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6日,洪振快诉红歌会网侵犯名誉权一案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择日宣判。此案久拖不决,直到今日,法院方面委派法官亲自将判决书送到红歌会网代理律师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杨松律师处,我们才终于迎来了这个喜讯。
结论就是:侮辱先烈的洪振快再次败诉!法院驳回洪振快方面“所有诉讼请求”。
对此,赵小鲁律师评论道:刚刚,深圳法院作出一审宣判,驳回洪振快起诉刘宏泉和红歌会网的诉求。祝贺杨松和各位战友取得反击洪振快为代表的历史虚无主义的重大胜利 以诋毁抹黑否定英雄为特征的,否定共产党共和国人民军队和人民革命历史的历史虚无主义逆流,,是境内外敌对势力对中国和平演变的主要形式 意识形态斗争法律化的特征,已经越来越明显。要彻底取得反击历史虚无主义的胜利,单靠说理,已经不能就转共产党在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中的被动局面。我们必须依靠国家法之重器,用法律保卫英雄名誉,保卫革命历史,保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杨松和各位战友功不可没。你们的胜利,也为尽快推进国家英烈名誉保护法的立法工作,添柴加火!洪振快们不论如何疯狂,终将被国家立法的烈火烧成灰烬。为你们浮一大白!
在此,我们为深圳宝安区人民法院在此案中主持正义,面对洪振快一方在微信微博等地“制造舆论”“自我美化”,仍然站在了爱国正义网民的一边,依法公正判案,再次令侮辱先烈的洪振快败诉而归,值得点赞!也值得全国的人民法院学习!同时,我们也再次感谢杨松律师及其同事们的倾情付出,为捍卫正义,捍卫先烈荣誉,打击邪恶势力,立下了汗马功劳。
以下是判决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