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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文稿:论人民民主的中国道路

作者:尹汉宁 来源:红旗文稿

  中国共产党为争得民主,领导人民取得了革命的胜利,依靠人民建立起了人民民主政权和制度,又在改革开放的环境中,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中国式民主既要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又要运用民主的方法有效地治理国家,这是崭新的实践,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人民民主的中国道路展现出光明前景。

一、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民主思想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民主理论,是科学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

  1.争取民主是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3页)列宁强调,无产阶级如果不在民主斗争中为社会主义革命做好准备,它就不能实现这个革命;胜利的社会主义如果不实行充分的民主,它就不能保持取得的胜利。

  2.民主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马克思在1843年3月写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运用人民主权的思想批判了封建专制和君主立宪制。针对黑格尔竭力美化普鲁士君主立宪制度,把君主规定为“人格化的主权”的观点,马克思批判地指出,君主主权和人民主权是两个完全对立的主权概念,不是君主的主权,就是人民的主权。他说:“在君主制中是国家制度的人民;在民主制中是人民的国家制度。”并说:“民主制独有的特点,就是国家制度无论如何只是人民存在的环节”,“……不是国家制度创造人民,而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1页)后来,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的时候,在对“哥达纲领”进行批判的时候,都更为明确地表述了关于民主应是人民当权的观点。他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民主的”这个词,在德语里意思是“人民当权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12页)。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文中,对国家的主体是人民作出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总之,在马克思看来,真正的民主应是人民主权、人民意志的实现,就是人民自己创造、自己建立、自己规定国家制度,以及运用这种国家制度决定自己的事情。概括地说,民主应是人民当家作主。

  列宁也深刻地论述了这一问题。他说,苏维埃民主应是使全体居民真正平等地、真正普遍地参与一切国家事务,“对我们来说,重要的就是普遍吸收所有的劳动者来管理国家。”(《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第464页)“资产阶级及其拥护者责备我们破坏民主。我们说,苏维埃革命无论在深度和广度方面都空前地推动了民主的发展,而且它所推动的正是受资本主义压迫的广大劳动群众享受的民主,因而也就是绝大多数人享受的民主,也就是不同于资产阶级民主(剥削者的、资本家的、富人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民主(劳动人民的民主)”(《列宁全集》第37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80页)。

  3.民主是历史的、具体的。马克思主义认为,由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一起构成的社会结构、社会形态是具体地、历史地存在的,因而,作为上层建筑的民主,也是具体的、历史的。不存在超越具体历史阶段的“一般民主”, “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05页)与此同时,因为历史上具体的社会结构、社会形态总是随着人类生产力的发展而变化的,所以,民主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也是发展变化的。“民主”是个历史范畴,必然随着“人民”概念的变化而变化,不存在永恒不变的“绝对民主”。列宁指出:“从专制制度到资产阶级民主;从资产阶级民主到无产阶级民主;从无产阶级民主到没有任何民主,这就是民主发展的辩证法(过程)。”(《列宁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56页)

  民主的内容和形式也因国情不同而展现出不同的特点。列宁指出:“甚至现代帝国主义的托拉斯和银行,尽管在发达的资本主义的条件下到处同样不可避免,但在不同国家里其具体形式却并不相同。英、美、法、德这些先进的帝国主义国家的政治形式更加各不相同,……在民主的这种或那种形式上,在无产阶级专政的这种或那种形态上,在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速度上,每个民族都会有自己的特点。”(《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77页)

  4.民主要靠法治来保证。马克思认为:“只有使法律成为人民意志的自觉表现,也就是说,它应该同人民的意志一起产生并由人民的意志所创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84页)恩格斯明确指出:“从某一阶级的共同利益中产生的要求,只有通过下述办法才能实现,即由这一阶级夺取政权,并用法律的形式赋予这些要求以普遍的效力。因此每个正在进行斗争的阶级都必须在纲领中用法权要求的形式来表述自己的要求。”(《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567-568页)

  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内容丰富,思想深刻,为我们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指明了方向。

二、中国共产党人对民主的探索与实践

  早在井冈山红军初创时期,毛泽东、朱德所领导的红四军就在连、营、团各级成立士兵委员会,让士兵有表达意见的平台。毛泽东在1928年11月给中央的报告中写道:“红军的物质生活如此菲薄,战斗如此频繁,仍能维持不败,除党的作用外,就是靠实行军队内的民主主义。官长不打士兵,官兵待遇平等,士兵有开会说话的自由,废除烦琐的礼节,经济公开。……这些办法,士兵很满意。尤其是新来的俘虏兵,他们感觉国民党军队和我们军队是两个世界。他们虽然感觉红军的物质生活不如白军,但是精神得到了解放。同样一个兵,昨天在敌军不勇敢,今天在红军很勇敢,就是民主主义的影响。红军像一个火炉,俘虏兵过来马上就熔化了。中国不但人民需要民主主义,军队也需要民主主义。军队内的民主主义制度,将是破坏封建雇佣军队的一个重要的武器。”(《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5页)

