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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起底南海仲裁案仲裁庭真面目

作者: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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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这个仲裁庭完全是一个临时机构,它和其他国际权威司法机构没有任何正式关系。它不为裁决结果负责,也没有任何机构为这个仲裁庭背书。这只是一个临时拼凑的草台班子。它以人力和资源有限为由,支付一笔不菲的服务费,请常设仲裁法院代为承担秘书服务,企图以此能借助上后者的名气抬高身份。

7月12日,一个由五名仲裁员组成的临时仲裁庭,对菲律宾南海仲裁案作出了所谓最终裁决。且不论仲裁结果有多荒唐,这个机构本身就存在诸多让人质疑之处、不合常理之处、滥用国际法之处,其别有用心地自导自演的一场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闹剧,给国际法史上留下一段极不光彩的印迹。

草台班子的虚假

所谓南海仲裁案裁决公布后,一些西方媒体以“联合国背景的仲裁庭作出裁决”、“常设仲裁庭作出裁决”等发布消息。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南海仲裁案仲裁庭绝不是“国际法庭”,只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在海牙组建,属于因案而设、案终而撤的临时班子。本刊记者采访调查发现,临时仲裁庭与同样位于海牙的国际法院(ICJ)没有任何关系,后者是联合国主要司法机关,根据《联合国宪章》设立。

北京时间13日晚间,国际法院在其官方网站首页发布提示信息说,国际法院希望媒体和公众注意,南海仲裁案裁决结果由常设仲裁法院提供秘书服务下的一个特别仲裁庭作出。国际法院作为完全不同的另一机构,自始至终未曾参与该案。

联合国官方微博13日也发布声明说,常设仲裁法院与联合国没有任何关系。

国际海洋法法庭新闻发言人朱莉娅·里特尔则向本刊记者澄清:“临时仲裁庭不从属于国际海洋法法庭。”她说,国际海洋法法庭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287条第1款提及的所有法院、仲裁庭都不存在上下级从属关系,因此不会对“其他法院或法庭”作出的裁决发表评论。

“这个仲裁庭完全是一个临时机构,它和其他国际权威司法机构没有任何正式关系。它不为裁决结果负责,也没有任何机构为这个仲裁庭背书。”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副院长孔令杰说。

正如上述国际法院发布的信息指出的,临时仲裁庭与常设仲裁法院(PCA)也没有直接关系。略微“有关”的是,常设仲裁法庭为本案仲裁庭提供秘书服务,并将位于海牙的和平宫租借给仲裁庭作为庭审场所。

2013年6月成立的临时仲裁庭,是一个临时拼凑的草台班子。它以人力和资源有限为由,支付一笔不菲的服务费,请常设仲裁法院代为承担秘书服务,企图以此能借助上后者的名气抬高身份。

本刊记者14日给常设仲裁法院发出邮件,征询这次仲裁案的具体账目清单。截至记者发稿时,对方未予回复。

但据知情人士披露,菲律宾单方面强行提起的南海仲裁案中,常设仲裁法院总计向争端当事方收了285万欧元。其中一部分是充当书记处的费用,剩余的则要发放给5位仲裁员,而后者拿的是“大头”。中国因不接受、不参与这一仲裁,一次也没有缴纳。菲律宾不仅缴纳了自己的份额,为了保证仲裁进行下去,还“代替”中国缴纳了中国的份额。

熟悉这类组织运作的专业人士告诉记者,成立临时仲裁庭这类临时班子无非是为了让那些“趴活儿”的法官和仲裁员“赚点外快”,跟联合国、国际法院根本不沾边,因为国际法院等国际司法机构里的法官是“吃饷的”。

找吃外快的法官,而不是拿饷的法官,是菲律宾律师团花心思安排的路线。那些西方大牌律师也清楚,“趴活儿”的法官与拿“官饷”的法官是有区别的。

初步核算,三年来仲裁案费用开支约为2600万欧元,约占2015年菲律宾财政预算的两千分之一。刨去向常设仲裁法院支付的285万欧元,剩余部分可能都用在了律师团和“证人”身上。

联合国国际法院法律专家毕家玮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南海仲裁案、仲裁庭乃至常设仲裁法院与联合国没有任何关系。理论上讲,只要肯花钱,花大价钱,国家、企业或个人都可以通过这些所谓的仲裁庭打官司。

