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读意识形态领域21个问题
二、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要敢亮法纪利剑
三、凝聚思想共识绝不意味对错误思潮妥协
四、依法治国应对政治领域见义勇为有鲜明的态度
五、警惕奉行“阴谋史论”四类人
六、历史虚无主义不是简单的谣言 解读意识形态领域20个问题
1.【中国坚持什么样意识形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
2.【论经济建设与意识形态建设的关系】经济建设增强国家发展动力,是富民强国必由之路;意识形态建设决定国家发展方向,是特色道路稳步推进的保证。两者关系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只有双轮驱动,才能协调共进。共筑中国梦,既要深化经济建设,更要强化意识形态建设,确保信仰不变、导向不改、阵地不丢。
3. 【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重要性】意识形态是社会稳定晴雨表,历史经验表明,社会大乱往往源起于意识形态混乱。近来西方反华势力及其带路党极力在我意识形态领域兴风作浪,妄图搞乱人们思想,最终搞乱中国。中央判断,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尖锐、复杂。爱国网民应自觉保护中国意识形态安全。
4.【夺回话语权方能维护意识形态安全】长期以来,片面强调经济建设,轻视思想宣传教育,忽视舆论阵地控制,对错误思潮消极“不争论”,导致话语权丢失,“民主”、“自由”、“人权”、“宪政”等中性词沦陷,被别有用心者伪装后用来行攻击、颠覆活动。沉默不语则正中下怀,辩驳无力则陷入被动。夺回话语权,意识形态方能安全。
5.【当前意识形态领域主要问题】用西方“民主宪政”否定中国政制;用“新自由主义”瓦解公有制基础;用所谓“新闻独立观”左右舆论;用“普世价值”迷惑民心;用“公民社会”消解凝聚力;用“历史虚无主义”否定新中国历史;用“极左思维”否定改革开放。
6.【如何看待所谓“宪政”】 很多网民受“宪政”字样迷惑,认定不走“宪政”就不是依法治国,这是极其错误的。这个虚伪的“宪政”盗用了概念,其真实目的是否定党的领导、中央集权和人民民主专政,其实质是把权力关进笼子,把钥匙交给资本控制。中国有不断健全的宪法和法律体系,坚持依法治国远比“宪政”要光明磊落、客观实际。看看鼓吹“宪政”的都是什么人,你就会明白“宪政”有多虚伪和片面。
7.【如何看待西方自由观下的“宪政”】西方追求的自由,强调把人从公权控制中解放出来,显然有利资本;中国追求的自由,强调把人从资本控制中解放出来,显然有利大众。西方宪政是把公权关进笼子钥匙交给资本,中国法治是把公权关进笼子钥匙交给人民。因此,向中国推销西方宪政,实质是扩大资本自由,限制普通大众自由。
8.【如何看待所谓“宪政”与责任的关系】当下一个滑稽的现象,一些所谓“宪政派”、“自由派”,一谈到政治,就高喊限制政府权力,让资本市场主导,让公民社会自治,恨不得走无政府之路;可一但出事,无论是商业行为引发,还是民间恩怨所致,又全把责任推向政府,把矛头对准了公权。“把权力给我,出事你担着!”这,是正常人的思维吗?
9.【警惕“宪政”派用依法治国否定人民民主专政】近日舆论场吹起一股混淆视听、别有用心的邪说,妄图用依法治国否定人民民主专政,迷惑性、危害性极大。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家政权性质,即国体,是对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专政;依法治国是治国固权的方式,即手段。用手段否定国体,这是所谓“宪政派”的惯用伎俩。别忘了,人民民主专政写在宪法第一条! 10.【如何看待“普世价值”观】普世价值本是宗教概念,即为我独尊、消灭异端,是非真即伪的简单价值判断。近来西方强行输出其价值观,国内一些人充当推销员,划拉一些华丽词语夹带私货迷惑中国民众,本身就是反普世,典型挂羊头卖狗肉。真正的普世,就是实事求是,尊重各国走自己的特色道路。
11.【如何看待公民社会】准确应译为公民团体。 原指介于政府民众间社会组织,维权并监督补充行政。社会属性大于政治属性。近年来被曲解歪用成做空公权的政治对抗工具,号称把政府控制力转向民间,实质将权力转向资本市场搞无政府主义。普通民众表面社会参与可能增多,但将受资本更直接盘剥制约。当下很多斗争实质是政府公权与资本市场博弈,谁更能代表普通大众?