  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把抗日与民主建设结合起来,毛泽东说:“没有民主,抗日是要失败的。没有民主,抗日就抗不下去。有了民主,则抗他十年八年,我们也一定会胜利。”(《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32页)因此,在根据地广泛实行“三三制”(即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权中,共产党员、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各占三分之一)。

  1945年7月,民主人士黄炎培在延安的窑洞里向毛泽东提出,中共能否找到一条新路,避免陷入“其兴也浡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律。毛泽东坚定地回答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个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毛泽东年谱》(1983-1949)中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610页)在这里,毛泽东揭示了即将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也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建立以人民为主体的新制度,用民主的办法治理国家,用民主的办法监督公权力。

  随后,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起了人民民主的政权与制度;1954年,毛泽东领导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广泛发动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参与讨论,参与总人数达1.5亿之多,占当年总人口的四分之一;并建立了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从体制上构建了上下左右、各个层面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平台,人民群众以主人翁姿态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创造幸福生活。毛泽东高度重视人民的民主权利,高度重视人民对党员干部的民主监督,开展了一次又一次群众运动,其中贯穿始终的核心内容,就是反官僚主义、反贪污腐化。甚至不惜采取“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大民主”方式,发动文化大革命,其出发点是好的,其教训却是惨痛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人总结社会主义民主正反两个方面的历史经验,进一步重视人民民主的制度建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进一步完善,更加注重从体制机制上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比如城乡基层的民主自治,比如全国各地广泛探索和推行的听证会、民主恳谈会、议事会、电子政务、电视问政、工资集体协商等等,这些丰富多彩的民主形式推生了新的法律法规,确立了重大民生政策,推动了党政机关作风转变,进一步彰显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必须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人民民主的中国道路,从机理和制度层面看,可以归纳为“两个体现”、“三位一体”、“四项制度”。

  “两个体现”是指: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体现用民主的方法有效治理国家。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要求看,从新中国成立开始,不分种族,不分城乡,人民平等地享有政治权利。仅从“一人一票”的选举看,英国从1831年只有4.4%的成年人有选举权,到1948年才实现“一人一票”,用了117年;美国从1789年费城立宪到1965年通过《民权法案》,美国黑人等少数族群才真正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花了171年;法国大革命经历了几次反复,用了80年才建立共和政体。从运用民主的方法有效治理国家来看,新中国成立后,结束了中国百年屈辱历史,国家经受了来自西方封锁围堵和渗透分化等挑战和考验,总体保持了稳定。社会生产保持快速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综合国力明显增强,国际地位不断上升,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与原有基础相当而选择其他社会制度的国家相比,与一些被推销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有效治理国家方面体现出明显优势。

  “三位一体”是指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核心,人民当家作主是目标,依法治国是保障。

  在这里,要特别强调党的领导的重要性。中国共产党不同于西方政党,不是竞选的工具,而是领导核心。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友党关系,不是竞争关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辛亥革命胜利后,民国初期有过多党竞争制度的不成功实践,从1911年10月辛亥革命爆发到1914年1月国会解散,各种新成立的党会达682个之多。著名女作家冰心在《北京社会之面面观》中写道:人们“遇有不相识者,问尊姓大名而外,往往有问及贵党者”(《时事新报》,1913年1月3日)。后来蒋介石主导下的国民党一党独裁体制也宣告破产。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以人民民主为追求,致力于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致力于中国民族伟大复兴,在革命、建设、改革开放中发挥着先锋队和领导核心的作用。二战以来,西方政党制度或者说多党制向发展中国家移植不太成功的实践,反过来可以印证中国政党制度的比较优势。多党制破坏了一些第三世界国家的政治稳定,并没有明显地改变这些发展中国家的落后状态,这些国家依然腐败丛生。亨廷顿在《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中说,在处于现代化过程之中的发展中国家,不存在稳定的多党制。即使在西方,一些大党也面临党员人数下降、政治参与热情不高、政治主张趋同的组织危机、认同危机和辨识危机。

  当然,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共产党担负着团结带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更加重视党自身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内容和形式,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四大制度”是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根本政治制度,后面三项制度是基本政治制度。这些制度,保障了人民民主在各个层面得到体现。比如,人民代表完全不同于西方国家的议员,人民代表工作和生活在人民群众中间,与人民群众保持天然的、紧密的联系,对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了解很深入,对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盼很清楚、很直接,他们是真正的民意代表。在地位、权利方面与人民群众完全平等。西方议会有上院、下院之分,其历史渊源可追索到古罗马的混合政体,也就是君主制、贵族制、民主制的混合,上院是元老院、贵族院,下院或者众议院有社会人士参加,名义上代表民众,实际上做样子的。现在西方的议会席位是党派竞争的对象。

