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西方国家的制度设计存在本质差异。CFP 资料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国家治理现代化”命题引起广泛反响,专家学者和各界人士普遍认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提出,既是对我国现代化建设成功经验的理论总结,也是对新形势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问题和挑战的主动回应;既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但也有人认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等概念和理论都来自西方,因此,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方向就是西方化。对这种错误观点需要科学辨析、正本清源。
毋庸讳言,西方国家在现代化和现代国家治理上起步较早,形成了一些规律性认识和有益成果。我国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也吸收借鉴了西方国家的一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但正所谓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中西制度不同、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各异,因而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路径也不会一样。具体来说,我国与西方的国家治理现代化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不同。
基本制度设计不同。我国是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经济基础薄弱的农业大国走上现代化和现代国家治理之路的。由于独特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基本国情,中国人民在经历多次“试错”、付出巨大代价后,最终选择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构了不同于西方的国家治理体系。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制度设计上坚持的基本理念。这与西方国家的制度设计存在本质差异。实践一再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当代中国发展的“人间正道”。当前,我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而不是削弱、改变或放弃这一制度。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我们应吸收和借鉴人类文明的一切有益成果,但绝不能照搬西方的制度模式和发展道路。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一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有主张、有定力。
核心领导力量不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我国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最根本的保证,也是区别于西方国家治理最鲜明的特色。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国家治理的全过程、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这既有历史的依据,也是现实的要求。而在大多数西方国家,政党与国家的关系是松散、间接的,政党的背后是资本的力量,垄断资本是国家治理结构与治理体系的主导力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直接影响国家发展和民族前途,坚持党的领导是全国各族人民利益所在、幸福所系。这既是我国的治理结构迥异于西方的关键所在,也是我们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独特优势。进入新世纪,正是在我们党的坚强领导下,无论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抵御风险方面,还是在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推动科技创新方面,我国的国家治理都显示了明显的优越性,展现了党的领导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基石地位。
思想道德基础不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不仅需要完善制度体系、提高制度执行能力,而且需要通过核心价值观有效整合社会意识、引领社会思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在所有价值目标中处于统领和支配地位。它规定了我们在国家层面所要实现的价值目标、在社会层面所要选择的价值取向、在公民个人层面所要坚持的价值准则,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思想道德基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基础上,与西方国家建立在个人主义基础上的核心价值观根本不同。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国社会系统正常运转、社会秩序有效维护的重要基础,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根本保障。(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