”保证将规模经营和技术改进增加的产出分出一部分给土地经营权出让者。如果种田能手不能增加产出(在中国单产达到如此高的情况下,这种可能最多),或者增加产出部分没让出让者享受,出让者一定会减少收入。而且无论是出让、转让、出租、股份等任何方法,都将会如此。自从出现雇佣劳动,都是资本家倾向多分些,给劳动者少分些,从来没有过逆向行为发生过。这次改革就特殊些吗?  

也许,这些年关于土地流转改革试点中,确实发生过“双赢”例子。但看看这些典型就知道了。  

东北青冈县芦河镇拥军村的土地流转试点经常被作为典型。但这个村地处东北,376户农民,752个劳动力拥有11000亩耕地。每个劳动力合15亩,做到中国式的精耕细作是困难的,因此,利用机械化规模经营有一定空间。但全国绝大部分地方根本不具备这样的资源充裕条件。[5]

重庆搞土地入股经营试点也多年了。重庆土地流转改革靠近市区,并不典型。即使如此,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曹兴权博士还是提出自己的担心:“农民以地入股后,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就转让给了公司。如果公司出现经营问题,或者公司倒闭,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就旁落了。”[6]

而辛子陵文章里所列举的大量例子,以及各地土地流转试验的例子,基本都是“种田能手”发了多大财,并没有说清楚中国是否能让多数农民拥有这样的资源水平。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等于只落实“少数人先富起来”,“共同富裕”就完全放弃了。  

总之,土地流转改革在生产和技术进步上关联因素少而且清晰,完全可以分析清楚这项改革能带来什么好处。但是,从中国具体情况看,土地流转必然使农民收入增加,必然使农业增加值大幅度增加的因素一点也看不出来,一点也找不到。  

难道能仅仅从课本上的“集约经营效益”来指导一次影响巨大的改革吗?  

有避免产生大量流民的配套措施吗?  

所有人对土地私有化表示异议的人都提出过这样的担心:土地私有化会不断产生失地农民,也就是无法与生产资料结合的“流民”。而流民滋生在中国2000历史上是社会动荡,王朝覆灭的根源。  

这次改革中是这样安慰那些“胆小者”的。首先,土地流转改革不是土地私有化,因此不会像旧社会那样大量产生失地农民。其次,土地使用方向会得到严格控制,土地还会以农业经营为主。农民即使失去了土地经营权,但一样可以作为雇工获得收入而不成为流民。第三,这次改革会形成城乡居民互换,有条件的农民进了城,有些城市居民会选择农村和农业生产,只要大家都有了自由的身份、机会和机会,市场一定能够摆平这些问题。我们一项项来分析这些说法。  

首先,不是土地私有化就不会产生流民吗?要搞清这一点必须把中国古代流民产生的因素和过程弄清楚。  

古代流民是什么?简单讲就是在当时生产方式中被强制从农业中“溢出”的,没有劳动机会的群体。一般来讲,虽然王朝末年土地兼并严重,大量小农破产,但地主毕竟不亲自种地。这些被兼并的耕地还是由破产而沦为佃农和长短工在耕种,大部分农民总还应该有地种。但是,土地经营权和所有权的改变,必然使分配发生变化,并最终导致部分“农民”被溢出土地。我们可以做个简单计算:  

如果一户5口之家的小农经营自己的10亩耕地可以勉强糊口,那么如果他是佃户,地租是五五开,他就需要佃租20亩地才能糊口。也就是从每亩地可以让0.5个农民不离开土地变成0.25个。这就必然“溢出”一半农民。随着兼并加剧,更多农民需要租地,这就给地主提高地租提供了机会。于是地租变成四六开,这户农民就需要租赁25亩地才能活下去。又一批农民被必然“溢出”土地。这是个正反馈系统,越多农民被溢出土地地租就越高,地租越高越多农民被溢出土地。最终导致遍地流民。明末闯王等上百万起义军几次被剿灭的只剩下几十人甚至7个人,但只要这个规则不变,几年内就又滋生出数以十万计的流民。所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没几年就把明王朝给推翻了。  

土地流转改革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让土地集中在“种田能手”手中吗?别管名字多好听,但土地将越来越集中,越来越农民将失去土地是个趋势。有人会解释说:“这与解放前不同,农民会选择把土地租给经营者而不是一次性转让,这样他们不仅可以年年获得收益,而且有收回土地经营权的条件”。  