民事官司、商业纠纷,收点诉讼费、劳务费,本无可指责。但是,官司涉及国际争端,当事方是国家政府,保持司法者守法、中立、公正,是重要考量。

归属联合国的国际法院,在审理涉及国际问题时,法官的酬金、薪水一概由联合国支付,以保证司法人员客观中立。而具体到所谓的南海仲裁案,容许一方包办仲裁费的做法本来就非常可笑,且不说极易影响仲裁判断了。

法律人士解读,在国际仲裁事务中,这种做法可能导致仲裁庭的极度偏颇。而且,在一些仲裁案中,仲裁员是可以与当事方议价的,在只有一方愿意支付的仲裁案中,很难不让人联想到仲裁员的仲裁取向是否会向出资方全面偏移。

像南海仲裁案这种单方提起、单方参与,最终做出荒唐无效的判决也有先例,其结果同样是废纸一张。

2013年,荷兰就俄罗斯扣押一艘荷兰籍破冰船一事提出仲裁申请,而俄罗斯认为仲裁庭无管辖权拒绝参加。荷兰为俄方“垫付”了15万欧元仲裁费,单方面强行推进仲裁。仲裁庭做出要求俄罗斯赔偿损失的裁决,俄罗斯没有接受仲裁结果。

常设仲裁法院中国仲裁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刘楠来指出,这类仲裁属滥用国际法,是给国际法治留下的反面判例。如果在无法取得一方认可的情况下,所有的国际争端都走向单方面仲裁,那么,国际法的权威就会受到毁灭性冲击,有悖“定纷止争”的国际法精神。

自欺欺人的“猫腻”和“怪胎”

国际权威司法机构均有严格的组成程序。比如,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由《公约》缔约国大会选举,获得三分之二缔约国表决中三分之二票数,且该票数应为全体缔约国的过半数当选,庭长和副庭长由法庭选举产生;国际法院法官由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分别选举,法定参会人数过半数当选,法院院长和副院长由法官投票选举产生。

在组成人员方面,根据有关国际规则和国际司法实践,法官和仲裁员的选任应尽可能全面代表世界各个地区和不同法律体系。因此,国际法院由来自各大洲的15名法官组成,国际海洋法法庭更有多达21名法官。

反观南海仲裁案仲裁庭,首席仲裁员和仲裁员由指定和协商产生。仲裁庭法定成员为5人。根据《公约》附件七第8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应以仲裁员的过半数票作出,不到半数的仲裁员缺席或弃权,应不妨碍仲裁庭作出裁决。”也就是说,以5名仲裁员为例,3名仲裁员参与投票即可作出裁决。

分析人士认为,少数仲裁员对案件包括证据在内的诸多方面拥有绝对控制和自由裁量权,把涉及重要海洋利益乃至是国家核心利益问题交到多则5人、少则3人手中决定,显然轻率而无法接受。

临时仲裁庭五名仲裁员中,由提起程序的一方指派一人,由争端他方指派一人,其他三人由前两人协商指派。由于中国从一开始就明确了不接受、不参与的立场,五名仲裁员无法凑齐,此时,时任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日本人柳井俊二出现了。

柳井援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的另一条条款,自己帮中国指派了一名仲裁员,以及剩下的三位。

《公约》确实规定了在双方无法协议指派另外三名仲裁员的情况下,可由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作出必要的指派。柳井是时任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由他指派在《公约》程序上看似合规,但问题在于,柳井本人就具有颇多争议,特别是他的日本籍身份以及他与日本安倍政权的亲密关系。另外,他还在涉及东海等问题上有过鲜明立场。这些因素决定了他理应主动回避南海仲裁案。而且,关于法官是否适合司职的规定,不仅有《公约》限制,更有很多其他国际司法条文约束。

据各项资料显示,柳井俊二是日本资深外交官,也是日本右翼势力的代表。柳井长年担任安倍政府安保法制恳谈会会长职务。这一职务的实质就是安倍政府智囊团的首席,其个人政治立场非常明确。

早在1990年海湾战争期间,任日本外务省条约局局长的柳井推动通过了日《联合国维和行动协力法》,让自卫队正式走向世界;2013年8月4日,在仲裁庭组建刚满1个月时,他以安保法制恳谈会会长身份参与日本NHK《星期日讨论》节目,并在节目中公开阐述政治立场,认为“日本”的岛屿受到“威胁”,强调日本存在“敌人”,需要强化武力等多方面来“保障”日方安全。