  除上述之外,还有一系列推进人民民主的方法和原则,包括民主制度、民主作风、民主方法、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乃至民主生活等等。

三、人民民主进一步发展的光明前景

  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总结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在新的起点上,我们要直面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开拓进取,开创人民民主进一步发展的新局面。

  1.进一步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首先,要适应国民教育水平的提升、行使民主权利能力的增强、政治参与积极性的提高等新变化、新形势,进一步构建民主参与的平台,畅通民主诉求的渠道,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使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要顺应人民群众对自身权益和社会责任的认识,高度重视他们的利益诉求和参政议政需求。要注重工业化、城镇化中的新社会群体的权益保障和民主参与。要高度重视社会结构变化所带来的社会问题,比如,进入老年社会后的老年人民主权益保护问题等。

  其次,发展更加充分的人民民主,要体现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城乡社区治理的若干重要方面。毛泽东曾经说过:“民主必须是各方面的,是政治上的、军事上的、经济上的、文化上的、党务上的以及国际关系上的,一切这些,都需要民主。”(《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69页)比如,在人大换届时选举人大代表是民主的体现,而建立常态化的代表联系选民、选民经常性地向代表反映意见,这同样甚至是更重要的民主。比如,不仅仅通过电视问政、热线电话、来信来访,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还要有联系群众、听取意见的常态化渠道和制度安排。比如,政务公开,除依申请可查询外,还必须依法定期借助媒体公开发布,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民主评议。比如,涉及群众利益重大决策或重大政策调整,要事前广泛听取意见。比如,在社会管理中,要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的基础作用,等等。

  第三,发展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要更多地体现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上。围绕民主原则、民主范围、民主内容、民主形式、民主程序、民主方法等,进行深入研究,积极完善规制,使民主运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更加健康、有序、高效。

  2.在民主政治建设中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民主与法治的关系。我们既不能强调人口多、生产力水平不高,而放弃实施真正意义上的广泛的人民民主,又不能用民粹主义的思维,在国家治理中无所作为。因此,在发展人民民主的实践中,必须切实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同时必须用民主的办法有效地治理国家,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

  一是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列宁针对苏联的社会主义实践,首先提出了民主集中制原则,中国共产党人把这一原则创造性地运用于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运用于党内生活、国家治理以及政府管理和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有效运用。没有集中的民主,难以形成共识,难以作出决断;没有民主的集中,会导致少数人说了算或者个人专断。毛泽东说:“民主和集中之间,并没有不可越过的深沟,对于中国,二者都是必需的。”(《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83页)在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中,民主不够的问题和集中不够的问题都一定程度地存在,自觉地、主动地推进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民主基础上的集中,还有很大空间。

  二是正确处理好民主与法治的关系。中国是在两千多年封建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的,民主的传统和法治的传统都缺乏。一方面要发展民主,另一方面,人民的民主权利需要法制来保障,人民广泛的政治参与,需要法律规范和程序来支撑。没有法律保护的民主是一种民主愿望、民主理想和民主尝试;而法律所保障的主要是民主权利和民主的有序和有效,而不是对人民民主权利的限制。邓小平指出:“要加强民主就要加强法制。没有广泛的民主是不行的,没有健全的法制也是不行的。”(《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89页)

  3.民主政治建设要迎接市场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带来的新挑战。一是市场经济的挑战。市场经济极大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我们还要进一步深化改革,进一步发挥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一段时间以来,我们注意到市场经济有可能对伦理道德带来挑战,也注意到市场交易的原则可能渗透到政治领域,但是,我们对市场经济可能对民主政治建设带来的新问题重视不够。一方面,我们要看到市场配置资源,减少了计划分配资源可能带来的腐败风险,有利于通过竞争创造平等机会;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对劳动者民主权利的保护也带来新的问题。比如,公司制条件下的员工权益维护问题以及政治参与问题,显然不同于计划经济时期的国营企业。随着企业效益的提高,与员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劳动在分配中的比重问题,员工工资同步增长的问题,员工的养老保险、失业救济以及医疗保障问题,都需要运用民主的办法听取意见,形成维护和兼顾各方利益的决策机制。比如,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多种经济组织、多种就业选择、较大的收入差距等,导致形成不同的社会群体,不同的利益诉求,执政团队与不同群体进行沟通的难度加大,在宏观政策和社会政策的抉择中,如何体现民主的广泛性、决策的科学性,是我们面临的现实考验。因此,必须高度重视群团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要进一步总结工资集体协商的实践经验,落实公司治理结构中的职工参与,要积极探索小微企业中的股份合作制模式,要在科技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中,探索建立员工持股制度。在制定财产保护制度的同时,要相应制定劳动分配和工资收入的法规政策体系。

