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亟待转变路径 推行新的改革方略
——海派经济学南京研究所第13次理论研讨会(笔谈)
李炳炎
近期发生的通钢事件深刻警示了我国国企改革的方向出现了问题。工人开始用拳头批判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改制。我们必须深刻反思我们国企改革出现的私有化问题,坚持树立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改革方向,维护好广大工人群众的利益。
时下很多人将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简称为“国有企业改制”。“国企改革”与“国企改制”只差一个字,涵义却相反了。按照中央的方针,国企改革的本意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完善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将国企搞活、搞好。而“国企改制”,却是要改掉公有制,实行私有产权制度,将国企搞死,乃至消灭。新自由主义者设计的“国企零改制方案”,配合以银行私有化,不准向国企贷款,使其断血,促其死得更快。其用心何其险恶!
所谓“民营化”,实质是私有化。只是为了掩人耳目而不直接讲“私有化”一词。其实,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可以类比的现象是,最近有人抛出“新公有制论”。将一切股份制包括资本主义的股份制都称为“新公有制”,混同公有制与私有制,抹煞两者的界限,达到渔目混珠,取消公有制的目的。“民营化”与“新公有制论”相同,都是用含混的概念隐藏私有化的真实用心。民营即私营,再加“化”,则是彻头彻尾,彻里彻外私有化了。因为他们深信“人间正道私有化”。
所谓“国退民进”,这句口号一喊,使人感到有两军相交之势。联想到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军队节节败退,即“国退”,共产党军队不断挺进。现在换成了国有企业不断退走,私有企业不断进攻。还不知进攻到何处,退却到何处。一听这句口号,立刻叫人对改革丧失信心。现在看来,这二句口号,是推行国企改革私有化的动员令。这不是中央提出来的,是非法的,应当明令禁止再使用。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就是破除计划产品经济体制,是通过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自我完善巩固和壮大公有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改革,是要改掉旧的产品经济体制,而不是改掉公有制、改掉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我早在2004年就指出:现在的国企改制,已严重违背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将体制改革变为所有制私有化。现在的危险,是有人明目张胆地要改掉社会主义公有制。这就是要把我国的改革引入歧途。
当时我呼吁当前出现的国企改制推行全面私有化,削弱和消灭公有制(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严重背离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应当立即停止,加以纠正。将国企改革纠正到正确的轨道上来。如若不然,不出几年,等待我们的只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严重的两极分化。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流是健康的,已取得了巨大成就,在上世纪末已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进入新世纪后,正在努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这个关键时期,抵制新自由主义对改革的误导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尤其重要。国企业私有化改革已经带来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损害了公有制的经济基础。第二,国企私有化改制导致大批职工下岗、失业,生活水平急剧下降,造成日益庞大的城市贫民群体,严惩影响社会稳定。第三,国企私有化改制导致社会两极分化形成,且难以遏止、日趋严重。第四,国企私有化与外资大量过度涌入,严重威胁我国民族产业和经济安全。
中共中央多次强调指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的改革开放能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成败的关键之一,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一要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有科学的正确的理解;二要善于识别和抵制那种不属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所谓“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特征体现在以下十个方面。
(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自我完善,目的是通过改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某些环节、部分,使社会主义生产关系适应并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二)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一个时期以来,我们改革的理论基础出现了偏差。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大行其道,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地位与作用被削弱和被边缘化。
(三)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富民强国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把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起来,就是在充分发挥市场经济在效率上优越性的同时,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制度上着力体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价值观,从而实现人民共同富裕和社会公平正义。
(四)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改革对象是旧的经济管理体制,即计划产品经济体制,而不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即公有制;不是要改掉公有制,而是要完善公有制及其实现形式。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在现存的历史条件下,充分利用公有制和市场经济两种制度的优点而克服计划产品经济体制和市场分工制度的弱点,促进形成既不同于计划产品经济体制下那种具有主观性的公有制产权制度,又不同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产权制度,并促使这种崭新的产权关系人格化。
(五)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遵循党的群众路线,充分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等广大劳动者,充分调动他们在改革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将改革作为一场伟大的群众性社会实践。中国的改革,必须彻底摆脱由少数权贵及其新自由主义者代言人为主导的局面,彻底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更多地依靠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劳动者的力量。否则的话,只能越改越糟,越改两极分化越严重。