这只能在理论上讲得通。中国古代农民一样把土地看成命根子,没有一个农民是自愿放弃田权的。但为什么土地总是越来越集中呢?因为小农经济是非常脆弱的经济体。小农经济体不可能完成农业社会全部分工,必然要与市场进行交换。而农业又是“二月卖新丝,五月粜新谷”,要卖大家一起卖,要买大家都要买。这样的市场很容易被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者控制。最主要的是,中国是世界上农业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地区。印度洋和阿拉伯海上来的西南暖湿气流与西北冷空气去年只在黄淮徘徊,今年就可能只在长江以南肆虐,加上地上一条世界含沙量最大的黄河,三条龙搅得周天寒彻,基本是三年两灾。自然灾害加上小农经济体本来就吹弹可破,灾年上再出了个病人、死了条牛就能让一个小农家庭借上高利贷。只好“医得眼前疮,剜却心头肉”,最终还是卖掉土地。一个小农变成佃农容易,一个佃农变成小农就难上加难了。这就是流民数量越来越大而从来没逆转的原因。  

现在这种情况改变了吗?没有吧。即使有些农民会选择把土地租出去,但一旦遇见城里人根本不在意的事件:去广东打工的儿子失业了甚至因工伤回家了,孙子考上大学了,老婆患心肌炎了,也一定选择“医得眼前疮,剜却心头肉”,把土地一次性出让了。这样的情况还用假设吗?  

中国农村人口巨大,2006年人均月收入低于50元的农民就有1000多万。再往上说,中国有3亿农民人均年纯收入不过1700元,月收入只有140元(其中15000万月均不足100元)[7],这些家庭市场化率已经很高(最低的1.5亿人现金收入/总收入比重达到74%,稍高点的1.5亿人为78%),比当年的小农(古代中国小农市场化率大约在30%)还要充分地经受市场经济这个大风大浪的考验。这样的家庭承受不了任何小灾难,而灾难还往往会发生在他们头上。3亿人呀!不用5年,这些人都有可能成为“没机会与任何形式生产资料结合的群体”。  

这次所谓土地流转改革是2003年后进行过一些试验的,一些试验并没发现什么问题,还往往是“双赢”。不要忘记,这4、5年恰好是中国罕见的风调雨顺的4、5年,而三年两灾才是中国的“常态”。如果连这一点都忘记了,以后出事情也只有认了。  

问题不仅在此,还在于这次改革明显希望城市资金进入农村,否则描绘城市居民变成农村居民还有什么意思?  

这才是最可怕的一点。  

古代小农经济频繁破产不仅因为经济体单薄,还在于商业资本势力的过度强大和市场经济的诡异。  

今天,非农产业中拥有数亿或者数千万“闲散”资金的人很多。这些人不仅拥有巨大资本,而且有非常强的社会关系。这同古代动辄拥有数百万两甚至上千万两白银的商人一样。这些资金如果涌入农业经济,就像大象跳进澡盆里,出现什么局面很难讲。有人会想,这些资金投入农村、农业,不是好事吗?  

可以想象,只要土地流转改革一开始,一定有大量资金进入农村,但它们进来会做什么,可以从中国古代经济中得到启示。  

中国古代经济的特点是地主、商人、高利贷者三位一体,稍大点的地主都经商,都放贷。同时,很大的商人也经营土地。商业资本渗入土地经营是市场经济的常态。王朝初期,由于刚从战乱恢复:地价低,粮价高。比如宋朝初年粮价大约每担(约118斤)600文左右,地价约1两银子(1000文)1亩。中国古代大约1亩地产1担多一点(59公斤)粮食(到解放初期,我国谷物单位面积产量也就70公斤左右),投资2两银子买地,收价值300文的谷物地租(按600文1担,四六或五五分成),年投资回报率15%,还是合算的。  

