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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国企黑

作者:萌萌妈妈董小华E 来源:萌萌妈妈董小华E

最近一段时间,网上抹黑国有经济的言论甚嚣尘上,他们打着力挺民营经济的幌子,暗地里却是在为颠覆中国经济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作與论宣传。

对于这一现象,希望社会各界对此保持高度的警惕,社会主义江山是无数烈士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绝不能断送到这群败类的手里。

有一个昵称叫@孙正非人的头条用户,利用头条写日记挑战赛的题目 《对“不再区分国企民企”不满的人是为了维护公有制和国家利益吗?》写了一篇否定国国经济,推行中国经济全盘私有化的谬文,此文写得驴唇不对马嘴,不值一文。不过为了让大家看到司马黑的真实面目,我依然把他的皮从里到外的扒了一遍,以餐读者。

孙正非人的谬文开头是这样说的:

“不再区分国企民企的提议,招致了昆仑策旗下自封的马克思主义学者的集体疯狂。他们对此表现的是深恶痛绝如丧考妣,恨不得把说此话的人抽筋扒皮。从表面上看,这是一群对公有制充满感情的人,对国家和人民利益充满忧虑的人,对于民营经济严防死守最终目的是防止“私有化”改变中国的社会主义性质。 不过,包括赵磊教授司马大师等人在内,连篇累牍的一系列文章,始终没有人讲清楚这样一个问题:国企代表了公有制吗,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代表的?”

接着孙正非人开始了他的论述。

一、孙正非人说:

第一,这帮教条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国企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实现公有制的? 国企代表了公有制,是因为说不清楚所有制性质,还是因为国企的管理者是由政府任命的,有一定级别的官员?或者说,凡是由政府官员管理的,一定是公有的吗?如果他们认为是的话,那我们为什么会出现那么多把”公有的“变成”自有的“的贪官?

我的驳斥:

1、公有制企业包括国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这些企业的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而不属于任何个人,也不属于个人所有权任何形式的集合。

国有企业,是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部门所监管的企业本级及其逐级投资形成的企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十三条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说国企的所有制性质是地地道道的公有制。从中可见,这个孙正非人纯粹是信口雌黄,胡说八道!

2、政府官员管理的企业当然是公有制的,谁看见过政府官员管理过其它性质的企业吗?没有。如果不是小脑萎缩,谁能说出像孙正非人 “凡是由政府官员管理的,一定是公有的吗?”这样如马户又鸟之言的疑问。

孙正非人说:“为什么会出现那么多把公有的变成自有的的贪官?”

我的回答是:“这事我也百思不得其解,这事需要你向满门忠烈的柳北斗请教一下。”

二、孙正非人说:

因为国企的管理者官员身份,他们可以在下一级的政府部门耍官威,要求政策性照顾,金融方面的特权,却极少为地方财政做贡献,原因是需要上交。问题是,所有的国企确实上交了上级财政,没有把资金变成自己的、少部分人的,或者员工所有吗? 老百姓看到的是,很多国企常年亏损巨额亏损,原因是”承担社会责任“。问题是你承担了什么社会责任,你倒是说呀,你不说老百姓怎么知道你没有把全民所有变成自己所有呢?

我的驳斥:

这个观点又是胡说八道。

1、国企分央企和地方国企,地方国企受当地政府部门管理,因此不存在地方国企向当地政府耍官威的情况,此言纯粹是本末倒置。

再说地方政府和央企的关系:

中央企业和地方政府是两个不同的主体,它们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合作关系。中央企业是国家的重要经济支柱,它们在国家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同时,地方政府也是中国政府的重要行政机构,它们在地方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中央企业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的。中央企业需要地方政府提供各种支持,包括政策支持、财政支持、土地支持等。同时,地方政府也需要中央企业提供各种支持,包括就业支持、经济发展支持、税收支持等。

而地方政府无权管理央企,央企也无权向地方政府要特权。

孙正非人的所谓“国企要求地方政府政策性照顾,索要金融方面的特权,”

又是一个胡说八道!

地方国企为了发展地方经济而存在,所有的政策性扶持取决于地方政府。 而央企是属于国务院下属的国资委管理。地方政府是中国政府的重要行政机构,不受国资委节制。因此,中央企业和地方政府之间不存在“谁听谁的话”的说法。

2、孙正非人揶揄“国企极少为地方财政做贡献,原因是需要上交。”我倒要问一下这个国企黑,这难道是罪过吗?

国企上缴的利润是国有资产,属于全体中国人民所有。而地方国企的利润当然上缴地方财,这是起码的常识。孙正非人不是不明白吧?

