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之后,中国迅速掀起了一场反腐风暴。一大批贪官在此次反腐风暴中落马。其中,刚在十八大上当选中央候补委员的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是级别最高者。虽然已经过去了几个月,但对反腐的高压态势并未减弱。
本轮反腐与以往的反腐运动的不同之处在于,这次反腐风暴多数是在网络上进行,主要借助于人肉搜索的方式,最典型的如“表哥”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案。他本身之前并无任何迹象,只是因为在延安发生重大车祸后,他带队前往查看时,很不恰当地面带笑容,引起网友反感,从而被人肉。网友搜出了多块价值较高的手表,这并不能直接证明他存在贪腐问题。但这显然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注意,随后进行了调查,很快就被证明他存在其它问题,由此落马。
杨达才的落马多少显得有些意外。因为在这之前,并没有任何他将会受到处分的迹象。仅仅因为在一个不恰当的时机、不恰当的场合的一个不恰当的表情,就被网友人肉搜索,进而落马,这多少显得有些“冤枉”。因为照片是媒体抓拍的,而人的表情是随着当时的语境和场景变化的,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甚至可以假设,杨达才在现场也许也有愤怒和痛心的表情,也有悲伤的表情,但媒体并未捕捉到这些表情,而只拍到了他微笑的表情,他的“不幸”也就随之而来了。
更重要的问题是,网民的情绪反应并不固定,很容易被引导甚至操纵。春运期间,河南的塌桥事故中,国家安监总局的一位副局长带队前往处理事故,穿着厚厚的黄大衣,在现场黯然落泪。但在网民看来,他的黄大衣是为了遮挡他的浑身名牌,比如手表、西装、皮带等,他落泪也是作秀,并不能证明他就是一个清廉的干部。接着,网民又对他发动了人肉搜索,同样也成果不少。
另一种情况是有所谓知情人士的主动爆料。本轮反腐风暴中的典型案例当属发生在重庆的雷政富案,之后还牵出了十位厅局级干部。根据媒体的报道,雷政富等十名官员是被一个商人训练的姑娘主动勾引上床的,而且目的就是为了拍色情视频勒索他们。而且,在此次爆发之前,雷政富就已经向时任重庆市主要领导报告,当时的处理办法是对这名商人进行了调查,并按照刑事案件处理。这次引起网友广泛关注,按照爆料人朱瑞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说法,显然是经过精心策划的,甚至连爆料的时机选择在十八大之后,都是料到新一届中央成立后会从有一轮反腐高潮,此时爆料会被更快、更严地查处。
但朱瑞峰也承认,他的消息来自重庆市公安局内部人士。也就是说,这些材料是之前就已经被重庆市公安局掌握的,并没有新的视频材料。那么,此案的关键当然就不仅仅是雷政富是否存在贪污腐败,而是在于,是谁把这些材料交给朱瑞峰并让他上网的,意图何在?遗憾的是,虽然雷政富和那十名已经被处理的干部都已经得到了应得的惩罚,但这个关键问题仍未得到答案。
既然爆料者手中有多人的色情视频,而且他们的级别都和雷政富差不多,为什么雷政富是第一个被爆料的呢?最有可能的当然是,虽然其他干部也有同样的问题,但他们的职权不如雷政富大,也不如雷政富的身份明确,所以更有轰动效应。但就问题和情节而言,他们都差不多,这仍然是事实。可就因为爆料人爆料时首先选择了曝光雷政富,而未曝光其他人,所以雷政富就马上被有关部门查处并进入司法程序,而其他人则侥幸躲过了这一劫,虽然被免职,但并未进入司法程序,也就是说,还有转机。
与前面提到的杨达才这类案例不同,雷政富案的典型性和代表性都要强得多。正如爆料人朱瑞峰自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所说的,他爆料的材料中,八九成都是来自内部人,也就是了解被爆料人的真实情况的人。而这些人之所以自己不愿意出面举报,显然是别有考虑,但目的则是非常明确的,即要通过曝光这些材料,将被爆料人搞倒搞臭。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既然这些材料都是内部人提供的,他们为什么不按照党内组织纪律向纪检部门举报,而要先在网络上匿名曝光呢?