土地是有限资源,任何有限资源的价格都是在逐渐上升的。因此我们会看到,王朝初年土地价格在1-2两一亩,会在中期很快达到20两左右一亩。而粮食是再生资源,供给能力影响价格,价格虽然也涨,但大约在700文左右1担。这个时候地主商人以吃地租为目的投资土地就有些不合算了。因为还按五五分成,即使粮食单产提高点,也无非能收400文钱,投资回报率就只有2%了。作为不可再生资源的土地一定持续涨价,王朝后期能涨到50两[8],甚至100两一亩。50两1亩,年投资回报率只有0.8%,涨到100两1亩,只有0.5%。在资金利息达到25%以上的时期投资土地(王安石青苗法还合年息20%),不是傻瓜吗?地主就是资本家,他们怎么会傻?他们是把土地当作股票、期货等赌具来赌博了。由于中国自然灾害频繁,小农破产卖地和丰年买地很频繁,换句话说这个市场“短线”有波动。土地作为有限资源长期一定涨,也即是说是长线投资好东西。因此,中国才有“千年田换八百主”的频繁土地交易活动。地主商人是把土地这种重要生产资料作为赌具来玩,从中赚钱,才造成地价不断上升,超出土地作为生产资料本身的投资品了。这是中国古代有一个强烈的土地兼并趋势的根本原因。  

由于土地除了“交换价值”还有“使用价值”,土地拥有者自然会造成并促进流民产生。  

今天,商业资本进入农村,一部分会进入农业生产、加工行业,一部分会变成炒作土地的资金。这是不可避免的。连内蒙的沙漠都有人愿意炒,何况山清水秀的长城以南?  

有件事情是必然发生的:既然是中央在掀起“第二次农村改革”的伟大事业,而且是“解放思想,继续深化改革”的主要步骤,各级政府一定是按照“土地越集中越好”,“城市资金进来越多越好”的原则来行事。这样行为必然会越来越疯狂,越来越离谱,越来越按照“只要没有命令禁止就大胆干”的原则来做——这在引进外资时期已经得到了充分证明。  

如果商业资本与官员利益结合在一起,下面的事情一定发生。  

首先,巨大的商业资本会吞噬原来农民自办的种养殖业尤其是农副产品加工业,把他们赶回种养殖业。虽然这样做不一定会减少产出,但本来农民身份的企业家将大量破产或者放弃经营,本来与他们有各种关联的农民的利益也会大幅度减少(不可小看这一块,尤其是中小企业)。即使蛋糕会大点,但城市资本切掉的部分一定大于蛋糕增长部分,农民收益不会增加反而减少。而强大的商业资本会加速土地集中力量,并促使更多的农民选择一次性出让土地经营权。  

其次,一定会出现官商勾结把土地作为投资品而不是生产资料的活动。这样的活动究竟有什么样式,现在很难猜想。但市场经济的特点就是有无限的创造力,根本不用发愁。  

总之,现在看到的土地流转改革各项措施全部是向着滋生“没机会与任何形式生产资料结合的群体”努力,没看到有什么能够制约相反方向的配套措施。  

改革改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还不可怕,改革改出一个不断滋生流民的体制,恐怕就要小心了。再“英明”的领袖遇见崇祯皇帝面前的那个摊子,都是没办法的。  

现在是推出这项改革的时机吗?  

为什么现在要推出“农村第二步改革”?原因不清楚,但可以看到的是,现在恰好是最不合时宜的时候。  

客观的讲,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如果不是西方经济加速向赌博经济和虚拟经济发展,大量产业资本涌向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世界贸易额暴增,中国本该在那个时候就进入一个生产过剩引起的经济衰退或者萧条时期。[9]正是西方虚拟-赌博经济的迅速膨胀才给了中国一个以出口带动经济高速增长的10年黄金期。  

但西方这种以拼命累积负债和大量发行货币以享用中国为代表的实体经济创造的财富总是要崩溃的。因为任何类似的正反馈系统总是要崩溃的,早晚而已。这种体系的问题就在于西方巨大的需求是虚假的,是依赖一个强制性信用体系来支撑的。只要这个信用体系发生动荡,虚假需求消退,整个世界就显示出严重的生产过剩(对应需求大幅下降而讲)。[10]但是,现在西方创造的这种全球生产-分配体系已经显示出问题,风暴已经到来。这场风暴能刮多大,持续多长时间,各有各的说法,但风暴已经来临,而且显现出类似1929年世界经济大萧条所表现的生产过剩特点,却是几乎所有学者都认识到了的。美国今年8月居民消费自二战以来第一次低于上个月,而且预期9月会继续下滑就是迹象。  

