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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手“主动放弃”社保?新自由主义福利观的问题何在

作者:锅炉房陈阿姨 来源:多数事务社

骑手“主动放弃”社保?新自由主义福利观的问题何在

锅炉房陈阿姨

01.

原来做外卖工资这么高?真的吗?

  今年上半年,因体验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劳动而红了一时的王副处长在调研网约车司机之后感慨:“年轻的新业态从业人员,还是更愿意把钱实实在在地握在手里,对他们来说社保还是有些遥远。但一些基础保险,比如职业伤害险,面对突发意外情况,还是会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对于行驶在路上的他们来说,是很有必要的。”

  这一结论是王副处长数天“下基层走流程”的调研结果,看似有理有据,还得到了一位工人的亲口支持,实际却大失偏颇。如果王副处长真的长期关注工人权益便应该了解,这种必须让工人在工资与社保之间二选一的伪两难论述早已有之,早期我国南方制造业地区很多工人因为对于社保的认识不到位、不了解社保的含义,就口称不愿意交社保,认为‘拿到手的钱才实在’,而工厂当然也乐得省钱更“省心”。但08年以后,国家早已经开始强制要求工厂补交社保,以切实保护工人的权益,工资和社保早就不应该是二选一的题目。

  这种看似尊重工人“自决”,强调将钱“实实在在”发到工人手上,让工人自己决定如何使用,而国家/政府只在“必要”的领域有限地介入的福利观念,我们称之为新自由主义的福利观,本文主要从两个方面讨论这种新自由主义福利观在平台经济领域的问题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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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将钱“实实在在”发到工人手上更好?

  对于大多数的“新业态从业人员”,即平台工人,包括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或是直播平台主播,失去保障,并没有为他们换来高工资。或者说,看起来的“高工资”完全是他们超长的工时和极高的劳动强度换来的,而他们失去的则更多。

  以我们近期正在调研的外卖骑手为例,在广州市中心区域的某团专送骑手陈峰(化名),每天从早上九点工作到晚上十点(这当中算上了从早上九点到九点半进行的早会时间),每天工作十三个小时,接到的外卖单数为30-40单,每周工作七天,一个月到手的工资为8700元。

  这看似较高的8700元收入,是以全月无休并且每天工作13个小时为代价换来的。我们可以仔细的来算一笔账,如果按计件工资计算,陈峰每单的送餐费为8.5元(这是以一线城市中心区域专送工资计算得来的,众包骑手和其他区域的专送骑手单价更低)。而如果按小时工作计(30天*13小时/天),陈峰每小时的工资为22.3元。

  陈峰所在的广州市2021年仍然沿用2018年所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当中企业职工最低工资为2100元/月,而非全日制工人最低工资标准为20.3元/小时。

  假设陈峰是具有正式劳动合同的职工,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陈峰每月加班时间达到204小时,假设这些加班时间都没有遇到法定节假日,那么陈峰的每月基本工资加上平时1.5倍和周末双倍的加班工资,一个月应得的工资约为6800元,扣除陈峰需要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费用(1033元),陈峰到手的工资5767元,看似目前陈峰到手的工资比拥有正式劳动合同的职工多了2933元,然而,这2933元到底是陈峰多拿了,还是企业从原本陈峰应该享受的保障当中牟利了呢?

  根据广州市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纳标准,以陈峰6800元/月的最低应得工资计算,企业应为陈峰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费用合计约为1968元,换句话说,某团原本的用工成本应为8768元。到这里,陈峰用他没有养老保险,疾病无医保,工伤、工亡无赔偿,换来的是比最低工资水平高2933元的工资,而这当中还算上了他可以全额提取的公积金680元,因此,严格意义上来说,陈峰在繁忙街道上的“裸奔”换来的是比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高2253元/月的收入,而某团在像陈峰一样的专送骑手身上节省的用人成本则至少为68元/月/人。

  到这里为止,一些读者或许认为,这难道不是一笔划算的买卖吗?骑手获得了更高的工资,而企业竟然奇迹般地同时省下了用工成本,这难道不是功利主义者们心心念念求之不得的帕累托最优吗?

  然而,这种所谓“最优”只是一种假象。在所谓“高工资”的表象下,陈峰以及像他一样的其他“新业态从业人员”失去了一系列应得的社会保障及福利。

  第一,最大损失当属每年根据通货膨胀和当地生活水平调整的养老保险金,广州市2019年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高达3586元,即使许多工人的缴费基数偏低、缴费年限较短,退休后的基本养老保险金也当能够满足他们在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保障。

  第二,虽然没有五险一金的陈峰无需自己缴纳住房公积金,这也意味着,他的公积金账户也失去了某团理应给他配套缴纳的、占他上年月工资水平至少5%的住房公积金。

  第三项重要的损失就是医疗保障。在广州,陈峰失去的除了每月300元滚存累计的医疗基金,还有每月300元不滚存累计、用于定点医疗机构的就诊统筹基金,以及不同比例的医疗支出待遇,即使陈峰身体健康,没有医疗需求,每月300元的医疗基金也可用于在指定药店购买日常保健药品等。

  第四,被“主动放弃”社保的陈峰如果失业,还将失去每月最低1890元(广州)最长六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在此基础上,即使陈峰属于被裁员或辞退的情况,他也无法获得某团理应支付给他的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通常是工作年限n年+1个月的工资标准)。