我们都在欧美的选举中见到过竞争对手相互抹黑的情况,包括对方的出身、绯闻、贪污腐败、意识形态等等,都在攻击之列。这种情况在中国实际上也不少,只不过更多的时候是匿名进行的。网络的出现为这种匿名打击竞争对手的行为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之所以要匿名,原因其实也不难猜测,因为他自己未见得会比对手干净多少,如果自己直接出面举报,承担的风险较高,而如果通过先在网络上曝光引起社会关注,再倒逼党政部门出面查处,一方面可以隐藏自己,一方面也效率更高,也更容易。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原因在于,近些年来,政府对民意的态度始终不稳定,在两极之间摇摆。或者是极度恐惧,看到不利的消息就封堵,或者是盲目顺从,毫无原则地妥协。微博出现后,情况更加如此。一旦发现有不利的消息出现,首先是赶紧封锁消息,生怕被更多人看到。而在现在的网络技术条件下,这种方式显然是无效的。封堵无效,就转为顺从,完全被网络舆论牵着鼻子走。尤其是在面对诸如群体性事件、强制拆迁的时候,一开始是压制,压制无效就无原则地妥协。比如去年的几起环保问题引起的群体性事件中,一开始都是在网络上封锁消息,过一段还是无法平息事态,只好叫停相关的项目。
怕什么,就来什么,这是万古不易的道理。正因为别人知道你怕事态扩大,造成恶劣影响,所以有些人才更加肆无忌惮地扩大事态,散播谣言。拆迁的时候,钉子户知道政府最怕自焚造成公共事件,就偏偏自焚,表演性的自焚成为公共事件的事情在最近几年呈增加趋势,就是因为这种方式最有效,可以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面对官员贪污腐败的消息,也是一样。别人都知道政府最怕事情曝光后,影响地方形象,所以只要出现就会从快从严查处,以给网民一个交代,所以,那些掌握了材料的人就不选择通过正常渠道向纪检部门反映情况,而是在网络上传播。
但问题在于,很多时候,政府似乎混淆了网络民意与真实民意的区别,以为网络民意就是民意,以为顺从网络民意就会换来群众的支持。政府似乎没有意识到的是,在社交网络发达的时代,尤其是在近两年的中国最热门的社交网络微博上,围观恶性事件本来就是网民的去。看热闹是人之常情,尤其是坏事。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就是这个道理。用传播学的话讲,就是负面新闻的传播效率要远高于正面新闻,因为正面新闻是常态,人们经常看到,并不稀奇,所以网民并没有太大兴趣围观,而负面新闻是偶发、突发的小概率事件,人们不经常看到,一旦出现,网民当然会兴致高涨地围观。
网络也是媒体,传播学的这个规律也在网络上适用。所以,那些想引起更多人关注的人,总是喜欢传播负面新闻,而网民也更有兴趣围观这种负面新闻。从这个意义上说,微博上的转发和评论数量并不代表现实生活中群众的关注程度,它是网络生态的常态。也正因此,在面对网络民意和在网络上引起较大社会反应的公共事件时,政府应当更慎重,不应当急于平息事态,而应当有理有利有节地处理。因为,想要让网民满意,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网民对一个事情的兴趣并不会随着事情的有效解决而减弱,只会被其它更新的事件所吸引而转移。
网民一旦发现某件事情得到了政府的正面回应,并不会偃旗息鼓,而是会受到鼓励,提出更进一步的要求。所以,在许多事情上,都可以看到网络民意的摇摆不定和前后矛盾,最典型的就是药家鑫案。在事情刚一开始被公布在网络上的时候,网上的主流民意是药家鑫必须死,可是真当法院判处药家鑫死刑时,由于媒体和某些知识分子的引导,网络舆论主流又转向反对死刑,要求宽恕药家鑫。而这时药家鑫已经被处死,来不及了。所以,政府如果要跟着网络民意走,这既没必要,也不可能,因为网络民意变化太快,即使政府想跟,也跟不上。
在面对官员腐败的消息时,也一样。不能因为在网络上传播范围很广,就认为事情已经造成的影响已经十分恶劣,不处理不行了,所以就赶紧处理,应付民意,平息事态。恰恰相反,正因为在网络上造成了恶劣影响,才更需要细致的调查,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搞清楚,再依照党纪国法处理。中央一直强调,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不仅意味着要减少个别领导人的干预,按照法律处分违反法律的人和事,也同样意味着,即使在受到高度舆论压力的情况下,法律也仍然应当保持其独立公正的品格。尤其是在当前腐败形势十分复杂的情况下,更应当谨慎。不仅必须严格依照党纪国法处分违反法律法规贪污腐败的干部,同样也应把其实的具体情况搞清楚,不让反腐变成官场倾轧的工具,使党纪国法保持其独立、公正和严肃的品格,不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
正如中央再三强调的,必须要认识到,反腐倡廉不是一个短期的问题,而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工程,要准备好打持久战。正因为是持久战,所以不能指望毕其功于一役,无论是运动式反腐,还是从制度上反腐防腐,都是如此。从这个认识出发,就必须坚持党对反腐工作的领导,使反腐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平稳有序地进行。既要避免因为大规模的反腐运动而使得干部们人人自危,惶惶不可终日,挫伤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又要防止干部中间认为反腐只是阶段性的、很快就会过去的侥幸心理,长期保持对贪污腐败行为的高压。
在这个过程中,始终要牢牢地将领导权掌握在党的手中。网络民意是可以操纵的,大量水军的存在是不争的事实,这就已经说明了要在技术上操纵网络舆论完全是有可能的,所以,在面对某些在网上有着巨大影响力的人发布的消息时,要慎重处理,不要使网民和普通群众形成一种认识,以为自己有事情找政府解决不了,但是找这些所谓的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反倒能够解决。群众究竟相信谁,跟谁走,这不是一般的宣传问题,而是政治问题,因为它关系到政治领导权。反腐是一项长期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而要在这项长期工作中保持党的领导权,则需要高度的政治智慧。和反腐一样,这种领导权要通过斗争来获得,而且会有反复。随着改革开放的继续深化,社会利益会更加多元,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态势都还会处在剧烈变化的过程中,腐败的形式会随着这些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对反腐工作的领导权的争夺也同样会十分复杂而艰巨。
当然,这不是说就要对民意视若罔闻,置之不理。对于群众举报的腐败干部和腐败现象,当然必须积极回应,这里强调的是,民意是变动的,需要仔细的辨析,从群众杂乱的表达中去辨认真实的民意诉求,在处理腐败问题时也不要过分担心事态扩大,急于平息事态,而应当让纪检和司法部门独立、公正、严肃地调查和处理,既不放过坏人,也不冤枉好人,更要防止反腐成为某些人的权力斗争工具。在这个意义上说,腐败虽然可怕,但比腐败更可怕的是,反腐工作的变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