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打印

罗昌平刚出来,罗崇敏就跳了出来,树立《英烈保护法》权威迫在眉睫!

作者:王诚 来源:金桥智库

去年抗美援朝题材电影《长津湖》热映之时,著名网络大V罗昌平发表了侮辱志愿军烈士“冰雕连”的言论。网友们对他阴阳怪气的诋毁英烈的言论,非常愤怒,但是罗昌平却不为所动,不但不思悔过,反而还和友人喝茅台挑衅网友,一时引发全网铺天盖地的愤怒声讨,结果就进去了。

2021107日,罗昌平就在他炫耀与友人喝茅台的三亚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了。一直到上个月,也就是55日才传出了他因为侮辱英烈被判刑7个月的消息。考虑到我国的法律规定,刑期是从羁押之日开始计算,也就是说在法院宣判两天后,他的刑期事实上就满了,也就是57日就出狱了。

今年55日,新华社报道了海南省三亚城郊人民法院对罗昌平的刑事判决一案,罗昌平获刑七个月,并且承担在新浪网、《法治日报》和《解放军报》上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事实上,罗昌平所获得的惩罚还不止于此。罗昌平一被抓进去立马就怂了,不但自首了,还主动认罪认罚了,同时还自愿赔偿,愿意向向丹东的《抗美援朝纪念馆》赔偿8万元公益损害金,以用于宣传美援朝烈士精神事迹纪念、宣传等公益事。

上述这些可能是他获得轻判的原因,因为我们的法律原本就是为了治病救人,惩罚不是目的,惩恶赏善才是目标。但是让我们没有想到的是,这罗昌平出来还不到一个月呢,另一位罗姓名人又跳了出来侮辱英烈,这一次的性质更严重了!

端午节这一天,博主戴雨潇实名举报了云南省教育厅原党组书记、原厅长、云南省人民政府原参事、原国家督学罗崇敏侮辱共和国英雄烈士,涉嫌违反《英烈保护法》。

起因是罗崇敏在端午节这天在公众号“三生教育”上发表了一篇文章——《端午:一个鼓励自杀的节日》。开头一首诗就说“胡编乱造投江事,以死役生几千年”。全盘否定屈原和他代表的爱国主义精神,这是赤裸裸的挖中华文化的根基了。

当然,如果仅止于此,那他还不够成违法犯罪,毕竟我们现在还没有立法保护屈原和端午节。重点在于他批判屈原并不是目的,自古批历史的人,都是为了以古讽今。他在正文中先是大段批判了屈原和儒家,然后话锋一转,就把矛头对准了刘胡兰、刘文学、王二小等英雄。

罗崇敏歪曲历史事实,居然把刘胡兰、刘文学和王二小等革命英雄、抗日英雄说成是自杀者,是在传统文化教育中树立了一批忠君爱国的自杀者榜样,这会误导青少年以自杀来表达自己的抗争和勇气。

这就很明显地违反了英烈保护法,涉嫌侮辱英烈了。而且他这个行为比罗昌平要严重得多。罗昌平起码还是半遮半掩、阴阳怪气的侮辱英烈,他这可就是明目张胆地,有理论有系统地侮辱先烈了,简直让我们大跌眼镜,好歹也是当过教育厅长的呢,咋还能公开侮辱先烈呢?

而且根据博主提供的证据,他还不只是侮辱英烈那么简单,各种问题,比如公开宣扬民族虚无主义,诋毁传统文化,抹杀中华民族对于人类的伟大贡献,否定新中国教育的成果:

他还自封为教父,号称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和作家,引发无良媒体的吹捧:

他还自封为“一方诸侯”,大力搞减负,为此罢免了十多名中学校长,大幅度搞教育产业化,倾斜发展民办教育,取消中考,甚至妄图将其倡导的三生教育推向全国:

那么他倡导的这个所谓的三生教育究竟是个什么鬼呢?

事实上,只要我们稍加留意,就不难看出,他这个所谓的“三生教育”和“共生宣言”,只不过是披着一些华丽词汇的反党、反革命宣言,这种人居然混进了体制内,而且还爬到了省教育厅长的高位,想想真可怕,跟新疆的那位有得一拼了!新疆的那位教育厅长判了死缓,罗昌平也被判了七个月,我想罗崇敏的所作所为危害性远大于罗昌平!

近年来,尤其是《英烈保护法》实施以来,污蔑诋毁英烈的现象屡有发生,说明树立《英烈保护法》权威迫在眉睫!按照《英烈保护法》,从快、从严处理一批罗崇敏这类否定英烈事迹和精神的败类,势在必行。

(本文发布时有删改)



//www.pegstown.com/wzzx/llyd/zz/2022-06-05/75773.html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