本文不再去分析这次世界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的原因和趋势,但对必然发生的世界性生产过剩,世界性需求萎缩对中国的必然影响,对马上要开始的“农村第二次改革”会有什么影响,却是需要做的。  

1929年世界经济大萧条中,凡是全球化程度越深的影响越大,全球化程度浅的影响小些(如当时的中国),与全球化隔离的没有坏影响(如苏联),这次一定还是这样。那么中国是在这个漩涡以外,还在漩涡的边缘,拟或在漩涡中心呢?应该是在漩涡中心。因为现在的世界经济体系中,中国是主要生产者,西方尤其美国是主要消费者。中国是整个危机链的一端,西方是另一端,怎么不在漩涡中心?  

如果这样看,一旦全球危机加深,世界贸易额下降(1929年下降25%),会发生与过去经济危机不同特点。以前西方发生经济危机,国内企业大量破产,工人大量失业。这次要发生的经济危机,是西方没企业可破产(都挪到中国了),西方没工人可失业(没工人了)。于是出现西方发生经济危机,中国发生企业大量破产,中国工人大量失业。中国目前出口企业以外资为主体,国内有21个行业前几家大企业也是外资控制,而且西方最大的公司都在中国有重要投资。于是只要在中国的这些企业经营困难甚至破产,西方股票市场就走向更深的熊市,金融危机进一步加深。西方金融危机进一步加深,需求进一步下降,在中国的企业日子就更难过——也是个正反馈系统。中国与世界联系得再没那么紧密了。  

不管上述描绘的程度有多深,但基本关系是不会变的。这奠定了中国下一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环境。不考虑这个环境,一切政策涉及都是无的放矢。因此,我们必须把这一次改革放在这样一个背景下考虑。  

如果这项改革推进了,能够消除其副作用的唯一力量就是中国出现了更多的非农产业就业机会。如果没有一个增量的非农就业机会,这项改革必然造成严重社会问题。但是问题出来了,在这次全球经济危机中,中国承担的角色是“国内企业大量破产,国内工人大量下岗”。因此,不仅不会出现非农就业机会增加,反而会是非农就业机会大幅度减少。可以预期大致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随着美国和西方需求降低,沿海出口企业开始萎缩,大量制造业的农民工首当其冲被辞退。这是第一波浪潮,而且现在已经有迹象了。即使所谓有些企业在“转型升级”,也并不能掩盖更多企业停业或破产使大量农民工下岗的趋势。  

随着金融危机加深,一些外资将回国救主,中国也会出现流动性枯竭的局面。中国楼市已经低迷,随着流动性降低,以居民住房和写字楼为代表的建筑业会呈现过剩局面,基本建设会大幅度减少,于是建筑业数以千万计的农民工会被迫“下岗”。这是第二波,其实已经显现了。  

接着,随着楼市低迷,加上中国股市已经处于熊市,中产阶级(富裕阶层)必然损失大量资产,加上经济情况不好,很多中小经济体日子难过,支撑中国消费的主体将会趋向减少消费尤其是服务消费。这样,数以千万计的中国服务业农民工也将失去就业机会。  

这三个方面减少的非农就业机会,少说也要有4、5千万,占现在农民工总数的20%左右。[11]

中国农民已经不是过去的农民。2006年,中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务工部分已经达到38%,收入增长部分60%来自工资性收入。如果20%的农民工失去“工资性收入”(往往还是农村中低收入户),中国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肯定出现明显负增长!  

这种环境下推进“土地流转改革”会有什么结果,恐怕不用再分析了。  

很多“专家”说,中国会趁机用扩大内需的方法恢复以国内市场为主的经济增长模式。  

扩大内需?中国什么时候没说过要发展内需?从2001年北戴河会议上江泽民就提出要大力发展内需。结果是国内消费品零售总额始终没什么起色,倒是外贸出口不断扩大。原因很简单,中国早在1997年前后已经达到西方传统经济危机的标准了,也就是大量低收入群体无力消费,导致生产过剩。只是因为1996年人民币大幅贬值,使出口能力扩大,才掩盖了这个问题。    