(六)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遵循的原则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一切经过试验,加以总结提高,然后由点到面,逐步推广。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决定性力量,因此我们的改革必须依靠人民群众。实践表明,在具体改革上,凡是能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式和方法的,就能比较顺利地达到目的。
(七)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采用渐进式推进的方式来实施,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保持社会稳定。
(八)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得原则,是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使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让群众得到看得见的实惠。
(九)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效果,必是注重社会公平,走向共同富裕,社会和谐发展。
(十)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前途是通过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市场经济的优点,从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快速提高,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实现富民强国。
今天,中国的改革已处在攻坚阶段。我们必须从上述十个方面系统地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才能走向改革的正确前途,才能避免权贵市场经济和外国垄断资本殖民地的前途。中央对改革的方向已经明确,就是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那就是要更“社会主义”,更“市场经济”;就是在强调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注重社会的公平正义。
因此,我国国企改革必须立即转变路径,推行新的改革策略:
第一,在指导思想上,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对改革的指导,坚决抵制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腐蚀。新自由主义以利己的“理性经济人”这种历史唯心主义的假设作为经济分析的基本前提,崇尚市场机制自发调节,反对政府宏观调控,对社会主义公有制公然采取敌视态度,竭力主张并推行全面私有化的改革,是一种极其鲜明的具有私有制意识形态性质的经济思想。新自由主义在原苏联、东欧、以及拉丁美洲的一些发展中国家付诸实施,造成了严重危害。
如果中国的改革也采用新自由主义的那一套办法,后果必将与俄罗斯相同,这是没有疑问的。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已经发生了国有资产流失、公有制经济比重急剧下降、居民收入差距明显拉大等严重现象,新自由主义的 “私有化、自由化”改革的危害性在我国开始明显暴露。
第二,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杜绝全面私有化改革倾向。党的十五大报告已明确指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有优势,这种优势不单指量的优势,更注重质的提高。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这种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为了使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成为人们的共识和自觉行动,建议一要大力宣传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与国有经济主导地位的重要意义;二要大力批判新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等错误思潮。
第三,坚持按劳分配为主,反对以按要素分配为主。马克思讲过,生产要素本身的分配,其中物的因素集中在一方,劳动力则与物的因素相分离,处在另一方。按生产要素产权分配收益的原则,正是资本主义的原则。把劳动力重新变成客体,变成会说话的工具,劳动者按劳动力的价格在市场上出售劳动力,资本家凭借对资本的所有权,实现对劳动力和生产产品的占有,这不是典型的资本主义又是什么?把这套拿到新中国来,是典型的复辟资本主义。我们要坚决反对。
第四,转变雇佣劳动制度为自主联合劳动制度。自主联合劳动经济制度的核心就是自主联合劳动如何使用资本问题,其根本路径在于“劳动者联合起来组成企业”,即建立“劳动企业”。所谓劳动企业,就是若干劳动者按照公开、自愿、平等、互利等原则联合起来组成的从事经营的独立法人主体, 也称为“劳动者联合体”、“劳动者集体企业”。
当前国企改制中出现的任意解雇职工,压低在职职工的工资水平和福利,侵吞历年形成的职工劳动收入积累以及全国普遍出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现象,从理论上分析,都是由于没有注意建立自主联合劳动制度,而使广大职工和农民的生产中的主体地位、公有生产资料所有者的主人翁地位丧失,变成雇佣劳动者所致。假如我们在建立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不是建立自主联合劳动制度,而是建立雇佣劳动制度,将会出现严重后果。建立和完善我国的自主联合劳动制度,其实质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自我完善并固化为经济制度。
第五,反对以官为本,坚持以民为本,树立工人的主人翁地位。国有企业中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参与收益分配是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的体现。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与广大职工一样,都是社会主义企业的劳动者。区别只是他们处在企业内部劳动分工的不同环节上,履行着不同的具体职能,共同实现着运用国有资产来创造更多的净收入。
如果仅仅将职工当作是企业的利害相关者,显然并没有体现出由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所决定的劳动者在企业中的应有的主人翁地位,反而降低了劳动者在企业中的地位。至于将职工当作是雇佣劳动者的说法更是错误的,这是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的观点。它不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国有企业中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和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
第六,把工人阶级培养为广大的中产阶级,而工人阶级参与净收入的分配是其成为中等收入者的基本途径之一。在当前,应明确提出建立劳动力产权制度,纳入我国正在建立的现代产权制度内容中去;切实保障工人和劳动者的劳动产权利益;推进将工人阶级主体转变为中等收入阶层;并使这一阶层迅速壮大,才能构建横橄榄型社会——和谐社会
第七,建立劳动力产权制度,维护和保障工人的劳动力产权收益。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元化的所有制结构,决定了劳动者不仅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也是自己劳动产品的所有者,劳动者劳动力产权异化的状况已经根本改变,劳动力产权作为劳动者的财产及其实现,无论从环境还是从条件来说,都是以往社会所不能比拟的。但是,由于各种复杂原因,劳动者劳动力产权的实现,还受到很大限制。作为劳动者的劳动力产权,还具有不完全性。目前,我国的改革正处于关键时期,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正在全面推进。此时此刻,全力维护和真正确立劳动者的劳动力产权,确保劳动力产权的实现,不仅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而且也具特殊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