2014年5月,正是柳井将要求“解禁集体自卫权”的报告书交到日本首相安倍手中。柳井还曾于1999年任日本驻美大使,深得美方信任。2001年10月,他因牵涉滥用外务省机密费受到处分而丢官赔款,其“职业道德”亦令人怀疑。

专家表示,虽然根据《公约》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在特定情形下有权组建特设仲裁庭,但其政治背景和明显的政治倾向理应构成法定回避事由。

临时仲裁庭的5名仲裁员分别是——加纳籍首席仲裁员托马斯·门萨、法国籍仲裁员让-皮埃尔·科特、波兰籍仲裁员斯坦尼斯拉夫·帕夫拉克、荷兰籍仲裁员阿尔弗雷德·松斯和德国籍仲裁员鲁迪格·沃尔夫鲁姆。其中,4人是国际海洋法法庭的法官,当时是柳井的“手下”。

为了“符合程序”,柳井为不接受、不参与仲裁案的中国指派了一名仲裁员,即波兰籍的帕夫拉克。但熟悉国际法律界的专家一眼就看出,相比其他4人的“经验老到”,帕夫拉克资历最浅。

由此,柳井藏身幕后把自己违背国际法司法独立性原则的事实掩盖起来,把5名对亚洲缺乏了解、从未涉足南海事务的仲裁员推到台前,开始滥用法律语言炮制这出政治闹剧的台词。

专家表示,南海问题是一个由来已久的、区域性的、高政治敏感度的重点海域纠纷。但仲裁庭中不仅没有亚洲籍仲裁员,而且从仲裁员背景看显然缺乏对南海问题、亚洲复杂的地缘政治以及历史与现实问题的充分了解。

日本外务省中国课前课长浅井基文曾与柳井共事。他向本刊记者直言,柳井俊二曾经担任过安保法制恳谈会的会长,是安倍的“好伙伴”,这个仲裁庭也是柳井在考量安倍政权意向的基础上搭建的。

浅井说,由柳井来决定仲裁员,简直难以想象。“如果他们真的有意开展公平仲裁,就应该选择充分了解亚洲、了解南海现状的人来担任,但柳井选出的人选完全体现不到这一点。从这次裁决结果也可以看出,这是由一些完全不了解南海的人肆意做出的判决。在判决之前,结论就已经事先准备好了”。

“仲裁庭人员构成代表性严重不足,无法实现全面、平衡,这使仲裁庭的公正性受到根本质疑。”孔令杰表示,整个仲裁庭的组成人员普遍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无法做到客观、独立的裁决。

孔令杰说,临时仲裁庭仲裁员的背景有明显瑕疵。如沃尔夫鲁姆一直以来都比较激进,在过往案例中热衷于“造法”,即把《公约》上一些界定模糊的地方,根据自己的主观认识来“完善补充”。

仲裁庭人员构成代表性不足等种种问题,在国际海洋法法庭也引发争议。国际海洋法法庭前庭长、佛得角籍法官叶肃斯表示,他对4位仲裁员均来自欧洲深表关切。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籍法官卢次基曾在仲裁庭组成过程中致信柳井俊二,指出中国是被迫陷入仲裁程序。俄罗斯籍法官戈利钦表示同情中方在本案中的立场。

国际海洋法法庭前法官图尔克认为,临时仲裁庭来自欧洲的仲裁员明显偏多。他强调,“南海争端的本质是领土主权争端,不是单纯的法律问题,任何将涉及领土主权争端的政治问题包装成法律问题的做法都是自欺欺人。”

据熟悉国际司法体系的人士介绍,在国际司法机构中,对仲裁员的专业要求原本就比国际法官要低,例如,常设仲裁法院仲裁员的入职门槛低于国际法院法官。至于临时仲裁庭的门槛,更不可与国际司法机构相提并论。

5名仲裁员中,除柳井指派“代表中方”的帕夫拉克外,其余4人中,门萨曾参与审理过5桩涉及海洋相关争议的仲裁案,沃尔夫鲁姆参与审理过3桩。而翻看他们在过往仲裁案中的立场就会发现,都曾罔顾案件中隐藏的主权问题,都曾有随意扩大仲裁庭管辖权的先例。

