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教授”是位出色的诡辩大师
——评王占阳先生在颜色革命问题上的高论(1)
提起王占阳王大教授,以前不大了解,最近已经不陌生了,他抛出过这么一个观点:“和平主义与民主制度相结合,已经消除了日本重走军国主义老路、侵略扩张的可能性。即使是宪法第九条被修改,也仍将是这样;尽管有此宪法条款,当然就会更加安全些。”
在王伟光《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并不输理》的文章出来后,他用“这就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是要不要党的基本路线的大问题”、“邓论、基本路线被否定”、“请中纪委严查”等大帽子进行政治恫吓。
作为自由派公知的他与其他一些人比如张某“张大忽悠”等人相比,本质上是完全一致的,但是手法上又不大相同,在反对某些东西的时候,“张大忽悠”等人打的是“白旗”,而他不打“白旗”,有时候甚至还会打“红旗”;在欺骗民众的共同目标上“张大忽悠”等人采用的是一般的忽悠术,而他采用的是诡辩术,忽悠属于一种比较低端的诡辩,而诡辩是一种理论化的比较高深的忽悠。
不过本文不准备就他的讲话中牵涉的具体问题进行讨论,而是对他在讲话中进行的诡辩和忽悠进行逻辑分析。
中国社会主义学院教授王占阳6日在环球时报年会上表示,不能简单地妖魔化颜色革命。“我们的社会政治清明了,政治平等了,大家富裕了,你怕什么颜色革命?知识分子不要担心,知识分子秀才不会影响这个国家怎么样,关键腐败分子吓人”。
王占阳表示,颜色革命是外来词,更像一个话语圈套。“颜色革命离中国有多远”这个议题很丧气,相当于林彪当年说红旗可以举多久,是没有自信心的表现。“只要坚持走邓小平开创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什么事都不会有。中国是超大型国家,外界影响力很小”。
王占阳表示,现在官方对颜色革命的评价自相矛盾,一方面把它当成洪水猛兽,一方面在外交场合说尊重各国人民对自己道路的选择。“我们尊重他们选择错了吗,不是这样的。我听过很多专业的研究报告,听到一半我觉得,这个社会这么黑暗、这么腐败,老百姓受这么大苦。有压迫就有反抗,革命是有合理性的,不能说那个东西全部都是外国势力搞的,你以为人家本国人民全部都是傻瓜吗?所以我觉得不能简单否定颜色革命。应该更具体地分析,作为一个历史研究来说”。
王占阳还说:“香港算不算颜色革命?从外界因素的介入角度来说是。但美国等西方势力是否介入了香港问题,目前并没有确凿的根据,更多的是推测。以推测作为基础,这是大问题。”。王占阳表示,颜色革命这个词在引入中国时被泛化了,泛化成带有普遍性的概念,这就需要重新界定。“天下好像没有无颜色的革命,所有的革命都有政治色彩,只不过说不一定叫做赤橙黄绿青蓝紫。共产党革命是红色的革命,我们现在改革开放也是革命,搞市场经济应该说是蓝色革命,共产主义是红色革命。再加上市场经济就是粉红色革命了。如果把颜色革命彻底否定,等于把前人全部否定,我们的话语体系全崩溃了”。
王占阳认为,如果从负面意义上说颜色革命,那么颜色革命已经进入中国的骨髓里面。“我们的社会政治清明了,政治平等了,大家富裕了,你怕什么颜色革命?知识分子不要担心,知识分子秀才不会影响这个国家怎么样。
下面对他的高论举行剖析:
众所周知,“颜色革命”这个外来词是有其特定含义的,即对这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有逻辑上的规定性。
百度是这样解释的:颜色革命(Colour Revolution),又称花朵革命,是指21世纪初期一系列发生在独联体国家和中东北非地区的以颜色命名、以和平和非暴力方式进行的政权变更运动,这些有着明确政治诉求的活动,背后一般都有外部势力插手的因素,经过社会动员,往往导致持久的社会对立和动荡,给执政者形成强大压力 。
如果不按照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逻辑上的规定性举行判断和推理,那么若不是满嘴跑火车,就是故意混淆概念,以收到最大的忽悠效果。我们不妨看看王大教授是怎么样炉火纯青地运用诡辩术的。
在他的“不能简单地妖魔化颜色革命。”这句话中,他使用的是这个概念的本义,即百度給“颜色革命”下的定义。但是他认为不应该妖魔化,换句话说,他坦率表达了他的认为“颜色革命”有可取之处的意思。当然,这里面也隐含着对一部分“颜色革命”进行否定的默认。
在“‘颜色革命离中国有多远’这个议题很丧气,相当于林彪当年说红旗可以举多久,是没有自信心的表现。”这句话中,“颜色革命”仍然是采用本义,只不过他在給人们灌迷魂汤:不怕,没关系的。
在“有压迫就有反抗,革命是有合理性的”这句话中,他开始把“革命”从“颜色革命”这个专有名词中剥离出来。把有特定含义的概念“颜色革命”偷换成为一个偏正结构的合成词——有颜色的革命。这是诡辩的开始,即开始使用偷换概念的方法。
那么,什么是革命呢?
