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备忘:人大去年关于厉以宁家族圈钱的提案如何结果
云淡水暖
再有半月多,2008年的两会就要召开了,照道理,本届两会将对上届两会提出的提案予以总结,发布提案办理结果,对提案所涉及的相关事务、相关职能部门有什么回应,有什么交待,有什么原因等等,都将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草民觉得,有必要对2007年两会期间,由全国人大代表洪可柱同志提出来的一个在当时引起了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提案,给与必要的重新提醒和备忘,就是:关于国内几个“顶尖”的著名经济学家利用其特殊身份,利用不对称信息知情权,由其亲属子女操作,大肆圈钱的提案。
洪代表的提案中特别提到股市领域的问题,“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的部分委员利用特殊的地位、垄断的权力,不对称的信息,以各种方式让配偶、子女、亲属、学生、朋友大肆参与炒股,有的人本身就是庄家,利用一级股票市场获得低价乃至无偿违法赠送的原始股在二级市场抛售,大肆牟利,获得超额利润。”。
洪代表的提案中还提到学者们直接获利的问题,“几位经济学者身处中国第一流的顶尖大学、中国第一流的顶尖研究机构,其弟子毕业后的去向不少是中央国家机关,老师和不少弟子互相借光,师生联袂、长袖善舞。四位先生为了避嫌分别到对方学生任职的企业和机构担任高级顾问,如果是上市公司则担任独立董事。四位先生就像娱乐界的明星大腕一样,挂名、兼职、讲学均要给高额的出场费。”,(请注意是“四位先生”)。
而且,洪代表进一步指名道姓地针对“四位先生”中的厉以宁先生提出质疑,“厉以宁家族已拥有上亿资产,直接和间接投资控股参股的企业达二十多家,……厉以宁先生在其家族‘暴富’过程中究竟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厉以宁先生却始终拒绝做出解释和澄清。”。
一年的时间过去了,作为代表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且代表全国人民行使国家立法、监督、管理权力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上届会议上正式提出来的提案,相关方面有没有正式受理,由什么部门受理,进行了何种处理流程,对提案中涉及的相关问题有没有进行调查,调查结论是什么,应该如何处理,都是社会、社会公众所期待的,也是人民代表大会提案受理、处置、回应机制中必不可少的,无论如何,都应该做出一个令人满意的答复。退一万步说,如果“不予受理”,理由是什么,也应该对人民群众说一声。
其一,“四位先生”们在其法定的、职务的收入之外,究竟有多少“挂名、兼职、讲学”带来的巨额收入,这些收入有没有纳税。据草民所知,与“四位先生”们比肩或者高于、低于“四位先生”们的社会影响力、地位的其他先生们,参加一些什么会议、论坛之类,出场费是必有且数目不菲的,纳税与否是不清楚的。这些开口“法制经济”、闭口“保护私有财富”的“四位先生”们,能否以身作则,给洪可柱代表慎重提出的人大提案一个明确的交待。
其二,根据媒体2007年两会后提供的相关报道,厉以宁家族,具体说就是其夫人、儿子、儿媳控制的“延宁系”所“积累”的家族财富,远远不止洪可柱代表提案中所说的“已拥有上亿资产”,据原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厉氏家族延宁系核心企业之一)副总经理李志远对媒体(《南方都市报》)披露“我可以断言的一点是,资金积累绝不像那篇文章说的‘一个亿’,那是毛毛雨啊,六个亿的现金资产,都是现金,没有别的。”,现金资产6个亿的积累,据说只有短短数年,按照李志远的描述,“厉伟财富的变化,第一桶金的原始积累在第一阶段,从一无所有到几千万的资本积累,怎么来的我不清楚;第二阶段延宁实业阶段,到2001年吧,完成了从几千万的资产到六个亿现金资产的变化。…关于这一过程郎咸平的书写得很精确清楚。北大高科收购深安达,顾问公司是北大纵横财务顾问公司,我了解内情,但没有直接证据。可以指出的一点是,时间和金额都对得上,郎老师只说了内部人获利,没有点名,我也没法说。”
那么,作为担任过人大财经委要职的厉以宁先生,在这个财富的积累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如何,是否知情,应该在洪可柱代表所提提案的处理过程中得到应有的回应,现在有参与者站出来提供旁证,作为人大、还有相关的职能部门,是不是应该深入挖掘更加直接的证据,以正视听。
其三,洪可柱代表的提案指出“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的部分委员利用特殊的地位、垄断的权力,不对称的信息,以各种方式让配偶、子女、亲属、学生、朋友大肆参与炒股,有的人本身就是庄家,利用一级股票市场获得低价乃至无偿违法赠送的原始股在二级市场抛售,大肆牟利,获得超额利润。”,而李志远先生指出“延宁系公司2001年至今,利用信息不对称‘愚弄中小股民大肆圈钱’”,这一点,作为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成员之一的厉以宁先生不应该回避。比如,《证券市场周报》报道,2007年3月16日,国内最大的SVC(高压无功补偿装置)设计制造商——荣信股份以18.90元/股的价格公开发行1600万股,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厉以宁之子厉伟、厉伟之妻崔京涛及其一致行动人左强。
在这个荣信股份上市的过程中,有一个发人深省的现象,在荣信股份的国有资产股东没有最终退出之前,荣信股份就是无法上市,在国有股东“失去信心”,2005年年末将国有股份以低于每股尽资产的价格“转让”给几个“自然人”,2006年国有资产全部退出之后,荣信股份却神奇般地迅速通过了发审委的“审核”上市成功了,“从最后一次国有股拍卖到发审委上会,短短的半年时间,荣信股份就被打造成高科技公司,并以18.90元/股公开发行。…不知以净资产或者更低的价格卖掉拟上市的‘优质高科技股’的股权国有资产管理者会做何种感慨。”,在这个过程中,厉以宁家族的资产又陡增了1.6亿元。所以,媒体发出这样的感叹“上演了一幕国有企业改制、增资扩股、股权转让、上市融资环环相扣的资本运作剧,而国有股权在此期间则被逐步摊薄,最终清理出局。”(《证券市场周报》)
草民以为,今年的两会应该把洪可柱代表去年提出来的相关提案作为一个重点,向全体代表进而向全国人民做一个负责任的交待,其一,是体现人民代表代表人民行使监督、管理国家,使国家经济生活沿着法制化、正常化的道路前行;其二,厉以宁先生本人在国家经济生活中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其个人、家族对经济运行规则、市场规则、经济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敬畏,具有极大的指标意义,已经超越了其个人“隐私”的范畴。
时隔一年,之所以还要关注这件事情,并非一定要与厉氏家族过不去,而是社会需要一个典范,告诉尚未“富起来”的芸芸众生们,谁已经“先富起来”了,他们是如何“先富起来”的,要让人们知道自己的“不足”,知道精英们的“精明”,让人民大众对“先富”们服气,让“先富”们理直气壮。而这个典范以“首倡”股份制的厉以宁先生最为合适,人大代表的提案是合理合法的,公众要求一个结果也是合理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