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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管制是限制众多两高一资产品生产的最有效办法

作者:梅新育 来源:江南app网址

出口管制是限制众多两高一资产品生产的最有效办法

梅新育

美欧那些抨击中国限制本国钨、锑、稀土等战略性资源和铝钒土、金属硅、焦炭等其它多种原材料出口的人要高兴了,因为世贸组织在两年一度的《中国贸易政策评估报告》中对中国的这方面政策加以批评,欧盟驻世贸组织事务代办约翰•克拉克(John Clarke)已经援引WTO的报告来证明己方的批评有道理了。据称,世贸组织在该报告中指责,“中国降低出口壁垒的速度,不及该国降低进口壁垒的速度。该国仍使用各种出口限制手段,包括禁令、许可证、配额、税收、以及增值税的非全额退税。”这篇报告还反驳中国对两高一资产品实施出口管制的理由,即旨在减少能源密集型及其它破坏环境的商品的出口,以保护环境,并降低中国巨大的贸易顺差,声称这些出口管制的效果仅仅是有助于中国公司压低用作工业投入的原材料价格,并由此构成了对中国国内制造业的隐性补贴:“出口限制往往会减少目标产品的出口量,将供应转向国内市场,对这些产品的国内价格构成下行压力,……由此产生的国内价格与国际价格之间的价差,对目标产品的国内下游加工商构成了隐性补助。”

其实,美欧方面不必过早急于援引世贸组织这份评估报告大做文章,因为这仅仅是一种道义劝说,而不是对中国贸易政策合法性的裁决,中国限制战略资源和两高一资产品出口只不过是在行使自己不可剥夺的权利。在1974年5月1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中,其第四条(5)款宣布:“每个国家对自己的自然资源和一切经济活动拥有充分的永久主权。为了保卫这些资源,每个国家都有权采取适合于自己情况的手段,对本国资源及其开发实行有效控制,包括有权实行国有化或把所有权转移给自己的国民,这种权利是国家充分的永久主权的一种表现。任何一国都不应遭受经济、政治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胁迫,以致不能自由地和充分地行使这一不容剥夺的权利。”

《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联合国大会1974年12月12日通过)第二章第二条的下述内容进一步确认了一国的上述权力,其中,第1款明确规定:“每个国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享有充分的永久主权,包括拥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在内,并得自由行使此项主权”。

作为国际政治规则的联合国文件如此,直接针对国际贸易规则的世贸组织有关章程同样认可中国的上述权利。不错,世贸组织及其前身关贸总协定是以促进自由贸易为宗旨的组织,但这个组织的规则管辖的范围主要是缔约方限制进口的措施,其主要目标是要求各个缔约方对进口商品和服务提供平等的国民待遇,并不是管辖各个缔约方限制本国资源出口的措施,也并不认为自由贸易至高无上。即使不考虑世贸组织及其前身关贸总协定认可发展中国家为本国经济社会发展而实施特定贸易措施的权利,《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二十条“一般例外”也明文规定,缔约方可以为某些特定目的而限制进口或出口,“本协定的任何规定不得解释为阻止任何缔约方为采取或实施以下措施”,并一一列举了10种情况,其中可以适用于中国限制出口战略金属资源和其它资源产品的有以下4款:

(b)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

(g)与保护可用尽的自然资源有关的措施,如此类措施与限制国内生产或消费一同实施;

(i)在作为政府稳定计划的一部分将国内原料价格压至低于国际价格水平的时期内,为保证此类原料给予国内加工产业所必需的数量而涉及限制此种原料出口的措施;

(j)在普遍或局部供应短缺的情况下,为获取或分配产品所必需的措施;但是任何此类措施应符合以下原则:即所有缔约方在此类产品的国际供应中有权获得公平的份额,……

其次,实施出口管制是减少中国许多高能耗、高污染产品生产的最有效手段,一方面是因为这类商品很大一部分需求在于国外,中国不能牺牲自己环境和子孙后代去为别国造福;另一方面是因为在出口环节实施管制成本最低、效率最高。世贸组织上述报告声称,若想保护环境,中国可以直接对原材料生产征税;问题是对生产和内销环节征税需要相对复杂的监控体系,课税成本太高;而任何一个具备基本财政学知识的人都知道,进出口关税是征收成本最低的税种,正因为如此包括美欧国家在内,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经历过关税占国家财政收入一半以上甚至百分之八九十的时代。既然有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管理手段,世贸组织奈何要求中国视而不见转而选择成本较高、效率较低的手段?

