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数字技术在不断改造旧的生产方式和分配方式的同时,也一直在改变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分配方式。数字经济繁荣的表面掩盖着资本对数字生产资料、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分配关系以及消费关系的控制。出于对效率和剩余价值的追求,资本在数字经济发展早期迅速推动数字经济成型、发展和成熟,并逐渐形成为其所控制的数字基础设施。在这一过程中,数字经济在空间上的全球化、模式上的平台化、数量上寡头化格局逐渐形成。数字经济平台垄断涉及大量数字劳动者、平台消费者等相关问题,但其垄断背后的根本推动力量实际上是资本。资本的盈利本性使数字经济平台渗透到市场各个角落,世界范围内一系列典型事件的发生,展现了数字经济资本化对国际交往安全、国家金融安全和主权安全等造成的威胁。部分数字经济平台的行为已经危及国计民生安全甚至国家安全,因此,对数字经济资本化的弊端及其相关的数字技术独立性与安全性、创新与监管等问题的研究,也就是是必要且紧迫的。
一、数字经济要素、模式资本化及其过程
2016年,《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把数字经济定义为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网络为重要载体,通过信息通信技术提升效率提升和优化经济结构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根据数字经济的技术属性与应用属性,又可将其分为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指数字技术带来的产品和服务所形成的产业,产业数字化指数字技术对传统产业的赋能和改造。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资本,即是对他人劳动产品的私有权。”在数字产业化和传统产业数字化过程中,数字生产资料及其劳动者的劳动成果被资本所控制或占有,并逐渐形成对数字生产技术、劳动关系与分配关系的支配地位,我们把这一过程称为数字经济资本化。这里的“资本”与现在通用的狭义“金融资本”“国有资本”“作为市场要素的资本”等中性资本概念有所区别,本文的“数字经济资本化”是指数字经济资本私有化。
(一)数字经济要素资本化
从马克思主义理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视角看,数字经济的核心要素可概括为资本、数字技术、数字生产资料与数字劳动力。数字经济资本化的具体表现可展开为数字经济各要素的资本化。其在过程上表现为资本对技术的垄断、对数据与信息的占有、对劳动关系与分配关系的控制,资本化程度取决于资本对数字经济要素的控制程度。
数字经济意义上的资本并未脱离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下资本的本质,马克思认为资本是生产资料资本与社会关系资本的统一,“资本不是一种物,而是一种以物为媒介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但数字经济资本的形态及其载体不同于旧式的工业资本,数字经济资本化的过程涵盖了物化的资本、人格化的资本以及数字资本,这种过程承载于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方面。马克思认为资本的目的“在于交换价值(特别在于增加剩余价值)而不在于使用价值”,从底层逻辑来说,数字资本依然遵循马克思《资本论》意义上的资本含义,但数字资本与传统资本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在数字技术构建出的数字平台加持下,其扩张和增殖的速度与规模迅速扩大。互联网的集中化、规模化使资本占据生产资料和对用户覆盖的效率更高。
数字技术资本化亦即资本对技术的逐步控制。技术本身没有欲求,它是生产力的构成部分,决定着生产方式的可能性及人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但被资本操控着的技术会变成资本控制生产方式、生产资料和生产关系的工具,为资本增殖服务。马克思说:“自从资本降临人间,它巨大的渗透与整合能力却改变了技术的面貌与发展进程。”数字技术的资本化是这样形成的:首先是技术与资本结盟的产物,技术追求效率,而资本追求增殖。技术与资本存在逻辑共契,技术通过“资本化”转化为技术资本。技术资本兼具技术的普遍特质和资本的一般属性,其目的是追求高效率与实现高增值,前提是技术成果成为商品,关键步骤是商品货币积累成资本。