12.【政治化“公民社会”欺骗性危害性极大】他们的目的是做空政府,将社会控制力由政府转向市场。对普通民众来说,是自加一条紧箍咒,虽然社会参与可能增多,但将受到市场更直接的制约,而届时主导市场的是金融资本,指望他们长期为普通民众谋利,无异于传说。公民社会实际还是个政治圈套,故意模糊阶级的概念,以此否定人民民主专政,是资产阶级妄图在社会主义国家篡权上位的把戏。
13.【如何看待历史虚无主义】唯心主义观,多以“学术研究”面目出现,表现为歪曲、否定甚至“编造”历史,反对阶级分析法,有哗众取宠之心,无实事求是之意。当下主要以“反思历史”为名,竭力贬损否定中共党史和新中国历史,为反面人物翻案,妄图搞乱思想、颠覆现行政权,必须与之坚决斗争。
14.【历史虚无主义实质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灭人之国,先去其史。历史虚无主义否定新民主主义革命、新中国历史和开国领袖,实质是否定共产党革命执政理论,否定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绝不能将历史虚无主义视为一种错误思潮和学术研究,也不能仅看作制传谣言,而应视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15.【如何看待西方新闻自由的本质】很多人误解新闻自由真正含义,总以为西方是新闻自由的乐园,想报即报,想怎么报就怎么报。美国向来标榜自己新闻自由,事实却对媒体实施严格制约,并施以双重标准:不符合他们政治观点、价值观念的,便以种种理由大加讨伐;但到了要维护他们自己利益时,则不惜歪曲事实,混淆是非。
16.【如何看待新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是垄断资本国际扩张的理论基础,是现代资产阶级右翼的意识形态。鼓吹市场万能、反对行政干预;鼓吹全盘私有,主张低价卖、送公有资产给私人;否定劳动创造新价值和资本剥削,视贫富分化为正常现象;主张引进一切外资技术,无视境外资本控制。严重危害社会主义。
17.【他们主张普世价值、全面市场化不好吗】看你是哪个阶层。目前主张者多为权贵阶层或资本买办,他们打着市场主导幌子,极力推动国有资产市场化,实为最终变为私人财产铺路,普世价值就是让你尊重他们的想法。对你我平民而言,国产就是家产,是社会保障底线,支持私有化就是替卖你的人数钱。
18.【如何看待所谓“左派”和“右派”】暂且将左右分为极左-中左-中右-极右来看,中左和中右都以爱国为核心,致力于国家建设更好,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两股重要力量。极左阻碍发展前进,极右危害国体政体,均属极端主义,于国于民无利。30年经济快速发展后,要加强社会和政治建设,团结中左中右,挤压极左极右。
19.【如何辨别极左和极右】极左,强调政权至上和无差别的公正,谋求突破“自由的底限”;极右,强调资本至上和寡头强者控权,谋求突破“平等的底限”。但物极必反,由于极左和极右皆追求单方绝对控制,两者之间往往只有一步之遥,甚至在行动中形成默契、达成共识,危害极大,中左中右要保持警惕。
20.【宗教是重要的意识形态】宗教是意识形态一种,历来是政治统治、渗透、侵入的重要工具,必须加大宣传教育和依法管理力度,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要特别警惕与境外相互勾结的所谓家庭教会,已呈现滚雪球般蔓延之势。对邪教犯罪活动和宗教极端活动必须露头就打,同时要规范和限制非法宗教活动,切断境外渗透渠道,逐步铲除邪教滋生的土壤。 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要敢亮法纪利剑
意识形态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当前,一些人打着“言论自由”的幌子,暗中集结反对力量,公然鼓吹多党制,恶意篡改党史革命史,将改革发展伴生的社会问题全部归结到政治制度上,矛头直指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呈现出明显的敌我矛盾特征,已经突破意识形态底线,触犯了法律法纪。在深入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方略背景下,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敌对、破坏和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必须坚决依法惩处。
