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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大培:私有化的所谓企业“改制”典型案例(二)

作者:左大培   来源:江南app网址   

  二、大连白云旅游汽车出租公司:以惊人的低价“出售”国有财产

       大连白云旅游汽车出租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公司)原是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下属的国有企业,为大连市第二大出租汽车公司,成立于1985年。公司成立之初,是靠企业从主管局借款200万元,购置日本二手车起家的。五年内,企业将借款还清,并在这批二手车淘汰换型中,又从银行贷款3000多万元,使企业的规模进一步扩大,十年内全部还清了银行贷款。公司完全靠自身的滚动发展起来。

2003年4、5月间,白云公司按上级要求进行了改制,原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吉山等15名管理层人员以404万元的协议价格将公司买下。在新注册的民营公司中,公司原经理刘吉山和原党委书记X女士共持有80%多的股份。2003年5月8日该公司重新工商登记,改名为大连白云旅游汽车出租有限公司。2005年该公司有职工129人,其中管理人员15人;共有营运车辆223台,均为桑塔纳和捷达轿车。公司主营出租汽车客运,同时有二星级酒店和酒楼各一座。

该公司的改制工作起于1997年。2001年末,大连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文件精神,专门组织考察团到浙江一带进行了学习考察。这次考察,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及考察团全体人员的强烈震撼,他们看到了浙江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变化,从而也决心加快大连市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2002年初,白云公司即被大连市建委列入改制企业之一。由于公司已经有了三年多的准备积淀,实际操作起来就容易了很多。
    该公司自称,改制过程有两大难题:一是职工问题,二是无形资产营运号牌问题。

按文件规定,企业在册职工不够200人的(含200人),改制方案必须经职工大会通过方可通过工会审批。当初公司在册职工不够200人,所以公司的改制方案只能由职工大会来讨论通过。但根据公司制定的改制方案,只有15名职工持股,这也就意味着有90%以上的职工在发生身份置换的过程中得不到股权。为避免改制方案得不到职工通过,该公司给职工吃了两颗定心丸:一是对职工全员接收,劳动合同一次性签订五年;二是承诺工资待遇不变,只能增不能减,确保职工的一切福利和生活质量有所提高。靠了这两颗定心丸使该公司制定的改制方案“在职工大会表决中全体员工一致通过”。

该公司改制的第二大问题也是其最要害的问题,这就是在资产评估阶段中无形资产营运号牌怎么评估的问题。据该公司宣称,在2002年10月25日的全市企业产改工作会议上,市建委把这个问题提出来,市领导当即责成市体改办、市财政、建委、交通局及市出租汽车管理处提出处理意见。11月25日市体改办就提出了报告,主张大连白云旅游汽车出租公司改制时对其出租汽车营运号牌的处理方法是:一个营运号牌缴2万元,一次性交款优惠1万元。市领导11月30日就给予了批复。该公司称:“在这里,我们充分看到了市政府领导在处理尚无先例疑难问题上的胆量和决心,也看到了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办事快捷、雷厉风行、果断处理疑难问题的工作作风,使公司改制面临的最大难题解决了”。而在实际上,这种“办事快捷”就是“雷厉风行”地将巨额国有财产白送给少数个人。

这里说的“无形资产营运号牌”就是大连市的出租车营运号牌。出租车营运号牌因为稀缺,在业内被称为“无价之宝”。大连白云公司在改制前作为国有企业而持有223个出租汽车营运号牌,这些出租车营运号牌是这家国有企业所拥有的最优质的无形资产,实质上是一种国有的稀缺行政资源。这些出租车营运号牌在白云公司的改制中被以每个1万元的超低价格转让给了这家企业的原管理层人员,这是白云公司改制中最要害的问题。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大连的出租车行业刚刚兴起时,出租车营运号牌由大连市政府有关部门无偿审批发放,当时并没有规定使用期限。1992年之后,由于出租车行业行情看好,出租车营运号牌已是黄金有价,“一号”难求。大连市开始对出租车营运号牌实行有偿拍卖。一个营运号牌从1992年初拍时的4万元成交,飙升到五年后即1997年以18万元落槌。此后,由于大连市内出租车已近饱和,自1997年起大连市就不再以任何形式发放出租车营运号牌,并出台《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条例》规定凡通过行政审批方式无偿取得营运号牌的经营者,须缴纳有偿使用金。大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处目前对每个无偿(即1992年前获得的出租车营运号牌)转为有偿使用的出租车营运号牌一次性收取10年2万元的有偿使用金。