  二是全球化的挑战。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全球化是我们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外部环境。全球化并不仅仅局限于经济层面,思想文化在全球范围内的交流、交融、交锋也是一种客观存在。中国作为发展国家,需要学习借鉴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但是中国实现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是符合中国实际的科学道路,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的人民民主,具有民主的真实性和广泛性。因此,学习借鉴的目的是为我所用,不能妄自菲薄,不能盲目照搬照套。

  当前,从思想文化交流、交汇的视角观察,西方资产阶级的金钱万能的思想、选举政治支配下的民粹主义思想、后现代的颓废思想,与中国封建特权思想、“文化大革命”的无政府主义遗毒,相互交融,挑战人民民主的理念和原则。我们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生动实践进行系统总结,要下决心解决“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问题,要使干部群众真正认识人民民主的内涵、实质和特色、优势,增强自信。同时,要正视我们所使用的政治概念不少是来自西方的这一现实,要搞清楚这些概念的特定含义,搞清楚他们向我们推销这些概念的真实意图,避免进入“话语陷阱”。要把西方国家着眼于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制度设计,与国家治理的实现形式区别开来,与制约公共权力的具体方法和社会管理的具体做法区别开来,在揭露资本主义实质的同时,对实现形式、具体方法和做法,进行实事求是的研究,以我为主,为我所用,从中国的实际和实践出发,掌握话语权、定义权和主动权。

  三是科技进步的挑战。科技进步给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带来新挑战、新机遇。科技进步带来社会生产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随着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劳动力受到排斥,劳动者的发言权以及他们的声音容易被忽视。信息革命和互联网迅速发展,我们自觉不自觉地卷入其中,信息海量,真伪难辨,人人都有麦克风,众声喧哗,无序和非理性的言论、造谣传谣的问题时有发生。一方面我们要提高驾驭能力,避免和防范科技进步带来的负面影响,要从严管理网络舆论阵地,打击谣言,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科技进步,互联网迅猛发展,更多地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机遇,包括互联网在内的科技进步成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了新工具、新手段、新平台、新途径。人民群众反映诉求更方便、更快捷了,政府实行政务公开、征询群众意见可以更广泛、更直接和更有效了,舆论监督所发挥的作用也更大了。有些问题过去并不是没有,而是在互联网时代,社会能见度明显提高了,过去可以经过一个时间过程来解决问题,现在要求我们马上作出反应,具备条件的还必须马上解决。我们要在加强管理的同时,积极运用新的科技手段,形成倒逼机制,加快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4.要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关键作用。中国共产党是人民民主的倡导者、领导者和实践者,处于执政地位。党内民主对于人民民主的政权和制度建设至关重要。党内民主的关键作用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为人民民主作出示范;二是有利于形成对权力制约的法理和制度基础;三是有利于防止封建特权思想侵蚀,防止个人专断;四是有利于预防和遏制腐败;五是有利于党员人人起来负责,避免“人亡政息”。

  作为拥有8500万党员的大党,党内民主涉及多个层面,包括:(1)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健全党员党内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形成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民主监督的制度环境,落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全面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2)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积极探索党代会常任制和党代表提案制。(3)强化全委会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4)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民主建设,扩大基层党组织的民主。(5)在党内决策中,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用人和推荐人选的决策程序。

  5.认真总结和更好地运用协商民主的方式和方法。近年来,人们对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协商民主越来越关注。但多数情况下,协商民主是同选举民主一起作为民主形式来理解的,或者是从政协组织行使民主权利的特点来观察的。从实践情况来看,我们可以有更大的考察空间。

  第一,协商能够较好地体现人民民主的内容和实质。协商以平等为基础为前提,有利于体现参与各方的良性互动,有利于保证信息的对称,有利于形成共识或者形成“多数人决定”,有利于尊重和保护少数,有利于科学决策及其有效实施。

  第二,协商方法的运用,不仅仅体现在人民政协的工作框架之中,而是广泛运用于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方方面面;不能简单地将协商与选举看成并列的两种民主形式。选举在中国式民主中,只是一个内容或者说一个环节,大量的民主决策不是简单地采取票决的方式完成的,而是通过调研、听取意见、讨论、协商、比较,集中各方面意见形成的,包括立法过程也是充分调研协商的过程,即令是选举,之前也需要酝酿、座谈、听取意见等,这些都属于协商的内容,其工作量也大大多于选举本身。

  第三,要认真总结运用协商的方法实施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认真研究协商民主的适用范围和适用环节,探索推动协商民主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第四,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坚守人民民主的本质,把更多地运用协商的方法作为中国式民主的特色来推进。

  (作者:中共湖北省委常委、宣传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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