数字生产资料资本化亦表现为资本对数字生产资料的控制。信息和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如同工业经济时代的石油。数字生产资料不同于旧资本主义时期的土地、原料,其主要是依托数字技术而产生的信息和数据。数字经济的生产资料与传统经济模式的重大区别在于:在数字经济时代,生产资料已经不只是传统的土地、原材料,人们在网络生活中留下的一切行为轨迹都可能成为数字生产的原料。经过数字技术的筛选和加工,这些原料可以进入流通市场,形成可以买卖的商品,从而产生出交换价值。相较于传统经济来说,数字经济超越了实物交换的商品形态,资本对生产资料的控制则表现为对市场诸环节中信息和数据的控制,并常常以数字经济平台的形态展现。
数字劳动资本化表现为资本对劳动的控制。不过劳动资本化不是说劳动成为资本,而是劳动本身以及劳动关系被资本所控制。资本和劳动的关系不是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关系,而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两个方面。资本和技术的结合塑造了这样一种关系:资本支配技术去控制劳动者的劳动方式,这样的支配关系在数字经济时代更普遍但却更隐秘了。“我们已经看到,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基础,一般说来,是劳动能力这种属于工人的商品同劳动条件这种固着于资本形式并脱离工人而独立存在的商品相对立。”劳动力资本化的根源在于资本对数字生产资料、生产技术和劳动者的控制,使劳动者同自身之外的劳动要素相分离,从而只能处于与资本家的雇佣关系中。“资本家本身不过是资本的职能,工人本身不过是劳动能力的职能。”
(二)数字经济的运行模式资本化
从资本与生产力、生产资料、生产关系(包括劳动关系与分配关系)的联系看,对技术的垄断就是对数字经济生产力的控制,对数据与信息的占有就是对数字经济生产资料的控制。资本对生产力的垄断和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决定着数字经济的生产关系,数字经济的生产关系决定着它的劳动关系与分配关系。数字经济与传统经济运行模式有明显差别:首先是市场要素的流通方式,其次是产品与服务的生产方式,最后是剩余价值的分配方式。“数字资本主义理论认为,我们正在经历一个资本主义内部的相变。生产过程的形式和位置、资本投入的构成、利润最高的商品、升值和贬值的劳动类型、商业消费的形态、资本和国家的各自作用以及社会阶级的关系,所有这些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都发生了巨大变化。”
就市场要素的流通方式而言,传统经济模式是以物理空间为基本结构的流通,生产原料、生产工具以及商品的流通主要依靠跨空间的交通运输来完成;而数字经济则主要依靠互联网平台为基础的信息网络,具有超越空间、生产要素高度聚集的属性,其以信息和数据为主要生产原料,相比传统经济模式,数字经济市场要素的流通速度更快。就生产方式而言,传统经济模式主要依赖于机械工业机器生产,但数字经济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更精密的智能工业生产,而且在以通信技术为基础的互联网虚拟空间中形成了与传统产业完全不同的“虚拟经济”形态,亦即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就分配方式而言,传统经济模式和数字经济模式的区别在于市场资源配置与剩余价值分配的形式不同,传统经济模式下产业上下游之间资源的流动、剩余价值的分配由“看不见的手”即市场来进行,而数字经济中的资源配置与剩余价值分配虽然也由市场来完成,但“市场的手”往往是占据网络话语权的数字经济平台。
综上,在传统经济模式资本化的过程中,资本主要通过控制物化的生产资料来控制市场要素,进而控制人;而数字经济资本化则是资本主要通过控制信息化的生产资料形成数字平台,进而实现对市场和人的控制。数字经济的平台化、规模化可以在资本助推下迅速形成,一旦社会财富分配机制被资本化,少数占有生产资料的私人化资本就可以在很短时间内迅速垄断财富,形成从对生产资料的控制到对投入、生产、分配各环节的控制,牢牢掌握剩余价值分配的话语权。在美国富豪排行榜上,有多人从事互联网和数字经济产业,如亚马逊集团董事会主席贝索斯、脸书首席执行官扎克伯格、甲骨文CEO埃里森、谷歌CEO佩奇以及特斯拉CEO马斯克和众人熟知的比尔·盖茨等。
(三)数字经济资本化的过程简析