中国看起来市场很大,但由于贫富分化严重,城乡差别扩大,大量群体根本不在这个市场中。即使按国家统计局数字,2006年,占城镇居民10%的高收入群体(5771万人)年消费支出为11734亿,而占农村居民80%的低收入群体(5.9亿)只有11480亿。5771万人消费总额比近58994万人还多。如果参考王小鲁的研究文章,这个数字还悬殊[12]。绝大部分农民(80%月均支出现金162元,全部农民也不过月均支出现金221元)和40%以上的城镇低收入群体(月均支出现金425元)基本不具备购买现代产品的能力(现在中国市场上消费品要么是适应外国人水平的,要么是适应国内富裕阶层的,因为他们消费了80%以上的制造业产品和服务。出口企业转向内销,产品档次更本不是低收入群体能消费起的),也就是说有10亿人基本不在中国现在的消费品市场上,靠什么提高内需?一旦出现大批农民工返乡,土地流转促成的城市商业资本吞噬农民农副产品加工业和服务业利润,农民将更加远离现代产品和服务的市场。  

要提高农民消费需求,必须增加低收入农民的收入。而土地流转改革,恰好是对低收入农民不利,对“种田能手”和城市投资者有利。这不是个悖论吗?怎么解决问题?  

由此看来,现在推出这项改革是最不合时宜的。  

这项政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钥匙吗?  

中央对“三农”问题发愁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每一届领导都感叹这个问题严重。胡温上台后取消农业税,也就是每个农民每年三四百元,还是一次性的显现出来。但农民人均收入增长率持续地,顽固地低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却没有扭转的迹象。难道出路竟然是恢复中国走了两千多年的土地私有制度,还被指认为“世界农业文明的共同道路”。  

中国农民问题就是土地问题,这句话不错,但只适合农业时期的农民问题。在农业时期,商业、金融、土地资本家勾结起来剥夺小农土地,使他们失去“劳动吃饭”的条件,最终迫使他们造反,同归于尽。因此,任何剥夺小农土地的行为必然带来灾难。  

但工业化后就不同了,工业化时期农民比城市人穷的原因,是因为工业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的可能性空间”要远远大于农业,技术进步使其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远高于技术应用于农业。劳动生产率的高低最终了决定行业收入差别。只要你这个行业的产出增长慢,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比增长快的平均收入高。虽然市场经济中供需关系会对农产品价格自动上调以平衡差距,但总体农业效率还是跟在工业后面。即使美国这样的后现代国家对农业每年进行巨额补贴,也不能解决农场主和农业工人收入平均低于其他行业的问题。农业比工业劳动生产率提高速度慢是个不可改变的因素。  

发达国家是怎样解决这个问题的呢?基本过程都是:开始是制造业,然后是服务业,不断创造越来越多的就业机会,大量农民离开土地(英国是强力赶走的,美国是利益诱惑的)从事非农产业,与此同时农业劳动者人均拥有资源越来越多,为技术进步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增加了空间,也就是所谓集约化经营,最终使农业和其他产业的收入差距缩小了。  

接着的问题是,中国有没有可能走西方发达国家的道路呢?恐怕有困难,这可以从很多工业化速度很快的新兴市场国家情况以及中国自身情况看出来。  

目前,几乎所有新兴市场国家都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工业化和城市化速度都很高,一直到产业就业结构和发达国家很接近。但是,贫富差距不仅在世界上排前列,而且越来越大。无非是农民从农村进入城市的贫民窟,低收入的农民变成了低收入的服务业人员。  

1985年,美国全部就业人员创造GDP为3.75万美元。其中第一产业就业人均1.97万美元,第二产业6.2万美元,第三产业人均4.85美元。第三产业人均GDP是第一产业的2.46倍,高于平均数29%。而同年巴西全部就业人员创造GDP为0.41美元,其中第一产业就业人均0.17美元,第二产业0.92美元,第三产业0.18美元。第三产业只是第一产业的1.06倍,比平均数低56%。[13]

也就是说,新兴市场国家服务业虽然劳动生产率高于农业,但是提高幅度很小,一般仍远远低于平均劳动生产率。而发达国家服务业劳动生产率往往与人均劳动生产率接近,远高于农业领域。西方国家70%以上在服务业就业,只有2%左右从事农业,政府补贴农业就业者的难度自然很小。  

这里就存在一个问题,服务业并不创造物质产品,服务业的劳动生产率是很难用劳动时间或者劳动量来计算的。美国理个发要10美元,而且没有洗头等服务。中国理个发10元人民币(服务内容多得多)。美国一个超市收银员每天工作量不比中国超市收银员多,也不比中国收银员熟练,但美国收银员工资是中国收银员的十几倍。发达国家的服务业为什么能“创造”这么高“价值”呢?  

