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督办(J^Y部教督局)认证官号发布了一则简短的「郑重声明」,称「罗崇敏不是国家督学。凡打此旗号宣传、炒作者,系别有用心,请广大媒体和网民切勿相信,以免被误导!」这条声明被各大平台的媒体转载之后,我看到评论区里有不少人真的搞不清楚罗崇敏是不是国家督学了,感觉还是有必要写几句以正视听。
一、罗崇敏到底是不是国家督学?
中国Z-F官网公示《159名第九届国家督学拟聘人选名单》里有罗崇敏。
某部官网转载的《光明日报》文章中所附第九届国家督学人员名单中有罗崇敏。
云南省教育厅6日的公告中白纸黑字地写着罗崇敏「2013年10月至2016年10月聘任为第九届国家督学」。
显然,罗崇敏曾是货真价实的国家督学。
教督局称「罗崇敏不是国家督学」其实真正的意思是「罗崇敏不是现任国家督学」。至于声明中不提「现任」两个字是出于什么样的考量,这点我想发函单位心里最清楚。
二、国家督学是什么?
国家督学是由J^Y部聘任的依法执行教育督导公务的人员,主要职责为检查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指导学校按照教育方针办学、撰写教育督导报告、参与研究制订教育督导文件以及对教育决策提出咨询建议等。
国家督学作为中国教育的监督者,师生合法正当权益的捍卫者,理应由正直、可信、可靠的专业人士担任。《国家督学聘任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国家督学应当符合的第一个基本条件就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罗崇敏其人毫无政治信仰和党性观念,长期仇视公有制、仇视社会主义根本制度、仇视自己的国家和民族,四个意识全无,是体制内典型的「两面人」。有关部门此时此刻应当正视问题,调查检讨为什么当年会聘用罗崇敏这样的人作为国家督学,而不是过早撇清关系,顾左右而言他。
细究国家督学的聘任程序,首先需要有一位分管教育督导工作的厅局级负责人或专职的厅局级督学推荐国家督学人选,然后各单位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和评价上交某部,最后由某部国家督学聘任审查委员会投票确定国家督学拟聘人选。
主席同志曾经说过,「反腐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出了事要追责」。**那么当年是谁推荐了罗崇敏作为国家督学人选?又是哪个单位审核了罗崇敏的入选条件?以及第九届国家督学的聘任审查委员会有没有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在罗崇敏的聘用过程中是否存在某些人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任人唯亲的情况?**这几个问题都值得某部深入调查。
三、谁是别有用心的炒作者?
我相信教督局这里指的不是刚刚公布罗崇敏国家督学履历的云南省J^Y厅,也不是我们这些如实描述罗崇敏所任职位的举报者。要说有谁一直在炒作国家督学的身份,我想最主要的就是罗崇敏本人。
在2016年卸任国家督学之后,罗崇敏长期以「国家督学」的名义四处走穴。其个人微博长期认证为「国家督学、云南省人民Z-F参事、原云南省J^Y厅厅长」;去年昆明理工大学的报道称罗崇敏为国家督学;成都双流区官号「双流发布」称罗崇敏为国家督学;山西应用科技学院的官网上几天前仍显示其「学校高级顾问」罗崇敏为国家督学(现在该条目已被删除)。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Z*Z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罗崇敏在离任后依然打着「国家督学」的旗号在各地「考察」、交流、演讲、担任顾问,为自己争名夺利,这种行为已经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涉嫌违法。公安机关早就应当以招摇撞骗罪对罗崇敏立案侦查。
善为政者,弊则补之,决则塞之。仓中有硕鼠不可怕,怕只怕投鼠忌器,任由它继续糟蹋积粮,造成更大的破坏。
本文作者:伐柯;来源:伐柯Log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