马克思认为把剩余价值当作资本使用或把剩余价值再转化为资本叫做资本积累。同工业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一样,数字经济也经历了资本原始积累的不同阶段,“与工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原始积累相比,数字资本的原始积累呈现出全球性、非暴力、技术引领以及以资本权力为主导的特点”。数字经济资本化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数字经济要素逐渐被私人资本控制的过程。资本通过对数字经济要素的控制进而控制市场、劳动者,甚至控制消费者喜好。
美国,数字经济的原始积累有明显的“平台化”特征,虽然互联网1969年就诞生,但形成具有相当规模的数字经济平台则要到20世纪90年代末,尤其是到小型计算机和手机普及之时。中期的数字经济则逐渐催生出诸如Facebook、亚马逊等互联网综合平台,它们随着智能手机、笔记本、平板电脑等更轻更小、普及率更高的硬件设备的广泛使用而真正渗透到社会生活各个角落,建构起数字经济世界的平台框架。后期的数字经济平台下沉到社会生活中更具体的角落,形成日常生活娱乐、社交、工作、学习和消费的平台,它们在4G网络出现以来日渐兴盛,数字经济开始从框架搭建时代进入内容生产时代。
完成数字领地扩展后的数字经济平台在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中拥有了更强的话语权。资本凭借数字技术的手段和平台化的模式完成“数字圈地运动”后,必然要对“所圈得的领土”进行更精细、彻底的搜刮与掠夺。资本对增殖的追求和技术对效率的追求会催生这样的结果:设法占据尽可能多的生产资料,并力图实现对生产的上中下游的控制以降低每个环节的成本,尽可能提升每个环节的效率,以实现对全产业链的延伸和控制,直至无以复加。在此过程中伴随对竞争对手的排斥,对市场的控制以及行业壁垒、平台壁垒的形成,最终达成垄断。
二、数字经济资本化的弊端
数字经济的繁荣是社会先进生产力的产物,它正不断改造着人类社会的生活样态、在提高社会生产效率的同时也酝酿着数字经济资本化危机。首先,在数字经济时代下迅速扩张的数字经济巨头不断开展数字世界的“圈地运动”,逐渐形成数字垄断和数字霸权。其次,在资本控制下,数字经济平台对国民文化娱乐生活的不良渗透,可能演化成资本对数字用户的“数字殖民”,威胁国家意识形态、文化和国计民生的安全;最后,随着数字经济资本化进程加深,数字生产资料、劳动力、技术被资本控制和占有的程度也在加深,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加持下,资本对效率和成本的数字化控制催生出“理性暴力”,互联网平台寡头们用比工业时代更为隐秘的方式“操控”着很大人群,极易造成社会的贫富分化。
(一)市场秩序方面的主要弊端
数字经济从诞生之初就带有天然的扩张性和资本化烙印。类似于资本主义殖民化的过程,数字经济的发展中除了能看到数字世界的“圈地运动”之外,还能从中瞥见数字世界的“新航路开辟”。数字经济对国计民生的积极影响是短期内经济效率的提升,但负面影响则是对长期经济公平的威胁。
首需提及的是市场垄断。在谈及数字经济资本化之前,有必要把作为促进国计民生发展先进力量的数字经济与被资本化后威胁国计民生的数字经济加以区分。数字产业化与传统产业数字化都是数字技术推动下国计民生发展的先进力量,但被资本化的数字经济在完成资本原始积累之后,就逐渐成为阻碍经济进一步发展、威胁社会公平的力量,促进社会进步的力量反倒成为阻碍社会进步的力量。随着数字经济资本化过程逐渐完成,数字资本开始以数字平台的形态去占据和垄断有利于增殖的一切领域和行业,排斥行业内的竞争对手,挤占一切可以挤占的竞争对手的生存空间,构建行业壁垒。这会对市场长期可持续的良性发展造成破坏,逐渐演化出与社会力量相“敌对”的资本和财阀。
数字经济资本化造成的数字垄断与传统垄断有明显区别。数字经济完成资本原始积累的周期更短、范围更广。在宏观层面,数字经济本身的产业化和其他产业的数字化,使产业与产业之间的链接比旧的产业链关系更密切。资本对市场的伤害最终要由劳动者、消费者来承担,资本对数字产业的控制带来的就是一切“唯市场”,贫穷群体的数字生活成本不断加大,劳动者承受的数字剥削日益深重。市场看起来充满活力,却在为贫富差距加大、市场恶性发展埋下隐患。对中国而言,如果长期不重视数字经济发展的社会负面影响,势必加剧来两极分化。因此,我们应积极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种种挑战,创造有利于市场秩序和共同富裕要求的数字时代创新大环境。
(二)数字经济资本化之下的“数字殖民”
有学者称我们面临着新阶段的“数字殖民”。尼克·库尔德利认为历史殖民主义对土地、自然资源和肉体的占有是工业资本主义发生的基础。而数字经济时代的“数字殖民”通过数字平台等各种机制对日常生活实现了殖民性占领。平台产生了一种允许数据价值被占有和剥削并与其他数据互相连接的社会资本。“数据殖民主义就是将历史殖民主义的掠取行径与抽象的计算方式结合在一起。”
