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黄蓝背后的胡扯蛋
黎阳
——私企内部出了问题,为什么矛头对准了国家和军队?——国有企业内部有问题骂政府,为什么私有企业内部有问题也要骂政府?
——私企监控录像硬盘出了问题难道是公安局的责任?——你的行车记录仪坏了拿不出交通事故的记录,难道就证明交警要隐瞒交通事故真相?
——幼儿园的孩子怎么会说“活塞运动”、“抽插”之类成人语言?如果幼儿园的孩子当真遭到性侵,那造成的伤害决不可能仅仅是“下体红肿”、“肛裂”而是“撕裂”。尤其“女童被猥亵到现场抢救”,家长怎么可能“一年多”都看不出来?红黄蓝这种规模的私企幼儿园如果当真肆无忌惮长期大规模组织猥亵儿童犯罪,那图的是什么?利润?靠猥亵儿童有多大的利润可图?如果图的不是利润,那岂不意味着推翻“资本唯利是图”的铁规律?
——不要公安侦破,不要司法审判,没有确切证据,不说自己的孩子怎样,光用没头没脑的“我听说”、“别人的孩子被性侵猥亵”、“光溜溜的爷爷、光溜溜的叔叔”、“让别的孩子一起围观”、“孩子不会说谎”等绘声绘色的文字渲染就给出了结论定了案揪出了“罪犯”:“丧尽天良!!!园长和她的老公勾结部队群体猥亵!时长一年多!从小培养!先让孩子观看别的小朋友被扎针、注入致幻剂,然后脱光检查身体,观看威胁全程!让他们认为这是正常的课程,正常的运动,小朋友们称猥亵为活塞运动!!!”、”天子脚下!如此猖狂!联合部队!联合红黄蓝新天地幼儿园旁边的老虎团,长期供他们猥亵!!” ……“公知”、“法律党”此时此地全部闭上鸟嘴装聋作哑,没一个跳出来高喊“法律至上”、“依法办事”、“不许用舆情干扰案情”、“不得未审先判”、“诽谤有罪”之类原则。
——如此漏洞百出自相矛盾荒唐怪谬的弥天大谎,为什么那么多人居然相信?为什么能掀起如此轩然大波?道理很简单:“只要司法一天不独立,我一天都不会相信”、“我不关心真相,我关心怎么表演真相”……醉翁之意不在酒,“公知”之意不在有无红黄蓝组织性侵犯罪,而在抓住机会、制造事端、颠覆体制、“颜色革命”。
——因为雇员个人犯罪,所以就证明雇主在组织犯罪,所以幼儿园园长就有罪,所以园长的老公就有罪;因为园长的老公是退伍军人,所以原来所属部队老虎团就有罪;因为红黄蓝的高管据说跟政府高官有密切关系,所以红黄蓝这一私企的内部问题就变成了政府的问题,所以就要问罪政府……按此逻辑,那你如此谣言诽谤政府,诽谤军队,制造事端,该当何罪?用你“一人犯罪,株连九族”的逻辑,你犯了罪,你的父母、雇主、子女、妻子、师友等等是不是都有关系?是不是都该“请君入瓮”也株连一番?
——“公知”说,按照西方国家的“言论自由”,这是批评政府,不是颠覆政权滋事犯法。不过按照西方国家的法律,如果任何个人或企业认为你的公开言论给自己带来了损害,就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照此逻辑,被诬陷“组织猥亵幼童”的红黄蓝幼儿园和园长及其老公完全可以对所有参与造谣传谣的人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一切物质精神损失——既然要按照西方国家的一套办事,那就来个彻底的,该怎么诉讼就怎么诉讼,该怎么赔就怎么赔,即使赔得倾家荡产也活该——“依法行事”无情可讲,别打算见势不妙来个“无知冲动”、“爱子心切”、“深表歉意”之类胡扯蛋就糊弄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