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笔行贿6个亿,能说说所为何事吗?
张志坤
巨贪赖小民被判了死刑,这消息多少有点出乎人们的意外,意外之后,人们无不拍手称快,以为这样的严惩终于构成对资本肆虐、对贪婪泛滥的一次重击。
但是,笔者以为,就公开公布的赖小民案而言,留下疑问却要远远大于其所带来的快意,人们在拍手称快之余,无将耿耿于如下事实,权威通报称“赖小民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主观恶性极深。在二十二起受贿犯罪事实中,有三起受贿犯罪数额分别在2亿元、4亿元、6亿元以上,另有六起受贿犯罪数额均在4000万元以上”。这就是说,赖小民曾经有那么一次受贿,一笔钱就居然达6亿元之巨。
这是多么令人震惊的数额啊!为此,人们不能不提出如下几个问题:
其一,如此巨贿所为何事?
6亿元巨资,在如今的中国应该相当于中西部省份里大多数县一年的财政开支了。有人做如此巨大的付出,究竟所为何事?为官?为命?还是为钱?如果还是为了捞钱的话,按照所谓“拿出一根毛,换回一头猪”的逻辑,6亿元行贿,应该是换得几百、上千亿的利益回报吧,这又究竟是哪一桩事情呢?
其二,是谁如此财大气粗?
古人形容形容财大气粗,曾有云,“一掷千金”。现在看来,汉语词典中的这个成语实在有点小家子气了,这个词今后恐怕要改一改才行,不然不足以描摹当代中国真正大款的豪气。譬如,向赖小民其人行贿者,几千万已经不再话下,在此之上,还攀上了亿元高峰,从2亿、4亿直到6亿之巨。这些人都是些什么人,居然如此财大气粗,有关部门能不能披露一下,让国人也开开眼、长长见识,总之没有必要为这等行贿者保密吧!
其三,6亿元行贿的结果如何?
任何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6亿元的付出不会白白打水漂而没有下文,一定要获得相应的回报才行,关于赖小民案件的权威报道对此只字不提。窃以为,这简直比任何悬疑小说还更加引人入胜,也许,有关部门是要在吊足人们的胃口之后,再予以公布、公开,以更加大快人们的精神朵颐吧!
赖小民这颗中国金融体系的大毒瘤长到这个份上戛然而止了,止步于一笔受贿6亿元这个历史记录,可谓前无古人。至于是不是还“后无来者”,眼下还在所难言。但一笔钱6亿元,居然有人敢送,有人敢收,这已经堪称是具有历史意义的开创了,这笔巨款足以诠释当代中国资本的力度与欲望的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