数字经济资本化带来的根本问题是资本对人的控制,数字经济繁荣的背后涉及市场安全、民生安全、金融安全、文化安全、技术安全等众多国家安全问题。随着数字技术不断成熟,技术与资本的结合催生出一些体量巨大的互联网寡头,形成了有巨大威胁的资本的“数字殖民”倾向。回望西方资本主义海外殖民与对外侵略的历史,自西班牙、葡萄牙的海外殖民到两次工业革命,殖民主义主要表现为对领土空间和物质财富的占有、掠夺。数字经济时代的“数字殖民”,则表现为以互联网垄断平台为依托的资本对人们互联网生活和精神世界的“侵袭”。
“数字殖民”带来的是资本对数据的统治和数据对人的统治。资本通过数据形成对资源掠夺、劳动生产和劳动成果分配的全程“监控”,加上大量的数据累计和快速计算所形成的经验变成一个个的数理模型,以此形成数据对人的统治。这种统治根本上是资本通过对物的控制而实现对人的统治。资本对物的控制集中于生产资料、生产力和剩余价值,对人的统治集中于劳动关系、消费关系和分配关系。数字经济资本化仍未脱离社会化大生产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但在这一矛盾之下,数字技术的进步使资本对经济要素的控制越来越深入。
(三)数字经济资本化引发“理性暴力”
在精密的大数据标签和用户画像之下,人的生产、生活的方式和内容都在被资本刻意塑造成更有利于自身而不是更有利于人的模样。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区块链、(Blockchain)、云计算(Cloud Computing)大数据(Big Data)等技术(以下简称ABCD)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时代产物,是当前先进生产力的典型代表,但这些技术的出现也意味着资本可以借助的工具更丰富了。随着数字经济资本化程度加深,市场发展唯增长、唯效率、唯技术的苗头不断显现,从而产生了数字经济时代的“理性暴力”。所谓的“理性暴力”亦即资本利用这些先进技术控制市场诸环节,把人当作实现增殖的工具而不是目的。
在理性暴力面前,人面临的是人之为人主体地位的危机。劳动者、消费者都面对理性暴力的侵袭,数字经济平台机器背后的技术衍生出越来越多的算法伦理问题、企业道德问题。对劳动者来说,劳动过程、劳动时间、劳动报酬都被普遍纳入资本投入产出比的计算当中;对于消费者来说,消费偏好、消费习惯、消费频率等对资本有重要价值的数据都被数字经济平台在系统中秘密地贴上了标签。来自劳动者、消费者的作为数字生产资料的数据,在占有关系上几乎被数字经济平台私下垄断,数字生产要素的私人占有是数字经济中造成贫富分化和社会不公的根源。“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最为关键的生产要素之一,数据占有的不平等引发经济社会中权力的不平等。
数字资本通过占有数字生产资料而控制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资本从中获得的剩余价值除重新投入再生产,还享有其所占有的生产资料和固有资本增殖。劳动报酬与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之间的分配还只是造成贫富分化的第一个环节;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后资本的市场增殖将进一步拉开资本拥有者和普通劳动者的收入差距;已经完成资本积累并且控制着数字生产资料的资本将继续加强对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控制。数字经济资本化的具体弊端表现为三对基本矛盾:数字经济市场竞争与平台垄断的矛盾、数字化生产与数字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矛盾、技术资本化与国家安全的矛盾。进入21世纪,数字经济资本化的过程类似于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圈地运动”和“世界殖民”,但数字经济资本化来得更迅猛却又隐蔽得多,看起来比旧的资本主义扩张更温和,但实际上是一种更剧烈的集中和扩张。
从所有制层面看,数字经济资本化的弊端根本上源自社会化大生产与数字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从数字经济资本化的过程来看,这些弊端是数字经济要素资本化和运行模式资本化的产物。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视角看,ABCD、5G等先进数字技术发展的一体两面,决定了数字经济资本化的短期倾向与公有化的长期趋势并存。但归根结底,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先进数字技术的结合方式决定了公有化才是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三、数字经济在制度层面与技术层面的公有化趋势
