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打印

为捍卫英烈名誉权的法律组合拳叫好:烈士纪念日、《民法总则》第185条和实名跟帖

作者:千钧棒 来源:察网

为捍卫英烈名誉权的法律组合拳叫好:烈士纪念日、《民法总则》第185条和实名跟帖

题目上提到的三件事物表面上毫无关系,但是有一根红线把它们连在一起,那就是继承革命先辈和英雄烈士的光荣传统,依法捍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反击历史虚无主义逆流。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草案)》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中国烈士纪念日,并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

新华社北京2017年9月30日电,鲜花献英烈,哀思祭忠魂。烈士纪念日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30日上午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等,同首都各界代表一起出席仪式。

这是新中国的第四个烈士纪念日。

新的《民法总则》从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规定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要求用户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后注册账号,并对版块发起者和管理者实施真实身份信息备案、定期核验等。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不得为其提供信息发布服务。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谁建群谁负责

英雄人物的个人名誉、荣誉,总是与一定的英雄事件、历史背景相关联,也与近现代中国历史紧密相关,更与我国的社会共识和主流价值观相关。基于这些因素,英雄人物的事迹、形象和精神价值,已经成为中华民族共同记忆和民族感情的一部分,它们对现代中国具有不可替代的伟大意义,并由此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这些年来,在国外敌对势力的操纵下,国内一小撮人以改旗易帜为目的,高举历史虚无主义的黑旗,进行全方位、大规模的颠倒是非混淆黑白,雷锋被说成是造假,黄继光堵枪眼被认为是假的,董存瑞炸碉堡被认为是假的,邱少云烈士、狼牙山五壮士的事迹也被质疑,刘胡兰被恶意中伤成“红军连长的小三”,江姐被人说成是出卖色相的风流女性……,

另一方面,屠杀解放区人民的张灵甫抗战业绩被不断拔高,被说成是抗日英雄的代表,蒋介石被说成是“真正的民族主义者”,汉奸被说成是“真正的英雄”。“他自己下地狱,为的是减轻老百姓的痛苦”,西方列强对中国的侵略也被洗地为“是中国欺负西方人的结果”。

在这股逆流滚滚而来的时候,网络舆论界曾经是一片白色恐怖,谁要哪怕是公开表示一点爱国情感,对泼污英雄人物的行为发出哪怕是一点点质疑,就会受到一小撮人收买和操纵的水军的铺天盖地的谩骂和围攻,由于在网络上造谣诬蔑的低成本,以及在美国的“推广民主费用”的利益驱使下,正义力量曾经处于受到压制和被动挨打的地步。

而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正义力量开始有步骤地在意识形态领域展开反击。

如果说设立“烈士纪念日”是以国家的名义纪念英雄烈士,从正面弘扬英雄烈士们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历次斗争中不怕牺牲的精神的话,那么从今天开始实施的《民法总则》的第185条则是通过立法的形式,让广大民众和正义力量手中拥有捍卫英雄烈士的法律武器。

对于《民法总则》的第185条,部分法学“专家”就公开表示反对意见,其中代表就是“法学之花”贺卫方:

为捍卫英烈名誉权的法律组合拳叫好:烈士纪念日、《民法总则》第185条和实名跟帖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对于贺卫方之流的屁股决定脑袋的并且鼓吹通过司法改革的“威虎山小路”改变体制的所谓的“法律专家”,对于这么一个公开认为“共产党由于没有登记所以不合法”的“党员”,完全可以忽略其所谓的“不同意见”,倒是这类人跳出来充当反面教员证明了在《民法总则》中增加第185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185条写进《民法总则》是在这几年正义力量运用法律武器与历史虚无主义进行坚决斗争的背景下出现的。

在此前后,各地人民法院受理了几个案子并且最后作出了判决,包括黄钟、洪振快诉梅新育名誉权侵权纠纷案;黄钟、洪振快诉郭松民名誉权侵权纠纷案;葛长生诉洪振快名誉权侵权纠纷案;宋福宝诉洪振快名誉权侵权纠纷案;邱少华诉孙杰、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权纠纷案。以及最近的洪振快诉红歌会网和“狼牙山五壮士”连长之子名誉权侵权纠纷案。