菲律宾指定的仲裁员沃尔夫鲁姆曾在2010年12月至2015年3月参与仲裁查戈斯群岛案(毛里求斯诉英国)。当时,英国提出案件涉及主权问题,不在仲裁庭管辖范围内,但沃尔夫鲁姆联合其他仲裁员签署联名反对意见,一口咬定仲裁庭具有管辖权。

在荷兰诉俄罗斯扣押“北极日出”号破冰船仲裁案中,沃尔夫鲁姆虽不是仲裁员,但却与另一法官联名发布单独意见,指责俄罗斯“不应诉”的立场。

国际法专家指出,仲裁员过往经验中表现出对某一种有争议做法的固有意见,可能会对其他案件的判断产生严重影响,导致在其他案件中出现预设立场或预判结果的可能,有损仲裁的公正性。

柳井比谁都清楚这一点。他只需在指派仲裁员前对候选仲裁员的过往倾向和观点进行大致判断,就可以拼凑一个完全倒向菲律宾的仲裁庭。这是所有明眼人都能看出来的猫腻,并不高明。

更为滑稽的是,个别仲裁员和“专家证人”在审理过程中,竟然会出尔反尔推翻自己以往长期坚持的观点。

在2015年11月关于实体问题的庭审中,菲律宾所请“专家证人”斯科菲尔德教授,一改以往其学术成果中称太平岛为“岛”的说法,在本案中将其定性为“礁”。斯科菲尔德曾撰文说,南沙群岛至少存在12个符合岛屿定义并可以主张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岛屿。然而在仲裁庭听证时,他却反口称,南沙群岛没有一个岛礁可主张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还有,荷兰籍松斯教授一直主张,确定岛礁的法律地位是海洋划界密不可分的组成部分。而成为本案仲裁员后,这位教授一改过去秉持的立场,反而认为岛礁法律地位的判定可以与海洋划界问题脱钩,为菲律宾恶意规避中方有关海洋划界的排除性声明背书。

事实证明,在后来的裁决书中,多处显示出“低门槛”仲裁员作出的不严谨判断,并明显地反映五人仲裁庭的政治倾向性。

刘楠来在仔细分析这个仲裁庭的裁决书后,认为存在太多专业上的不严肃和不专业。例如,在有关岛礁地位的裁决中,仲裁庭自称指定了“一名水文地理专家协助评估菲律宾的技术性证据”,这名专家同意了菲律宾关于一些岛礁的认定。刘楠来指出,仲裁庭仅仅根据“一名水文地理专家”和菲律宾单方面观点就做出裁定,没有完整的证据链,这是很不严肃的做法。对于南海岛礁的实际情况,国际上存在不同说法,不少很有声望的地理学家和海洋法学家都认定太平岛是岛,而非礁。

刘楠来特别指出,仲裁庭故意模糊和回避岛屿归属问题,试图通过否定“九段线”的历史性权利主张来否定“九段线”的合法性,从而否定中国对“九段线”以内的岛礁主权,正是迎合了某些国家的需求,这是对《公约》不判断主权归属的违背。

不少法律界人士在阅读裁决书的英法文原版后都读出一种傲慢、武断和偏激的味道,纷纷提出,不知这种“怪味”是因不专业所致,还是仲裁员们内心情绪所致。

闹剧幕后操控的黑手

菲律宾南海仲裁案,菲律宾前总统阿基诺三世是明面上的操刀手,是台前的丑角,幕后推手则是西方干涉主义和霸权野心。

炮制南海仲裁案已证明不是菲律宾一国所为。打着“亚太再平衡”幌子的美国,与在菲律宾政坛植入的一些根系人物合谋,使阿基诺三世成了这一丑剧的前台人物。

现有证据已经表明,自2012年4月黄岩岛事件前,就已经有美国人在捣鼓用“国际司法”伎俩炒热南海问题的阴谋。

也有证据表明,正是美国背后作祟,才促使菲律宾在黄岩岛事件末期作出放弃对话的决定,让中菲关系陷入僵局。

还有证据表明,正是在黄岩岛事件后,美国通过当时的菲律宾阁僚鼓捣,把阿基诺三世推上了仲裁的不归路。有菲律宾学者给出了结论:正是美国的阴招让阿基诺三世出了昏招。

当然,美国不会也不用自己露面。在南海问题上,在美国的鞍前马后,自有日本人“打下手”。显而易见的证明有二:一是,临时仲裁庭宣布结果前,日本各路人马利用各种场合寻求对仲裁结果的支持,可惜被敢于直言的柬埔寨首相洪森抓个正着并大告天下;二是,一手组建南海仲裁庭的国际海洋法法庭前庭长柳井俊二,就是日本首相安倍晋三的重要智囊。

