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今年1到5月,我国财政收入达到3.5万亿元,预计到年底可达8万亿元,成为世界第二。为此,包括央视在内一些媒体,纷纷质疑政府财政收入比重过高、增长过快,企业和居民负担过重、“国富民穷”。继而,财政部有关官员出面“辟谣”,称中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并不算高,增长也不快,只是“恢复性增长”;因为政府要操心的事情太多,比如经济建设,比如改善民生,所以,现在的财政收入规模还不够,以至于2009年财政赤字高达9500亿元,创建国60年之最;地方政府更存在大量的显性和隐性债务。
不能说财政部官员的此一说法没有道理,但这种财政收入多不多、够不够的笼统说法,忽略了以下具体事实:虽然中国人均收入水平还很落后,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办公设置之豪华,堪称世界之最,一些乡政府的办公楼,甚至超过了西方发达国家的中央政府部门;公务员在改革开放之初,还被一些生意人鄙视为低收入群体,但现在已成为最令人羡慕、同时也最让人心中不平的高收入群体;中国政府可说是世界上最“昂贵”的政府,从1978年至2003年的25年间,财政收入增长27倍,远高于同期GDP的增长速度,而行政管理费用竟增长87倍,现在,一般性行政支出已占财政支出的23%,此一数据日本是2.8%,美国是9%;早在几年前,经济学家吴敬琏即披露,全国每年公费吃喝、公费用车和公费旅游、出国即所谓“三公费用”高达3000亿元,这一数字还在逐年增加……
不久前,中纪委开始“出重拳”整治公费出国,称“情节严重的”组织者可开除党籍,但实际效果很令人怀疑。官员手中可自由支配的钱就是有这么多,这条路被堵住了,他们又会想出另外的路。果然,不久前广东江门宣布,从7月1日起开设“廉政公积金”, 江门市财政每年拿出近2000万元,奖励那些“遵守党风廉政纪律规定,未受到处分的公务员”——明明是私分财政的钱,竟可冠以“廉政”之名,确实不愧一大发明。官员们手中可支配的钱不但多,而且似乎还有时效性,“过期作废”,所以,大家都挖空心思花钱。每到年底,中央各部门“突击花钱”早已不是新闻。6月23日,国家审计署更公布,在抽查的56个中央部门已报销的29363张可疑发票中,有5170张为虚假发票,列支金额1.42亿元,主要是单位利用虚假发票套取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的福利补贴等……
上述种种迹象显示,政府手中的钱似乎已经过多,多到了官员可以任意挥洒,多到了一些部门必须想方设法才能花掉它。但是,另一些迹象却又表明,政府手中的钱确实还远远不够:医疗改革缺钱,社会保障缺钱,保障性住房建设缺钱……如此等等。这也正是财政部门提出税收还要大幅增长的理由——但凡碰到“搞不掂”之事,一些官老爷们的第一反应和对策就是加税;等税收到手后,他们的习惯动作又往往是:每收3元,就先揣2元到自己兜里,剩下1元才是真正办事的钱。正因为这样,许多部门才会钱多得花不完;也正因为这样,政府真正办事的钱永远也不够,与此同时,一些官员贪婪腐败或“职务消费”的胃口永远也填不满。
可见,问题不在于财政收入多不多、够不够,而在于政府财政的使用方式。如果每收3元钱自己兜里就先要放进去2元,1万亿元只能办3千亿元的事,8万亿元只能办2万多亿元的事,政府手中的钱永远不会够,政府也永远有理由为自己未能尽到的职责叫苦。但是,政府增税必有其极限,美国《福布斯》杂志推出的2009年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已经把中国内地排在了全球第二——如此高成本的政府,谁也养不起。不但中国的老百姓承受不了,也没有任何一个社会能够长期供养这样一张永远也喂不饱的大嘴,不管这张嘴的背后是个人的贪婪,还是集体的浪费。或许,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由此引发的矛盾还能得到缓和与掩盖;一旦增长速度下降,“官夺民利”就可能成为社会矛盾洪流的总决口。
确实,经济发展、改善民生都离不开政府的作用。但政府的这种行为方式,在有限解决问题的同时又在制造新的问题,在一时缓和矛盾的同时又在制造长期矛盾:官员本身成了社会分配不公的症结所在,不但通过税收加重了社会负担,而且由于财富过度集中,挤压了民间的消费能力,使内需更为乏力。
有海外媒体认为,中国现阶段还不到富民和强民的时候,应以养民为主。但如果仍然采用这种先把民间的钱收拢来,再由政府运用于民生的方式,可能被养起来、富起来、强起来的,永远不会是民,而只会是特定的某一小撮人。在“人性自利”这一铁律松动以前,在公开透明的财政体系、全面完善的社会监督体系健全以前,政府财政的使用方式很难有根本改变。所以,现阶段人们惟有寄希望于减少政府的税收和干预,尤其是真正按照“限高、扩中、提低”的原则,减少中下层民众的税收负担。要做到这一点其实并不难,只需大幅提高个税的起征点,减少除奢侈品以外其他消费环节的税收,通过税式支出(即将税收减免与纳税人的某些指标挂勾)的方式鼓励企业增加就业、提高员工工资。这样做,有利于提高中下层的实际收入,有利于扩大消费、增强内需,有利于增进全社会的公平与效率;惟一会受到损害的,只是政府官员的寻租机会及“职务消费”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