在这几个案子里面,差不多都有前《炎黄春秋》执行主编洪振快的影子。

最后以洪振快等一小撮人的以失败告终印证了一条规律——捣乱,失败,再捣乱,再失败。

当然,虽然保护英雄人物的法条写进了《民法总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是在与之密切相关的《民事诉讼法》还没有进行相应的修改的时候,也就是还没有从法律上作出规定,以解决在英雄人物的近亲属都不在世的情况下,由谁来充当提起诉讼保护英雄人物的人格利益的诉讼主体的问题的时候,保护英雄烈士的法律体系还不完整。

民事诉讼主体,是指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我们通常所提到的民事诉讼主体,是指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上诉案件中上诉人、被上诉人。

合格的当事人直接关系到诉讼的结果。也称为正当当事人或者合格的当事人,是指对于特定的诉讼可以自己的名义成为当事人的资格。适格当事人就具体的诉讼作为原告或者被告进行诉讼的权能,称为诉讼实施权。具有诉讼实施权的人即是适格的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当事人未必是适格的当事人,法院只有针对适格当事人作出的判决才有法律意义,也只有正当当事人才受法院判决的拘束。

因此,在目前原有法律的基础上,在英雄烈士的近亲属不在世的情况下,还存在着由谁充当提起诉讼保护英雄烈士的人格利益的合格当事人的法律空白。因此,虽然有了《民法总则》第185条,那些所谓的“法律专家”仍然可以钻法律的空子,以“合格当事人”问题去干扰和阻挠人民法院对侵犯英雄烈士名誉权的案件的审判。

因此,有专家认为。第一方面,如果英雄烈士的近亲属没有提起诉讼保护英雄烈士的人格利益,国家有关机关例如检察院在接到公民举报尤其是提供证据的情况下也可以提起公益诉讼,追究侵害英雄烈士的人格利益这种侵害公共利益行为人的责任,;第二方面,如果英雄烈士的近亲属都不在世,没有直接保护英雄烈士人格利益的近亲属,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有关机关例如检察院在接到公民举报尤其是提供证据的情况下也可以提起公益诉讼,让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保护社会的公共利益。

这一点非常重要,只有《民事诉讼法》根据《民法总则》第185条规定作出相应的修改,才能形成保护英雄烈士名誉权的完整的法律体系,才能有效地保护英雄烈士的名誉权,捍卫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

上面所说的以法律手段维护英雄烈士的名誉权,通常是指针对那些在公众场合以公开身份侵犯英雄烈士的名誉权的案件。但是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他不一定以公开的身份这样做,而是利用在网络上匿名发帖子的便利,通过发帖子和跟帖同样进行侵犯英雄烈士的名誉权和侵犯其他公民的名誉权的违法活动,进而达到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

而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中关于“实名跟帖”规定以及“谁建群谁负责”的规定,即使不能说是完全堵死一小撮人利用网络侵犯英雄烈士的名誉权和侵犯其他公民的名誉权的路子,起码也是对这种行为的有效约束。

国内一小撮人在国外敌对势力的操纵和支持下,不但利用网络上发帖子的匿名性的便利,造谣惑众抹黑英雄烈士,也常常煽风点火,在社会上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稳定。关于这一点,相信很多人都刻骨铭心,我在这里就简单叙述。

2013年8月27日0时27分,新浪微博有网民发布信息称“狼牙山五壮士实际上是几个土八路,当年逃到狼牙山一带后,用手中的枪欺压当地村民,致当地村民不满。后来村民将这5个人的行踪告诉日军,又引导这5个人向绝路方向逃跑。”该信息引起众多网民的转发及评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越秀警方通过网络巡查发现该不实信息后,立即组织民警开展调查,于29日21时许在越秀区文化里某居民楼将信息发布人张某(男,广州人,46岁)抓获。经审查,张某承认自己虚构信息、散布谣言的违法事实,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7日。

