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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逼死了“拿命控告遛狗人”的女子?

作者:子 午 来源:子夜呐喊

是谁逼死了“拿命控告遛狗人”的女子?

  11月13日凌晨,家住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金地圣爱米伦小区的35岁女子卢某林从4楼的家中走出,独自来到了32楼的天台,纵身跃下。

  看到有关这起悲剧的多方面报道,笔者心里堵得很,有些话不吐不快。

  卢某林是一个人住在这个小区的,记者从其家属处了解到,从未听说其患有“抑郁症”,仅仅是因为事发前该小区有几名业主遛狗不牵狗绳,与从小怕狗的卢某林发生过争执。

  卢某林性格柔弱,从小就怕狗(这或许也是她选择用“跳楼”这种最懦弱、最卑微的方式来控告的原因之一吧)。今年9月,她在小区碰上几名业主遛狗不牵狗绳并被狗追赶;在被追赶过程中,她从路边捡起一根木条子驱离狗。此后,卢某林便被狗主人挑衅辱骂甚至殴打,一直持续到11月12日。

  12日早上,卢某林在业主微信群讲述了自己被遛狗不牵狗绳的老人及其朋友每天早上在上班的路上围堵、辱骂、殴打的惨痛经历。她试图找过物业和社区,“但是社区也没吭过声,这么长时间过去了,仍然每天被挑衅辱骂甚至被打。”

其后,卢某林公开表示:“老太婆耍赖可以,我拿命来控告,我死了,这辈子她们都别想安生。”“我要让小区再无遛狗不牵狗绳。”

  次日凌晨,她从所住楼栋的天台跳下身亡。

  虽然卢某林被小区几家不牵绳遛狗的老人围堵、殴打的地段没有监控录像,但卢某林家人在物业处查看了狗主人家楼栋的监控,发现11月10日-12日的监控录像中,遛狗老人都拿着一根粗长的棍子出门,这棍子并不是用来当拐杖,而很可能是用来殴打卢某林的。

  11月12日,一位疑似遛狗不牵绳老人的儿媳多次在该小区团购群和业主群发言,询问“打狗的贱女人”是否在群中。

  12日下午,该业主还通过他人邀请进入卢某林所在的“有爱的圣爱米伦业主们(2)”微信群发言:“我家小狗养了8年,从未发生过人狗不和谐的事,如果哪天有被它亲吻的,那她绝对不是人类,是我们家狗的同类。”此后,卢某林再也没有在群中发言。

  从群聊天记录的截图中卢某林自述的事件经历,我们也可以看到,这些老人在殴打卢某林时还质问“一个租户,关你什么事”。

  不知道这些老人的“业主优越感”来自哪里?且不说卢某林不是“租户”,就算是“租户”,就该被这样羞辱、欺凌吗?

  微博上,某些小资又开始鼓噪“坏人变老”的舆论:


  难道那位在群里辱骂卢某林的老人儿媳也是“老人”?

  关于究竟是“坏人变老”还是“老人变坏”这个话题,笔者已经不想再谈了,谈了几次都被举报了。笔者只知道,“雷锋”只产生于那个时代!这种鼓噪不仅对历史无知,也对现实无知。

  金地圣爱米伦小区放到大武汉,也算不上什么高端小区。在这里买套房成了“业主”,就能产生出“小市民”相对“租户”的优越感,这样的现象其实是很普遍的。

  虽然自己“混得也不怎么样”,但依然可以通过“租户羞辱”来寻找自信。让底层通过嘲讽比自己更底层的人来寻求自慰,自觉地来维系这个自己并不是最惨的秩序——私有制社会不就是这样一步步把人与人的关系变成互害的丛林世界吗?

  认识不到这一点,是鼓噪“坏人变老”的根本原因。“坏人变老”舆论的鼓噪者其实骨子里跟遛狗不牵绳的老人及其儿媳都是同一类人——极端自私自利的人:以为自己在这个小区买了房便是这里的“主人”,便有了“遛狗不牵绳”的自由,且害怕狗的人不能有驱赶自家狗的自由,在他们一家人眼里,自家狗的权利甚至高于他们眼中的“租户”的权利,他们没有丝毫的同情心、同理心,他们早已丧失了最基本的属于人性的“善良”。

  这样的“极端自私自利”在富人与权贵阶级是普遍存在的,笔者在“富人的狗”一文中已经谈过;而这样的“极端自私自利”并不仅存在于资产阶级,在那些“精神资本家”和“自以为中产”的无产阶级中同样存在,遛狗不牵绳的老人便是如此,私有制正在制造千千万万个这样极端自私自利的人。