一、准确把握、区别对待意识形态领域各种问题。意识形态领域问题敏感复杂,有渗透颠覆问题,有政治倾向问题,有思想认识问题,也有学术研究问题,必须科学分析、准确把握、区别对待、妥善处理,既不能无限上纲上线,也不能偏宽偏软,要把正面引导舆论、善待诚恳批评、打击破坏势力有机结合,有理有力有节地搞好管控。从法治角度看,我国现行《宪法》的根本指导思想是“四项基本原则”,第一条明确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这是我国立国之本,也是意识形态安全的底线,所有讨论都应建立在遵守“四项基本原则”基础之上进行。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任何思潮,实质就是违宪行为,没有任何讨论的余地,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予以依法处置。
二、依法严厉打击煽动颠覆破坏行为。意识形态斗争是事关存亡的政治战,特别是在西方意识形态渗透加剧的背景下,一些怀有“政治目的”的“异见分子”异常活跃、极力迎合,以“言论自由”之名行“煽动破坏”之实,有的大肆编造政治谣言公然否定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有的利用社会矛盾问题恶意炒作、煽动动荡,有的直接勾连境外反华势力充当反华舆论急先锋。“言论自由”在任何国家都是有限度的,《美国法典》第115章第2383条、2385条规定了对鼓吹、煽动、实施、协助反政府行为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反间谍法》等法律,对危害国家安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和法律责任都有明确规定,在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工作中,要坚决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的言行,这也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组成部分。
三、依纪严厉惩处体制内“吃饭砸锅”现象。“端体制的碗,砸体制的锅”在意识形态领域并不少见,一些专唱反调、专事煽动的“异见领袖”,本身就是党员、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有的还有一定的职位。他们从内部分裂侵蚀的“砸锅”行为,对意识形态伤害巨大,但似乎真正受到责任追究的少之又少。我们并不缺少管束“砸锅”现象的依据,除了相关法律规定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公开发表反对或违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直至开除党籍的处分。《公务员法》规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的,给予行政处分。堡垒最容易从内部突破,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要敢于对体制内“砸锅”现象动真格,不管资历有多深、名声有多大,在意识形态部门尸位素餐者,就要调离岗位;端体制碗砸体制锅者,就要收回给他们的饭碗。
四、严格规范管理传统媒介和网络新媒体。互联网已经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成为虚假谣言、错误思潮、反动言论的集散地,一些网站恶意篡改新闻标题极力挑动意识形态纷争,少数媒体纸媒网媒两张皮撕裂社会共识,个别刊物长期发表“挖墙脚”文章甚至公然宣称马克思主义是历史虚无主义,这些平台载体在意识形态斗争中发挥了极大的负面助推作用。依法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一个重要落脚点,就是要依法严格管控传统媒介和网络新媒体,建立执法机关直接巡查、管理、惩处通道,严格落实新闻出版单位以及网络公共平台服务商的法律连带责任,通过严格的法律管束,确保舆论阵地安全。 凝聚思想共识绝不意味对错误思潮妥协