一些知情人士告诉采访的记者,2万元有偿使用金只是交给管理部门的费用。实际上,一台新出租车在个人之间转让的话,转让价至少得30多万元,而出租车本身也就值10多万元,真正值钱的是出租车营运号牌。如果是包一台出租车干的话,向出租汽车公司交的“份儿钱”中大部分也是出租汽车营运号牌使用费,一天就得百八十元。对出租车公司来说,谁手中握有的“出租车营运号牌”更多,谁就能攫取更大利润。2004年3月,大连两家公司之间曾转让过10个出租车营运号牌,单价高达20万元。如果依此计算,白云公司的223个出租车营运号牌市场价值可达4000多万元。

     对于目前市场价值如此之高的营运号牌,在白云公司由国企变民营的改制过程中,大连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的处理意见是由无偿转为有偿使用,每个号牌按2万元计算,期限为10年。而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在相关改制批复文件中进一步提出:根据市领导的批示精神,白云公司改制时,如一次性缴清有偿使用金,“每个营运号牌有偿使用金优惠为1万元。”这也就意味着:由于转制政策的优惠,刘吉山等人只需付223万元,就能得到目前市场价值达4000多万元的223个出租车营运号牌,而且在转让条款中并没有限制二次转让的条款。

对于这种白送国有资产以养肥个别企业负责人的“国企改制”,一位熟悉内情的某公司经理评论说:“这种国企改制貌似合法,实际既不公平又不合理。白云公司一直靠国家借款和银行贷款生存发展,管理层人员自己从没投过资。别人挖空心思花高价都买不到的营运号牌,他们毫不费力就能得到。如果转手一卖,几千万元就揣入个人腰包。就是不卖他们也可以躺在这些营运号牌上坐收渔利,这不是天上掉馅饼吗?国有企业是国家的资产,巨大的利益这样落入极少数人手中公平吗?”
       一位出租车司机闻听此事十分感慨。他说:“我天一亮就得想着往公司交125元‘份儿钱’,从早忙到晚,辛苦一个月也就挣两千块钱。人家有权有门道,花这么点钱就能把这么多营运证弄到手,这是不是变相腐败?”

而白云公司董事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说:白云公司此次转制是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的,各项手续齐备,程序合理合法。自己在这家公司干了十几年,颇有贡献,从心里愿意改制为民营企业,因为这也算是一个回报。谈到出租车营运号牌的转让价格,他认为2万元有偿使用金不贵,优惠1万元显示出政府“聪明”。

这位董事长当然会对主持他的企业改制的政府官员们赞誉有加,因为这些政府官员十分“聪明”地无偿送给了他上千万元的财产。

白云公司自己公布的数字显示,在这次的企业改制之后,2004年该公司实现经营收入1626万元,利润484万元,经营收入比改制前的2002年增长了17%,利润增长了120%。根据这个数字推算,改制前该公司每年也有2百万元以上的利润。而该公司15名管理层人员买下该公司的协议价格不过是404万元!这也就是说,政府卖掉白云公司所能够收到的全部价款,还不到这个公司作为国有企业时两年的利润。白云公司管理层人员更是仅仅用一年的利润就付清了他们购买国有企业的全部费用。

       用一个国有企业一到两年的利润就买下这个国有企业的所有权,买下这个国有企业以后所有年份中的利润的所有权,这就是大连市白云旅游汽车出租公司企业“改制”的实质。这种企业“改制”是以惊人的低价“出售”国有财产,实质上将巨额的全民财产无偿送给了极少数的原国有企业领导。在大连白云公司,这种无偿赠送的数额特别清楚:政府只收了404万元,就把一个光拥有的出租汽车营运号牌就值4460万元的国有企业转让给了其原经营者。

辽宁省在国企改制产权交易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为促进和鼓励国退民进,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在土地、无形资产、管理层收购和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方面予以受让方诸多优惠。如一些地方规定:对产权交易中涉及的土地,价格优惠50%;内部职工受让或管理层收购持股或控股(MBO),价格优惠15%;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的,再优惠10%等等,形成了丰厚的“政策性得利”。

同时,国企转制过程中由于未充分重视无形资产,相关法律、政策不明确,也造成了“政策性得利”。辽宁信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注册会计师于超英指出,一些国有企业是老字号或知名企业,其商标、商号、销售网络以及掌控的公共稀缺资源(特许经营)等,经过多年的信誉积淀已成为金字招牌,价值非常可观。但是由于这些商标、商号、销售网络以及掌控的公共稀缺资源(特许经营)等没有实物形态,加之无形资产带来的效益存在着不稳定性,又缺乏利益主体的关注,因此往往不被纳入资产评估范畴或评估价过低,严重背离市场价值,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所有这些,都是以政府的系统性政策强行将国家和全民的财产送给极少数人,一方面严重损害国家和全体人民的利益,另一方面则飞速地制造出暴富的大资本家。

辽宁国有企业改制中出现的这些问题,在全国的企业改制中也是普遍存在的。

       本小节所使用的资料见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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