  第五,如果这是位某团的女骑手,那么她在生育情形下,不仅无法报销生育相关的医疗费用,还将失去相应标准的生育津贴(广州市顺产一个孩子的产假天数为178天,也意味着失去近六个月某团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如果是某团的男骑手,譬如陈峰,那么当他的妻子也是没有社保的“新形态从业员”或是家庭主妇,他们在生育的情形下也将无法报销生育相关的医疗费用,以及陈峰15天的陪产假津贴。

  第六,也是骑手们最为担心却也往往无可避免的工伤情形,他们无法根据工伤保险申报流程申报工伤,这不仅意味着他们工伤时的医疗没有保障,也意味着养伤期间没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当工伤严重落下长期病患的情况下,更将无法获得长期医疗上所需的康复费用和工伤伤残津贴。目前专送骑手们每天第一单扣除的3元《雇主责任险》,受益人是雇主,通常来说即站点加盟商,主要目的是保障雇主的利益。这个本应当作为工伤之外的补充保障险种,在实际操作中却成为了外卖骑手唯一的工伤保障。这通常意味着,当真的出现事故,骑手需要先和站点一一确认什么项目可以报销,什么项目不可以报销。不但各个项目能否报销取决于站点,通常站点还会要求骑手签订第二份放弃之后一切索赔的协议,如果骑手想要获得赔偿,就必须签订第二份协议。

  到这里,相信已经没有读者可能相信,骑手账面上多出来的这两千多元是可以足额换取五险一金所带来的保障的了。更加不要忘记,我们计算陈峰工资和社保的基数是广州市的最低工资,即使我们只是稍微提高月工资基数到3000元/月,按照他现在的工作强度,他的应得工资加上可提现的公积金就早就超过了9000元。

  可见,无论以小时工资计,还是以月工资计,实际从事着全职长期工作的外卖骑手以及与其他“新业态从业人员”,用全无保障换取的并非自身的高工资(他们的实际工资仅仅略高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而是平台企业的低成本,钱并没有“实实在在”落到工人的手上,而是满打满算进了平台资本的口袋。全职工作的专送骑手权益得不到保障,大量的“兼职”众包骑手实际长期从事全职送外卖的工作,所谓“灵活用工”只是资本剥削的遮羞布。

  更令人心寒的是,平台资本所“节约”的“人力成本”在数值上也远远抵不上工人所失去的保障,但对于资本而言,这并不要紧,因为届时需要养老、医疗,面临失业、工伤,乃至工亡风险的并非资本,而是每一个工人。

03.

自由还是二次剥削?

  到这里,我们已经清楚地看到,所谓以保障换取高工资是不成立的,被“主动放弃”社保的工人实际上只是部分地拿到了原本用于缴纳社保的费用,即使是基于最低工资标准,他们所失去的保障也远远比他们所获得的“工资补偿”要多。但也许仍有读者甚至部分外卖骑手认为,工人应当有自决权,由他们自己决定属于他们的劳动报酬应当如何分配,而不应当由国家统一安排,因而钱仍然应该“实实在在”地发到工人手上。

  诚然,社会保险并非保障工人福利的最理想方式,在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系统的前三十年,我们许多的工人也得到了很好的养老保障,在面对工伤事件也有相对完善的医疗和康复支持,更不要提一些单位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系统了。只有在一整套所有制、生产、分配和政治民主制度的支持下,工人“自决”才有真正“自决”的意义,而在市场逻辑下的工人“自决”往往将工人推向被二次剥削的陷阱。

  回到现实的市场逻辑下,如果陈峰需对自己将来的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问题负责,那么他需要通过什么途径保障自己未来的生活呢?

  国人在海外得到的最普遍的刻板印象之一就是高储蓄,相信有读者已经想到了这一我国民众最普遍的自我保障形式。然而,在通货年年膨胀的市场经济之下,无论是活期还是定期储蓄给陈峰带来的收益都远远不足以为他未来的生活提供充足的保障。更何况当下,他还面对房租等日常消费、孩子教育、老人赡养等经济压力,所能够储蓄的金钱也十分有限。在各个公共服务领域(医疗、教育、养老等)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工薪阶层的储蓄定然追不上飞涨的物价。

  那么还有什么办法?市场越来越大的商业保险?近年政府也开始推动商业保险在养老、医疗领域的发展,尤其是浙江和重庆都展开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推动部分商业保险公司“积极推动服务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需求”。陈峰与其他大多数的某团专送骑手一样被投保了雇主责任险或人身意外险,以处理骑手每天在路上可能遇到的交通意外或其他人身伤害事件,保费每天由平台自动扣取。如果说,商业养老保险尚有“自由选择”的自决权,骑手们并没有选择是否投保平台为其选取的险种的自由,所谓的工人”自决“在这样的情形下并没有得到体现。即使商业保险让工人有所谓选择的自由,不要忘记,无论什么样的商业保险公司发行的何种样的险种,其最终目的都是利润的最大化,因此相对于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的费率更高,理赔条款更加复杂,中途退保更要承受大比例的损失。

  事实上,社会保险即使不是最理想的保障形式,也是现行体制下,工人以集体权力(有时甚至是跨世代的)的形式来应对劳动力市场和人身风险的一种方式。新自由主义的福利观号称让工人将现金“牢牢抓在手上”,而非让国家/政府代为分配,其实际的目的是通过必需品消费乃至消费主义的诱惑将工人手上的钱更早、更快地流回资本家手上,这带来的种种风险,那是每一个工人需要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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