寻求最大公约数,以凝聚思想共识,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执政理念的一个重要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深刻体现了这一追寻,整顿意识形态、强化国家安全、深化改革发展、重拳开展反腐、强力推进依法治国,正是凝聚思想共识的具体实践。但一段时间以来,有一股舆论打着“凝聚思想共识”的旗号,刻意误读中央精神,将矛头对准了意识形态纠偏工作,叫嚣“终结意识形态纷争”、“让意识形态沉默”,企图为干扰改革发展的各种错误思潮博取地位、争取空间,危害极大。
凝聚思想共识,是凝聚中国梦的共识。中国梦的含义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核心目标是“两个一百年”,具体表现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实现途径是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弘扬民族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实施手段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中国梦的最大特点就是把国家、民族和个人作为一个命运的共同体,把国家利益、民族利益和每个人的具体利益都紧紧地联系在一起。认同支持并自觉践行实现中国梦的具体举措,凝心聚力投入到改革发展中,这应该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共识。冷嘲热讽唱反调、鸡蛋里面挑骨头,是对改革发展的干扰和破坏。
凝聚思想共识,需要引领全局的力量。这支力量,毫无疑问就是中国共产党的各级党组织。如何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领思想观念、塑造社会文化,最大限度地凝聚以核心价值观共识、改革共识、发展共识、法治共识、反腐共识为主体的中国梦共识,是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宣传部门的首要任务,如何在化解矛盾、改善民生过程中,理顺情绪、平衡心理,营造心齐气顺的和谐环境,应作为重要工作。在这个过程中,要特别警惕那些伪装成“为民请命、伸张正义”的角色,他们往往恶意围观起哄,设置一些看似正当却毫无操作可能的话题,欺骗民意、煽动民怨、激发民愤,妄图放大激化矛盾、制造社会动荡。共识引领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民众客观正确看待改革发展伴生的社会问题,引导矛盾回归到法治渠道解决。
凝聚思想共识,更要敢于向错误思潮亮剑。凝聚思想共识,是在尊重差异中扩大社会认同,在包容多样性中增进思想共识,从而消除各种错误思潮对人们思想的消极影响。习近平总书记在“819”讲话中明确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必须增强主动性、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帮助干部群众划清是非界限、澄清模糊认识。显然,凝聚思想共识是用正确的意识形态引领思想,消解错误思潮带来的危害和负面影响,既需要理直气壮地正面宣传,更要旗帜鲜明地与错误思潮进行斗争,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如果只是放大正面声音,继续放纵错误言论,两种言行则如平行线一般各行其道,凝聚思想共识就无法落到实处。从另一个角度看,正是因为出现了大量以“改旗易帜”为目的的错误言论、思潮,不断误导和毒害人民的思想,撕裂社会认同和国家认同,才会出现针锋相对的正义批驳和澄清,形成所谓的“意识形态纷争”状态。最应该闭嘴的,恰恰是那些错误思潮的秉持者,他们才真正是“意识形态纷争”的肇事者、是阻碍滋扰改革发展的负能量。 依法治国应对政治领域见义勇为有鲜明的态度
近一个时期以来,多起反常诉讼现象令人疑惑不解。退役军人郭松民、商务部研究员梅新育因揭露批判《炎黄春秋》杂志采用“虚无历史”手法抹黑狼牙山五壮士,被该杂志两名前执行主编以“侵犯名誉权”之名告上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多名正义网民因揭露网络大V散布涉恐、反动言论和政治谣言,被后者以同样理由告上法庭。危害政治安全的行为肆意横行、毫发无损,捍卫政治安全的正义之举却可能面临法律责任的风险,这种导向无疑与依法治国的初衷相悖,一旦形成风气危害甚大,将严重打击民众自发爱国热情,甚至成为民众参与维护政治安全的掣肘。