百度搜索的解释是这样的:
从广义上讲,革命指推动事物发生根本变革,引起事物从旧质变为新质的飞跃。从狭义上讲,革命主要是指社会革命和政治革命。
360搜索的解释是这样的:
1.革命是一种实现正义和恢复秩序的行为。 2.革命是一种权力转移的方法。 3.革命是一种发泄不满和改变现状的途径。 4、革命是一种实现社会变革的历史过程。 第一,革命是阶级矛盾和社会矛盾激化的产物。 第二,革命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力行动。 第三,革命是政治的最高行动。
他在此第一轮诡辩中,有意识把权力转移的正义性和非正义性混为一谈,故意模糊两者的界线,为下一步的忽悠作铺垫。得出了一个结论:“革命是有合理性的”,开始了他为“颜色革命”正名之行动。
在“天下好像没有无颜色的革命,所有的革命都有政治色彩,只不过说不一定叫做赤橙黄绿青蓝紫。共产党革命是红色的革命,我们现在改革开放也是革命,搞市场经济应该说是蓝色革命,共产主义是红色革命。再加上市场经济就是粉红色革命了。如果把颜色革命彻底否定,等于把前人全部否定,我们的话语体系全崩溃了”。这段话中,他进一步偷换概念甚至偷换论题,而且手法相当隐秘。
他在这段话中,进一步发挥他的诡辩才能,在前面的偷换概念,把专有名词“颜色革命”这个概念偷换成为“有颜色的革命”的基础上,得出了他的新说法——“共产党革命是红色的革命”、“再加上市场经济就是粉红色革命了。”给出了一个隐性的“不相容选言推理”——要么不能否定“颜色革命”,甚至包括不能否定他进行模糊化处理以后他默认应该否定的“颜色革命”;要么就要把包括他定义的“颜色革命”、“红色的革命”共产党革命和“粉红色革命”市场经济改革一起否定。既然对后者不能否定,那么也就不能否定前者。他的高明之处在于不但不打“白旗”,而且还用“红旗”作为掩护,他自以为这一招就可以堵住了不同观点者的嘴,巧妙地把否定共产党革命和否定改革开放的帽子扣到了否定“颜色革命”的人们头上。这么一来,他采取模糊化处理以后他默认应该否定的那部分“颜色革命”也給保护起来了。高!实在是高!
下面,他开始了第二论诡辩:
他指责“官方对颜色革命的评价自相矛盾”,理由是“一方面把它当成洪水猛兽,一方面在外交场合说尊重各国人民对自己道路的选择。”
什么叫自相矛盾?逻辑的“矛盾律”的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否定的思想不能同真,必有一假。用公式表示为“A不是非A”,在判断方面的要求是:一个判断不能既判断某对象是什么,又断定它不是什么,即不能同时肯定两个互相矛盾或者互相反对的判断都是真的,必须确认其中一个是假的。
“洪水猛兽说”是对“颜色革命”的性质判断,而“尊重选择说”是对暂时形成的既成事实的现实态度。前者中的性质判断有“颜色革命”給相关国家带来的一系列消极后果作为佐证;而“尊重选择”的态度并不等于认为其是正确的,而是隐含有即使他们的选择是错误的,只要目前为该国的大多数民众接受,我们国家也不会在外交上加以反对的意思,相信时间是最好的裁判。
在此,一个是对一类事物的性质判断,另一个是形成既成事实以后对具体的国家的现实态度,两者是“同一思维过程”吗?另外,一个表达了对此的否定,另一个表达了即使是错误的也暂时接受这一现实的态度,这是既“A”又“非A”吗?
而王大教授把这说成是逻辑上的“自相矛盾”,他究竟是不懂逻辑呢还是由于太懂逻辑而故意玩弄诡辩术呢?
在经过一轮正面一轮反面的两论诡辩以后,进入了关键性的第三步诡辩:
王占阳认为,如果从负面意义上说颜色革命,那么颜色革命已经进入中国的骨髓里面。“我们的社会政治清明了,政治平等了,大家富裕了,你怕什么颜色革命?
请问王大教授,你的“颜色革命已经进入中国的骨髓里面”这句话的准确含义是什么呢?是把“颜色革命”与“共产党革命”和改革开放一起打包加以肯定并且认为大多数人已经接受了呢?还是认为这些年来那些在各地发生的只是有特定的利益诉求的群体性事件跟一小撮人追求的有改旗易帜特定政治目的的“颜色革命”是一致的并且已经“深入人心”,你老人家还要为其摇旗呐喊呢?
这才是他整个讲话的关键点所在。
当然,王大教授比“张大忽悠”等人的高明之处在于,他几乎从头到尾不打“白旗”,甚至常常打“红旗”:
“只要坚持走邓小平开创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什么事都不会有。中国是超大型国家,外界影响力很小”。
共产党革命是红色的革命,我们现在改革开放也是革命,搞市场经济应该说是蓝色革命,共产主义是红色革命。再加上市场经济就是粉红色革命了。
“我们的社会政治清明了,政治平等了,大家富裕了,你怕什么颜色革命?
他的这几面“红旗”打得各有特色,并且作用各不相同。
第一句是“灌米汤”,是用“抽象肯定具体否定”的办法堵反对“颜色革命”的人的嘴。
第二句是“拉大旗作虎皮”用“有颜色的革命”这个偷换了的概念把“颜色革命”与“共产党革命”与改革开放等同起来,让人们投鼠忌器。
第三句采用的假设说法表面上是在夸“我们的社会政治清明了,政治平等了,大家富裕了,”实际上在暗示,如果发生“颜色革命”,那么就是因为政治不清明不平等,大家不富裕。
通过上述的剖析,王大教授对“颜色革命”的判断、态度以及他对中国发生“颜色革命”的渴望跃然纸上。
作为中国社会主义学院的一个教授,他这样做,是否属于煽动某种东西的违法行为嫌疑呢?那么我们是否可以用他前些时间吓唬王伟光的“这就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是要不要党的基本路线的大问题”、“邓论、基本路线被否定”、“请中纪委严查”等大帽子用于他身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