数字经济公有化有其现实的基础:一是技术层面,二是制度层面。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与制度现状决定着数字经济发展的资本化弊病与公有化趋势共存。在技术层面,ABCD和5G等数字技术在根本上是先进数字生产力的关键构成部分,它们决定着数字生产的组织结构、效率水平、劳动方式,至于技术是服务与资本化还是公有化,则取决于实际的运行制度。而在制度层面,尤其以中国为代表,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存的经济体制,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决定着包括数字经济在内所有经济形态中的公有制地位。
“长期的经济增长和普遍使用的技术有时会改变一个社会的整个经济、社会和政治结构,这被称为‘通用技术’(general purpose technologies)。”在数字经济背景下,资本对智能化生产的控制还将继续间接地控制智能化体系中尚未被机器替代的劳动者,并以新的手段控制参与数字生产的数字劳动者,被资本化的劳动者的劳动力同时继续被工具化。与此同时,数字经济改变了国民经济的生产、消费和分配方式。随着生产工具的进步,智能化生产正在逐渐替代传统的机械生产,意味着人力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社会生产方式、劳动方式以及分配关系将出现新的格局。
以ABCD以及5G等先进数字技术为例,可以发现数字经济发展的在技术层面的公有化趋势。大数据有助于高效解决信息获取与重大事项决策方面的问题,区块链的去中心化和加密技术可以为数字信息产品的交易提供高效的数字身份,云计算有助于信息存储与跨空间流动,人工智能技术有助于解决重复性高、规律性强的问题,5G技术有助于解决无人驾驶、线上会议、空中课堂、元宇宙虚拟空间游戏娱乐等活动对低时延的高要求。上述总结起来便是生产方式的升级、生产效率的进步。这种种基于数字技术的升级与进步催生出一批使用门槛越来越低、智能程度越来越高的先进的数字网络生产工具,这些工具因为数字网络的集聚效应而有机会以便宜的价格触达用户,具有某种程度上的开放性、公共性、共享性。而社交网络、金融支付系统、消费购物平台、特殊需求服务平台这类基于数字技术的社会数字系统,实际上就是向公众开放、低门槛的数字时代的数字基础设施。
这里我们可以进一步从数字内容生产工具和数字内容的承载系统两种视角来看数字技术层面的公有化趋势。在内容生产与应用的工具层面,已经有且将有越来越多以智能化生产为代表的数字经济公有化趋势案例。例如,通过智能数字图像合成技术,在搜索框输入描述性的文字后系统可以智能合成相关图片,除此之外,诗歌、音乐、动画等内容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将越来越智能化,内容生产工具还将随着大规模的数据训练而不断提升智能化水平。数字内容的智能化生产本身就代表一种“人人可为、人人可用”。在承载和传播内容的数字系统层面,尤其是中国数字经济平台为代表,如微信、淘宝、抖音、今日头条等数字经济平台俨然成为真正“人人可用、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网络生态系统,它们仍将延伸出越来越多的数字“共享经济”模式和应用场景。只不过这些特征只是数字经济显示出来的“冰山一角”,并不是数字经济的全部面貌,而且平台经济自身带有的资本化及其私有色彩作为公有化趋势的矛盾对立面,在数字生产力水平足以克服数字技术私有与公有的界限之前将长期与公有化趋势共存共生。此外,结合数字经济资本化过程部分的论述,我们可以发现ABCD以及5G等先进数字技术,正把数字经济引向全面到来的“内容时代”,2022年被舆论及其各大互联网平台吵得火热的“元宇宙”就是这一趋势的概念性凝练。
先进技术姓“公”还是姓“私”,需要有层次上的分别。在制度层面,从我国经济体制来说,一切数字生产资料及其技术在理论上都姓“公”;在技术属性层面,代表着先进生产力的先进技术本质上是提升社会生产与分配效率的工具,它姓“公”还是姓“私”、为“善”还是作“恶”取决于使用主体。但在混合所有制经济阶段,公有制为主体与多种所有制并存决定了先进数字技术在制度和技术属性上都将具有两面性:一是作为制度公平层面的公有化趋势,二是作为技术效率层面的资本化色彩。制度和技术两个层面之间是包含关系,制度公平以公有制为基础,技术效率以资本化为基础。在当前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下,公有制与多种所有制并存,但以前者为主体。
