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能-宗庆后之争评论之三:两败俱伤才是达能—宗庆后之争的最佳结果
2007-11-24 00:17:15 (发表于《华尔街日报》中文网)
宗庆后委托律师“为了声誉”而主动退出官司代理,英属维尔京群岛最高法庭冻结宗庆后所注册离岸公司资产,正当沉寂一时的达能—宗庆后之争再掀高潮之际,达能“娘家”来人了。应国家主席胡锦涛邀请,法兰西共和国总统尼古拉"萨科齐将于2007年11月25日至27日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按照某些报道,达能集团全球总裁弗兰克"里布称萨科齐来访将对解决这场纠纷发挥决定性作用(傅光云等:《达娃之争将如何收场》,《国际金融报》,2007年11月22日,第1版)。“经贸外交”已经成为近20年来全球外交界的重要内容,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出访带上大队企业家随行已司空见惯,达能—宗庆后之争又堪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金额最高(湖广铁路债券案除外)、社会反响最大的国际投资争议案件,如果萨科齐这次来华时果真向中国政府方面提出讨论达能—宗庆后之争,当不足为奇;关键是怎样解决达能—宗庆后之争中国才能收获最佳结果?
是“和为贵”让争议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吗?自从这场争议爆发以来,不少学者、行业协会组织已经先后提出过这样的呼吁。如果争议双方都不存在道德风险,如果中国的利益仅仅局限于这一家公司,那么这毫无疑问是最好的出路,无论如何,打官司是要花钱的,对娃哈哈品牌的形象也是损害;但是,如果考虑到这场官司最初的根源,考虑到当事者的道德风险,特别是如果考虑到中国引进外资工作的全局,考虑到中国整体的国家利益,那么,结论就完全两样了。
这场争端是怎么爆发的?是因为商标品牌所有权而爆发的。
双方为什么会为商标品牌所有权而在合资多年之后发生争端?因为当初合资时签署了一份将商标品牌所有权转让给合资企业的不公正的《商标使用合同》。
宗庆后当时为什么会签署这样一份“不平等条约”?果真是因为如他所说“当时对商标、品牌的意义认识不清,使得娃哈哈的发展落入了达能公司精心设下的圈套”?可是娃哈哈本身就是依靠强力塑造品牌起家的,宗庆后此说岂不荒唐?所以,这场争端之所以在合资多年之后爆发,原因还是当初合资双方均心怀叵测,达能方面企图规避中国政府旨在限制外资的种种规定,确保其对合资企业的绝对控制权;而宗庆后又企图借助外力达到自己将昔日100%国有企业娃哈哈据为己有的目的。
难道不是吗?我们看到,宗庆后在合资之前采取的设立管理层持股娃哈哈美食城等手段都不规范,都有无偿侵占国有企业无形资产之嫌,在上市改制途径受阻之后方才引进外资,并在引进外资之后一步步提高了自己和家族的股权比例。双方一拍即合,“齐心协力骗中央”。殊不知道德风险既然能够用来对付老股东或者政府,也就同样能够用来对付“合作”伙伴,同床异梦天然是欺诈合作者之间的痼疾,时至今日,达能和宗庆后双方都应该对此有深刻体会了。
治理道德风险的最好办法是什么?是让道德风险者亲身充分体会这样做对自己的不利后果,这样,他们以后如果再次遇到类似的“机会”时就会多少自我约束一下。如果道德风险者在其败德行为已经暴露之后仍然无须为之付出任何代价,或者付出的代价很小,那么,他们以后就会更加积极主动地去搜寻、利用类似的“机会”。既然达能—宗庆后之争让当初的道德风险者尝到了不少苦头,那么,政府出面推动实现所谓的“和为贵”结果,等于是动用公共权力为道德风险者买单,激励他们的道德风险,以维护经济社会秩序为天职的政府岂能如此作为!只有让他们两败俱伤,才能够对道德风险者形成足够的惩诫和警示。
从善如登,从恶如崩。我并不认为所有的企业家都有侵吞或意图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但在此前政府和舆论的纵容乃至怂恿下,确实很多人有这种行为,而且任何得手并且未因此受到惩罚的“成功”案例都会激励一批本来干净的企业管理者向这个方向看齐,激励某些心怀不轨的政府官员把不愿意同流合污的国企管理层赶走,换上愿意这么干的人,以便自己能够从中分享掠夺的果实,否则,震撼中国全社会的“郎咸平旋风”从何而来?我并不认为所有的外企都有与中国法律虚与委蛇的行为,也并不认为有这类行为的外企中所有管理者都主张这样干,但这类行为如果不能遭到足够力度的“报应”,就会激励本无劣迹的外企也蠢蠢欲动,就会导致外企中主张恪守中国法律的派别无法赢得支持。
展望中国引进外资和国家利益全局,我们可以更充分地认识到让达能和宗庆后双方两败俱伤的重要意义。中国在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方面的成绩闻名世界,迄今已连续10多年居发展中国家之首,截至2006年底,中国内地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59.4万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6919亿美元;今年1-10月,全国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0826家,同比下降6.78%;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39.95亿美元,同比增长11.15%。但我们引进外资的效益却颇有令公众质疑之处,不少引进外资、特别是外资并购案例对中方极不公平,交易达成过程疑云重重,在社会上激起了强烈反对,娃哈哈的“不平等条约”并非孤例。同样,之所以如此,恐怕也有很多是因为企业高管、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领导们的道德风险所致。更可怕的是,这样的“引资”发展势头还并未完全制止。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充分利用类似娃哈哈这样的案例让当初的道德风险者双方两败俱伤,才能够警示目前的心怀不轨者收手。娃哈哈固然是家好公司,但这样一家公司的分量无论如何不能与中国提高引进外资效益的全局相比。
达能在中国扮演的角色固然主要是财富瓜分者,而不是善意的合作者和财富的共同创造者,我也非常赞赏宗庆后那堪称杰出的经营才能,但我为什么当初就尖锐抨击质疑宗庆后?是因为无论是在经济还是政治领域,外来者如达能之辈,只有在我们国内的道德风险者协助之下才能够成功地成为中国的财富瓜分者乃至政治操控者。我为什么不主张政府干预此案?是因为在娃哈哈国有资产代理人杭州上城区国资局/国资管理公司不作为的情况下,这是让道德风险者两败俱伤的唯一办法。为什么现在需要反对法国政府和萨科齐总统推动尽快解决这场争端?我为什么在11月1日法国外长库什内和中国学者座谈会上就公开向外长先生要求法国政府不干预此案?是因为达能和宗庆后双方至今“伤”得还不够,特别是达能一方现在正处于得势之际,我们不应激励外资企业内部主张规避中国法律的派别,相应打击外资企业内部主张严格遵守中国法律的派别。所以,让我们推动他们双方斗个够吧!
(2007.11.23初稿,2007.11.26修订,仅代表个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