去年,律师任全牛捏造“考拉”在看守所里面受到性侵的谣言,并且发动所谓的签名请愿请美国总统出面干涉,最后被抓获。

今年除夕夜,一位警官在执勤的过程中被五人殴打致死,于是有人在网络上以警察维护体制为由,鼓动某些人杀警察,后被查获并且拘留。

上述这些人也许由于在自己的微博、微信上发布信息造谣惑众、煽风点火,相对容易查获,而某些匿名注册在网络上跟帖造谣惑众并且煽动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人查起来就有一定难度。因此,国家网信办关于“实名跟帖”的新规定以及“谁建群谁负责”的新规定出来以后,等于把盖子掀开,让里面的蚊子苍蝇老鼠暴露在阳光下,于是,某些习惯于在阴暗角落里面活动的一小撮人恨得要命,暴跳如雷,大喊大叫,指责政府收紧舆论等等,与它们所谓的“普世价值”背道而驰。但是富于讽刺意味的是,在所谓的“普世价值”灯塔国美国,在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以后,出现了下面的声音——

“社交媒体须肩负分辨真伪信息之责”;

“网络上的虚假信息对真实世界造成了不良政治影响”;

“社交媒体应该聘请更多人对广泛传播的文章进行审查”……

假如你认为它们来自某份中国的官方报纸,那你想错了。这三句话分别出现在英国《金融时报》、美国《纽约时报》和美国《华尔街日报》上。

从特朗普“令人吃惊地”赢了美国大选以后,西方媒体开始“不约而同”地对社交媒体Facebook进行口诛笔伐。

比如,美国《商业内幕》说,美国一半的人在指责Facebook,认为其平台上的假新闻影响了美国大选,将最不靠谱的总统候选人送进了白宫。

美国《赫芬顿邮报》也抱怨说,Facebook 热门话题板块上针对希拉里谣言数量尤为突出, Facebook 对这类谣言的整治不力。

《纽约时报》的一篇署名文章毫不留情地批评,Facebook或许希望保持中立,但是这是一种“虚伪且危险”的态度,因为现在有大约44%的人从社交平台获取信息。在另一篇报道中,该报还指责社交网络多年来基本上没有抑制虚假信息的举措。

在一片指责声中,要求加强审查的声音渐起。

金融时报还专门就此发了一篇社评,认为Facebook网站上谣言泛滥,已经到了不得不治理的时候了。

《华尔街日报》援引雪城大学专门研究社交媒体的通信学教授Jennifer Grygiel的话说,仅仅依靠用户是不够的。相反,脸谱应聘请更多的员工,以审查广泛共享的文章,并删除那些假消息。

这就是“普世价值”灯塔国美国的媒体对待在本国出现的不实信息和出现在中国的不实信息的双重标准,他们整天嚷嚷中国没有言论自由,要中国给予那些第五纵队的人以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自由,而对于发生在美国的不实信息问题,他们主张加强审查,抑制虚假信息,整治谣言,删除假消息。而西方媒体关于加强审查、整顿网络和抑制虚假信息的说法恰好又印证了我们国家加强网络舆论管理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捍卫英雄烈士的名誉权问题,不仅仅是英雄烈士的个人问题,更是捍卫社会主义制度,粉碎国内外敌对势力改旗易帜阴谋的大是大非问题,烈士纪念日的设立让人们永远牢记英雄烈士的不朽功绩,《民法总则》第185条为捍卫英雄烈士的名誉权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供了法律武器,而国家网信办关于“实名跟帖”的新规定让一小撮人利用网络进行包括侵犯英雄烈士名誉权在内的破坏活动遇到了有力的阻击。

我们为国家在反击敌对势力的阴谋的过程中同时打出的这一套组合拳叫好!



//www.pegstown.com/wzzx/llyd/zz/2017-10-02/46502.html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