第一、捍卫政治安全既是国民义务,也是政治领域的见义勇为。从法律规定看,《宪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面对一些媒体、网络大V违反宪法法律,肆意制传政治谣言、反动言论,众多民众自发对其揭露批判,是履行宪法义务的自觉行为,应受法律保护。从社会公德角度看,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是见义勇为行为。民众自发捍卫国家利益,与各种危害政治安全的错误言论和有害信息针锋相对、批驳揭露,显然也是政治领域的见义勇为行为。既是见义勇为就有正当防卫,如果没有防卫过当,那些宣称因为揭露谬误对谬误者造成“名誉损害”的,实质是一个伪命题。
第二、民众自发捍卫政治安全是依法治国的重要补充,更是国家之幸。近年来,针对危害政治安全领域问题日益突出的现实,中央强力推进国家安全、网络安全治理,是尊重民意、落实依法治国的体现,与众多民众长期与不法言行不懈斗争的推动分不开,正是他们第一时间发现各种危害政治安全言行,第一时间勇敢地站出来揭露批驳,最终引起相关部门重视。与此同时,对一些危害政治安全的言行有的部门见事迟、反应慢,甚至对民众长期举报无动于衷、不敢亮剑,倒逼一批有担当的爱国民众自发坚守阵地、长期斗争,极力阻滞错误言行蔓延,让更多的民众及时看清真相、不被误导。从这个角度看,关部门应大力鼓励民众自觉捍卫政治安全,形成全民参与的政治安全的群众防线。我们该庆幸还有那么多坚守信仰、敢于担当的爱国民众,这是中华民族复兴强大的希望所在。
第三、司法机关应强化法律“惩恶扬善”价值导向,谨慎对待违法者“滥诉”现象。依法治国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违法都应受到追责。同时,法律强调阶级性,产生于一定性质的生产关系,属于特定社会上层建筑之一,为一定阶级服务。在近期这几起反常诉讼中,我们的司法机关的导向出了一些问题,面对“有理无理告一状”、企图混水摸鱼变被动为主动打“擦边球”的“滥诉”行为,有关法院似乎仅仅做了简单处理。他们有无去调查事件前因后果?有无掌握“滥诉者”长期虚无历史、诋毁英雄等有害行为?有无掌握他们长期“定点拔旗”围剿为国家利益而战的爱国网民?审判工是社会捍卫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律不能成为“作恶者”的帮凶,法庭不能沦为“作恶者”洗白自己的舞台。 警惕奉行“阴谋史论”四类人
“阴谋史论”,也叫历史虚无主义,当下主要以“反思历史”、“揭露真相”、“还原历史”等为名,竭力贬损否定中共党史、中国革命史和新中国历史和共产主义信仰,丑化、矮化民族英雄、党和国家领导人;竭力宣扬吹捧近现代破坏中国革命的对手敌人,为反面人物翻案,颠覆国人认知,搞乱民众思想。奉行“阴谋史论”的主要有四类人:
第一类是原革命和专政对象及其后代,妄图以“阴谋史论”达到复仇目的。在新中国建立和发展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人付出了数百万生命的代价,带领全国人民最终打败了侵华日军和国民党反动派,特别是建国后深入开展反奸除特和清算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和右派“黑五类”活动,有力地巩固了新生人民民主专政政权。随着政治环境和相关政策的放宽,上述革命对手、专政对象及其后代,有的已化身官僚、权贵、资本家、教授、学者等,有的已取得了国外籍贯,但少数人员不能正确看待时代背景,不忘私仇旧恨,恶毒攻击党史和现政,妄图颠覆建国前后那段历史,为祖上和自己“洗清”身份,实质就是复仇行动。
第二类是新兴政治反对势力,妄图以“阴谋史论”达到颠覆政权目的。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开始泛滥,先后经历了1983年精神污染的蔓延、1986年的学潮、1989年的政治风波、1998年非法组党风潮以及2000年以来的所谓“维权”活动,这些人主张经济上取消以公有制为主体,实行私有化;政治上取消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专政,实行多党制、两院制;思想上取消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地位,鼓吹全盘西化。由于前两项容易触犯法律,他们当前更加注重从思想上捣乱滋事,一方面疯狂歪曲、污蔑中共党史和中国革命史、发展史,企图扰乱群众思想基础,另一方面疯狂推销西方价值观念和政治制度,极力配合西方开展西化、分化活动,最终目的是通过思想颠覆实现政权颠覆。
