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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登警方,你们在向谁暗示爱国有罪?

作者:司马平邦 来源:红歌会网

文登警方对这桩案件的处理,其实是在暗示,你们可劲儿打吧,只要是在互联网上意见冲突,发展到现实里,无论怎样就只是治安案件,只是约架。

  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以“各打五十大板”的方式了结了明显是一桩拿钱打人、寻衅滋事的他们所谓的“7.22治安案件”,案中人,无论是被四打一的侯聚森,还是四打一的梁某某等4人都被处以拘留。

  文登警方以为这件在网上被闹得沸沸扬扬的事件就这么了了,岂不知,正因为他们,这事可能才刚刚开始,而正因为他们的这种处理结果,令文登警方也成为了该事件的一份子,给我们再度呈现什么叫“文革”----当然是那种被我们所警惕和痛恨的“文革”。

  我之前就说过,那个被我们所有人都警惕和痛恨的“文革”,就是失去法制约束的“大民主”,而非别的,即人们在一种大民主的参与社会、政治、公众话题的讨论中间,不受到法律的约束,任意将这种本来是民主的讨论上升为暴力和其他非和平手段,谁人多、谁力气大、谁钱多,谁说了算。

  “7.22治安案件”里,侯聚森因为爱国言论,与那些反对他爱国的网友产生矛盾,久而久之,这个脾气有点儿犟的山东年轻人成了一个被设计迫害的对像,于是我们看到4个来“自五湖四海、带着同一目的”的年轻人,在背后某些人开出的支票的雇佣下来到文登,堵到他的校园门口,拿着甚至是被禁绝的警用器械把侯打伤。

  而此案发生之后,文登警方、威海警方,明明动用了全国的警务资源才把这4个行凶者抓到,却在文登警方最后公布的处理结果里说,这只是一场说约就约的约架而已,所以要各打五十大板。

  据说,连当时侯聚森的一个同学都被处以拘留。

  文登警方对这桩案件的处理,其实是在暗示,你们可劲儿打吧,只要是在互联网上意见冲突,发展到现实里,无论怎样就只是治安案件,只是约架。

  谁,通过什么方式,向梁某某4人提供了可供他们从五湖四海,在同一时间,来到和离开威海文登的行旅费用,及其他卖力打人的费用?

  谁,通过什么方式,向梁某某4人泄露了只有警方才能获知的有关侯聚森的信息(内鬼是谁),才至侯被找到的?

  谁,通过什么方式,向远道而来的梁某某4人提供了殴打侯聚森的工具,据说还有警用器械?

  疑点种种都没有结论,文登警方就试图在如此众目睽睽之下了结此案,难道,你们会有什么难言之隐?

  虽然文登警方对此案给出了处理结果,但即使在这个处理公文的表面,人们就能看清,这场如此被精心设计的幕后雇凶、跨省行凶、以四打一的案件,是如何被警方处理为各打五十大板的。

  若依文登警方之处理方式,其实刚刚发生的王林徒弟邹勇被杀、被焚尸、被沉江案,其实也不过是一桩本来可以各打五十大板的案子,而且那还是二打人,而不是四打一,受到支票驱使的刘峰、朱礼通与邹勇的约架而已,不同的仅仅是邹勇被杀了,而侯聚森被打伤了。

而且,文登警方的此项处理,更加回避了侯聚森与梁某某4人产生矛盾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即那些已经被全国网友清楚的爱国与不爱国,爱国被殴的侯聚森,在警方处领到了一个挨打活该的处理,这过程中,文登警方其实已经把自己作为独立于爱国与不爱国之外的第三方:老子管你们爱国还是不爱国?此事与老子无关。

  他们也不想想,难道侯聚森不正是因为爱了这个也包括他们这个小小公安分局在内的“国”,才遭此毒手的吗?

  若说暴力,我觉得,文登警方,以此种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法律实施的暴力,以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流、严肃的政治价值观实施的暴力,比梁某某等4人对侯聚森实施的暴力更甚,或可以说,侯聚森受到的暴力是暴力殴打,而中国的法律、中国的正义和中国的政治价值观,在此中受到的是暴力是暴力强奸。

  因之,我想提示一个文登警方:

  正因为你们一个小小的公安分局如此践踏法律意旨的各打五十大板,中国互联网时代没有法律约束的那个“大民主”----即另一场互联网时代的新“文革”,重演是必然的。

(原标题文革在文登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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