3、孙正非人质疑国企没有担负社会责任,事实却不是这样:

a、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必须承担经济责任。

b、国有企业是国家所有或国家控股,关乎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必须承担政治责任。

c、国有企业是中国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体,必须承担社会责任。

具体的说:

其一、国有企业行为目标具有特殊性。国有企业的公共属性决定了其在目标指向上与宏观调控相一致,是宏观调控在统一目标下行动的有力保障。

国家可以利用国有企业的市场活动,使之服从于国家的经济政策和社会发展政策,可以通过国企逆周期调节的作用,有效地平抑周期性的经济波动,抑制通货膨胀,弥补、引致和刺激市场投资,扩大就业,在一定程度上维护社会稳定。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的特殊性为这种作用的发挥提供了依据和可能,保持这种特殊性也是宏观调控顺利展开的前提条件,因此国有经济在中国特色宏观调控体系中具有重要作用已经不言而喻。

其二、国有企业产权组织结构相较于私营企业具有特殊性。在国民经济的“非常规”阶段能有效协调社会生产,也是解决马克思所指出的“个别企业内部生产的有组织性和整个社会生产无序状态”的一种具体表现。

国家对经济进行干预和调节,主要依靠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作用和国家宏观调控来干预调节经济。国家直接掌握和应用的国有资本,是国家宏观调控重要的物质基础,所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切不可废除。

所以孙正非人所谓:

“老百姓看到的是,很多国企常年亏损巨额亏损,原因是承担社会责任。问题是你承担了什么社会责任,你倒是说呀,你不说老百姓怎么知道你没有把全民所有变成自己所有呢?”

又是一次胡说八道!

三、孙正非人说:

“一视同仁”就那么让人害怕,那么难以实现吗? 教条马克思主义学者们把市场经济学说称为庸俗经济学,特别钟情于计划经济,这一切都源于他们对国有企业的盲目相信。他们认为,只有国有企业才能保证我国的社会主义永不变色,才能保证我国不会走向私有制。很多为国家建设作出重大贡献的国企,被称为“共和国的长子”,不是长子的也获得了很多赞誉。 不过,共和国是不是只能有儿子,从来没有女儿呢?共和国的长子们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很多也得到了共和国特殊照顾,但是那些一直默默无闻为国家做贡献的共和国女儿们,就应该永远也不享受儿子们的待遇吗? 同工同酬喊了很多年,仍然没有见到实现的希望。《婚姻法》规定了男女平等,很多女儿为家庭做出的贡献大于儿子,却从来没有继承财产的权力。这是在民间深入人心的观念,认为女生外向,做贡献管父母是应该的,做扶弟魔当然也是应该的。所以在一视同仁方面,真的是遥遥无期,伤了多少女儿的心?被扶植了那么久的哥哥弟弟们,就那么的理直气壮,那么安心享受共和国的一切吗?

我的驳斥:

1、孙正非人所否定的是“只有国有企业才能保证我国的社会主义永不变色。”其实是他用词不当,应该是,“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特征。”这句话如果能站住脚,孙正非人的其它论述就不值一驳了。

首先,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呈现出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属性和基本特征,即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按劳分配和共同富裕。

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

第三章 经济制度

一、基本经济制度: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从中可见,只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特征,这一条是不可动摇的,因此说孙正非人缺少起码的政治经济常识。

2、孙正非人所谓:

“但是那些一直默默无闻为国家做贡献的共和国女儿们,就应该永远也不享受儿子们的待遇吗? 同工同酬喊了很多年,仍然没有见到实现的希望。《婚姻法》规定了男女平等,很多女儿为家庭做出的贡献大于儿子,却从来没有继承财产的权力。”

这番话纯粹是闭眼说瞎话式的妄议中央!

因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明确意见如下: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使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意见》还提到:“要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强化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看到了吧?党中央明确无误的给予了私营经济与国有经济一视同仁的政策,而孙正非人却胡说八道的胡吣什么“女儿享受不到儿子的待遇”,挑拨离间民企和国企的关系,妄议中央的意味非常浓烈。

而孙正非人所谓“(民营经济)却从来没有继承财产的权力。”的话更显无知无识!

国有经济的财富主人是全体中国人民,而民营经济的财富是属于企业家个人。孙正非人意图让私营企业家个人继承属于全体中国人民的财富,这属于什么性质?难道还要在中国重演四大家族吗?中国人民能答应吗?从孙正非人的这番话明显可见其资本家乏走狗的可憎面目。

写在最后:

这位头条用户孙正非人的立场并不仅仅表现在其挑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上,此人还多次发表恨国言论,辱骂爱国网友为爱国贼,可见其思想意识是与中国人民的切身利益背道而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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