数字经济的生产资料本身具有来源上的公共性特点。数字经济时代的“流量”和“用户数据”是广大用户“劳动”产生的,本来就具有社会公共性质,属于数字时代社会化大生产产物。这一本质特性决定了数字经济是社会化大生产的新形式,与数字经济资本化背景下流量、信息、数据的私人占有存在矛盾。这一矛盾的解决需要从生产层面的生产资料私人占有过渡到制度层面的社会主义公有化。如何维护好制度层面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长期要务,但如何引导好新型技术转化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防止过度资本化则是当前阶段的重要任务。先进数字技术被资本利用则会倒向资本的怀抱,反之,如果被应用于社会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产品的生产、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则会有利于社会和广大人民。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先进数字技术的特性和规律,发挥先进数字技术的积极价值,防止被资本滥用。应当加强对技术与资本结合方式的监管,发挥出技术效率性的优势,防止资本借助技术野蛮生长。应当斩断“技术与资本结盟”这一威胁国家经济安全的隐患,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使资本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服务。
总之,在当前社会发展阶段,那些关乎国家安全、国际竞争、民生安全的关键技术与核心技术,不管姓“公”还是姓“私”,必须在制度和政府宏观调控之下加以发展。这就需要平衡政府监管与企业创新的关系,既不能放任自流,又不能阻碍创新动力。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强调“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数字经济资本化在短期内确实能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但从长期来看则存在在根本上加速两极分化,不利于社会主义公有制发展的风险。然而,数字技术本身的先进性不容否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坚定支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但必须保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防止公有制主体地位受到侵蚀。
数字经济资本化的根源是数字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与数字时代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所有制属性决定着数字经济要素和模式的公有化与资本化状况,由此决定着资本对市场诸环节的控制情况。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于国情所采取的所有制形式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在制度和技术两种视角下,作为制度主体的公有制和作为效率主体的多种所有制也衍生出数字经济的公有化趋势和资本化色彩,这种状态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由此产生的数字经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既带来了明显的社会进步,又产生了诸多弊端。从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视角出发,对数字经济资本化倾向与公有化趋势加以研究,有助于在理论上紧抓公有制的根本路线,促进混合所有制朝向人民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改革、优化和升级。数字经济发展的意义不仅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层面,更在于对塑造新时代社会发展的新基础设施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