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岐山强调“政府无限责任”,纠正“有限政府”误区
江宇
在中国历史传统中,“政府”历来是广义的,承担着无限责任。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以及法院和检察院,在广大群众眼里都是政府。在党的领导下,只有党政分工、没有党政分开,对此必须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这段话让许多网友感到振奋,认为是对近年来我国流行的一种“党政分开”、“小政府”、“政府管得越少越好”的错误观点的正式回应。
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形成了一种认识误区,即认为经济增长源于“小政府”,政府对经济干预越少,经济增长越快。因此只要继续减少政府的经济职能,就能够激发市场活力,让经济增长恢复。
这种“政府越小越好”、“政府管得越少越好”的理念,是典型的新自由主义理念。这种理念起源于西方80年代,这种观点甚至不是经济学教科书上的观点,而是带有宗教信仰色彩的一种话语迷信,这种迷信是上世纪80年代西方新自由主义改革之后出现的,垄断资本营造这种话语,在国内是要突破政府对资本特权的限制、以便有利于垄断资本获得更大的超额利润;在国际上则是将其作为对发展中国家意识形态输出的工具,让发展中国家放弃民族主义的经济政策,以便巩固和加强发达国家在全球经济中的优势地位。
抛开其意识形态因素,不管在理论还是实践上,“小政府”的观念也不成立。
从西方国家的情况来看,其在现代化初期就离不开政府的强力推动,英国、美国等早期资本主义国家,在建立初期实施了严格的国内贸易保护,并且是通过政府开辟海外航道、圈地运动等为工业化准备了条件。德国、日本等后起的资本主义供国家,在现代化初期就是以政府主导的国家资本主义方式优先发展重工业。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启动初期,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政府,就更难以启动。
相反,目前广大陷入贫困陷阱的发展中国家,则是受制于政府能力不足。在现代化的初期,政府起着维持安全和秩序、构建国内统一市场、提供公共服务、实施产业政策等办法,而这些国家的政府没有能力履行基本的职责,以至于现代化久久不能启动。
西方国家进入现代化的之后,政府的职能也不是削弱了,至今在国际上相比,发达国家的政府职能明显强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史学家Marc Law 和Sukkoo Kim(2011, p.113)也写到:“尽管美国号称是世界上最大的自由市场经济体,政府管制仍是经济活动的重要特征。一切都在管制之下:无论是美国人吃什么食物、开什么车、怎么看医生,还是决定从哪里借钱,又贷款给谁的金融体系。”那种把一切政府监管虚无化的观点,认为市场自身能够做到优胜劣汰,这并不符合事实,市场上广泛地存在信息不对称,买家没有卖家精,政府进行监管、制定标准、进行认证、披露信息,是一种公共产品,为了有助于市场主体以较低的成本获得信息,做出正确的选择。例如,对技能人员授予职业资格证书,就是对其执业能力的信息向社会的披露,是减少交易成本的办法。如果没有这种认证,企业如何判断一个人的能力呢,可能每家企业都要付出时间和成本进行认证,这就是社会资源的浪费。
政府就同时具有“掠夺之手”和“保护之手”两个角色,关键是看政府代表谁。一方面,政府可能同利益集团勾结起来对社会进行攫取;另一方面,也只有政府才有合法权力来遏制利益集团,维护社会公正,提供公共服务,并对外维护国家利益。在现实中,有些人希望捆住政府“掠夺之手”,这种主张有利于国家发展和人民大众;另一些人则希望捆住政府“保护之手”,让政府不要遏制利益集团、不要调节收入分配、不要搞社会福利,因为这些做法对有产者不利。可见,同样嘴上念叨“限制政府权力”,心里的算盘可能完全相反。
这样的例子层出不穷。20世纪70年代,新自由主义在拉美大行其道。以智利独裁者皮诺切克为代表的政客,通过政权的力量强制推动市场化、私有化,结果使财富迅速向寡头集中。信奉“看不见的手”的人却用“看得见的手”来强制推行市场化,这本身就是一个讽刺,实际上是为大资产阶级的利益开道。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道路最本质的特征。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现代化的组织者、领导者,在中国现代化模式中起着核心作用。旧中国无法启动现代化,缺乏一个能够凝聚全国人民意志、形成共同目标的政权,是一个重要的约束。无论是清政府、北洋军阀还是国民党政府,都没有建立一个能够启动现代化的国家政权。
中国在政府职能上,既没有像前苏联那样完全包办代替,但也没有陷入新自由主义“小政府”的陷阱,而是在引入市场机制的同时,不断强化国家能力。中国共产党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中国的政府在经济运行中,不仅是简单的“守夜人”、“裁判员”,而且更重要的是,中国的社会主义政权是人民利益的代表者,代表人民来治理和驾驭市场和资本,政府的经济职能不仅局限在制定规则和保持宏观经济稳定,而是在举办公有制经济、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促进共同富裕、参与国际竞争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作用。
中国积极有为的政府,避免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中的两类陷阱。一个问题是政府软弱涣散,缺乏必要的国家能力;另一个问题是政府为强势利益集团所俘获,代表少数人的利益剥夺大众。
有一种很流行的观点认为,我国的经济增长是出于“减少监管”,政府一放手,市场就有活力了,这种解读并不正确。支持这种观点一个主要的理由是,80年代改革开放之初,政府放松了对农村多种经营和城市民营经济的监管,结果出现迅速的经济增长。这确实是历史事实,但是经济增长的原因并非是出于去监管,而是由于发展农村多种经营的条件已经具备了,放松监管仅仅是把这种可能性变成了现实性。今天,尽管行政审批仍然有些阻碍发展的成分,但是同样有一些领域存在着监管不足和政府缺位。比如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民营医院等等,审批不是过于严格,而且恰恰相反,该管的没有管到位。
自由放任的市场机制如果不受制约,就会在资本利益的裹挟下,冲破人类的一切社会关系,把一切都变成商品,失去其自然和社会属性。一无所有的劳动者成为商品,只能接受资本的盘剥,从而造成尖锐的社会分化和对立。土地变成商品,会造成恶性兼并和大量流民、生态破坏;资源环境变为商品,会导致环境透支;自由放任的市场无法解决医疗、教育等产品的公平提供,从而也需要政府承担责任,确保人自身的全面发展。可见,有为的政府才能构建有机的社会,有机的社会才能诞生有效的市场。
如果盲目地迷信“去监管化”,不加分析地缩小政府职能,不仅不能带来经济增长,还可能增加新的风险,增加无效供给。比如,在涉及环境、安全、规划的行业简单地放松监管,就会导致企业为了追逐利润对社会造成危害(负外部性),对金融机构的设置放松监管,就可能导致欺诈投机等金融风险的增加。一些地方为了招商引资、刺激经济,放松了对私营医院的审批,结果导致以片面追求短期经济利益的大量资金进入医疗领域,给后续的监管带来更大的难度,也给患者增加了痛苦。这些都是政府应该提供的公共产品。如果放弃了这些职责,短期内可能会有助于经济增长,但是长期并不可持续,而且有巨大的副作用。
从思想方法上说,对绝对市场化的迷信、对私有制的迷信、对小政府的迷信,归根到底是犯了“刻舟求剑”的错误,把改革开放初期成功的经验绝对化、教条化了。只有继续解放思想,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才能避免对改革开放历史经验的教条主义化,做到始终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不断使改革适应新的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