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执政,就是党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全面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在当代,党必须依据宪法法律来治国理政。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运行的法治程度,是衡量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指标。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治国执政方式的与时俱进和制度创新,突出体现了执政党在领导国家法治建设中的主动性、创造性和关键性。
依法执政关键是要依法办事。法律是规矩,更是行为规范。只有遵循法律才能把国家治理好,把老百姓的事情办好。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深水区、社会转型的关键期,各种利益冲突频繁、社会矛盾凸显。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政治参与意识、权利义务意识普遍增强,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越来越强烈,对于真正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充满期待。因此,执政者不能再以权力思维、人治思维来管理国家和社会,必须依法办事。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熟练掌握依法行使职权必备的法律知识,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做到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紧急、越是矛盾突出,越要自觉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依法办事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但重点针对公权力部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依法执政底线是依法用权。国家的权力来自人民,权力运行的目的是维护人民的权利和利益。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职责,也是共产党员基本的政治修养。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任何权力都有被滥用的危险。有效制约权力、依法监督权利、严禁滥用权力是法治的核心,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关键。在现实生活中,有些领导干部个人意志至上、法治观念淡薄、法外特权思想根深蒂固,习惯于用行政手段、经济手段代替法律手段,甚至人为干预正常的执法和司法活动,以权压法。这些问题如果不抓紧解决,就会严重影响依法治国进程,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严以用权是一种政治修养,更是一条政治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的讲话中强调:“所有领导干部都要警醒起来、行动起来,坚决纠正和解决法治不彰问题”,使依法用权常态化。要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恪守权力边界,坚持职权法定,防止专断恣意,让权力不越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依法执政必须依法治党。依法治党是针对不断变化的世情、国情、党情,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宪法是法治国家的基石。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党和国家的根本任务、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确立了国家治理的基本结构和基本机制。依法全面从严治党,就要坚持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都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和法律,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依法设定权利、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纪律是党的生命,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总规矩。从严治党首要的是严明党纪,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鲜明立场、坚决态度和强有力措施,推动依法治党开创了新局面。当前,要继续巩固这一良好态势,坚持不懈地依据党内法规从严管党治党,推动建立依法治党新常态。
(作者单位:求是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