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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民主 社会主义的生命

作者:韩震 来源:人民日报

  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所谓民主,就是社会由人民治理或由民众做主。实际上,民主就是社会成员之间为了达成利益调节或妥协而安排的社会协商机制。有了多方面利益调节的协商机制,有了达成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妥协的程序,社会治理才会获得多数人的支持,建立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大力倡导人民民主的价值观念,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一、民主是中国共产党一贯的价值追求

  中国共产党追求的民主是人民民主。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以争取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己任,并为此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在实践中成功开辟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早在新中国成立前,毛泽东就明确指出,“没有广大人民的民主,就没有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们实现了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为人民民主的实现提供了政治前提;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为人民民主的实现奠定了制度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总结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正反两方面经验,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不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可见,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建设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已经成为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价值理想。

二、人民民主是更高层次的民主

  由于欧美近代最早进行了资本主义革命,因而西方也较早进行了民主政治的尝试。资产阶级民主在资本主义上升期是具有进步性和革命性的。然而,资产阶级民主从一开始就是少数人的民主,是以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统治为前提的民主,是以保护资产阶级私有制经济利益为条件的民主,因而具有局限性、虚伪性和欺骗性。列宁一针见血地指出:“资产阶级害怕充分自由和充分民主。”西方的民主往往停留甚至限制在竞争性投票之上,投票之后就把权力留给政客们表演,以至于因党派利益博弈搞出政府关门的现象。更加重要的是,西方民主的竞争性选举已经在现实中堕落成为资本和金钱主导的进程,资本的力量成为操纵民主的力量。不仅早期的资本主义不能实现充分的民主,当代所谓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同样不能实现充分的民主。西方学者威廉·佛巴斯认为,尽管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似乎获得了越来越多的社会权利,“但工业化已经使国民从工匠和农民变成了领薪者,他们的财产更少,也无法摆脱‘内在不平等’和对工业雇主的‘依赖’关系。”此外,不平等的国际秩序,反过来使西方国家国内的民主成色也大为下降。西方学者亨利·吉罗克斯尖锐地指出,美国的“反恐战争已经成为一场反对民主的战争”。伊拉克的虐囚事件、关塔那摩监狱的长期存在、斯诺登披露的美国对国内外的监听,都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总之,西方社会虽然有民主的形式,却远没有实现民主的所有内容,甚至还没有触及民主的实质内容。

  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不同于西方的资产阶级民主。人民民主制度目的是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的主人。党和政府的工作从本质上说,都是以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归旨的。社会主义不仅有民主,而且有更加实质而全面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是人类历史上最新、最广泛、最全面的民主,惠及全体人民,体现在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作为一个有13亿多人口的社会主义大国,党的领导对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在中国,中国共产党领导、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就是从制度上、法律上保障这一根本准则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得到充分和切实的贯彻和体现。我们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党的领导与人民民主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核心在于坚持党的领导。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民主与坚持党的领导是完全统一的。

  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制度才有根本的保障。党领导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宪法和各项法律,又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法律的实施,从而使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既是人民民主的领导者,也是人民民主的建设者,更是人民民主的执行者。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真正实现人民民主。

  党内民主也可以带动全社会的人民民主,党的民主集中制本身也在塑造和引导着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建设。党的群众路线要求我们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这个基础上就形成了我们党的民主作风。在唯物史观指引下,我们党充分认识到人民群众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因而能够从根本立场上坚持人民民主、发展人民民主。因此,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

四、社会主义民主是一个逐渐完善的过程

  我们倡导人民民主的价值观念,不是说走向某种所谓“普世”模式,而是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看成一个不断完善的历史进程。人类社会民主的发展历程表明,民主是具体的、历史的、变化的,从来就没有抽象的、超阶级的、超历史的、普世的民主。一个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社会,必将是越来越民主的社会。社会主义民主将逐步扩展到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并通过一定的制度建设加以巩固下来。

  社会主义愈是发展,民主程度愈高,民主制度的效能和质量愈发统一,民主实践愈有实际意义和实质内容。人民民主体现在人民的日常生活之中,体现在基层自治和民主管理之中。西方人说不怕总统而怕经理,而在中国,基层领导的任命和提拔都要进行民主测评,每年由群众对他们的工作进行评议。党的高级干部都由基层工作开始做起,有不同层面和范围的民主生活经验,都在不同的层级上得到群众的评判和民主生活的锻炼。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设日益紧密地同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结合起来,人民民主越来越制度化,越来越程序化,越来越规则化,民主参与的范围越来越大,群众可以更为广泛深入地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可见,人民民主正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力之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成功很大程度上体现为人民民主的不断扩大。

五、不断发展完善社会主义的人民民主制度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中,我们不仅倡导民主、实践民主,而且不断地发展人民民主。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的实质。

  发展完善人民民主制度,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使国家的立法、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人民代表有任期,已经开始根据城乡相同人口比例选举,来自基层的工农代表得以逐渐提高。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等重大问题,政府机关、党派团体等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广泛协商,广开群众言路,凝聚人民共识。必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必须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基层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最直接体现,是人民民主制度的最大亮点。简政放权的行政体制改革扩大了人民群众的自主权利,城乡社区等基层单位逐渐把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制度化,人民群众对基层领导的监督越来越有制度保证。

  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倡导的民主,绝不是西方所鼓吹的“民主”,而是社会主义的人民民主。如果说古希腊的民主是少数奴隶主的民主,资本主义的民主是资本主导的片面的民主,那么马克思主义的目标是彻底解放全人类,实现真正全面的人民民主,实现所有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关于人类社会进步的价值理想,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追求。

  (作者为北京外国语大学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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