这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认识。  

首先,发达国家服务业构成与发展中国家不一样,金融保险、不动产和工商服务业等金融有关产业占服务业比重在40%以上(2004年美国为44.4%,英国为40%),占GDP比重也高得很(2004年美国为32.4%,英国为30%。中国同年全部第三产业才31.9%。)。而发展中国家则小得多,2004年巴西该行业占服务业比重为25%,占GDP为16%[14]。更多发展中国家金融有关行业占GDP比重在10-15%左右,不及发达国家一半(中国更低,2006年中国金融、不动产和工商服务业占GDP比重只有9.5%,只相当于美国的21%)。金融、不动产等行业“劳动生产率”最高的行业,一个房地产公司百十个人就“创造”数十亿“资产”,而金融投资等行业更是不需要多少人。发达国家控制着世界金融市场,制定只能他们发财的金融规则,通过“创造信用”一本万利甚至无本万利地“创造财富”。这样的条件是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不存在的。  

其次,发达国家制定世界经济规则,拥有技术和品牌优势。如果按照劳动生产率增长可能性空间角度看待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经济,显然是个升幂结构。西方国家通过技术优势在生产活动中赚取利润的大头,而资本越多技术人才越向西方集中。西方本来就拥有最响亮品牌,品牌产品毛利高,投入广告资金就强。而广告越强品牌越响亮。这样,“知识经济”和“眼球经济”这两个“正反馈系统”使西方积聚财富能力越来越强。虽然近30年来包括中国在内的新兴市场国家GDP增长远高于西方国家,但财富分配向发达国家集中的势头一样没有逆转,反而越来越强。  

以上两个因素,使西方国家有能力通过制定起点很高的最低工资标准,高额的转移支付和广泛的福利政策,“提高”第三产业的劳动生产率(服务业GDP主要构成是工资),也有能力高额补贴增加农业就业者的收入。  

因此,所谓“世界农业文明的共同道路”并不存在,这条路只有西方发达国家才走得通。最主要的是,这条路与土地私有化和“集约经营”的关系很小,完全是政府对产业收入再分配解决的。  

对于中国来说,如何解决农业劳动生产率与制造业差距越来越大的问题更困难。目前,虽然中国已经成为世界扣除军工产业的最大制造业国家,而且在继承担世界最大的消费品生产后,装备制造业也开始向中国转移,但由于中国人口数量太大,农民数量太多,依赖市场经济自然调配出一个让大部分农民离开土地,从事非农产业的前景依然不可乐观。上世纪末,西方经合组织7国制造业工人全部加起来不过5858万[15],就算这些国家把制造业就业机会全部给中国,中国农民非农就业问题也无法解决(服务业就业是无法转移的)。  

在如何解决三农问题上,算小账是算不出结果的。2006年,中国农林牧渔业创造增加值为10.9%。再加上当年农民家庭纯收入中38%的务工收入,占全国人口56.1%的73742万农民总计不过从GDP盘子里15%部分讨生活。这么小的,扩张速度必然很慢的盘子中考虑农民收入问题,怎么算也算不出个结果来,怎么也算不出个出路来。  

农村问题专家李昌平早就看透了这个问题。他在很多文章中都提出中国究竟走菲律宾农业发展模式还是走日和中国台湾农业发展模式的问题。菲律宾农业发展模式就是在土地私有化基础上大资本下乡的美国农业发展模式。外国和本国资本家逐步渗透和控制了“菲律宾农业和农村的金融保险、土地交易、农产品加工、流通、仓储、生产资料生产和销售、技术服务和基础设施等诸多领域。农民只能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大量自耕农和佃农在大公司的挤压下破产,被迫失去土地做资本家的农业工人。然而随着技术的进步,农业资本家和地主所需要的农业工人越来越少,大量的失地和失业农民涌进了城市”。结果形成“五个快速转变:农村问题快速转变成了城市问题,农民问题快速转变成了工人问题,失业问题快速转变成了社会问题,经济社会问题快速转变成了政治问题,国内城乡矛盾快速转变成了国际贸易摩擦。”[16]

