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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新民:“宪政”不是正能量

作者:胡新民 来源:四月网

  新中国的宪政亲历者,我国著名宪法学家许崇德说:"我们的宪政是社会主义宪政,是在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当家作主的宪政。我们的宪政与西方资本主义的那一套毫不相干。"因此,笔者在标题中所指的"宪政"是指包括多党制、三权分立之类内容的西方宪政。

  笔者先对拙文《不要指望"宪政倒逼修宪"》作点补充说明,就是该文中的引言。关于张千帆的言论,即有学生问:"能告诉我什么是宪政吗?"张千帆回答:"简单的回答,宪政就是按照宪法规定的去做"。此话是张千帆在2012年11月的讲座《辛亥革命与中国宪政》上说的。

  高锴据说担任过全国人大法工委办公室主任,他的言论发表在《炎黄春秋》2012年11期上。他说:"从宪法的第1条到第130多条,没有‘共产党领导’这五个字,从头到尾找不到。有些人说宪法别的不要看,就看序言,序言就讲‘党的领导’。其实,序言的内容是讲中国共产党领导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只是历史叙述。里面有一段‘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这是对未来的期望。序言不是法律规定,而且序言里没有写‘共产党必须领导’"。

  高锴还说,他参与了82宪法的制宪过程。但笔者不知道他是否听了彭真代表整个82宪法修改委员会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该报告指出:

  "宪法修改草案的总的指导思想是四项基本原则","这四项基本原则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前进的共同的政治基础,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四项基本原则既反映了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发展规律,又是中国亿万人民在长期斗争中作出的决定性选择。"还值得注意的是,彭真在报告中还指出,82宪法是"交付全国各族人民讨论。""讨论的规模之大、参加人数之多、影响之广,足以表明全国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各界人士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热情的高涨。通过全民讨论,发扬民主,使宪法的修改更好地集中了群众的智慧。"顺便提一下,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曾收到全国的意见118万条,当时的选举人大代表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全国普选,即合格选民一人一票,选出基层人大代表,然后由基层人大代表选出上一级人大代表,直至全国人大代表。许崇德回忆:"农民千百年来受压迫,当时第一次参加选举,他们的积极性非常高。""这个全民讨论(54宪法),讨论了三个月。全国人民对自己的宪法渴望已久,今天有了一个人民的宪法,所以人民的热情高涨得很。""54宪法奠定了新中国宪法的基本框架,是中国开天辟地的第一部宪法。"(见《北京青年报》2004年1月8日)

  因此可以这样说,我国现行宪法是在全国各族人民积极参与下制定的,四项基本原则入宪是全国各族人民的选择。我们自由派的专家学者,除了高锴,还有谁真的不知道四项基本原则的内容是什么的吗?。

  象高锴这样的老党员,如果你要他退党,他就肯定会控诉别人迫害他,以显示他们对中国共产党的无限忠诚。这就是中国好男儿的本色。不信,你可以看看高锴发表谈话的座谈会上的各位参与者,凡是有党票的,没有一个不万分珍惜的!有位后来还参加了党的十八大旁听,这也成了了那位所谓的"两头真"炫耀的资本。

  关于宪政问题,建议关心此事的可以上《中国宪政网》看看,尽管对宪政的理解意见不一,但那里有个共识:社会主义宪政。笔者以为,这就是实事求是的态度。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著名的宪法学者许崇德在《宪政是法治国家应有之义》中旗帜鲜明地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社会主义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表现,因而我们的宪政是社会主义宪政,是在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当家作主的宪政。我们的宪政与西方资本主义的那一套毫不相干。"张千帆也好,高锴也好,你们敢承认说我国的宪政是"是在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当家作主的宪政"吗?顺便提一下近年来同样的热门的"政治体制改革"。其实政治体制改革是咱们自己提出来的,是小平同志最早讲的。问题在于,不可以把政治体制改革看成削弱党的领导,当然也不可以把加强党的领导看成躲避或拒绝政治体制改革。但是,离开了党的领导这一条,任何改头换面的"政治体制改革"都是不可为的。

  《中国宪政网》上有篇署名文正邦教授的文章,他写道:"现行宪法确立了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中心的‘四项基本原则’这一立国之本,又规定了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都不得有超越于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因此,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政体制和政党制度基本上正确界定了党、法关系。然而,在实践中仍然存在若干需要进一步理顺和妥善解决的问题,包括党的领导和人大作为国家权力中心的关系、政府职能转换及有效发挥的关系、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办案的关系等。因此必须改善党的领导以加强党的领导,执政党执政的方式应主要是运用法律手段来依法治理国家和社会。所以如何更科学地处理好党、法的关系,仍是中国宪政理论和实践的一个中心问题。"

  笔者以为,这就是做实事的态度。现在大家最关心的是,如何才能够把执政党监督好,确保执政党只能够的宪法的规定内活动。那种在宪法中查看究竟有没有"共产党领导"几个字的人,除了自我陶醉,自弹自唱,还能产生什么实际上的积极意义吗?

  不要说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就是很多体制之内的人,这些年来受到的的官场腐败之害,都是感受很深的。公权力滥用、行政不作为、大肆挥霍浪费等等,都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笔者至今亲眼所见实在不少、深受其害的经历也有过。但是,这些都不是可以通过打"共产党领导"主意就可以解决的。所以,作为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普通老百姓,最期望的就是怎么样监督好执政党,用最时髦的话来说就是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以便保障好每位公民的合法权利,以便每位公民能公平分享改革开放的红利。自由派如果在这方面有所建树,而自己又能以身作则,就是说在对待金钱名利方面自己不可太性急,比如即使"抢钱"(借用孙也夫语:知识分子都"抢钱"去了)也要有点君子风度等等,就肯定会得到越来越多的公民们的理解。国家经济上来了,中产阶级大大扩大了,到那个时候,再来打打"共产党领导"的主意,或许会有点效果。但是现在,恕笔者直言,任何鼓吹"宪政"的做法,都是完全不可行的,只会给深入改革增加一些负能量。

  曾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做过宪法讲座的武汉大学教授周叶中指出,走好社会主义宪政文明道路,必须切实树立宪法的应有权威。因此,请各位自由派的人士,如果真的想推进中国的宪政,就请首先尊重现行宪法的权威。问题就这么简单。

  我国现行宪法的产生,其本身就是社会主义宪政运动取得的成果,这种宪政的基本内容也就是宪法的基本内容。这种宪政的继续,就是对宪法的实施。因此,这部社会主义宪法的制定和实施,与其并肩而行的是社会主义宪政,从54宪法到82宪法的历程都证明了这一点。企图用资产阶级宪政,或者用抽象的、所谓普世的宪政学说来解读一部社会主义宪法,无异于是想慢慢"渐变"这部宪法的社会主义性质,因而是不可为的。但是,否认新中国的宪政发展过程,也完全是无视历史和现实的,不管出发点如何,错误还是错误。因此,当下的这场关于宪政的争论,其核心问题并不是要不要宪政,而是要什么样的宪政。笔者完全赞成许崇德的观点,还是那句话:"我们的宪政是社会主义宪政,是在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当家作主的宪政。我们的宪政与西方资本主义的那一套毫不相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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