南海仲裁案成型阶段的政治脉络很清晰:美国暗中鼓动菲律宾提起仲裁案,暗中给菲律宾提供必要的支持,美国的日本“跟班”在搭建仲裁庭事宜上暗中打点好一切。

过去3年,包括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内的美国各级军政官员,在不同场合用发言、声明等形式表达对仲裁案的支持。日本则卖力地游走于东南亚各国之间制造杂音,并借七国集团峰会等国际场合炒作南海问题、渲染紧张局势。

把菲律宾推入仲裁案的死胡同后,美国打起了所谓“法治牌”。2014年,美国和菲律宾发表支持仲裁案的联合声明。同年,奥巴马在访菲期间公然表示支持仲裁案。

此外,没有美国法律团队的手把手策划,菲律宾根本无力提起仲裁。美国律师的贡献不仅仅限于帮助菲律宾起草了数千页的法律文书、代表菲方参与仲裁庭辩论,而且这个豪华律师团还与仲裁庭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

代表菲方的美国律师奥克斯曼与临时仲裁庭的多数仲裁员以及柳井曾多次共事。明知有此经历,可他却仍然作为争端一方当事国的代理律师出庭,公然挑战国际司法公正。

奥克斯曼与美国政府也渊源颇深。他曾作为助理法律顾问在美国国家海洋、国际环境和科学事务局工作十余年。他还作为美国政府代表出席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并主持会议起草委员会英语语言组的工作。虽然,美国至今未签署《公约》。

有美国媒体透露,是与美国利益关系极其密切的时任菲律宾外长德尔罗萨里奥,向阿基诺三世推荐了奥克斯曼。

毋庸置疑,奥克斯曼与美国政府的关系、奥克斯曼与菲律宾的关系、奥克斯曼与仲裁员的关系、仲裁员与柳井之间的关系、柳井与安倍的关系、安倍与美国的关系,以及那些现在尚不为人知的关系与利益链,编织起了一张巨大的政治利益网络。

假借法律的名义,靠给钱就办事的法痞们在这张关系网上玩耍3年后,把早已预设好的裁决结果抛了出来,这出闹剧虽然收场,但揭穿这些法痞践踏国际司法公平正义行径的大幕已快速拉开。

菲律宾专栏作家里戈韦托·蒂格劳15日在《马尼拉时报》头版发表文章提出,菲律宾为南海仲裁案请律师,共花费了3000万美元,要求美国为此“买单”。“他们(美国)在南海没有主权声索,也不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仲裁案给了美国干预南海事务的借口,美国中央情报局或者国务院应该给菲律宾报销这笔高昂的诉讼费和律师费。”

在政治操弄下,由阿基诺三世政府强行推进南海仲裁案并换回一堆“非法无效”的裁决纸,搅起菲律宾国内怨声。有菲律宾媒体批评,3年半来,菲律宾用纳税人的钱,在南海仲裁案上豪掷3000万美元,换来一张烫手的所谓“裁决书”和许多国家的不支持。

所谓的裁决出台后,美国继续不遗余力地制造分歧与对立,还呼吁一些国家施压中国遵守裁决。日本官房长官菅义伟也在一旁帮腔造势。

但国际社会很多国家政府和法律界人士纷纷表达对裁决结果的质疑、不满以至愤怒。这是对国际法治公平正义本性的最坚强的维护。

德国波恩大学国际法学教授斯特凡·塔尔蒙明确指出,裁决的偏颇出乎他的意料。如果裁决中“岛屿”定义等一些观点得到伸张,美国、日本、加拿大、法国、英国等因岛屿而获得海洋区域主权的国家,都将受到影响。

欧洲议会发展委员会副主席德瓦的看法很直接:仲裁对南海问题的解决毫无帮助,中菲双方只有通过双边对话和协商才能找到解决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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