以前,由于农民没有出让土地经营权的权利,确实只能产生“公司+农户”的模式。当中国土地流转改革给了农民土地“处置权”后,这个模式必然演变成“公司+雇工”模式。随着政府鼓励、支持商业资本下乡和“公司+农户”的模式,中国走上菲律宾道路就是指日可待的。  

李昌平还介绍了日本和中国台湾模式:“‘日本模式’不是依靠资本改造和消灭小农,而是在土改的基础上,在限制大资本下乡的同时,扶持小农组织起来——建立以金融合作为核心的综合农协,变传统小农为组织化的现代小农,包括金融保险在内的农村经济都由农民协会主导发展,农民不仅分享种植业、养殖业的收益,几乎分享了农村金融保险、加工、流通储藏、市场资料生产供应、技术服务、农产品超市和土地“农转非”等诸多方面的绝大部分收益。”[17]

显然,日本通过限制城市资本流入农村,避免了优势极强的商业资本把农民从农产品加工、金融、流通、商业等诸多增加附加价值的产业领域里驱逐出来的可能性。同时,通过优惠政策和扶植农民组织起来“垄断”这些“有快速提高劳动生产率空间”的行业,使农民“有可能”不过分低于城市工商业的经济效率。这才应该是人口大国,农业大国农业现代化的基本思路。  

2006年,中国农牧业增加值为23070亿元,占GDP总量10.9%。与农副产品直接相关的加工业增加值为27435亿元[18],如果加上金融保险、流通储藏、农资供应、农产品超市以及建设用地征用的利益都算上,应该还有不下2万亿的空间。如果这些产业空间都留给农民,总计就可能达到5万亿,占全部GDPD 23.6%,是10.9%的2.17倍。如果国家这些行业的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就有可能使农民真正具备大幅度、持续提高收入的“可能”。  

当然,实现这个目标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在集体经济已经摧毁,商业资本已经严重侵入农村领域的情况下,再加上上上下下都认定前期的“改革”没有毛病,要沿着本来私有化思路“继续深化”的政治氛围下,恐怕连想都没人会想。  

但是,不走这条路就要走菲律宾的那条路吗?  

菲律宾农业发展的路是“走不通的那条路”。  



[1]辛子陵在《走世界农业文明的共同道路》一文集中表现了这个愿望。认为家庭承包制属于“半拉子改革”,只有土地似有化才是农业改革的出路。《香港传真》2008-61

[2]即所谓“5+X”,见http://www.cq.gov.cn/zwgk/zfxx/104199.htm

[3]见注一,p7

[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数据/国际数据/2007年/主要作物收获面积、主要作物产量

http://www.stats.gov.cn/tjsj/qtsj/gjsj/2007/

[5]可查资料:http://heilongjiang.northeast.cn/system/2008/08/19/051451693.shtml

[6]可查资料:http://news.cnfol.com/070922/101,1584,3372489,00.shtml

[7]见中国统计年鉴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07/indexch.htm

[8]

[9]

[10]可以参考王小强《投机赌博新经济》和最近很多学者对该问题的论述。

[11]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报告认为目前非农就业农民工总数达到2.3亿。

[12]王小鲁在《灰色收入与居民收入差距》中通过调查后认为:“城乡合计,全国最高与最低收入10%家庭之间的人均收入差距约55倍,而不是按照统计数据推算的21倍”。见《香港传真》No.2007-37

[13]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数据/国际数据/1998年http://www.stats.gov.cn/tjsj/qtsj/gjsj/1998/

[1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数据/国际数据/2006年http://www.stats.gov.cn/tjsj/qtsj/gjsj/2006/

[15]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网站/国际数据http://www.stats.gov.cn/tjsj/qtsj/gjsj/2001/

[16]李昌平《中国将彻底走上菲律宾道路》[InstallDir_ChannelDir]Class16/200810/52731.html

[17]同上。

[18]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07/indexch.htm



//www.pegstown.com/wzzx/llyd/zz/2013-05-02/77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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