第三,世贸组织上述报告指责中国上述出口管制措施目的主要是借此满足国内需求,并由此构成了对中国国内制造业的隐性补贴;即使中国政府实施出口管制确实是出于这一目的,并没有真正把环境保护、人民生命健康放在心上,中国政府这么做也是符合世贸组织基本规则的。上文已经提及,《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二十条“一般例外”中明文规定,缔约方可以为某些特定目的而限制进口或出口,其中(i)款就是“在作为政府稳定计划的一部分将国内原料价格压至低于国际价格水平的时期内,为保证此类原料给予国内加工产业所必需的数量而涉及限制此种原料出口的措施”。既然如此,世贸组织有关评估机构在指责中国之前,是否该先温习一下本组织的基本文件呢?

不仅如此,中国对资源产品实施出口管制还包含国家安全目标。中国资源禀赋并不丰饶,又是世界头号出口大国,假如为了满足别国、而且是把中国视为最大潜在竞争对手的国家的需求而过快耗尽本国珍贵资源储量,万一战争风险降临,中国将如何求生?须知,新中国自成立之日起就遭受严密的贸易封锁,封锁者正是今天向世贸组织起诉指责我们限制资源出口的美欧国家,为了封锁中国,中央情报局把指挥台湾当局海军拦截、抢劫对大陆贸易商船的联络站一直设到离福建省会福州仅30公里的白犬岛,直到1958年,当解放军在海空战场取得攻占一江山岛等一系列胜利后,才被迫撤离;直到1972年尼克松访华,美国才取消对华全面贸易封锁。有此惨痛经历,眼见得美欧海军扼制了中国资源进口的几乎全部海上要道,中国怎么可能把自己浴血奋战百年方才赢得的命运自主权拱手让人?除非世贸组织能够让美欧把自己的海空军力销毁90%以上,让中国确信即使本国相关资源耗尽也能便利地进口,它对中国的上述说教才有足够说服力。

世贸组织对中国贸易政策的不公正、不客观批评,暴露了该组织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其它国际经济组织共同存在的缺陷,即人员构成中来自发展中国家者太少,在专业人员和高层人员中尤甚,所以很难准确理解发展中国家面临的问题。所以,世贸组织,与其抨击中国限制出口资源,不如抨击三大铁矿石公司对铁矿石市场的操纵行为,不如反思自己知识构成方面的缺陷并力争补救。

(2010.6.1,仅代表个人意见)

附录

世界贸易组织批评中国出口限制

英国《金融时报》 艾伦•贝蒂华盛顿报道

据世界贸易组织(WTO)表示,中国对其出口的大量限制,更多的是扭曲了全球贸易,而没有达到理论上保护环境和平衡本国贸易的目的。

在两年一次的中国贸易政策评估中,WTO的批评延伸至出口限制这一政治上敏感的领域。在这一问题上,中国与其最大的贸易伙伴持续存在贸易纠纷。

WTO在报告中表示:“中国降低出口壁垒的速度,不及该国降低进口壁垒的速度。该国仍使用各种出口限制手段,包括禁令、许可证、配额、税收、以及增值税的非全额退税。”

报告表示,北京方面声称,这些限制旨在减少能源密集型及其它破坏环境的商品的出口,以保护环境,并降低中国巨大的贸易顺差。但报告表示,这些限制的效果只是有助于中国公司压低用作工业投入的原材料价格。

“无论出于何种理由,出口限制往往会减少目标产品的出口量,将供应转向国内市场,对这些产品的国内价格构成下行压力,”WTO报告表示。“由此产生的国内价格与国际价格之间的价差,对目标产品的国内下游加工商构成了隐性补助。”

美国和欧盟已就中国对铝钒土、金属硅和焦炭等多种原材料使用出口限制,向WTO提交申诉。它们称,这些限制违反了中国加入WTO时的承诺。昨日,欧盟援引WTO的报告来证明自己的批评有道理。

欧盟驻WTO事务代办约翰•克拉克(John Clarke)表示:“秘书处的报告清楚地说明了这种限制性政策背后的真正逻辑,及其蕴含的主要问题。欧盟认为,作为一个无需这些拐杖也有能力竞争的全球经济大国,目前是中国让其出口摆脱这些不合理限制的时候了。”

WTO表示,若想保护环境,中国可以直接对原材料生产征税。

译者/何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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