  正是因为千千万万个这样极端自私自利的人的存在,才导致了悲剧的最终发生。

  从媒体报道来看,卢某林首先所求助的两个力量丝毫没有帮到她,才让她感到绝望。

  第一个就是物业。总部位于深圳的金地物业号称是全国排得上名的一级“金牌”物业。这种繁琐的邻里纠纷的确无法简单解决,需要多方多次调解,但绝非调解不了。

  可这起悲剧中,这家“金牌物业”是怎么做的呢?他们是嫌麻烦,仅仅甩给卢某林一句“自己报警”,物业楼栋管家还在微信聊天中声称:“就算别人不牵绳,你打别人狗也是不行的。我们宣传多次了,也不是没有宣传,养狗是业主的个人行为。”

  而所谓的宣传多次,其实不过是在物业的朋友圈和公众号发一发“文明养犬”的倡导:

  即便是楼栋门口的“遵守养犬规定”的标语,都还是在卢某林跳楼之后才张贴的。

  物业公司再怎么“金牌”,本质上也只是一家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私人资本企业。冠冕堂皇的“为业主服务”口号背后,其实就是要从业主身上赚取物业费。

  只要业主纠纷还没有影响企业的运行,他们始终不会去“自讨麻烦”维护个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被不牵绳遛狗骚扰的业主不止卢某林一个。小区居民悠悠(化名)告诉记者,此前小区的确有遛狗不牵绳的现象。“让他们牵绳,他们就说‘我家狗不咬人’。我们在微信上和楼管说了好几次都没用。”小区里有一个幼儿园,曾有孩子放学时被没牵绳的狗扑,家长阻挡后惹怒了遛狗的老太太。老太太们也多次在上下学时围堵,“搞得那个家长不敢走路面上,走了一年的地下停车场,最后搬走了。”

  遗憾的是,他们都选择了通过个体维权的方式来解决这种现象。试想,如果有一百户业主哪怕只有十户业主同时堵到物业办公室,物业还敢无所作为吗?

  第二个就是社区。根据媒体的报道,卢某林也找过社区,“但是社区也没吭过声”。“遛狗不牵绳”本身就是违反地方的物业管理条例和城市管理规定的,社区、城管、物业本身有责任、有义务出面制止“遛狗不牵绳”的行为。这一点有些地方做的好,但绝大部分地方的公务人员是无所作为的。

  替卢某林出面解决纠纷,不会给自己带来任何的政绩或者利益,反而或“增加自己的工作量”,这恐怕是社区无所作为的根本原因。在一个自私的环境里,“做自己份内的事”或许无可指责,毕竟“条例”是没有法定效力的,但说好的“为人民服务”去了哪里呢?“为人民服务”变成了“为自己的人”,这让生性柔弱的卢某林失去了最后的希望。

  最近,“安阳王”的闹剧背后,笔者并不认为有什么高深的背景,其实就是“懒政”、“不作为”。而“懒政”的根源不就是本该“为人民服务”的人,变成了“为自己的人”的结果吗?他们眼中没有群众利益,有的只是自己的“羽毛”、自己的政绩、自己的工资福利……

  当然,在物业和社区之外,笔者认为业主群里其他冷漠旁观的业主也是有责任的。卢某林在群里的控诉不是一天两天了,被狗骚扰的业主也不是一个两个、一次两次了,纠纷的前因后果旁观者应该是清楚的。遗憾的是,众人都是“各扫自家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心态,卢某林跳楼前竟然没有一个业主站出来帮助她;围堵卢某林的老人的儿媳在群里泼妇骂街,也没有一个业主出面主持公道……最终送走卢某林的,不是邻里之间的相互关怀,而是人性的冷漠、自私。

  尽管卢某林死后,不少并不认识她的居民自发组织活动悼念她,“小区300多位业主为卢家人捐款7万多元”,“一些业主还自掏腰包在网络上为卢某林事件购买热度”。但人都死了,做这些都迟了!卢家人也没有接受这样的捐款。

  不知道这些曾经旁观的业主会不会有所醒悟:这样的事情是这次是落到了卢某林个人头上,下一次自己碰上这样的事或其他伤害自己个人的事,会不会也会遭遇这样的“群体性冷漠”呢?

  在毒蛇猛兽横行的丛林世界,我们其实都只是弱者。弱者切莫抱着丝毫的侥幸,以为悲剧永远不会发生在自己头上;弱者想要活下去,唯有团结、互助,今天帮助了别人,将来自己落难才会有人帮助自己。

  就像《红灯记》所唱,“穷不帮穷谁照应,两颗苦瓜一根藤。”

  也唯有如此,打破这样的丛林世界才能有一丝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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