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文艺研究》与南方系等媒体对汪晖的不公
徐开彬
在朱学勤涉嫌抄袭事件被揭露后,我于13日在《中国青年报》发文“以历史的视角看待汪晖与朱学勤事件”,认为没有必要穷追猛打汪晖与朱学勤两位,引发网友一些联想。“倒汪派”认为,这下汪晖可以开脱了;“挺汪派”认为,这是在第一时间替朱学勤开脱。我并不是在替两位开脱,我只是觉得,以现在的学术规范标准去衡量20年前的事情,不公平。不信的话,把上世纪末20年间的文科论著拿来全面核查,恐怕没有哪一个文科学者能逃出这种不规范的问题。
朱学勤在事发后高调回应,与汪晖的低调沉默迥异,于是有人据此再次在媒体对汪晖进行轰炸。被方舟子揭发的唐骏也曾在第一时间高调回应,结果呢?高调回应什么也说明不了,这只是一种个人行事风格,跟朱学勤先生长期与媒体打交道、擅长运用媒体有关,也与吸取汪晖事件的教训有关。何况,朱学勤的回应也并不十全十美,比如他将网络举报者称为“懦夫”,如果这样类推,那网络上举报贪官的匿名网友不也成了“懦夫”?对方只是一个博士生,当然有巨大的压力,与已经成了教授的王彬彬当然不可比。关键在于揭发的内容,又何必在乎实名还是匿名?
既然对汪晖的批评已经够多,再多的话也了无新意,所以我倒觉得,从另一个角度去解读他在事发后的状况与反应,对于反思整个事件何以演变为今日之乱局,更是十分必要。
汪晖事件发生在3月份,当时汪晖在美国访学,汪晖表示“没有看到(王彬彬的)文章,手头也没有20年前的著作。我希望此事由学术界自己来澄清”。本来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一个人出国,不可能随时带着自己多年前的书稿,更没有该书大量的引用文献(国内的文献在美国也难找到),这些都没有,如何替自己辩护?可是很多媒体的报道就只选择性地用了最后一句“我希望此事由学术界自己来澄清”,显得汪晖高傲的姿态。况且,这个“由学术界自己来澄清”,其中加了“自己”一词,即是希望排除“学术由媒体界来评价”的意思,也并没有错。这既是他在受到指控时,苦于手头没有书稿文献替自己辩护的无奈,也许还与他本人孤立独特的行事有关。如果他在事发时人在中国,事态发展应该不会如此。
事发时,汪晖手头上连这份指控自己的文章都没有,这也说明,从一开始某些人对他就是非常不公平的。作为一家学术研究性质的刊物《文艺研究》,当某作者要发表长篇学术文章指控另一方时,编辑必须将作者的文章发表前交给被指控一方,给一定的时间让对方做答辩,一并登出来,供读者判断是非。这是学术研究刊物对类似有争议问题的一贯做法。可是该刊物却没有这样做。一篇学术论文,必须经过编辑预审、三位学术界审稿人盲审,审稿人是否同意刊发以及修改意见返给作者,作者修改后再返回编辑和审稿人这样长达数月甚至年把的过程。可是这么长的时间,该学术刊物也没有考虑给汪晖替自己辩护的时间和机会。这只能表明,该刊物负责人要么不懂基本学术规范,要么处心积虑地在搞阴谋了。如果《文艺研究》秉持公平,给被指控者辩护和澄清一些问题的机会,也可以让双方在学术范围内严肃地讨论和对话。
而王彬彬除了将指控在《文艺研究》上发表,也在第一时间同时将它刊发到大众媒体,其借助媒体对汪晖的指控方式,更是值得商榷,它让此事从一开始就演变为让媒体干预学术,让对学术不具备专业评价能力的媒体充当学术裁判的混乱局面。正如上海大学中文系教授蔡翔在接受《新民周刊》(见6月23日“汪晖事件再反思”)时指出:对“抄袭”的指控,最好是向当事人所在大学或其他权威机构如教育部举报,而不是直接将指它诉诸媒体;因为直接诉诸媒体,不管结果如何(是或不是)都会给当事人造成很大的伤害,并会形成混乱;此风一旦蔓延,会给学界带来很大的危害。王彬彬合乎理性的举报方式,从一开始就应该是向汪晖所供职的清华大学和获得博士学位的中国社科院举报,可他至今也没有向他们提出正式举报材料,让事件至今连相关的主体都没有,相关单位至今没有启动审查程序,有其程序上的合法性。蔡翔也进一步建议媒体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才能介入:一,当事人所在单位或其他权威机构有了明确的定论,媒体可选择有代表性的案例予以讨论,警诫学界;二、举报人久久未获得当事人所在单位或其他权威机构的有效答复,这时媒体的介入可充分体现公共舆论的监督作用。
学术刊物《文艺研究》对汪晖的不公平,在事发前,剥夺了他与指控人进行平等对话的机会。事发后,汪晖因为人在美国,手头没有书稿文献,错过了在第一时间进行辩护的机会之后,遭到之前就对他有所过节的个别媒体的轰炸。这些因素,可能激起了他对这起有备而来、于他来说却瘁不及防的事件的反感,激起了他“清者自清、懒得理会”的情绪,以致造成今日之僵局。汪晖处理此事的态度虽然有待商榷,但是,《文艺研究》、王彬彬、某些大众媒体在此事上的态度,又何尝没有问题,又何尝不需要自我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