第三类是境外反华势力及其代理人,妄图以“阴谋史论”制造混乱。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反华势力对我舆论心战攻势凶猛,他们不仅扶持数十家反华网站24小时进行反动宣传,还指令大量媒体、机构直接进驻我互联网开设论坛、微博,培植一大批所谓文史学者大V,抢占我国内舆论阵地。他们一个重要手段就是抹黑中国历史、丑化中国领导人、攻击中国政治,极力把中华民族塑造成“愚昧”、“丑陋”、“懒惰”、充满“奴性”的民族,以此打击中国人自信心,挑唆社会仇恨和不满情绪,离间国民与政府的关系,实现通过舆论心战制造混乱并借机渔利的目的。
第四类是文化界无良文人艺人,妄图以“阴谋史论”达到扬名目的。随着自媒体的发展,一批名号不响、人气不旺的文人、艺人渐趋活跃,他们或为宣泄“怀才不遇”的悲愤情绪、或为提升个人知名度、或为彰显“特立独行”的人格,大肆涉足历史领域,胡编乱造,博取关注,以歪曲历史、贬损国家为代价,为自己赚取名利。少数“文化洋奴”还奉行“捧洋抑中”原则,一面极力抹杀中国文化的合理性、优越性,一面拼命强调外来文化“无可取代、无可超越的先进性”,不惜颠倒黑白。
“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阴谋史论”者披着“讲史”的外衣,干着“复仇”、“颠覆”、“乱政”、“滋扰”的勾当,影响恶劣,危害巨大。在当前意识形态领域趋于复杂的背景下,严打“阴谋史论”,成为当务之急。 历史虚无主义不是简单的谣言
历史虚无主义的本质是一种政治反对工具。历史虚无主义在本质上并非学术思潮,而是敌对势力同我们进行意识形态斗争的工具。该主义以“还原历史”或“重新审视历史”为幌子,恣意歪曲历史的本来面目,颠倒是非黑白,甚至不惜散布谣言、伪造历史,实质是贬损、否定现行的道路,目的是宣扬、推立西方的政治制度,这是典型的以“破”代“立”的政治反对活动。前苏联解体过程中,西方国家在明白军事打击无望的背景下,转向利用苏联内部力量来彻底抹黑列宁、斯大林和苏共历史,搞“大揭秘”、“造史学”,伪造、篡改甚至造谣生事,从而实现了撕裂苏联、搞垮苏共的目的。
历史虚无主义的直接危害是搞乱社会。历史虚无主义的一大构成是诋毁英雄人物、抹黑革命领袖、美化反面人物,企图彻底颠覆人们对历史的认识,通过制造思想混乱催化社会动荡。近年来所谓“毛泽东在三年自然灾害中的奢侈生活”、“雷锋是人为制造出来的政治偶像”、“邱少云、黄继光是杜撰出来的英雄”、“狼牙山五壮士欺压村民”、“赖宁亲手放火又救火成英雄”等谣言在网络上广为传播,更有甚者还用“爱国贼”来称呼一些近代史上的仁人志士,把秦桧、汪精卫等民族败类称为“曲线救国”,一些谣言还刊登上了《炎黄春秋》等正规媒体,网络大V作业本公开骂邱少云是“单面烧烤”,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令人惊诧。这些谣言对社会思想毒害是巨大的,引发诸多对英雄人物的质疑和争论,严重撕裂历史认同感、消解民族凝聚力。
历史虚无主义的终极目的是颠覆政权。历史虚无主义作为一种政治斗争工具,近年来愈演愈烈有其现实背景。从国际上看,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反华势力对我舆论心战攻势日益凶猛,他们扶持数十家反华网站全天侯进行宣传煽动,一个重要手段就是抹黑中共历史、离间党群关系。有数据显示,目前网络上虚无历史的信息半数以上原载于境外反华网站。从国内看,所谓“民运”势力越发注重规避日益完善的法律打击,特别是1998年非法组党风潮被挫败后,他们更加注重从思想上捣乱滋事,虚无历史成为他们的重要手法之一。他们一手开足马力歪曲、污蔑中共党史和中国革命史、发展史,企图从根本上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作用,一手大肆推销西方价值观念和政治制度,极力配合西方开展西化、分化活动,最终目的是通过思想颠覆实现政权颠覆。遗憾的是,网络上很多年轻人辨识不足,在不知不觉中沦为他们的传声筒。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铁映曾说,一个没有科学历史观的人,必然要做别人思想的俘虏;一个政党、民族失去了科学历史观,就失去了精神支柱。历史虚无主义篡改党史、国史、英雄史,撕裂社会、制造混乱、动摇根基,危害巨大,决不能将其仅视为一种错误思潮和学术研究,也不能仅看作一般制传谣言,而应视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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