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请从转基因问题开始
如今,两会已经闭幕了。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就不可能成功。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特别是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我认为,政府工作报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议很好。资本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的一个本质区别是:资本主义民主片面强调选举权,是选举出来几个“精英”替人民做主,兼之实行“媒体拉票,资本家买票,黑社会催票,政客得票”的一揽子工程,绝对可以保证执政者坚定不移的站在垄断资产阶级或买办资产阶级的立场上与人民为敌。我理想的社会主义民主是一种人民自己当家作主的“群众决策型”民主:人民不仅应该有选举权,更必须拥有决策权、监督权和话语权。在决策方面,重要事务必须交给人民广泛讨论并公决,其他事务必须要经过利益相关的群众同意,政府应该只是一个执行机构。决策需要修改时要经过同样的程序。在监督方面,政府所有决策落实后必须及时向人民公布,看是否符合当初的决策,如果政府擅自修改,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在话语权方面,必须让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工农群众的声音占主导,应该保证重要报刊、杂志、新闻媒体等一半以上的版面留给群众,不能充斥的都是专家学者、政府要员、富商巨贾的言论以及一些花边新闻。不过,在这之前可以先建立一种“群众参与型”民主作为过渡,即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的“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特别是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但是,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固然好,更重要的是落实,绝不能流于形式。我认为,可以先找几个重大问题实行群众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这其中,尤其应该把转基因问题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开端。
为什么应该把转基因问题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开端呢?理由如下:
首先,转基因问题关系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尽管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并未涉及食品安全问题,但是众所周知,我国的食品安全形式不容乐观,包括:甲醛酒、黑大米、激素肉、农药蔬菜、地沟油、最近死灰复燃的三聚氰胺奶粉……,用最委婉和最不夸张的语言来说,我们今天的食品绝大部分根本不适合人类食用。仅仅一个三鹿奶粉,受到毒害的儿童就达到3000万。尤其是水稻、玉米等转基因主粮,更是人民群众须臾离不开的。关系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的问题理应由群众参与决策。
其次,转基因问题已经引发热议。包括网络上持续两个月的大讨论;
两会
召开前的3月1日,我国120多名专家学者联名签发了一份建议,邮寄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人大立即撤销转基因水稻的安全认证;3月4日李成瑞等老干部就转基因主粮问题上书中央;3月7日,由董必武之女董良翚发起和由任弼时之女任远征发起的,数十位全国政协委员联署的两份提案递交全国政协大会;海外学者、绿色和平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密切关注等等。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搞暗箱操作,无疑将极大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
再次,转基因问题众说纷纭。主要意见有四种:第一,转基因是伪科学,转基因食品有毒有害,绝非发展方向。第二,转基因技术应该加紧研制,但是转基因商品化一定要慎重,需要两三代人试验和至少几个发达国家推广转基因主粮才能推广,同时要确保自主知识产权和程序规范。第三,我国自主转基因技术已经基本成熟,转基因技术的安全试验也比较可靠,可以在几年内推广转基因主粮。第四,转基因食品优于传统食品,应该最快的速度实行食品转基因化。目前宣传多以第三种意见为主,我个人比较倾向第二种意见,但是如果能够公开透明,充分发挥群众参与,也不排除接受第三种意见。
最后,转基因问题能实行民主决策能够极大改善政府信誉。我国政府信誉近年来有些问题,有些“民主决策”搞得还不如不搞:像有民意测验“你认为什么样的水价合理?”四个选项分别是:A上涨20%B上涨30%C上涨50%D上涨100%。结果99%的人选了A,便宣传“99%的人赞成水价上涨20%”。这不仅不是民主,而且是公开强奸民意,是耍流氓。就在转基因问题上,已经接连爆出腾讯网和人民网“刷票门”丑闻,人民网被迫宣布“有人”恶意刷票,调查结果作废。但是也有人怀疑有官方背景,给政府信誉造成了严重损害。如果转基因问题能实行民主决策,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这些谣言自然就不攻自破了。这势必能够极大改善政府信誉。
总之,把转基因问题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开端好处极大,搞暗箱操作害处极大。
在转基因问题如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方面,我有以下建议:
首先,公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委员名单及职务等信息。应该把在转基因问题上有利益关系,即可以在转基因商品化中牟利的人清理出去,不能即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同时,应该吸收群众代表参与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不能都是专家。不要怕群众“不懂科学”,如果一种“科学”不能说服群众,那么更不能强迫群众接受。同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也应该自己食用批准的转基因食品,因为自己不吃更不应强迫别人吃,应该有全程监督,严防弄虚作假。
其次,应该组织在转基因问题上持各种观点的人公开辩论。近来各主流媒体上出现了很多专家辟谣及支持转基因的谈话,其实这样做可能效果适得其反。因为我国“专家”的信誉问题比政府更严重,越是辟谣,群众就越是怀疑里面有鬼。我认为比较好的方法是组织在转基因问题上持各种观点的人在电视上和网络上公开辩论,从最激烈反对转基因的到最强烈支持转基因的人都要有。真理是越辩越明的,经过几场公开辩论,究竟哪种观点有道理群众自然会做出判断。
再次,对某些地区的“偷偷摸摸”搞转基因的行为进行彻查。农业部表示国内未种植转基因粮食作物( 2010年03月03日 08:39 来源:新华社http://env.people.com.cn/GB/11061580.html)。而网上却有很多不同报道:如重庆南川农业信息网报道转基因9506小麦2000年在安徽面世并在山东种500亩(重庆南川农业信息网:特优转基因9506小麦在安徽面世http://www.ncsny.gov.cn/detail.asp?pubID=31852),21 世纪经济报道转基因主粮已失控,湖北掺杂出售转基因大米(湖北转基因水稻源头调查 种植者不敢吃自产稻米http://health.jxnews.com.cn/system/2005/06/29/002107160.shtml)等等。这些转基因粮食作物究竟是谁批准的?应该进行彻查,让媒体实地报道,全程监督,并处理有关责任人。
最后,应该在所有转基因食品的显著位置标明“含有转基因成分”。因为即使转基因食品真的完全无害,群众也应该有知情权和选择不吃的权利。而且西欧很多国家就是这么做的,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理应在保障群众知情权和选择权,保障食品安全等方面做得更好。
当然,这几条仅仅是最基本的,还需要采取哪些措施,应该由群众决定。一句话,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在转基因问题上如果能实现群众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必将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的大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